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我的感动 >

第7章

我的感动-第7章

小说: 我的感动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真是傻瓜,这你都不懂?那不就是说阿生喜欢你了吗。”子杰又叫了起来,像尾巴被踩到了似的。看我的那眼神认定了我是个无药可救的人。
“怎么可能,你是不是打球打昏了头才胡说八道的呀,就算是喜欢也没那么快吧。”我也叫了起来,像被抓住了痛脚。我必须承认我怕了爱情,所以听到有人喜欢我的时候会不知所措。
“谁说不可以啊,我跟我的女朋友就是一见钟情的。”子杰抗议说,一说到他的女朋友他的表情就很陶醉。
“在我身上就不可能!”我很坚决的说,不知怎的听到了子杰言及他的女朋友我的心竟有点酸酸的。
“小姐,话别说得那么绝对,还是有点回转的余地的好,不然到时候我可要用你说过的这些话找你的麻烦的喔。”子杰笑笑,对于我的坚决很不在意思就像我现在已经后悔了一样。
“不可能就是不可能。”碍于面子的问题,我不得不硬撑了,即使是在我懂得凡事要留余地的情况下。人就是这样,明明知其不可为,但为了某些根本就不足道的东西而为之,最终换来无可挽回的后悔。
“好了,我不跟你争吵。老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告戒我,千万别跟女人讲道理。这句话真的很对。”子杰投降的说。
“难道女人就没有讲道理的吗?”我的音量明显的又重了,很看不惯男生那存有性别歧视的表情。
“有!女人在自己有理的时候就会讲道理。或许,对于女人自己来说,只要是自己说的话就是道理。”子杰很快的就回答了我。说完,看着校门那边,目光忽然间就痴了。
我好奇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一个女生正从校门口走来,她的打扮很时髦,一头微曲的头发散散的披在肩上,衬着那张吹弹可破的脸,真的是美得过份。就在我猜测着她的身份的同时,她已走到了我的身边用那双美丽的眼睛打量了我一会,然后走到子杰的身边依偎着,娇笑着看着说:“聊什么呢?聊得那么开心啊?”
“喔。”子杰像是刚醒过来的样子说:“我来介绍一下,这是阿生刚认识的朋友叫小丹。”子杰指着我对那女孩说。然后又转过头来指着那女孩对我说:“你看,这就是我一见钟情的女朋友丽珊。”
“小丹喔?很高兴认识你。你别听他的,什么一见钟情啊,他全是胡说的。”丽珊听完子杰的介绍,离开了子杰的怀抱向我伸出了手,脸上荡着幸福的笑容对我说。
我也伸出了手,在丽珊那纤纤细手上一握,笑着说:“我也是。”看着他们幸福的笑容,我忽然觉得自己是多余的,真的很难笑得出来,所以我不知道在那一刻里我硬挤在脸上的笑容是多么的难看。
“阿珊,怎么你也来啦?”就在我想要逃走之时,阿生手里拿着三罐饮料回来了。在把一罐绿茶递给我的同时问丽珊。
“呦,是不是我不能来啊?要不要认识了个漂亮的新朋友,就要排挤掉我这个老朋友了呢?”丽珊很夸张的笑着说,看着我和阿生的眼神有些暧昧。
“你来又不是找我的,怎么能说我排挤你呢?以前哪一次我不是被你们两排挤啊,还好意思说别人。现在怎样,我只买了三罐,你们两个喝一罐吧!”阿生拿着一罐可乐递给你丽珊,自己也留了罐绿茶,然后看着他们贼笑着说。
“你们喝吧,其实你说得对我不是来找你的,不过也不是来找子杰的喔,我是来找一本叫《飘逝》的书的。我听别人说,这书很好看,所以想到图书馆看看有没有。”丽珊说着,就要走的意思了。
“图书馆没有,我也找这本书找了很久了,可惜一直都找不到。”我说。这本书是一个外国作家写的,我看过了介绍,真的很不错,可是找了大半年至今都找不到。
“那这样的话,我到别的地方去看看了……”丽珊的话还没说完,子杰就急忙的打断的说:“我也去,省得我在这防碍别人。”说完,一只手拉起了丽珊的手,另一手跟我们晃了晃算是道别,然后就走开了。
我看着他们的背影在我的视线里消失,心中竟涌起了一阵失落的感觉。等到感觉逝去,回过头来就看到了阿生那炽热的目光正看着我,似乎有很多的心事。见我看他,又把笑容挤到了脸上,说:“怎么?舍不得子杰啊?虽然子杰是个靓仔,但我也不差啊,怎么不对我好点呢?”
“无聊,懒得理你!”心还被失落包围着,无力开玩笑,我只好白了他一眼说。用力的甩了甩头,要把那份失落甩掉。深吸了口气,在体内停留4秒后用力的呼出,像是要把所有的不快都赶出体外,苦笑了一下安慰自己:我还是快乐的我。
抬头远眺,红色的夕阳就要被远处的建筑物吞没,天空中的云抽象的幻化出各种形态感觉是那么的不可一世。其实很少人知道云在美丽、嚣张背后的无奈——它的形状都是由风决定的完全由不得自己。想到了这里我不由地联想到了人,人是不是可以真正的主宰自己的命运呢?还是也有像“风”一样的东西在背后操控着呢?
“那本《飘逝》的书真的那么难找吗?明天你到图书馆来,我保证你能找到这本书。现在我有事要先走了,你自己回家吧。”阿生看着我,说完也走了,走得很匆忙,像要赶着某种就要迟到的约会一样。
除了手里多了罐绿茶外,一切又跟半个小时前一样了。人生如梦,有时候想真的是这样的,无论发生过什么事,只要是过程结束了回想起来就会变得很不真实。抵头看着手中的绿茶,猛然记起这是自己最爱喝的一种饮料,只是不知道阿生怎么会知道罢了。呆呆着看着他们离去的那个方向几秒,呼了口气也往那个方向走去——回家。
回到了我们朋友们所住的房子,忙完了晚饭,“五·;一”假日的第3天差不多就这么过去了。晚上早早的躺在床上,感觉无聊透了,也不知道朋友们哪天才回来。“晓云,小丽,你们真不够意思,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算什么嘛?回来就一定要你们好看。”我翻了个个身,喃喃自语,随即又叹了口气,“唉,算了了,都是咎由自取的。”其实在我留下来之前,我并不清楚一人的日子那么难过,当时或许是忽然间来了佛性想一个人清净几天,又或许是脑筋短路莫名其妙的想留下来习惯寂寞……不管什么原因,我现在算是后悔了,早知道会这么无聊的话,我就算回家听听老妈的唠叨也强过这百倍。一个人真的很烂,什么也做不成,大概唯一的好处就是发唠叨的时候没有人会觉得烦。
之后的几天,天气依然热得让人叫救命,太阳就像喝了红牛那样特别的有活力,放出的光芒让我不敢踏出门口半步。一张爱听的CD已经重复了十几遍,却越听越寂寞,在客厅和房间穿梭了百来回,一颗心还是不知道该放到哪里去好。站在窗边,望着窗外那金黄的世界,忽然想到,如果这些光芒是由一块块的黄金发出来的话,那么此刻我还会有心思站在这感慨吗?答案是一定没有。就算天气比现在热三倍,我也早就跑出去捡金子了,就算跟别人争个你死我活也是义无返顾的。有点讨厌自己那不切实际的幻想,很明白的告诉自己那些光是太阳发出来的之后,我又开始想象着我的祈祷可以感动到上帝而把太阳收了起来也说不定。可在心里祈祷多次不见效果,反而觉得太阳有更热的趋势,就开始后悔自己说了那么多的好话。明明知道那个永远不能说话的上帝是不可能眷顾我的,却还傻傻的去渴望会有奇迹的出现,真的是傻到底了。我的祈求上帝听若未闻,而我的哀号就可能被上帝当悦耳的音乐来欣赏,谁叫我是个“平时不上香,临时抱佛脚”的人呢?
好不容易熬到晓云和小丽回来上课,长达一个星期的无聊假期也因此宣布告终,我的人就像打了场仗那样差不多就要跨了。随之而来的又是那熟悉得接近习惯的学习生涯,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都变得可爱了,才领悟到读书原来也是种幸福的生活。
晓云——是个善解人意的女孩,敏感度很高,一般别人不想说的,她从来就不会提及。喜欢研究心理学,所以总是能知道别人在想些什么。人缘很好,常开玩笑的说别人是疯子。
小丽——有着均匀的身材和漂亮的脸蛋,留着一头长发,浑身都散发着古典美的气质。当有风从正面吹来掀起她的头发,随风飘摆时,我真恨自己不是个男的,不然一定把她追到手,做她的男朋友一定非常幸福。她最喜欢说的一句口头禅是“好笨喔你”有点撒娇的语气配合那动听的嗓音,让人听来犹如天籁之音。
习惯是心灵上的一种安定。当一种生活成为习惯的时候,就不会再有空虚感的出现了,或许烦恼还会偶尔的光临,却没有那应付不来的感觉。日子千篇一律的过,离那个黄昏已经有一个多月了,却再也没有见到过子杰或阿生。那一次的遇见也在我的脑海里模糊了,唯一清晰的就是子杰拍着球朝我走来的那个画面和子杰那阳光般的笑容,那画面和笑容就像是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底片一样,想起来的时候拿出来冲洗一下就很清晰了。有时候会奇怪,为什么阿生和我接触比子杰多,而他留在我记忆里的就只有那不正经的神态和那双深邃又有点忧郁的眼睛并且还很模糊。没有执着的要去弄明白,只因觉得他们就像小河的流水一样再也不会重复的出现在我生命的舞台上了。
星期六的早上,我懒懒的躺在床上不肯起来,看着窗帘外透着的光芒就知道天气是超晴的了。“真讨厌,看来今天又得在家呆上一天了。”我舒展了一下因睡得太而有点酸的筋骨,怏怏的想着。
房间外的客厅一点声音也没有,小丽和晓云都还没有起来。大概是年轻人就都有懒床的习惯,躺在床上睡不着的时候,是脑筋转动得最快的时候了。想着不着边际的事,杂乱无章的头绪变来变去,联想力比平时起码高了两倍以上。不但如此,就连年轻人引以为傲的记忆都无法自豪了,因为有时候前一分钟想的事在这一分钟里就已经不记得了。懒是年轻人的通病,懒懒的性子,散漫的动作,在老年人的眼里我们真的是懒得无药可救了。但如果做起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来,那一股韧劲却能让老年人摇头晃脑,自叹不如。
飘动的思绪被一阵手机铃声打断,不知道是小丽的还是晓云的。看了看床头上的闹钟,九点整,起床还早。复又躺下,准备再一次让思绪飞翔,可不到一会就被小丽的声音吵断了,“好笨喔你们,睡了那么久还不起来,小心睡成了猪。”一听声音就知道,刚刚的那个电话是小丽的了。   小丽真的很懂得“机会难得”这句话,如果不是电话把她吵醒的话,睡到最后的一个一定是她小丽的声音刚停住,厅里就传来了郑秀文的歌声,小丽超迷郑秀文的,她说她觉得郑秀文就像她的亲姐姐一样的亲切。
被小丽这么一叫,把一直从昨晚延续到现在的迷糊感给赶走了,不起来躺着也辛苦了。睁着惺忪的睡眼打开了房门,强光立刻让我又把眼睛不适应地重新闭上3秒——人为什么就有那么多的不适应?好不容易才能把眼睛完全的睁开,发现晓云也起来了,阳光从窗外射进来,和墙形成了个75度的角,使厅变得非常的明亮。虽然是早上九点,但热的程度还是让我觉得怕怕的。
CD里正放着郑秀文的〈哭泣游戏〉,动听的声音唱着伤感的歌充斥着屋里的每个角落,把我们都包围在其中。小丽手里捧着杯橙汁坐在沙发上,正用贼贼的眼光看着我们,那似笑非笑的面部表情让我忍不住的想整整她。轻轻地走到她的背后,手经过沙发的垫背圈住了她的脖子,她把头往上看的时候,我对着她的鼻子用里的呼了口气,就急忙的放手跳开了。然后站在离她一米远的地方看着她撅嘴蹙眉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讨厌,我看你这张嘴应该很久都没刷牙了吧,怪不得没有男生敢要你!”小丽边说着,边向我扑过来,和我打闹成一团。晓云坐在对面的沙发上微笑着摇头看我们,嘴里喃喃的念着,“疯子,两个疯子。”
梳洗完毕,就想着如何把这一天的第一顿饭给解决掉。早餐对于我来说,是很随便的,可老爸老妈在电话里说得最多的就是要我吃早餐不能随便,说早餐对人的健康有多重要之类的话。我老爸始终信奉着“民以食为天”这句话,他认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饭是一定要吃的,而且不能随便吃。如果被他看到我现在吃的早餐——1份三明治和1瓶汽水,肯定是免不了被上一节政治课的。而我老妈就常常在我耳边唠叨着“你身体不好,要注意营养”之类的话。在灵魂脆弱的时候,我会被那份母爱深深感动,而且当时还信誓旦旦的说以后一定会注意。可等到事过境迁,就变成了不以为然,看到了好吃的食物就急着拿了往嘴里塞,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