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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4章

姜姬-第5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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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伟道:“大公子刚才赞的那人姓焦,没有名字,只称焦翁即可。他无父无母,无家无业,孤身一人,四处流浪。七年前,某在袁州见他与人争斗,甚是勇猛,就将他带回了家,不过此人少言寡语,似乎并不肯投效蒋某,今日却”说到这里,他还有点羞惭之色。

    姜元听了他这个话,欢悦之色渐浓。毕竟今天,他名份未定,却已经有两位公卿之后来找他,还有人未见其名、未闻其名就要向他投荐,真是、真是

    姜姬就看姜元都开始隐隐发抖,抱她的手都有点抖了。

    最后,焦翁被蒋伟喊了上来,姜元将姜姬放下,亲自去扶起此人。

    姜武早抱着七…八只死鹅上来了,姜姬跑去找他。

    “那人是谁?”姜武把死鹅抱到火灶处,姜谷和姜粟赶紧接过来,却不知该怎么处置,姜姬跟上说:“爹说这是今天午饭要吃的!”

    姜谷和姜粟这才高兴起来,开始烧水除毛。

    姜武刚才杀鹅也被扑了一身鹅毛,姜姬伸手替他把头上的鹅毛摘掉,小声说:“那个人好像是想投到爹的帐下。”

    姜武有点担心的说:“那爹也会收他当儿子?”

    “应该不会。”姜姬摇头,“别担心,爹也不是谁都收的。”她顿了一下,小声说:“爹收下我们是个意外。”

    姜武看到姜奔冲他大步过来,顾不上跟姜姬多说,站起来扔下一句:“我去洗洗。”然后就跑了。姜奔看到他跑追了几步,又忿忿的停下来。姜谷刚好叫他:“姜奔!过来帮我杀鹅!”

    姜武干掉的鹅多数还没死,杀掉放血,肉才会好吃。姜谷和姜粟刚把水架上,对姜奔说:“你把鹅带到河边杀了吧。”

    姜奔就抓起几只鹅,姜谷和姜粟也抱着一只,几人准备去河边。姜姬想起姜武也是去河边,追着姜奔说:“你不要跟姜武吵架。”姜奔回头,她道:“有客人在,不好。”

    姜奔听到这句才熄了火,答应了一声。

    等他们回来,姜姬看到姜武和姜奔一前一后,都抓着几只杀过的鹅,两人脸上、身上都没伤,她才放了心。

    现在情形不明,他们自己人之间还是别生气的好。

    中午,每人都能分到大半只鹅,鹅肉筋道,香滑可口,虽然只抹了盐和花椒也很美味。姜姬吃完感动的想哭,她还以为以后想吃肉都只能吃熏制的了。

    吃完午饭,姜元谈兴正浓。他对鲁国一无所知,在蒋伟和冯丙的话中,他似乎渐渐认识了那个他日夜怀念、既陌生又熟悉的国家。

    ……

    蒋伟虽然看上去是个莽夫,但却不是撞上南墙也不回头的人。那天晚上,他从大公子那里回去就钻进了冯丙的车。等他从车里出来,蒋、冯两家已经算是结盟了。既然蒋、冯两家都不可能独吞这个好处,先找个合适的盟友不是很好吗?

    蒋伟觉得冯家势弱,特别是有冯营在,两家结盟肯定是以蒋家为主。

    冯丙觉得只要冯营在一天,冯家就不可能改,既然这样,跟蒋家结盟对冯家也有好处。

    两边握手言和,到了姜元面前便翻倍的争风斗气!每天不吵上两架就浑身不舒服。

    “胡扯!”冯丙的口水都快喷到蒋伟脸上了,“你这是这是胡扯!!”

    两人现在每天给姜元讲故事,多是伪王的宫中事,捎带着也讲一点鲁国其他世家。冯、蒋两人互相拆台,都拿对方家里的糗事来讨姜元欢心。

    刚才蒋伟就说冯丙的兄长,冯瑄的大父:冯甲的老婆为什么会死呢?

    ——听说是冯营逼奸弟媳不成,弟媳怒而自尽。

    冯丙胡子都气飞了,他嘴巴没有冯丙利害,骂也骂不出新意,最后一撸袖子就扑到蒋伟身上去撕打起来然后打不过,被蒋伟一脚踹了出去,骨碌着摔到屋外,掉到廊下。吓了姜姬一跳,她正好在屋前看焦翁和展用比箭。

    焦翁人长得魁梧,胡子留得老长,头发也乱糟糟的,让人看不出年纪。但他的武艺是真的很不错,性格好像也很好。他吹口哨引鹅来追姜姬他们时,她还以为他是一个性情狂放的人,结果吃过午饭,他就来找姜武“道歉”了。

    这是姜姬猜的,因为他是来找姜武摔跤,摔了几回后就开始指点姜武怎么摔才能把人摔倒。之后他就理所当然的留在了姜武和姜奔中间,从昨天到今天,三人一直在换个法儿的比武。

    今天冯丙来了以后,展用也找借口上来了,满脸不忿的要跟焦翁比试。

    焦翁痛快应了,他还要跟展用比弓箭。

    姜武和姜奔从昨天起就跟焦翁混熟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天焦翁还带了一袋酒上来。现在这二人看到焦翁要跟展用比弓箭,更加兴奋起来,都站在一旁呼啸叫好,竟然把其他人也引上来了。

    待众人或坐或站已经占据了有利地型准备观赏一场精彩的比试,屋里的打斗声就把大家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了。这堆人里有蒋伟的人,也有冯丙的人。不等大家想清楚要不要怒目相对,冯丙已经摔出来了。

    眼看情形就要不好,姜姬喊姜武:“大哥!快扶起冯公!”

    姜武上前直接把冯丙给托了起来,姜奔慢了一步,也上前伸出手,结果这两人根本没让冯丙的脚落地,又把他给抬了回去。

    紧张的气氛一下子烟消云散。

    姜姬想让焦翁直接开始比试,可她又不会说他们的话,正干着急,就见焦翁突然举起弓箭拉弓一射,一枝短箭咻的飞向远处的靶子:山脚下马车顶上绑着的猎物,那都是这几天里这些人无聊的时候猎的,吃光后剩下的皮毛、羽毛等到回到县城后再卖掉换钱。

    焦翁与展用都有猎物,所以今天比的就是把对方的猎物射掉。看起来简单,但第一,距离很远;第二,两人的猎物数量有差别,所以这原本就是个不公平的比赛。

    焦翁箭到,绑在马鞍边上展用最得意的一张狐皮就掉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晚安,明天见^0^

527 要官() 
购买v章比率不到50%的人12小时后可以正常阅读^^“你看那边”另一个老吏揉揉眼睛; 似乎看到远处草丛间有一个白白的东西一闪而过,“是头羊?”

    “哪里?哪里?”这老吏马上精神起来,回到马前取下弓箭,跑回来道:“在哪里?你指给我看?”

    另一个老吏又仔细看了一番,笑道:“可能是我看错了; 现在城外哪还有人放羊啊?”

    怜奴跑回到河滩边的草屋内; 他刚才去城门口没有看到令官,。 乐文移动网

    此时河水还很少,浅浅湿个脚面; 涓涓细流叮叮咚咚流过河滩中的细石,一尾尾手指长短的细小鱼苗仿佛是水面的银色反光; 一闪而逝,让人看到都疑心是看错了。

    怜奴没有食物; 他什么也没带,身上的衣服和鞋都是偷来的,他只从蒋家带出了一把短匕; 是蒋淑平时放在枕下的,他潜到蒋淑的房间时把它偷了出来,藏在怀里。

    这把短匕非常好用; 刀口锋利; 只开了一面刃。他当时问蒋淑为何不开双面?蒋淑道:“这一面留到最后再开; 等我要开它的时候,就意味着到了生死存亡之际。”

    他不懂什么是生死存亡,在他看来; 每一天都是,过不去就没有第二天。蒋淑听他这么说,奇异的看着他,“难道蒋家令你这么恐惧?”

    怜奴摇头,他所指不是蒋家,而是他自己,“如果我退后,我很快就会死。所以,每一天,我都告诉自己不能退。”

    蒋淑大笑,说他能这样想也不坏。

    怜奴以前不肯称蒋淑为父,蒋淑问他可是心中有怨,他道:“非是有怨,只是若称了父亲,怜奴就不再是怜奴了,我宁愿只做怜奴。”

    蒋淑那天道,“只怕这世上,只有你才是我的儿子。”

    怜奴将短匕放在湿石头上磨利,突然手指一疼,一丝血丝滴在青黑色的石头上,落到水中散开。

    这把匕首,已经双面开刃了。

    从此,他再也没有退路了。

    河中的幼鱼就是怜奴这段时间的食物,除此之外,夏天刚到,河滩荒原有不少淡黄色的田鼠蹿来蹿去,初春时田鼠产下的幼仔此时已经长得够大了。原来居住在此地的山人消失之后,田鼠就成了此地新的主人,还有更多被田鼠幼仔吸引来的鸟兽,全成了怜奴的盘中餐。

    茹毛饮血,令怜奴彻底脱去了蒋府公子的气质,取而代之的是他身上的野性。蒋淑曾告诉他,生下他的那个女人是赵人。

    “赵国多水多山,那里的女子腰细腿长,歌声甜美,所以就有人去赵国抓来相貌殊丽的女子卖到他国。你娘就是这样来到我身边的,我本想替她寻找家人,可她说早就不记得家人的模样了,她只记得小时候每天都在山里跑。”

    怜奴有时会觉得,那个死去的女人就活在他身上,他会想:活下来的到底是我还是她呢?怜奴这个名字,是替她自己取的?还是替我取的?

    等离开了蒋家,来到这荒野上,他才仿佛找到了归处。这里天高地阔,漫山遍野都是他的家,他的世界。

    这里比蒋家更适合他。

    等做到蒋淑交给他的事之后,他要回到这里来。

    去赵国也行,看看赵国的山、赵国的水。

    怜奴一边想着,眼角扫到有一抹土黄色在不远处的草丛里一闪而过,他合身扑上去!一把按住了一只狂奔的小老鼠,那小老鼠吱吱的叫着,一身奶膘。

    幼鼠在,鼠群就在!幼鼠不会离开鼠群太远!

    四下寻找之后,他掏了一个老鼠窝,抓到了十几只小老鼠和一只大老鼠,全都串在树枝上烤熟进了肚子。

    他用草堆了个窝,躺在上面,软绵绵的,草梗子有点扎,不过清香扑鼻。头顶上弯月初升,天空一半黑,一半白,黑色的天幕上,几点弱小的星子正在闪光。

    这片荒野往前足有百里都无人烟,前几年那场大战已经让这周围的村庄变成了空屋。

    怜奴躺在草堆中,闭着眼睛,轻轻哼着小曲,这还是他跟蒋家的歌伎学的。那歌伎是个郑国人,被郑人送到蒋家,她常常会做几个饼请怜奴吃,还唱曲给他听。

    怜奴曾问她:“你想让我娶你吗?”

    那歌伎大笑,“你身上一块金子都没有,拿什么娶奴?”

    他才知道原来这歌伎是在同情他,在她的眼中,他甚至比她更惨。

    “月儿弯,星河闪,归人路,照归人”他来回哼着这几句,突然感觉到身下的地在颤抖,他立刻钻到草堆中,屏住呼吸。

    渐渐的,零星几骑从远处奔来。他们到了河滩就停下来,放马去饮水,有几个骑士跳下马也扑到浅浅的河床上,嘶声道:“痛快!”接着就大口饮水,也不管水早被他弄脏了。

    怜奴一动不动,看着这几个人还把衣服全解了在水里扑腾,本来马儿也在河边歇息饮水,此时也走远了。

    怜奴眼中一亮!

    马儿身上挂着弓箭与粮袋,还有包袱。

    他等这几人解下粮袋,就着河水吞下干粮后,也不擦身就这么走到河滩外的草丛中就地一滚,瞬间就扯起了呼。

    有两个人没有睡,也是赤…身…裸…体走到岸上,席地而坐,一人道:“明日就能进城了。到了合陵,老子要先找个温柔的女儿,洗澡、吃饭、好好睡他一觉!”

    另一人就笑道,“这么多事,你想耽误几日?”

    岸上一人还没睡着,插话道:“高兄,你高看马兄了,马兄这些事就睡觉要花上几个时辰,前面的半个时辰都用不了就完了。”

    顿时岸上诸人暴发出大笑声,吵得远处夜宿的渡鸟都惊飞了一群。有个人看到夜鸟,欣喜的跑到马前拿出弓箭准备射,可惜夜色昏暗,在他迟疑间,鸟儿们又都落了下来,看不见了。

    姓高的人唤道:“你射它作甚?”

    “某肚饿,打个野祭。”那人道。

    姓高的道:“回来回来,明日到了合陵城,我请你吃烧鹅。”

    那人笑道,“有烧羊更好!”

    “没见过吃请的人还挑菜的!”

    “快回来!赶紧合上眼睡一觉,明日一早起城。”

    几人再不说话,那人回来后也躺下,仿佛都累极而睡了。

    怜奴还是不动,他就这么趴在草堆中间,一直趴到了天边泛白。

    此时,在角落里靠在河岸边上一块大石上的人才缓缓倒卧在地上。

    见这个人也睡着了,怜奴才从草堆中轻手轻脚的爬出来,绕过他们,往远处跑了。

    高叟听到动静睁开眼,看到一抹白在草丛间一闪而过,想是兔子,虽然想吃肉,却实在懒得起来,想想到合陵就有饭吃了,便又合上眼睛继续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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