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些回忆-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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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啊。”天天得意的笑着回我,“那是。你说咱到时候往哪儿撞啊?克莱斯勒?”我想都没想就说,“自由女神!”没错,就是自由女神。虽然拉不了很多陪葬,但是,自由女神要是塌了,美国,还会是那个美国吗?
记得当初911后,我曾和大学的美国外教聊起过类似的话题。我曾经戏谑的问过那个老美,若是自由女神和世贸,美国人会选哪个?当时,他的回答是从人道上讲,如果在世贸的人远远大于女神,自然是救人。如果人数一样呢?他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说他不敢想像。不过,他说,在人的心中,精神和信仰往往比很多事都重要的多。
精神和信仰 Vs 物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中,都说物质文明决定上层建筑,似乎是必须要温饱了才能去建起良好的内心崇拜和图腾。我在当时的那几年中,对这一说法异常信服。我不认为一个人在衣食无落的情况下,还非要自我进行精神上的约束。那纯粹是扯淡,生存永远是第一要素。所以,我也一直对孔子上面提到过的那句话“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表示相当的抵触。我认为他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非常典型吃饱了撑的。因为他自己其实就说过可以用来驳斥这话的另一句话,“贫而无怨,难;富而不骄,易。”所以,他老人家后来就又提倡,做人最好的一种境界是,“贫而乐,富而好礼。”这一精神水平,当然远比他学生子贡的那种,“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仙了又不知道多少。俺很穷,but俺不但不逢迎俺还穷的特别快乐。(穷开心?原来是种赞扬的话?)
不过,那时的我,想当然的认为,孔子说的那种“君子”其实就是他意识里幻化出的一个精神产物,他把“君子”在他的意识中完美化,然后,传播给大众,让大众们把这个偶像当作效仿和追求的榜样,这种人不但有着强烈的忠孝之心,更重要的是还能安贫乐道。一个人如果能够安贫乐道,那么一定是无欲无求(除了精神文明建设上),这世上没有欲望的人如果多了,想必能达到一定的阶级统治目的,所以,后来孔孟才被统治阶级看上,尊为王道。在我的眼中,所谓的王道,就是“王”用来“王”天下的方法。
所以,这世上根本没有真正的君子存在。即使是我们所谓的生活中的所谓君子,也不过是一群吃饱了饭,朝着“被上层领导完美统治”而前进的SB人们。
所以,有了个这样的思想标准。那时的我,已经不屑于在他人眼中到底是“君子”还是“小人”了。尤其是从这次回国后开始,我越来越在心中,用这些彻头彻尾的谬论,来为每当自己良心和行为抵触到无法调和时,进行开脱。我可不想一辈子被人“王”,最好,我能够“王”他人。在物质文明没有满足前,我可以安心而合理的作个小人。就算是满足了物质文明,我不愿作个SB被统治的完美典型,所以,就算自己“王”不了,我也仍可以接着做我的堂堂正正真小人。
不过,当我远眺着圣洁的女神像时。上述的念头似乎有些动摇。
我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相貌过于圣洁,或是她身上背负的使命含义过于崇高。我开始不知为什么觉得,若是当人内心仅仅充斥了物质时,似乎很难坦荡和快乐起来。老夫子的另一句话大概便是说我,“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我很羡慕这些美国人,不,准确的说,我很羡慕这些心中藏着自由女神主意的美国人。
我也有些不必要的为自己的民族杞人忧天,我们的对手,竟是一个崇尚这种精神的民族。
手中有刀,心中有刀,像不像日本?手中无刀,心中有刀,似乎是我们。而美利坚呢?手中无刀,心中亦无刀?
包容!真正的强者,就是无所不纳的包容。包容一切不和谐,包容一切不平等,包容所有的仇恨。然后呢,天下大同。
我能做到吗?……似乎……不能。
对不起……我不能……
真的很抱歉。我不能。
所以,还是撞了她好了。
我在天天家住了两天便即将下一个旅程美利坚的另一方海岸线。一个工业的新兴化都市,那里闻名于飞机和计算机。
宁姨和我同年的儿子滔滔,正在那所城市中的医学院读书。据说,那是美国最好的医学院。美国最好的医学院?谦虚了吧,应该是世界最好的吧?也难怪,美国人似乎总是认为自己就是世界,本国内玩儿个体育比赛也敢打上世界的招牌,有点像我们称自己为中国一般。不过,某种意义上讲,美帝似乎有这个资本。
启程之前的几个小时,我在天天的电脑上,打开了自己的邮箱。信箱的剩余空间不大,我害怕垃圾信件占满了地方。
但是。
我收到了一封非常非常长的来信。
我看到发件人的名字,心里甜蜜了一下,接着,有种胜利的兴奋感。我打开信,我看那文笔,却是异常的眼熟。这不是我给奸商的信吗?我的心猛地往下一沉,一种强烈地紧张和惊恐随即而来,我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心跳,确认了发信人的名字。是他,是他。为什么?为什么?
我哆哆嗦嗦把信翻到最后,我希望可以找到一些来证明这只是个系统出现的罕见错误。
信到最后,一行破折号下的话,打破了我的最后一丝希望。
他的话很短,却几乎让我失控宝宝,没想到你是这么恶毒的人。我真是没想到,真的,我对你好失望。你太阴险了。
信的最后,没有以往甜蜜昵称的署名。那里,是一片让我遐想的空白。
我的大脑随即也是空白一片,我不断的念着两个字,循环,重复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完了……
就连天天这样没有照顾人细胞的简单生物也看出了我的失常。“你没事儿吧?是不是病了?走的了吗?要不多住几天?”
我坐在车后面,心里几乎是抓狂到极点。我愤怒,惶惶,难过,绝望……这要是在做梦多好啊?为什么?为什么不是在做梦呢?完了!
“没事儿,我很好,可能是有点时差,昨天,玩儿累了。”我还能有别的理由吗?难以启齿。不是吧。羞于启齿。说对了。
我几乎是在机场就想把电话打回去。我找了个电话,看了看,不知道怎么用。也或许,我跟本没有耐心看完上面的操作说明。我在候机室,不停的走动着,我没有心情参观这个颇有名气的机场。我像一只没头苍蝇,四处乱撞。
飞机,为什么会飞这么久?我恶心的厉害。我不用喝水,你最好以后经过我别再问了。我没事,我很好。我说我fine,你不懂吗?!我OK!明白了?!!!
事情已经过去了整整3年。而那时的心痛和难过,即使今天想起,一如才发生过般清晰。每年这个时候,我都会有种惶如做梦的感受,我总会问自己,这一切,到底是一场梦?还是真的发生过?我会掐一掐自己的左手无名指,然后确认,那里已是一片空白。我会拉开抽屉的最深处,就像刚才那样,翻出那个文具袋,拉开拉链,里面是白色纸巾包裹的纸团。我打开,那指环上面的璀璨,一如昨日般灿烂。我会再从纸屉中抽出一张纸,轻轻地,耐心地擦拭着每一个角落,直到上面看不到任何指纹,直到看不出我曾经拥有过的痕迹。然后,我轻轻地用纸托着她,再拿一张新的纸把她包好,规规矩矩地,放回原处。
一下飞机,到了滔滔的住处,我顾不上换洗,就给他打了电话。
内容赎我不再回顾了。我知道你们不想看。其实,我也不想再想一遍。
站在3楼阳台上,我没有感觉到西海岸的阳光。寒冷,泪水,灰暗。这是我对那个城市所有的记忆。当然,我也没有心思再去参观什么大学。
或许当时真的过于年轻了,我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在那个时候会有那么大一个坎坷。我也不相信一份经历了9年的感情,却在那时,在我内心最需要生活的安静的时候,却出乎意料的轻轻一碰便断了。断的,让我不可思议,断的,那么决然,断的,让我起初以为仍是一场习以为常的闹气。我记得,我还声嘶力竭的抗议什么隐私,我还抗议我过于相信了他。是我不该把自己的密码编写成我和他的生日,还是,我不该走上那条浮华的复仇之路?我的年轻并没有好好让我想清楚这些就气愤地说出了最伤人的那些字句。
“宝宝,这话是你说的。”这是我最后一次听到他这样喊我的名字。
“我说的。”这是我最后一次挂掉他的电话。
他的好脾气让我从一开始的理屈词穷变得理直气壮。我的年幼无知让我甚至气愤地想,让他好好反思一下!竟然偷看我的信。
反思的人到底是谁?那时,我没有这个意识,我想,是这个男孩子过于宠着我了。他宠了我9年。我应该很知足。
只是可惜,等我真的明白了这些时,他却真的像我曾经想过的那样,化作了床前明月光。
而,比这来的更晚的是我对于那份感情的认识。这份认识,晚到了整整两年。
那时,周杰伦发出新专辑,里面有一首歌,名字叫“夜曲”。
音乐响起的时候,我想到了很久不曾记起的他。真的,不是沈芳,尽管在这之前,我最念念不忘的人是沈芳。但是,那首歌响起的时候,我的心中,浮现出了他的面孔。
一群嗜血的蚂蚁被腐肉所吸引
我面无表情看孤独的风景
失去你爱开始分明
失去你还有什么事好关心
那鸽子不再象征和平
我终于被提醒
捆着手我现在是奴隶
我用漂亮的押韵形容被掠夺一空的爱情
我应该藏这里 夜色不干净
还给你整夜的回忆 占满天的星
送你的白色玫瑰在纯黑的花季凋零
午夜 在树枝上诡异的很安静
倾听我黑色的大衣像我的你
衣栉比鳞的鬼走过的走过的生命
啊四周弥漫雾气
啊我在空旷的墓地
老去后还爱你
我曾经以为自己早已不爱他,或是我对他的只是激情过后的亲情。不过,当我听到这歌,想起他,我不得不承认,其实,我真的爱过他,9年中,我一直爱他。只是,我给不了和他给我一样多的爱情。我那时过于年轻,那时,我不懂什么是爱情。等我感到为这份感情发自内心的惋惜时,连我自己都知道,无论如何都是回不去了。
可能,我永远都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怎么正视我的爱情。在爱情上,我一直是个失败者。
我在西海岸仓惶地住了两日就迫不及待回了纽约。次日,平安夜,我回到了伦敦。
没有欢笑,没有火鸡,没有圣诞快乐。我倒在床上,一直睡下去。如果,人可以一直睡下去,该多好。那里,没有悲伤,没有烦恼。那时,我不会喝酒,如果喝醉了,也能一醉解千愁吧。
圣诞节,我一直睡下去。
圣诞节的凌晨,我醒来。异常的清醒。我开始跟自己说,这不过是和往常一样的一次争吵。分手,我在这9年中,说过无数次了。我习惯了他默默地等待,我习惯了他的原谅,我习惯了听到对不起这三个字。我坚持地认为,虽然他善良,不过,果真不会有大出息。就算那个人是我爸,又怎样?这点魄力难道都没有,怎么立足这世上。我想了一下,试着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电话通了,我还没有开口,冰冷的声音飘过来,“你别打电话了。”
我愣住了,我不敢相信。“你想好了。”
没有犹豫,“想好了。”
我没有再睡,我企图说服自己,这就是和从前一样的争执,不过,内心的直觉显现,我开始流泪。我开始哭的无法压抑自己。
希望能放上一首歌,纪念我死去的爱情。
节礼日的清晨,我和很多赶往百货公司抢购的人群一样,很早很早就出了门。我尝试着也挤在人群中,寻摸着那些往日自己不敢问津的品牌跌倒一个比国内地摊儿上还便宜的价格。
超低价格的刺激下,我曾经下意识地挑了好几件男装抱在怀里,却在走向款台的半路停下。我略带茫然的放下手中的衣服,却还没容我思量一下,就匆匆被抱在了别人的怀里。甚至,连询问的暗示都没有。甚至,快到不容我表示出气愤。
后来,当我和他以后的经历走进我的生活后,我想起当时百货公司的那一幕,我想,上苍之上,难道真有神明?
我走出百货公司。我买了一张全日通乘的车票。我漫无目的地在城中游逛。似乎英国所有的人都挤在街上了。我觉得人口密度似乎不亚于老家那条闻名国内甚至声名海外的商业街。天知道,伦敦竟有这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