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受暴 口述实录-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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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次想解脱,可我没有房子
1998年12月11日下午6点多,我正打米,他从乡下父母家里回来,不知道为什么,又骂我,最后又打我。到晚上9点多时,他把我的头撞伤了,我又昏迷过去。等我醒来后,头昏、恶心,肚子痛得厉害,我开了门,跑出去呼救。他们领导兰科长就住在这层楼上,我跑到兰科长家。兰科长把我送回来,对陈星光说以后不要老打骂妻子,陈星光向领导保证,兰科长就回去了。12点钟人家一走,我刚要上床睡觉,他上来抓住我的脚把我倒拖着,又拳打脚踢打了一顿,然后睡觉去了,还责令我只能睡地上。
我一夜没睡,坐在客厅里流泪,我想:我没做错什么,凭什么让你今天打一顿,明天打一顿?!别人说我对他太好了,他澡一洗,我就给他洗衣服,他在家里白吃白住,什么也不管。我们结婚时他只有600块钱,离婚时他就有了9万多。下岗后我找了一个零工,拼命挣钱,一个月存50元,年底还乖乖交给他。我实在算得上是个贤妻良母了,他还这么残酷地打我。我越想越难受,就想一死了之。又想,我又没错,我为什么死?这时候,想起来有个女人告诉我说,她丈夫也是总打她,有一次,她拿了个锅铲对着她丈夫敲了一下,从此,她丈夫不敢再打她了。我想,我也教训他一下,让他看看我不是好欺侮的。我就去拿了菜刀,在他脸上划了一刀。然后我好害怕,把刀赶快扔掉,我怕他追我,就骑上单车,领着儿子回娘家了。他又是找领导,又做法医鉴定,说我毁了他的容,要跟我离婚。荣部长就请了刘律师免费给我打官司,刘律师说他有过错,离婚的话房子应该归周笑音。他们单位做他的工作,说你老婆不错,离了婚你不一定能找上你老婆这样的了。别人也说他:“离了婚,没了房子,你什么东西也没有了。”他就又后悔了。
正好这个时候我脚扭伤了(下班晚,踩在了坑里),儿子给他打电话,说:“妈妈住了医院,你快来看看她吧。”他来了,对我挺好,说:“咱俩和好了吧,好了呢,以后我把工资都交给你;要是不好呢,我就把房子烧了。〃我想,哪个人不犯错误呢,他能回心转意我当然高兴。这样,他就把我接回去了。
那以后好了一些,还买了两次米。可是没过多久,他又搞了一个女的,又逼着我离婚,我说:“没有房子,我离不了婚。”1999年10月,我们还没有离婚,他就说他要结婚了,他说,他们有感情,和我没感情。没感情他还要跟你睡觉,那边也要,这边也要。我不想跟他过,他就强迫。2000年3月以后,他基本上不回家住了,别人告诉我:“他和军区幼儿园的一个老师住一块儿了,那个幼儿园老师也是和丈夫离了婚的。”早上我就站在路口上看,上班的时候,他果然从那里出来。那时,他一回来就说要离婚,我说:“你去离呀!”他说:“那你就要滚蛋了,这屋里只能有两个人。”有一次,他突然回来了,当时我正在床上睡觉,他一脚把我从床上踢下来,接着用拳头槌,打得我直喊救命。我问他为什么打,他说不为什么,就是要打,还把菜刀也拿出来了,威胁我说:“我从现在起要天天住在家里,如果这次老子下岗了,我就天天坐在家里打你。”这一次打得我疼了几个月。
我几次想解脱,可是我没有房子,也没有钱,那时候我父母也去世了,我妈临死前还说:“跟他离婚算了,他太不公道啊。”可是,离了婚我和儿子上哪儿去呢?我只好一次次忍。
2001年8月24日,儿子要开学了,我没有钱交学费,我说:“斯斯,明天我们俩一起去跟你爸爸要学费吧。”儿子说:“我不敢去。”儿子怕他,写日记写他爸爸打人时模样可怕得很。他经常故意当着儿子的面打我,让儿子看我被他打时的样子,他想让儿子也瞧不起我。陈星光不管儿子,连儿子有病也是我一个人带着看,安慰他、照顾他。第二天早上8点10分,我去菜场等他,看到他我说:“陈星光,今天斯斯要交学费了。”他冷冷地说:“你去交就是了。”我慢慢跟着他走,他上二楼,我也上,我说:“斯斯坐在家里等,你真的不给呀?”他说:“不给!”我只好去找他的领导。领导听我说完后,说:“你回去吧。”我说:“他不给学费我就不走。”领导当时就给他打电话,当着领导的面,他答应了,我就去上班,我给一家报社送报纸。
10点多,我想回去看看他是不是把学费给了孩子。我一回来,他在沙发上坐着看电视,我看孩子的书包不在了,就知道孩子上学去了。我去了趟卫生间,等我出来,他已经把门关上,不让我走。他说:“今天我躲你都躲不过,我恨死你了!”说着,他拿起一把叉子朝我头上、身上、脸上乱打,叉子都打断了。我想喊“救命”,他又去拿了一根绳子,勒着我的脖子,说要勒死我,我双手紧紧地抓住绳子,发不出声音来。这个时候,他要上卫生间,趁这个机会,我跑到窗口喊:“救命啊!”正巧,他们单位的梁处长从楼下过,我喊他上来,还有个正搞装修的工人,听见我的喊声从窗户上爬了上来。陈星光一看有人来,赶快到沙发上躺着假装睡觉。梁处长上来一看:“你们家没什么事啊!”等别人走后,他从沙发上跳起来,恶狠狠地对我说:“这一次便宜了你,等下次你就没有喊救命的机会了。”
离婚时,适用了新的婚姻法
荣:陈星光起诉离婚,周笑音很恐慌,又找到我。这时,我反过来劝她:“像陈星光这样的情况,你可以考虑离婚。在离婚财产分割上,我们帮助你维护你的权益。”我就给她找法律援助,免费给她请了律师。这个女律师很厉害,到处跑材料。有一次,她找陈星光婚外情的证据,陈正好在幼儿园那个女的家里,证据也有了。在法庭上,她说陈:“你有婚外情,你有家庭暴力,按照新婚姻法,过错方要赔偿,房子应该归女方。”
陈自己算了一下,他要赔出好几万,他觉得自己吃亏了,法庭上,他同意调解。律师对周笑音说:“家中的财产你要有证据。”周笑音还真给法庭提供了一个证据,法院一查,陈有9万元的存款,为了保住这笔钱,他最后同意把房子给周笑音。我不知道他有多少钱,律师跟我说了以后我就留心。有一天中午,他回来睡午觉,我悄悄地拿了他的裤子,从口袋里找到一个单子,我把上面的一个号码抄了下来,交给了律师。法庭拿这个号码一查,说是炒股的一个东西,有9万块钱呢,我还骇(吓)了一跳,怎么有那么多的钱呢?律师说:“这笔钱,两个人先平均分,然后陈星光再损害赔偿。”陈星光不愿给钱,就同意把房子给我和儿子,家里的所有东西都归我,他只拿他自己的东西走,每个月他给儿子300元抚养费。他要是把钱给了我,他相好的那个女的也会赶他走。他说,他的钱以后还会涨的,他会有很多钱。我说:“以前我根本就不知道你有钱,以后也不会惦记你的钱。”
荣:法院调解成功这一天,周笑音晚上来敲我家的门,她很高兴。她是湖南省适用新婚姻法对妇女损害赔偿的第一例,家里冰箱、电脑一样没少,男的扫地出门。
陈星光也到处找关系,他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他现在还是跟幼儿园那个女的住在一起。那个女的单位福利好,工资高,他在人家家里净做事,完全换了一个人。他说,他就是要女的工资高、待遇好。他还说:“在人家家里就要勤快一点儿,女人很容易讨好,只要给女人说两句好话就会好起来。”他不认为乱搞女人有什么不好,他还很自豪的样子,他说:“哪个男人没有三妻四妾,这算什么呢,这么多的女人都喜欢我。”他觉得自己很了不起。荣:离完婚之后,他钥匙没交,上午调解离了婚,晚上回来他还要跟她睡,不同意就强迫,一边搞着婚外情,一边强迫性生活。
没换门时他经常来,回来洗澡,洗完澡让我给他洗衣服,他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他说这是他的家。每次他都是穿一身衣服来,下次还要来换衣服。邻居们说:“你拿个塑料袋;把他的衣服一次装走。”妇代会主任说我:“你要换一个保险门。”有一次他又回来,我就去找他的领导,让他别再回来了。来了3位领导,他把床单都装进他的袋子里,我说:“调解书上写着,只有你的衣服是你的,别的都不是你的。你把床单拿走了,我就没得用了。”我把调解书给领导看,领导拿着调解书一一对照。陈星光气得一下子把茶几砸破了。他又要打人。后来我就把保险门换了。
我现在解脱了,我感到很幸福,回家再也不用害怕了。苦一点、累一点我都不怕,我现在送报纸,一个月400元,他每个月给孩子300元抚养费,孩子的学费、医药费,我们俩一人一半。我们是2001年11月15日办下来的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费他给了3个月,就不给了,他的领导也指责他,让他按时给。在我们这里,发生了好多妻子被打的事,她们的下场都挺骇人的。有一个处级干部的老婆,受丈夫打、虐待,离婚后成了精神病。还有一个吴某,她爸爸还是省委一个大机关的领导,一样的被丈夫打。如果不是荣部长、妇联帮我,我没有房子住,又没有钱,真不知道我会成什么样。现在我的房子有110平方米,等我有了点钱,装修一下。如果以后能租出去一部分,我还可以有点补贴,我精神上好愉快哩!
点评:
一个成功的干预案例宋美娅在我们这次受暴妇女的系列访谈中,有几位不幸中的幸运者,她们摆脱了家庭暴力,并且获得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开始重建新的生活。她们之所以能够有一个比较理想的结局,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她们得到了妇联组织和其他部门的援助和支持,周笑音就是这些幸运者之一。
家庭暴力该不该管?传统观念认为,丈夫打老婆是家庭内部的私事,外人不能管。我们看到许多警察面对受暴妇女的求救都会说:“外人打你我们能管,你丈夫打你管不了。”女权主义者主张重新界定公与私的界线。对妇女的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不能以家庭为界,把妇女的权益割裂成为公领域和私领域,从而使法律对妇女的保护停留在家门之外。事实上,妇女权益被损害很多是发生在家庭内部。联合国1993年12月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暴力宣言》在对暴力定义时说:“对妇女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身体、性与心理方面伤害或痛苦的,任何基于社会性别的暴力行为,包括进行威胁、强迫或任意剥夺自由,不论其发生在公共还是私人生活中。”《宣言》要求,国家有义务谴责暴力,而不得借口习俗、传统及宗教逃避该责任。国家被期待立即采取所有“适当的手段”,来实施消除对妇女施暴的政策。这些要求和规定明确表示了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
周笑音的案例就是一个成功的干预案例。首先是省妇联的支持。湖南省是我国第一个通过“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法规的省份,湖南省妇联有着比较敏感的反家庭暴力意识。周笑音从一开始申诉就受到了省妇联的全程关注,荣部长她们不断给她以具体的指导,使她不至于孤独地面对暴力,还给她请了免费的律师,帮她打官司。 '快抓在线书1。0。2'
重要的一点,是法律的保护。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把禁止家庭暴力写了进去,同时,婚姻法还增加了过错赔偿制度。正是有了这些条款,周笑音才能够依法获得施暴方的赔偿,得到了住房,解除了她最大的离婚障碍。
还有,法官的秉公执法。现时有法难依的事情并不鲜见,法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直接影响着判案的结果。这里面也有法官的观念问题,有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态度问题。显然,周笑音得到了公正对待。在国际反家庭暴力运动中,多机构合作被许多国家认为是有效保护受虐妇女的方法。一旦有家庭暴力的案件发生,警察、法院、检察院、医院、妇女救助组织、社区居民,都会有所行动。警察快速反应,接警、出警,有一套完备的程序。如果施暴者的威胁较大,警察会对他颁发“禁止令”,不允许他接近受虐妇女,连电话都不能打,还可以带着警犬在受虐妇女的住宅外巡逻。医院接收到一位有外伤的妇女,医生和护士会主动询问受伤的原因,了解是否有家庭暴力,医院有受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工作者来陪护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受虐严重者,还有庇护所可去,这些庇护所有妇女组织办的,也有政府办的。庇护所里有警铃直接接到警察局,以保护受虐妇女的安全。如果邻居们听到有人施暴,他有责任去报警,而不是可管可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