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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大宋好土匪-第2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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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风瞧着这条肥肉,不知所措,只得微笑着表示感谢。

    阿骨打笑道:“这就是羊胰子,羊身上最好吃也是最珍贵的零碎儿,献给最尊贵的客人。

    都说南人软弱,你却打败了大金国最有名的神射手,英雄了得!当得起这份荣耀!”

    程风一听,只得在众人羡慕的眼光之中,硬着头皮吃下这条羊胰子。

    边吃边在心中暗自腹诽,“额的妈呀!这长一条肥肉,这该有多腻啊!”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这羊胰子却是肥而不腻,毫无腥膻之味,还真是挺好吃。

    见程风吃完,阿骨打拿起木凳上一只酒碗,笑着端给他,道:“吃了羊胰子,你该喝碗酒了。”

    笑盈盈的一句话却带有无法抗拒的威严,他忙双手接了过来,一扬脖儿喝了,然后擦了擦嘴角,道:“多谢阿骨打皇帝赏酒!”

    他语调中略有点激动,的确,抛开民族情感,阿骨打是一位有能耐的开国皇帝,身上有股撼天动地的英雄气,能得到他的礼遇,也是穿越以来一段奇遇。

    阿骨打见他喝得爽快,心中高兴,用力拍拍他的胳臂,道:“好汉惜好汉!明日和俺一起捺钵去!”

    见自家皇帝赏识程风,那些金国贵人们也挨个过来给他敬酒!此时的金国还是原始的渔猎民族风气,质朴简单,对有本事的好汉,不分民族国别都是高看一眼。

    宋人们看向程风的目光也满是敬佩,自己人能够得到金国人如此高看,那也是宋人们的荣誉!

第461章 招萤草() 
等到程风喝得酒酣耳热、微微有些醉意,这顿丰盛的晚宴也就进行得差不多了。

    在完颜宗望的亲自陪同下,他和马政翻身上马,朝下榻的营帐中行去。

    晚风习习,一阵凉风吹来,令浑身燥热的他顿感遍体舒畅。

    完颜宗望面相丰腴似佛,为人精细执著,仁慈宽厚,喜谈佛道。

    程风根据后世电影、电视、小说学来的一些佛教知识,有一搭没一搭地与他瞎扯着。

    尽说些“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之类玄而又玄的话,倒是将他哄得晕头转向。

    马政在一旁见了,是惊得目瞪口呆,他以为程风与自己一样只是个粗野的厮杀汉。

    没想到程风秀完神射之后,转身就能与金国二太子谈经论佛,这种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本事,他是远远自愧不如。

    程风与宗望正言笑晏晏,他突然发现一大群萤火虫围着自己的马儿追逐。

    此景令他不由想起晁盖遇袭中箭那天晚上,正是如现在自己这般,才在黑夜中暴露了目标。

    他不由顿感毛骨悚然,吓出了一身冷汗,微醺的酒意迅速消退,紧张地四处张望,见周围都是大队骑士保护,又是在金国中枢地带,暂且放下心来。

    完颜宗望见他紧张的样子,不由惊疑地问道:“程兄弟,怎么?有什么事吗?”

    程风低声道:“二太子,好奇怪的事!我这马儿周围怎么尽是萤火虫?”

    “哈哈!”完颜宗望不由大笑起来,他道:“俺还以为什么事呢!你的马儿肯定是吃了招萤草,所以才招来这么多萤火虫!

    这在俺们这,是稀松平常的事!这草没毒,害不死马儿,放心吧!”

    “招萤草?!”这世上还有这等奇怪的草?估摸着当日晁盖的马儿就是吃了这怪草,才招惹了那么多萤火虫。

    只是中原之地素来未听说有这种草,难道是有人故意喂食的?

    他又想起那箭支从下往上插入心口,死得蹊跷的马夫李老六,顿时将整个线索串联起来。

    必定是有人收买了李老六,让他给晁盖马儿喂食了千里迢迢弄来的招萤草,最后又将他杀人灭口。

    只是不清楚的是,究竟是谁收买了这马夫。。。。。。

    第二日一早,便有金军将官过来请程风、马政等人参加围猎。

    女真族是渔猎民族,喜爱四季捺钵,尤其以捕鱼的春捺钵和狩猎的秋捺钵最为隆重。

    每年秋捺钵大概在七月,现在已经过了秋捺钵的时间,但阿骨打仍然决定在附近举行一场围猎活动。

    其目的主要还是为了展示女真军威,震慑宋使,通过他的眼睛将女真族之强盛传递到南人皇帝的耳朵之中,更好地占据谈判的主动权。

    呜呜的牛角声响起,程风和马政一左一右骑着马跟在阿骨打的身边,夕阳照了过来,大家都眯着眼睛看着眼前不断颤动的草丛。

    近千名金国骑士在方圆五、六里的一大片山岗中,将野兽从茂密的森林中驱赶出来,迫使它们顺着一条狭窄蜿蜒的山沟向外逃窜。

    看那样子,草丛里岂不得有百十来只野兽在朝东奔跑。这些家伙被踢踢踏踏的马蹄声惊扰得没命地逃窜。

    山谷的四周都被金国士兵们封死,沟口是唯一的逃生通道,它们惶恐地朝沟口涌来。

    毫无疑问,眼前的这一幕是捺钵最激动人心的时刻。经过大半天的围堵,野兽们全被压缩驱赶到这处小山沟里来了。

    马政瞧着阿骨打兴奋的表情,在一旁笑道:“看来阿骨打皇帝很享受这春水秋山的捺钵。”

    完颜宗望道:“俺们女真人常说,一阵风吹过,只要阿骨打皇帝耸耸鼻子,就能闻到五十里外有没有血腥。

    这等敏锐,是一场场围猎、一场场战斗磨炼出来的本事。”

    阿骨打似乎很喜欢宗望对他的评价,一挥手中的马鞭,颇为自矜地道:“女真人世世代代居住在这白山黑水间,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都很简单。

    俺们女真人只出两种人,猎人和农人。

    猎人一辈子都在与豺狼虎豹搏斗,所以再掉回刀口与人作战,个个轻车熟路、勇猛无比。

    至于农人嘛,既种田,也打渔,能吃苦耐劳,为作战提供了稳定的粮食供给。

    所以,这里的高山、平原、树木、河流,培养出天底下最勇猛的战士,最勤劳的农民。

    这是老天爷赐给女真民族的福气,也是赐给俺阿骨打的福气。”

    说完,他瞥了一眼马政,有些揶揄地道:“听说你们南人皇帝只爱写字画画、观舞听曲?这个有屁用?这世上说到底还不是比谁的拳头硬、刀剑利?”

    马政微微一怔,正要硬着头皮说些“大宋兴文教、抑武事,以文治天下、以仁安民众。”之类的场面话,却见不远的草丛里剧烈地震动起来。

    “父皇,往旁边站一站罢,小心有甚猛兽冲撞出来。。。。。。”完颜宗望在一旁小心地提醒。

    阿骨打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道:“怎么?觉得父皇老了?不中用了?你还是女真人的子孙吗?无论是围猎还是打仗,好汉子就应该冲在最前面!”

    说完,他摸了摸插在腰间的匕首,将插在地上的双股猎叉一拔,对一旁的程风笑道:“好汉子!敢随我冲阵吗?”说完,一夹马腹便往前冲了出去。

    “父皇,你。。。。。。”宗望还想阻止,但他知道自己父亲说一不二的性格,认准了的事,别人怎么说都不管事。

    他和身边的卫士也都不敢上前,知道阿骨打身上流的是猎人的血,想在南人面前一展他金国皇帝的身手和本事,不愿在侍从们重重护卫之中吃现成的。

    宗望赶紧对程风恳求道:“这位兄弟,你上前陪陪父皇,他刚才谁也没叫,就叫上了你。”

    程风取下挂在马鞍上的弩,笑道:“王爷放心,我这就前去接应皇上。”

    他一夹马肚子,座骑立刻像离弦的箭一样飞奔出去,下陡坡时,他左手抓住马脖子上的缰绳,握住弩弓的右手挺得直直的往后伸展。

    这个姿势,是为了马儿在下坡时更好地保持前后平衡,不至于失去重心摔了出去。

第462章 遭遇巨熊() 
来到这个世上这么久,程风已经完全熟练掌握了御马之术,能够既敏捷又稳健地驾驭任何一匹马。

    当他平稳地落在沟底,驰近阿骨打时,出乎意料的事突然发生了,上百头大大小小的野猪从草丛中蹿了出来!

    顿时草沟底乱成一团,战马的嘶鸣声、野猪的咆哮声混杂在一起,发出巨大的声响。

    谁也没想到,草丛中的野兽竟然是这么大一群具有强大攻击性的野猪,正常来说,应该赶出来的是一群混合的兽群。

    大的野兽有野牛、野驴、麋鹿等,小的如狐狸、野兔、锦鸡等,极少会碰见这么大一群野猪!

    挺着獠牙的猪群哼哼叫着,顿时将两人与大部队分割开来。

    完颜宗望和身边的卫士想要冲散野猪群,将处于猪群中的老皇帝接应出来,可这些野猪冲击力十足,战马们嘶鸣着,扑腾着蹄子躲闪,怎么也不肯上前。

    正在这时,阿骨打和程风的座骑突然喷起响鼻,马脖子上的鬃毛一根根竖立起来。

    阿骨打冲程风大声道:“不好!有大块头要出来了!”

    话音刚落,只见一头只要看上一眼就能把人吓瘫在地的大山熊冲了出来。

    这头熊在同类之中也堪称庞然大物,身子足足接近一丈高,周围的野猪与它相比,不过是小鱼游过了一块大礁石。

    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猪群逃得如此仓皇,金国骑士的追赶还在其次,主要是因为这头巨熊的出现。

    它挥手一拍,一头倒霉的野猪被它拍倒在地,嘴里呜呜地叫唤,眼睛、嘴巴、耳朵里都冒出了鲜血。

    它捧起那头野猪用嘴撕扯着,血肉横飞,一股腥臭的味道顿时弥漫起来。

    阿骨打和程风对视一眼,大家都很明白,这头力大无比的家伙已非人力可以制服,准确点说凭眼前这两人根本没法与之对抗。

    “怎么办?”程风的额头上渗出了一层冷汗,他打量了周围一眼,附近倒是有一颗高大的树,看那笔直光滑的树干,山熊应该爬不上去。

    可他不敢动,生怕自己的动作刺激了这头巨熊的野性,使它急速地追赶过来。

    阿骨打也是这样想的,所以两人只能一动不动,杵在那里与山熊对峙。

    完颜宗望等人也发现了眼前的险情,但也不敢大声呼喊,一着急,下了马直直冲向了野猪群,与那些挡道的野猪们搏杀起来。

    不仅是宗望,侍卫们也都很焦急,因为女真人世代传下一条规矩,如果一家人出外狩猎,家长首先为猎物所伤,则家族中的晚辈都要受到惩罚。

    后来,这条规矩亦使用于部落的战争。大至一支部队,小至一个分队,若该队的将官在战斗中负伤或阵亡,则他率领的部下都会受到严厉的惩处,轻者鞭刑,重则处死。

    阿骨打建立大金国之后,这条规矩更被定为牢不可破的军规。

    如今,若阿骨打今日被熊咬死,这些他身边的卫士们就不用回去了,自己直接抹了脖子了事,省得活着回去丢脸。

    山熊嚼了两口野猪肉,突然间好像发现了阿骨打和程风他们俩,短暂的评估打量后,确认眼前这两名骑在马上的人应该属于易于捕杀的柔弱生物。

    而且看起来皮肤娇嫩,应该比粗糙的野猪肉好吃,它顿时对野猪没了兴趣,将野猪身子撇到一边,呆呆地盯着两人,口里流出晶亮的涎水。

    它细小的眼睛闪过一丝光亮,接着就晃动着粗壮的四肢向他们摇头晃脑地奔来,那黑色的皮毛在厚厚的脂肪上耸动,闪着油亮的光泽。

    程风很明白,要是被这头巨熊扑在身上,不用它抓咬,只需对自己的脸舔上那么两下,半张脸便能立刻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敌不动、我不动。现在敌动了,怎么办?当然是跑他娘啊!

    他倏地翻身下马,朝身旁最近的那颗大树跑去,蹭蹭地往上爬。

    边跑还不忘朝阿骨打大喊:“皇上,赶紧跟我跑啊!往树上躲!”

    这时不需要翻译阿骨打也知道他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了。

    阿骨打犹豫了下,最终还是放弃了与这头巨熊拼死一搏的念头,将手里的钢叉一扔,紧跟着程风往树上爬去。

    失去主人的马儿顿时惊叫着往两边闪去,仓皇逃远。

    大山熊很快冲击到大树下,程风原以为它要用强悍有力的爪子抠住树干爬上来,伸长嘴巴撕咬他们。

    幸好它的体重有些超标,大树的下面部分都是光滑笔直的树干,它试了几下,还是滑落了下去,只能人立起来努力往上撅着嘴巴啃咬。

    即便没有枝丫可供巨熊攀登,它一时也咬不到阿骨打的脚掌,但它张大着嘴巴,露出尖锐的牙齿,在离他脚踝十公分的范围内蹿咬。

    这种情形太过吓人和恐惧,很容易让人崩溃导致眩晕,一松手便掉进熊口里。

    幸亏阿骨打天生胆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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