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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兽医非浅(正文 番外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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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非浅》
作者:锦竹

【文案】 

尤然生命中的温暖就这么多,已经全部给了那个女人,要他以后怎么再对别人微笑? 

爱情从未消逝,只是她忘记,他还记得…… 

———— 
失忆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忆以后再次遇见曾把你抱进窝的狼。 

沈浅瞪着晶莹的眼睛,“尤先生,往你心的路,怎么走?” 

尤然面带微笑,“我带你走。” 

从始至终的执着,一辈子只要一个她。她迷了路,那么一点点把她带回来。 

温情治愈文,充满狗血YY,即时带好避雷针…_…|||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浅(兽医一枚)、尤然(飞行禽兽一只) ┃ 配角:狗狗 ┃ 其它:失忆、军文高干、狗血 



1

1、chapter 1 。。。 
 
 
沈浅是个失去记忆的女人。在她二十岁之前的记忆,一片空白。她只记得她刚从病床醒来,一位中年女人扑了上来,不停地叫她“浅浅”。

那个女人自称是沈浅的母亲。沈浅告诉那个女人她没了记忆,她妈妈却只是微笑了之,看起来并不因沈浅的失忆而手足无措。

沈浅没有爸爸,在她以后的记忆里,她是与她母亲相依为命。沈浅的家境不好,沈母没有固定职业,加上还要反复治疗的医疗费,已经是捉襟见肘了。沈浅自醒来以后,疗养了个把个月,她又重新拾起课本,做了一名高三学生,毫无杂念地去认真学了一年。不过,沈浅年龄很大了,她有记忆的那一年,她二十岁。

沈浅也好奇过自己是怎么失去记忆的,沈母有些不痛快地说是下楼梯,摔了下去所致。沈浅就信了。沈浅也有问过自己以前的事情,沈母也会一个一个给她讲些琐事,然而家里却没有一张曾经留下的照片,让她寄物思忆。

头几年,沈浅还是会好奇自己的曾经,主要是她左耳上那整齐的九个耳洞,从耳垂到软骨部,并排九个,貌似是同时打的,而且年代久远,只是自己的右耳却只有老实巴交在耳垂中部的一个耳洞。不过想的时间久了,沈浅的好奇心也就消耗殚尽了,她想,过去就过去了,没了记忆就没了记忆,反正过的好就是了。是的,她过得还不错,本身成绩不好考入二流的大学,虽然学的专业是最冷门的。

沈浅将来是一名兽医,专门给动物看病的医生。与沈浅在同一胡同的女孩菁菁时不时的说她杯具,不能给人看病,沦落到给动物看病。

沈浅确实很悲剧,她当初是想当农民来着,选了农业大学,不想成绩不能达到要求,只能被学校分配到兽医专业。这也就罢了,做兽医就做兽医吧,偏偏她被一位专门搞“兽种杂交”的导师看上,收为门下做了关门弟子,天天研究,不同品种的动物杂交。

经过几年的认真贯彻学习,沈浅算是能有些半斤八两了。于是出师,在一家小型兽医医院上班,做了一名妇产科兽医,专门给动物接生的动物保姆。

***

在沈浅25岁那年,她终于耐不住寂寞,养了一只三个月的公狗。同事兼闺蜜兼大学校友李美丽说沈浅没有眼光,养什么狗不好,偏偏要养一只杂种牧羊犬。

要知道虽然牧羊犬很贵,但是杂种档次太低,只能沦落成肉狗,给人吃的。沈浅却不以为然,她非常喜欢这只小杂种,还很有爱的给他取名“杂毛”。

想必是越低贱的狗,越懂得讨好主人,杂毛温温顺顺地蹭在沈浅的脚下,匍匐着。上班趴在医院门口,沈浅下班跟着一起回家,几乎是同手同脚,形影不离。

这人狗俨然是“相恋”了。眼看李美丽年前都结婚了,沈浅身边唯一的异性就只有那只“杂毛”。李美丽就语重心长地问了一句:“我说浅浅,你能把男人当狗使,但你也别指望狗能当男人使啊,你还是得靠男人有个家。”

沈浅轻轻一笑,作为一个25岁的女人,连个异性朋友都没有,没有比这更杯具加餐具了。李美丽的老公高长丰是沈浅当初高三复读时的一位同学,可以说是沈浅记忆里最久的人之一。两人在那时关系就不错,就连李美丽与高长丰也是沈浅介绍认识并且撮合相爱结婚的。

一般李美丽劝沈浅找个相亲什么的,多认识点异性,高长丰总是笑呵呵忙活说:“要男人,我们队全是啊。”高长丰是特警,实拿枪阻击危险罪犯的。

一说到男人,坐在沈浅旁边的杂毛就不愿意了,直接朝高长丰“汪汪”吼着,那声音别提多洪亮。这狗的占有欲可不是一般强。

“得,这狗倒是把她当母狗使了。”李美丽一脸无奈。

沈浅立马指着李美丽,对杂毛发出命令,“去撕她裙子。”

“汪汪……”杂毛四腿离地,飞奔朝向李美丽,李美丽吓得夹着裙子直往外跑。沈浅见状,哈哈大笑。

沈浅在宠物医院工作了两年,这家医院在隔壁的副省级市里有总部,总部一时人力周转不通,想调几个兽医过去。

沈浅和李美丽都在名额之中。李美丽自然是高兴,主要是高长丰部队就在邻市,虽然高长丰常常跑案子,但至少相聚的时间比以前多了。而沈浅的五年记忆里,似乎从来没离开这个地方。这是个小城市,经济一般,人文一般,只是个温饱城市,依附着邻市。

沈浅也想见见世面,回家跟母亲商量,不想遭到沈母断然的拒绝。在沈浅的认知中,沈母是个淡定坚强的女人,她如此的反差,倒使沈浅沉埋很久的好奇掘了出来。

难道她的记忆在邻市吗?沈母那眼神中的不淡定,深刻地表露出:是的,沈浅的记忆与邻市有关。

“妈,你不肯告诉我,那我自己去探索,这也不行吗?”

“浅浅,那个地方不属于你。”

沈浅略有吃惊,看着沈母那无奈又伤情的表情。只听见沈母说:“邻市是一线城市,首先,你学历所能挣的工资会让你很拮据;再次,在邻市的记忆没必要找回来。”

沈母明确指出了,她的记忆果然在邻市有一部分。沈浅愣怔看向沈妈妈,沈母却从酿酒的瓷缸底下掏出一张泛黄的照片,那上面是个男人的照片,头戴整齐的军帽,肩章版面底色为天蓝色,上面模凌两可能辨别出是一颗大金星。他笔直地坐在椅子上,一丝不苟地对着摄像头。

沈浅疑惑地看着沈妈妈,沈母说:“这是你父亲,他就在邻市。”

沈浅顿感震惊,“那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要在这里?

“因为你父亲是个军人,军人是不允许犯错的。”沈母笑道:“你是我与他一夜风流留下来的。”

沈浅几乎要窒息了,她看着沈母,那女人顿时脱下了伪装多年的面具,无声地落下泪来。沈浅不知道在她二十岁之前发生过什么,但知道一定是不痛快的事情,至少会让沈母很不痛快,让她也不好受。她抱着脆弱的沈母,“我不会再好奇以前的记忆了。”

而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多日。

但沈浅很想去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是怎么的男人,能让她母亲隐忍如斯,独自生下她?违背道义和自尊?用一生去拖累?

所以,她留纸条给了沈母,跟着李美丽去了邻市,去见那个男人一面。

沈浅给她母亲的纸条,就简单几个信息,“我去一趟那个给我生命的男人那里一趟。妈,你放心,我不会去寻找以前的记忆,永远不会。”

沈母看到这张字条,只觉得,有些事情,怎么也躲不过,沈浅的生命早与邻市里的某些人与事所牵绊一生了。

***

“我说浅浅,你去一趟大城市,带这只杂种狗干什么啊!”李美丽坐在驾驶位上,通过前车镜瞄到后座上一人一狗坐在椅子上互相逗弄,李美丽就想吐血。

沈浅从包包里找出一块奶糖,放在杂毛的嘴里,那杂毛张着血盆大口“咔咔”的嚼着,表情既享受又慵懒。李美丽看这狗一直不爽,见他这么欠扁的享受样,更是吹胡子瞪眼,“这只狗,我早晚把它宰了。”

杂毛貌似能听懂,它似乎被这话给卡住了,一直干呕甩头,尖尖的耳朵抖啊抖,头晃荡几下,那奶糖突然从它喉咙里飞跃出来,直接粘在李美丽的头发上。

沈浅瞠目结舌,一下子不吭声了。

李美丽似乎没发现,还一阵念叨:“浅浅,你要买也买只纯的,这样呢以后交|配出来的种也能卖出好价钱。”

“可是不同种族交|配出来的狗免疫能力比纯种狗强,容易养。”

李美丽一甩头,那飘逸头发上粘着的奶糖随头而带,甩在脑门后面,李美丽毫无直觉,继续说,“可是赚不了钱,没人要。”

沈浅不说话,装可怜地看着李美丽。李美丽见她这副可怜样,一脸无奈,每次就知道装无辜,她也没辙了。李美丽说:“送到兽医院提供给你们的宿舍,我去我新房睡了。”

“好……”沈浅还是一脸担忧地看着李美丽,沈浅在想象当李美丽知道她后脑粘了杂毛吃过的奶糖有何反应,想必是直接开车把她俩撞死吧。

一到宿舍,沈浅就赶紧拉着杂毛跳下车,若无其事地对李美丽say goodbye。

在宿舍楼下,沈浅张望四周也找不到杂毛能暂住的地方。沈浅烦躁地挠了挠杂毛的头,“杂毛,你可怎么办啊?宿舍不准养狗。”

杂毛睁着乌溜溜大眼望向沈浅。沈浅见着杂毛那可怜兮兮又无辜的样子,只好扁扁嘴,扯着杂毛原地打电话给李美丽,电话那头李美丽接了电话,“喂?”

“美丽,求你帮个忙。”

“怎么了?”

“给你安排两个活,你选择。要么给我找个小公寓,要么……你帮我养杂毛。”沈浅其实也舍不得杂毛,她深刻体会到李美丽不喜欢杂毛那杂种样,而杂毛也不喜欢李美丽给沈浅介绍男人。

这一人一狗相看两厌,沈浅这两年也习惯了。

“沈浅,你是不是欠抽?”李美丽当即咆哮起来,对于沈浅这么不要脸的女人,她只能以咆哮表示抗议。

沈浅嘿嘿地笑着。李美丽是个心软的老好人,虽然脾气有点暴躁,但是对于闺蜜一向是有求必应,所以她立马软下话来,“得了,我明天给你找房子,你先把你的伴侣丢在楼下住一晚吧。”

沈浅挂上电话,对杂毛摆了个胜利的姿势。

沈浅拽着杂毛到宿舍楼梯底下,拍怕它的头,温和地叮嘱,“老实在楼下呆着,明天早上跟我一起上班。”

杂毛摇晃着尾巴,瞪着乌溜溜又水灵的大眼看着沈浅,沈浅很满意,提着行李就上楼去了。这就是沈浅喜欢杂毛的原因,乖死了。

可当第二天沈浅下来,发现她的杂毛不见了。沈浅顿时慌了神,在四周到处找,却在附近的公园里见她家的杂毛正在和一只非常漂亮,看起来非常有气质的黄色拉布拉多犬玩耍中,那情景相当的欢乐。

沈浅是兽医,一眼就看出那只拉布拉多犬是纯种狗,而且从它身形和毛色看,堪称极品啊。沈浅想,这主人想必很宠这只拉布拉多犬,瞧那毛,理得多顺。沈浅都有摸摸的冲动了。

杂毛似乎也感受到沈浅的目光,竟在玩耍的空闲中朝沈浅这个方向看去,尾巴忽而大大地摇摆起来,飞奔朝沈浅走来。极品拉布拉多犬也跟着跑了过去。

沈浅蹲下来抚摸杂毛,那只极品拉布拉多用鼻子拱了拱,谄媚地看向沈浅。沈浅这才发现这只拉布拉多犬是只母的,这么说来是向“伯母”献殷勤了?沈浅另一只手刚准备去抚摸,却看到它脖子上闪着一块明晃晃的牌子。

一看那名字,沈浅差不点吐血。浅浅……

她的小名竟然与它的名字一样。

“快看,这不是尤司令家的浅浅吗?”一路人走过他们身边,指着拉布拉多犬说,顺便用古怪的眼神看向沈浅,好似她会拐卖这只狗。

路人走了一会儿,沈浅到门口的早餐车处买了三个肉包子,身后跟着两只比较有高度的大狗。沈浅一转身,就给两只狗各丢了一个包子,自己也留了一个。

沈浅的杂毛一口接住那只包子,狼吞虎咽。那只叫浅浅的拉布拉多犬则是嗅了嗅,把包子叼到杂毛嘴巴。杂毛又是一口,非常享受,非常淡定。

沈浅愣了一下,忽而身后驰来一辆劳斯莱斯幻影,这是沈浅第一次见到,不过她不因此多看几眼。只是身前的拉布拉多犬浅浅一跃身四脚奔跑跑到那车下面,对着车叫了两声。

忽而,后位车门被打开,拉布拉多犬浅浅就跃身上了车。

沈浅只是偶尔一睹,见到后位上坐着白色衬衫的男人,他眉宇相当清秀,英挺的鼻梁下有一张微微抿住的薄唇。他脸色极其苍白,即使如此,沈浅不得不说,他长得真好看,至少是她见过最好看的男人。

车门自动关上,劳斯莱斯幻影也跟着消失了。

沈浅耸耸肩,低头看向杂毛,只见他一边嚼着剩下的包子,一边目送那渐行渐远的豪华轿车。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我没信心,希望能得到一些鼓励。
再次,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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