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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青岛之恋1.0正式版-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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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了客户资料之后呢?”
“我们有了资料后,就开始电话约访客户,慢慢拜访他们,等待时机,消灭敌人。就象养鱼一样,等哪天把鱼养肥了,就捞出来炖汤喝。不过最郁闷的是很多人留虚假电话,拿了你的宣传材料之后,随手就给你写个假电话,弄得我们拨通电话后莫名其妙就碰一鼻子灰,被人家骂神经病,白白浪费感情。”
“那些人好可恶哦,电话都留假的。”
“也不能这么说,最可恶的是我们自己呢。你想呀,如果有人知道了你的电话,天天打电话骚扰你,缠着让你买保险,你不抓狂才怪呢。呵呵,其实他们还不够狠,他们要是把精神病医院的电话写上,我们肯定会被整得很惨的,弄不好就被精神病医院当成神经病给抓过去了。所以呢,人家对我们还是挺厚道的。”
“你倒看得开,那现在呢?”
“现在好多了,已经积累了很多的客户资料。就算公安局找不到的人,我们卖保险的也能给他搜出来。我们叫经营人脉,也就是像大蜘蛛一样给自己在青岛织一张人情关系网。织好网之后呢,就有苍蝇呀,蚊子什么的粘到上面了,我们就冲上去,一口吞掉他,饱餐一顿。”
马可在空中画了个大圈,然后就扮作准备捕猎的蜘蛛样子,惹得韩雪佳咯咯的笑起来。
“那要是蜘蛛网破了呢?”
“所以呀,我们现在还是要自己去开拓准客户,好好的织网嘛。只有多认识人,才会有机会把保险卖出去。运气好的话,有些觉悟高的蚊子和苍蝇就会带着他们的亲戚朋友什么的,一起飞过来撞网,这叫转介绍,就像这次白静她妈妈,就帮我引诱了一只肥肥的大绿头苍蝇,我就冲上去吃——”,马可一愣,就不说了。
“你就冲上去吃了一只肥肥的大绿头苍蝇是吧?”,韩雪佳笑岔了气儿。
“操,真恶心!绕来绕去,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马可掏出两个橘子,递给了她一个,韩雪佳接过去,慢慢的剥开。
“以前做过什么工作呢?保险那么难做,为什么还要做呢?”
“我除了贩毒卖军火,估计是什么也做过了。我嘛,不务正业,工作是几天一换,一心一意忙跳槽,我算是‘老跳蚤’了。自己折腾过精品店,可惜天生的缺心眼儿,赔得一塌糊涂,惨不忍睹,后来卖过电脑耗材,也是鸡飞蛋打,破产倒闭。再以后在数码城做过打印机和台式机的销售,呵呵,甚至还去一家酒店做过门童和前台接待,还在快餐店做过。最惨的时候混到了在一家星级酒店做保安,知道吗?就是那种在酒店门口负责车辆调度的那种,整天喊着:‘倒!倒!倒!往左打!往左打!好!’,帮客人停好车,然后毕恭毕敬地替客人打开车门,酸溜溜的来上一句鸟语,‘May I help you ,Sir?’。每天要在大街上站将近十个小时,要是一不小心把客人的车给划伤了,就会把工资给赔进去呢!最倒霉的是那个保安队长肥得像头猪,脾气臭,人又懒,我呢,又有点倔,经常把他气得嗷嗷乱叫。呵呵,现在想想真的好笑。”
马可笑着模仿着那些动作,就像说笑话一样,似乎那些日子真的那么轻松,但是韩雪佳听得直摇头。
“做保安?你不感觉屈辱吗?尤其被那种人呼来唤去的,你——”。
韩雪佳叹了口气,她从马可的眼里看到的更多的是一种天生的傲慢。她无法想象这样一个人,一个H大学的毕业生,会接受如此落魄的生活。她把一瓣橘子放进口里,轻轻咬了下去。
“什么屈辱不屈辱的,那时候只想怎么填饱肚子,能找个地方睡觉了,别的真的顾不上想的。再说了,我和他们也没什么不同,都是为了生活,你能说谁比谁娇贵?”,马可也叹了口气,随即又用玩世不恭的语气说,“也蛮不错的,可以看很多名车的,呵呵,知道吗,我们酒店的董事长有一辆凯迪拉克CTS,很酷的哦,他弟弟游手好闲的,还弄了辆宝马Z4,整天拉着女人到处疯。酒店前边还经常有什么林肯啦,克莱斯勒啦,保时捷啦,宾利啦,加长的沃尔沃啦,乌七八糟的。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德国车,宝马呀,奔驰什么的。站在酒店前值班无聊时,除了看美女,就数马路上的奔驰或者宝马,有时候一天能数到四十多辆,青岛有钱人可真多哦。”
“你那么喜欢汽车?”,韩雪佳笑着问。
“废话!男人不喜欢汽车,还喜欢唇膏和内衣呀!”,马可白了她一眼。
7  Bohemian的摇滚信仰
“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做保险了呢?”,韩雪佳右手托着腮,仿佛欣赏一只史前动物一样看着马可。
“很偶然的,以后再告诉你吧。我喜欢自由吧,做我想做的事,不喜欢呆板的坐在办公室里,就这么简单。知道鹰和秃鹫的区别吗?”
“什么?”
“鹰和秃鹫本来是一样的,但它们兴趣不同。鹰自由自在,搏击长空,喜欢自己去捕猎。而秃鹫只死板的盘旋低谷矮空,以腐尸为食。我喜欢无拘无束的生活,呆板死气的工作对我来说,和坐牢没什么区别的,就像逼我天天啃发臭的死兔子一样,我会死掉的。不过鹰也要付出代价的,那就是更多的风雨。尤其是像我这种坏事做绝的大坏鹰,打雷的话就不敢起飞了呢,会遭雷劈的,哈哈哈!”
马可慷慨激昂地表达了自己的马可波罗哲学,唾沫星子溅了一地。
“Bohemian”,韩雪佳慢慢地说,“You are a bohemian。”
“Yes,I do,above me only sky!”,马可笑着伸伸舌头,“也许我真的是波希米亚吧,也就四处飘泊的命了。对了,说起bohemian,你听过那首Bohemian Rhapsody吗?”
“是Queen乐队的吗?主唱Freddie Mercury的声音很棒的,连王菲也是模仿她的嗓音呢。”
“嗯,就是那首。我喜欢听英文摇滚,你呢?”
“呵呵,小女子也是。”
“哦?喜欢哪些乐队?只说男的哦,我很少听外国女人的歌。”
“那么大男子主义?可怜我的克丽斯汀娜和布兰妮了,”,韩雪佳吐吐舌头,扳着手指头,慢慢数着,“男的嘛,最喜欢的是Guns N‘ Roses,Bon Jovi,Eagles,Robbie Williams,Michael Learns to Rock,Savage garden——”。
“Stop!Savage garden?那两个娘娘腔儿?估计你一会儿连Westlife也出来了。呵呵,我看出来了,是不是你专门听帅哥的歌呀?”
“可以这么说了,Axl Rose最帅了!还有Jon Bon Jovi。”,韩雪佳开心地数着这些帅哥。
“Slash也很帅,他那把吉他能让人哭,大礼帽,永远盖住脸的发型显得很神秘的。Rose狂野不羁的演唱,配上Slash轰鸣的吉他,绝对的经典。Jovi也老了。不过呢,他领导了美国的两次发型革命,也挺有成就的了。我蛮喜欢Richie,他的吉他弹得很不错。那你喜欢他们的什么歌?”
每次谈起摇滚,马可都是两眼放光的。这下终于找到人侃了。
“很多了,Don‘t Cry,Always,Hotel California,哦,还有You Give Love A Bad Name,MV太可爱了!”
“那些MV我都看过的。”
“是吗?Don‘t Cry的MV我怎么看不懂呀,怪怪的,前边Rose为什么拿那把枪呀?还有沉到水里那个人?最后那一段也看不懂。”,韩雪佳总算找到资料库了。
“这个MV里面很多的镜头都是Rose自己设计的。开始那一段Rose拿着枪与那个女人争执的镜头,就是他和前妻之间发生过的真实故事。Rose那时想一枪把自己给毙了,但他的前妻最后从他手里抢走了枪。”
“那么恐怖!我原来还以为他要杀那个女的呢。”
“还有就是那个女人在水下拖着Rose一起下沉的镜头,其实是一种隐喻,表现出他与前妻在一起时的那种感觉,好象自己被沉重的负担拖拽着没有办法喘气。最后关于坟墓的那部分,按照Rose自己的说法,这个坟墓便是对以往种种不幸的终结,埋葬那些痛苦与不快的回忆。你该对Rose的童年了解一些吧?他的童年很不幸的,这影响了他一生。最后那一段镜头,Rose出现在地下的墓里,有个白鸽飞出来,引领他重生。大概就是这样子。 ”
“为什么小孩子的眼睛刚开始是蓝色的,后来变成了绿色呢?”,韩雪佳的眼神儿倒是蛮不错的。
“你看得还挺细心的嘛。换掉眼睛象征脱胎换骨,真正的重生。老外认为眼睛代表心灵的。”
“这么麻烦呀。里面Slash好奇怪呢,开着车冲下悬崖时,那女的都吓成那样了,他还在笑。”
“你有时间自己去慢慢看吧,说实话,这个MV里面有些情节很像我和以前的女朋友的故事。”
“是吗?怎么会呢?”,韩雪佳有些吃惊。
“算了,我不Cry了。November Rain的MV也蛮好看的,Rose正结婚呢,老婆就在婚宴上光荣牺牲了,婚礼变葬礼,够悲剧的。Slash在里面更酷,教堂前的那段吉他solo是经典之作。可惜Rose和Slash注定走不到一起。”
“听白静说,你的吉他弹得很棒,是吗?”,韩雪佳用手做了个抱吉他的样子,然后右手拨了几下,“有时间可以教我吗?”
“我弹得很烂的,上次被那丫头硬拉到他们班的圣诞晚会,瞎弹瞎唱罢了。现在还能勉强弹一小段Hotel California。”
“你也喜欢Hotel California?”
“那当然,Hotel California的吉他solo棒极了。Eagles在最强人员组合的最佳状态下的作品,绝对经典。不过单纯说吉他的话,最棒的应该还是Jimi Hendrix,Jimmy Page和Eric Clapton这三个家伙。”
“那你喜欢什么乐队?”
“超级多,我是杂食性的,东听一耳朵,西听一耳朵的。从Bon Jovi那样的Family Rock,到Metallica的Heavy Metal,Nirvana的Grunge Rock,Rammstein的Industrial Metal,甚至Death Metal/Black Metal,Goth Rock,Hardcore Punk也招惹过,Night Wish就蛮好的。我很喜欢punk。不过我大概是伪摇滚吧,因为我终究还是更喜欢听旋律优美点儿的流行重金属。乐队嘛,除了你已经说过的,还有Led Zeppelin,Pink Floyd,Metallica,Nirvana,U2,The Offspring,Beatles,Rolling Stones,Sex Pistols——”。
“Sex Pistols?”,韩雪佳吐了吐舌头。
“名字很恶心是吧?和Guns N‘ Roses一样充满争议的乐队,British Punk,绝对的punk。Sex Pistols仅仅存在了2年,却是朋克音乐的老祖宗。他们没有什么高超的技术,就是简短,暴虐的3和弦摇滚乐,长得也不帅,是几个不折不扣的社会“败类”,无政府主义,胆大妄为,无所顾忌,无恶不作。不过呢,他们蛮幸运的,生对了时候,出现在那个需要叛逆唤醒激情的时代。第二任贝司Sid Vicious就因为杀死女友而被捕,然后又在监狱中吸食毒品过量死掉了。他们是绝对的人渣,呵呵,不过我喜欢。朋克中的朋克!其实Guns N‘ Roses的贝司,Duff McKagan也是与生俱来的punk气质。”
“你说的这些我只听过Nirvana,Beatles和U2,Kurt Cobain好帅哦,可惜死了。还有呢?”
“还有?The Cranberries,R。E。M,Police,Kiss,Night Wish,Soul Asylum,Scorpions,Aerosmith,Def Leppard,Prince,Deep Purple——”。
马可闭着眼睛,老和尚念经似的数着他喜欢的乐队,韩雪佳早就吃惊不已了。
“天呢,你喜欢这么多乐队!他们的歌你都听过吗?”
“哦,在高中时就听他们,大学里无聊,听得就更多了,慢慢的就都听了。最少的也听过十几首吧,特别喜欢的乐队的歌就几乎一首不漏的都听了。”
“那你最喜欢的歌呢?只许说一首哦,不然你又要说一大堆了。”
马可皱皱眉,然后闭上眼,想了很久。
“哦,太苛刻了。怎么说呢,这要看心情了。心情不同,喜欢的歌当然也不一样了。”
“就说现在吧。”
“那样的话是——Long Long Way To Go”
“Long Long Way To Go?谁的?”
“Pink Floyd的。”
“Pink Floyd?我以前只知道那个写《梦的解析》的弗洛伊德的。”,韩雪佳认真地点点头,马可看着她的可爱样子,忍不住笑了。
“骗你的了。Def Leppard的,Family Rock。Pink Floyd唱的是Wish You Were Here,呵呵。Def Leppard的鼓手只有一条胳膊,这孩子挺不容易的。他们的歌蛮不错,旋律很美,比如说Miss You In A Heartbeat,Love Bites。要是一年前你问我最喜欢的歌,我肯定说是Bon Jovi的Always了。现在大概是没资格听这首歌了,呵呵。”,马可笑得有点滑稽。
“你又来了!你太狡猾了,你都说了五首了,你个摇滚狂。”
8  被你的美色诱惑了吗?
马可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和这个小丫头片子聊这么多摇滚,似乎在她面前,自己特别喜欢说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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