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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还如一梦中 上册-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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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凌青云在他耳边说。「作为交换,现在可以告诉我来贵州的理由吧?」
「这里……」沉默半晌,他才吐出答案。「这里是我的故乡。」
「哦?」其实在他买礼物的时候,凌青云已经猜到几分,这时故意露出惊讶之色,问:「你不是与哥哥从北方来的吗?」
沈沧海笑着摇头。「我的确从北方来,但是,我真正的家在这里。」
「此话何解?」凌青云更感兴趣了,抱着手等待他的解说。
「有句说话是形容贵州的,几乎每个人都听过一一『天无三日晴,地无三里平』。这里是个穷地方,很穷很穷很穷。」
一连三个穷字,说得极轻,却带着无尽沉重,凌青云见到沈沧海稚气未脱的脸孔上竟泛起似有若无的怅然之色,便知道接下来的话,就是他身世的关键了。
「我的家就在这个镇的太平村里,和贵州大多数人一样,家里的环境不好,小时候,我吃得最多的就是番薯粥,不过,爹娘很疼爱我,每年我的生日,爹都会买一小块肉回来,叫娘亲煮给我吃,他们就是这样,总是尽力要令我过得好,日子虽然穷,但是我们一家人过得很快乐……」
回想起童年的快乐日子,沈沧海露出微笑,那时候吃的番薯粥,回想起来,味道似乎比山珍百味更加美味。
「直至有一年大水,我们和村民一起到山上避水,到下山时,不单止我们的村子不见了。几乎整个镇也被冲走了,只有这个石碑奇迹地一直留在原位。爹爹是个很乐观的人,见到家里什么都没有了,他也没有伤心,反而对我说『还好这个牌坊没有被冲走,要不然多少被水冲走的冤魂都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摸着支撑牌坊的石柱,沈沧海牵起唇角,学他爹爹当日那样笑起来,却带着无法掩藏的愁绪,苦中作乐,如何能真心而笑?
「大水之后,紧接而来的就是瘟疫。农作物,畜牲都死光了,我们唯一能吃的只有草根和树皮,眼看一家人都要饿死,刚好有一个从外地来的女人经过,说是代京城一些生不出孩子的人家四处找孩子收养的,爹娘没有办法,只有听信她的说话,把我卖了。不是贪图她给的三两银子,只是想我能够活下去,离开村子到外面过好日子。」
眸光飘远,仿佛神游物外。明明是遥远的过去,连爹娘的容貌在记忆中也变得模糊,但所有离别时的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离家的那天早上,娘亲把头发剪掉,放进荷包里,她抱着我低声哭泣,叫我以后若遇到什么伤心事,就把荷包拿出来,她会一直守护我。爹也哭了,他亲手为我穿上棉袄。之后,我才发现,卖身的三两银子原来都缝在衣服里面,他们一分钱也没有拿走,都留了给我……」
说到这里,眼泪终于从眼眶滴了下来,凌青云走近,伸手想拥着他的肩头安慰他,却被他退后一步,轻巧地避过。
提起手背抹去眼角的泪珠,沈沧海缓缓合上眼帘,坠人自己的思潮之中。
自从那一天早上离开家园后,已经六年了,他从来没有回过来。
把他带离家的黄婶对爹娘说会带他到京城的人家当养子,暗地里却是天魔教的分坛女弟子,职责是从各村子买来孩子,送上千刃崖养育。成为圣教的生力军。
大部分和他同期送上千刃崖的孩子成为奴仆下人,也有些被选为弟子的因为熬不住艰苦的训练,或触犯教规而被处置,其中能像他那样幸运,得到怜惜疼爱,像小少爷一样长大的却是绝无仅有。
但是,并不是所有事他都能够例外的,就如:被圣教收养的子弟都必须忘记山下的父母亲朋,不可以再回家去,这一点上面,无痕哥就从来没有心软过。
还未懂事时,他曾经求过很多次,即使耍性子哭闹,无痕哥一次也没有答应他。
这次出来,他本来也不敢想起这件事,但是当孤身在上官府内走动时,才忽然想到,他一直等待的机会原来就在眼前。
无痕哥离开了,其他人管不了他,如此千载难逢的机会,若他不好好把握,只怕以后不会再有了。
就是这一念之间,他不顾一切地逃了出来。
千辛万若苦地回到故乡,满满的兴奋,在见到石碑的一刻,变成紧张与忐忑。
这么多年了,娘亲能够第一眼认出他吗?爹爹的身体是不是和信中说的一样健壮?自己……自己还是他们最疼爱的孩子吗?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近乡情怯」。
暗暗取笑自己,沈沧海的心情终于平伏下来,拉起紫骝马,走过牌坊。
「等等!」
好不容易才鼓起勇气,偏偏凌青云伸手拉住他的袖子。
回头看去,却见凌青云脸露狐疑之色。
「这么多年没有回来了,你怎知道双亲依然健在?」
这话问得唐突,沈沧海登时不悦地蹶起唇。
「他们当然健在!」
「九岁那年生日,他再次央求无痕哥让他回乡,无痕哥依然不答应,他那次哭闹得很厉害,一直在花园跪着,第二天还发起热病,足足在床上躺了大半个月。无痕哥虽然没有改变主意,却终于心软,答应让他和家人通信。
自此,他每年都会写几次信给爹娘,由无痕哥派人送到家乡,爹娘也有回信给他,知道彼此安好,都非常高兴,这次等爹娘亲眼见到自己,都不知道要高兴得怎样呢!
越想,心里越着急起来,挥开凌青云的手便向前走去,才走了两步,又被凌青云拉住。
「沧海,你确定他们在?」
「你胡说什么!」听他一再质疑自己爹娘的生死,沈沧海一双丹凤眼中泛起薄怒之色,语气也有了怒意。
凌青云亦知自己失言,顿一顿后,改口说。「其实,我的意思是……你确定要在今天去探他们吗?你有多年没有回来,已经不认得路吧?这个镇子也不小,等我们去到你家里时已经很晚了,只怕你的爹娘已经熟睡。」
「我很心急呢,而且爹娘见到我,一定会很高兴!」笑逐颜开,沈沧海足下交错,如鱼一样滑出凌青云手底。
凌青云左足倏踏,右手翻转,便再次拉住他的手腕。
「你好好睡一天,养好精神,明天才去找你的爹娘吧!」
「不要!」
听我说,天色不早了,明天才去吧!」
交谈之间,两人手脚毫不停歇,短短四句说话,已经七擒七脱,凌青云出手快如电掣,沈沧海退脱如兔,两人身手之快之准,若被旁人看见都不知到要如何赞叹。
几番退却,总是摆脱不了凌青云如爪五指,沈沧海又急又气,暗地提一口气,双眼异芒倏闪,眼看便要使出摄魂大法。
凌青云识得厉害,登时后跃半丈。
「沧海,我不是要阻扰你,你也想用最好的一面见爹娘吧?这几天你赶路赶得样子也憔悴了,你的爹娘难免会以为你的日子过得不好在外面吃苦了,等我们回去码头的客栈好好休息一天,明天早上才再去你爹娘的家吧!」
锲而不舍的,竟然都是要沈沧海迟一天才回家与父母见面。
沈沧海自然觉得他烦透了,但另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觉得他说的话有些许道理。
自己和他交手后,出了一身汗,衣服都沾在身上实在不舒服到极点,而且在他的蓄意拖延下,申时将过,这时候入镇,只怕还未找到回家的路,天色便要暗了。
迟疑多时,沈沧海蹙着眉头,点一点头。
「便如凌大哥所言吧,不过,明天一定要早点起床出发。」
「好!」凌青云一口答应,走过去,弯着腰,亲手帮他拨去衣摆上的尘沙。
俯视他俊脸上体贴的神色,沈沧海本来有点生气的心情便忽然变得好了,立刻露出笑容,学着他的样子,也弯下腰,双手拍呀拍的,把他身上的尘沙都拍得飞起来。
如画般俊秀的眉目,在滚滚尘沙里都看得不真,反而更加动人。
凝视着噙在他唇畔的天真浅笑,凌青云不自觉地把脸别到一旁去。
第九章
    凌青云没有食言,第二天,果然大清早就站了在沈沧海的客房前叩门。
吱的一声甫响,房门便打了开来。
「凌大哥,早!」沈沧海笑盈盈地站在房门口,对凌青云点头道安。
他正在更衣,身上穿着月白色的窄袖衫子与绣花长裤,外套鹅黄坎肩,手腕与腰肢都束着金丝缎带,更显得眉目如画。唇若涂丹,经过一夜休息,肌肤像上一层磷粉,在晨曦照射下闪闪生光。
反观凌青云的神色却显得有点憔悴,眼睛下挂着两个淡淡的眼圈,一副没有睡好的样子。
沈沧海向着铜镜边把头发束起,边打量他的脸色。
「凌大哥的脸色不太好,一定是昨天夜里在屋顶高来高去的,太辛苦了吧?」
两人的房间就在比邻,凌青云早就没有奢望自己的举动能够瞒得过他,神色自若地说。「我见这里依河水而建,风景特别美丽,不想白白浪费一个美好的夜晚,到外面赏景而已。」
「黑漆漆的,风景一定特别好看吧?」沈沧海回头看他,俏皮地眨眨眼,脸上神色似笑非笑。
「对,好看极了!」凌青云的脸皮颇厚,即使被当面揭穿自己的谎话,也没有露出半点尴尬之色,反而怡然自若地点点头。
「睁眼说瞎话!」沈沧海轻嗔地横了他一眼,把放在床上的包袱拿起来,向房门走去。
「就知道你心急,我已经叫小二把马牵到门口了,连早点也准备妥当。」微微而笑,凌青云把收在背后的油纸包拿出来,在沈沧海面前扬动。
沈沧海问。「是不是牛肉包子?」
凌青云但笑不答,只把油纸包递给他,沈沧海打开一看,果然就是他喜欢吃的牛肉包子,登时拍手欢呼起来。
「凌大哥果然细心,就不知道是哪家姑娘有这个福气,做了你的妻子,改天一定要把凌嫂嫂带出来,让我拜见一下。」
他一边咬着包子,一边说话,肉汁都沿着唇角流了下来,凌青云笑着用丝帕帮他抹了肉汁,说。「我尚未娶妻。」
「为什么?」沈沧海奇怪不已地挑一挑眉角,上下打量他两眼。「你的样子也算生得不错,应该不会不受女孩子欢迎吧?」
只是「算不错」吗?听见他的评价,凌青云的嘴角微微抽搐一下。
「不是不受欢迎,只是尚未遇到心怡的姑娘。」
沈沧海歪一歪头。「你年纪不小了,不要大挑剔,否则再过几年就没有人要你了。」
这次,凌青云的嘴角不单止抽搐,还完全地僵硬了。
沈沧海没有留意,只顾着喃喃自语。「男人长大了,就一定要娶妻子的,不娶妻子就会变得很奇怪很奇怪……」
说话时,他的心里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厉无痕。
如果无痕哥娶了妻子,脑子里就不会有那些奇怪的令人畏惧的念头了。如果无痕哥娶妻子,他就有嫂嫂,就像教主的几个姬妾一样。又温柔又细心,见到面时总是轻言软语的。
要怎样的女人才能令无痕哥迎娶?一定是最美丽最能干的,不过,性情说不定会很高傲,很难相处,说不定会欺负他。
沈沧海微微不安起来,转念又想:如果他娶锦瑟姐姐就好了,锦瑟姐姐长得很漂亮,对他也很好。不……还是不对!锦瑟姐姐的年纪比无痕哥还要大,还是不适合,而且无痕哥也未必喜欢……那个总是脸色如铅的孟晓星很倾慕无痕哥的,经常想赶他走,找机会黏着无痕哥,如果有一天无痕哥真的喜欢了孟晓星……
心里反复不定,沈沧海刹时间竟分不出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想厉无痕娶妻子和喜欢别人。
凌青云看着他的头顶,柔声说。「如果我有幸遇到一位姑娘能有沧海你的三分姿容,七分真性情,我想我一定为她心动的。」
没有人不喜欢称赞,偏偏沈沧海正在沉思,根本听不见他的话,一直走到客栈的大门,他从小二手中接过缰绳,便跨上紫骝马去。
眼见讨好无用,凌青云也不再浪费唇舌,随着他翻身上马,策马奔离客栈。
沈沧海固然归心似箭,但就如舶公所言,由码头去镇远镇的确要两个时辰的路程,他俩虽然骑马,但也花了近一个半时辰才踏人镇远镇。
「这镇子里有三条村,我的家就在后山的太平村里,不过,因为村子被水淹了,新房子就建在梧桐街一带……」沈沧海边说,边抬头张望。不过,他离家六年,四周的房子都是水灾后新建,一时间根本认不出路来。
凌青云看出他的窘态,却不说话。
双眼左转右转,沈沧海终于看见通往右边的街道旁种着一排高大的梧桐树。
「就是那里了!我的家就在那里!」他登时兴奋起来,策马跑前。
看着两旁簇新广阔的房屋,沈沧海漂亮的丹凤双眼内星光闪折,充满喜悦与期盼,不住嘴地对凌青云说话。
「你知道吗?这里是镇子里最富有的人才可以住的地方,因为四周都植满梧桐树,所以叫做梧桐街。娘亲说,我离开后,不少经营水运的商人觉得这里风景好,都把别院建在这里,爹爹把我寄回乡的银两存起来,前年也在这里买了一幢大宅,是一幢很漂亮很漂亮的大宅。」
笑语如珠,凌青云一直听着,默不吭声。两人在梧桐街上走了一圈,没有瞧见沈府的牌匾。沈沧海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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