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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草包英雄-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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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淦,这附近有山贼土匪之类的么?”我问张淦。
“就我的经验,这么长时间咱们的队伍都平安无事,应该不会有山贼出现吧?”
“能保证没有流窜过来的山贼?”
张淦支吾了一会,说:“不能保证。”
我的心一直在担心毛驴运输队的事。连张淦给我递水喝我都没有反应。
“豹哥!是咱们的毛驴!”张淦突然来了这么一句,吓了我一跳。
果然,十几头毛驴被栓在沿途的树上,可是赶驴的兄弟怎么没有了?这不正常啊!
我们一行不到十人,一旦在这发生战斗,那后果不堪设想。于是我叫张淦负责警戒,自己去栓毛驴那里查看情况。
就在我专心查看毛驴的时候,树丛中杀出一彪人马来,我们一行人猝不及防,迅速的被解除了武装。
这次的对手不简单,居然跟我玩起了伏击战,而且之前丝毫没有在这里下手的兆头。他们衣衫褴褛,武器简陋,看来这些人是流寇。流到哪里就抢到哪里,看到什么就抢什么。
突然我有个坏预感,既然他们的装备简陋,而且看样子也是营养不良的一群人,他们怎么就能把我们拥有精锐护卫的毛驴运输队给解除了武装了呢?看来他们肯定有一个有相当经验的头领在指导他们!
毛驴运输队的兄弟们也被押送过来,我看清楚了这伙人的头领,身高体壮,活象一头山里的黑熊。但是长相倒是挺憨厚的样子,一点也不凶恶。
再看那伙匪徒,居然看他们的头领来到,站成了纵队,一个个的立正,简直是正规军的形象。
“妈的!该不是被人家官兵扮成便衣给逮到了吧?”我自言自语。
“官兵?官兵有我们的兄弟这么好吗?弟兄们说!是不是啊!”那匪头儿煽动手下说。
“是!”众匪一起高呼着。
哪怕他们不是官兵,我这心也是悬着的,我后悔自己疏忽防备,结果害的弟兄们遭殃。
“弟兄们不是坏人,看兄弟你有钱,想商量着和你借点粮食!救救弟兄们的家人!”那匪头子说话了。看来他注意我们很久了。
“不是坏人?不是坏人干吗打劫我们?”
“都说了是商量而已,干吗那么紧张?”
如果能给粮食换我们的平安,那倒也值得了。
“说吧!有什么条件放我们走?”
“五百斤粟子!”
“我这哪有那么多粟子?你看我们身上这些钱,能不能给你拿去?”我突然想起还剩下一些黄金。
“我们就要粟子!黄金能当饭吃吗?”
嘿!还不是个贪财的人啊!而且貌似是个很关心手下兄弟的人,和我满像的嘛!
“那你说,怎么样才能放我们走?”我问他。
“留下一个人当人质,其他人可以回去!”
“我来当人质!放豹哥还有弟兄们回去!”张淦主动要求当人质。
“好!这个时候居然能主动要求留下!是条汉子!”匪头子居然夸奖起张淦了。
因为张淦的挺身而出,我们得以回到忠义堡,我和大家商量了一下,只能拿五百斤的粟子去换回张淦。
匪头儿倒还算讲信用,把张淦放了回来,还承诺不再找我们麻烦。这样也好,他们在暗我们在明,真要斗起来我们不占便宜。大家以后还是井水不犯河水,这个节骨眼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搞定那些当官的,再收拾这伙人。
两次交纳“保护费”让我感觉很不爽!真希望方瑞快点回来。
第三十六章 遇美记(上)
    交纳“保护费”的郁闷还没远离我,让我抓狂的事情再次发生,一批货在边关被把关的军士给扣了,还好押送货物的都是慕容翔的人,我的兄弟没落在官兵手里,可是这钱……
我被这些事情搞的焦头烂额,把这些棘手的事情甩给宝龙,自己骑上马出去打猎玩儿去,虽然我知道我这不是一个当领导的该做的事,但是还是原谅了自己,我心情好了才能想出好主意嘛!
临走前,一些兄弟还好心提醒我,当心居住在山里的野蛮人。
这野蛮人有什么好怕的?我的女人不也是野蛮人吗?我的“野蛮老婆”!也没传说中的那么恐怖……反而还是挺温柔的。
一路驰骋,眼前出现了一条挺宽的河。真是一筹莫展,连一艘船也没有,据说过了河就是乐浪郡了,好奇心驱使我一定要想办法过了这条河。
我沿着河一直走,终于发现了一个渡口,居然停着一艘很漂亮的船,看样子造价绝对不便宜,不是一般人能坐的起的。不如花点钱,搭他们的船过去吧!但是我的马怎么办呢?别急,先去问问船老大再说。
“喂!这船有人管吗?没人管我我拆了回去当柴火烧了啊!”
不说点厉害的,吸引不了别人的注意。
“喂,你什么人啊?在这大呼小叫的,打柴到山里打去,没事到着晃荡什么?去去去!”说话那人貌似就是这船的老大。
妈的!口气这么嚣张!还真把我当成打柴的了?不是老子说你,没打柴的哪有你这船?打柴的再怎么也和伐木工人属于一个系统的。
“你他妈的才是打柴的呢!我要搭船!”对他我也要嚣张点!
“就怕是这船你坐不起呀!哈哈!”他以嘲讽的语气对我说。
可恶,居然瞧不起我!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这安平的乡勇首领!堂堂的曹豹曹大官人!区区一个开船的就这么嚣张!信不信我拿钱砸死你?想着想着,我下意识的把手伸进衣服,取出一锭黄金。
“你这船能贵到什么程度?”我问他,并拿着黄金晃来晃去。
但愿这家伙别趁机抬价。太离谱了我是会生气的!
“一锭金子恐怕不够!”
妈的!还真抬价了,我心想再问他一次再贵就收拾收拾他。
“要多少钱?我给啊!”
“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条船,不是达官贵人坐不得,你这一个小百姓,还是再找找看有没有渔船可以坐吧!”
他分明就是再藐视劳动人民!我对这个家伙是越来越讨厌。我决定来点厉害的!
“奶奶的!你知道老子是谁吗?你知道老子射傻小温候,单枪匹马打土匪的事迹嘛!?在这跟我讥讥歪歪?你知道老子身上这身行头就能买你的命吗?你这条命还不如老子跨下这匹马!”
这种混蛋,能羞辱就羞辱,文的不行就来武的!
船老大“哈哈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说:“阁下是外乡人吧?不知道这船是高老将军的千金包下的?知道高家在辽东的势力吗?你打土匪的和我没关系。我只认高家!”
“高家?”我真的懵了。
“让他上来!这人我认识!”
甜美的声音在我耳朵旁边萦绕,仿佛是来自天堂的声音,洗去了我身上的暴戾之气,我的心情立刻平静了下来。
是她!真的是她!
一头乌黑顺直的头发梳在脑后,身上穿着紫色的长袍,还是透明的,让我都能隐隐看到她里面穿的肚兜。甚至还能看到她白嫩的肌肤。遗憾的是离的太远,没闻到她身上的香味。
我兴奋的不得了,虽然红莲挺不错的,可是那只是我心血来潮的结果,眼前的这朵花儿,才是我真正想要的啊!不仅仅搞定这么一个美女加才女让我有面子,而且和高家沾上亲也对我的事业有帮助,最主要的是,我是对她动了真心的。
我欣喜不已,连忙行礼说:“多谢高姑娘!”
“高姑娘是你叫的吗?”旁边一个丫鬟居然说了这么一句。看来这死丫头是在高家庄园里没见过什么人,连我她都不认识!
“多谢高大小姐!”没办法!在她面前,我得显得有修养一些。
“不用谢我,看你是哥哥们的朋友才带你一程的。另外你这人要有点修养,别大吵大闹的。”
她的语气依旧冷淡的很,让我刚刚燃起的希望之火一下子就熄灭了。
居然能和她一起过河!缘分!真是缘分啊!俗话说的好,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的共枕眠,照这么说来,我和她前世一定也有至少十年的缘分啦?
想来想去觉得前世今生的理论太不靠谱,我出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而高大小姐出生于一千多年之前,难道我的前世是在阴间呆了一千多年才投胎的?
一阵子的胡思乱想让我陷入了麻木状态,直到船起航我才从意识流里挣脱出来。
两岸的风景其实是很美丽的,但是我没有心思欣赏,因为就在这船上,就有一个靓丽的风景让我陶醉了。那身紫色的长袍是我这一辈子最难抹去的记忆,或许只能在梦里意淫一下她了,就照她这么冷淡的态度,恐怕得再过个一千年才能把缘分修满了。
我突然有了个恐怖的念头,要是这船沉了该多好,凭我的水性我把她救走,她肯定会芳心大悦,弄不好就会以身相许,然后呢她和红莲统统当我的正房夫人,一个娇小玲珑,一个性感丰满;一个皮肤白嫩,一个肤色野性……
我可能是意淫过度陷入精神暂时性失常,靠在桅杆上哈哈的傻笑着。
第三十七章 遇美记(中)
    “笑什么笑?你这个人有没有点修养?在小姐的船上不要这么放肆!”那个死丫头仗着主人,居然敢对我出言不逊。
我心想好男不和女斗,暂时忍下这口气。我停止了笑声,决定看看风景分散一下注意力。
我还是没办法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这么一个让我神魂颠倒的美人儿在旁边,我怎么能分散注意力呢?
“香秀,去把我的琴拿来。”
由于船十分的安静,高大小姐的话我听的一清二楚,她又要弹琴了,这回可以尽距离欣赏了,想到这里,我又偷偷的向她的方向靠拢了一些。
一阵悠扬的声音响起,天哪!多么动听的琴声,它居然能熄灭我心中的火焰。我的心情竟然出乎意料的平静了下来。
其实我绝对是个乐盲,但是好的音乐能感染人的内心,这一点也不假,连我这种毫无音乐细胞的人都能被感染,可见高大小姐弹琴的技术了。
一曲琴乐停止之后,我的心思又回到了她身上,眼睛看着她,耳朵也在留意她的话。
“香秀,我这曲还算不错吧?这是我看了沿途风光,心生感慨,即兴弹奏的曲子。”
“小姐!您真是太棒了!听的我都陶醉了!”
高大小姐笑了,笑得是那么甜,而且笑得很淑女,连牙齿都没有露出来。
我壮起胆子向她走过去,决定借这个机会把她的名字问出来。
“曹豹平生听过曲子无数!惟独小姐这一曲最让我心旷神怡,过耳不忘!”我走到她跟前,边行礼边说道,同时我心里也在揣测,不知道这个马屁拍的位置对不对。
“呵呵,曹壮士果真认为我弹得好?”
她居然和我说话了,看来她是个琴痴啊,只要和音乐有关的事情就能挑起她聊天的欲望,怪不得在她弹琴时不要人打扰了,原来是怕别人坏了她创作的灵感呐,对这丫头,我是佩服,佩服,再佩服!
摸清对方的爱好,就要想办法深入的聊下去了,聊点什么呢?我脑子里一下子空白一片,弹琴我不会,棉花倒是弹过,这跟音乐不搭边啊。不如糊弄糊弄她。
“曹某也喜欢音乐!哈哈!不过这琴,我实在不会弹,倒是学得几首异域的民歌,希望和姑娘交流交流。”
“哦?那不妨唱来听听?”
我壮起胆子,清了清嗓子,眼睛一闭,唱起了俄罗斯的民歌《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虽然我是乐盲一个,但是自认为这唱功还算是不错,一首歌唱下来,就看到高大小姐的眼睛瞪的大大的,一直盯着我,莫非,她被我的歌声感动了?
“曹壮士唱得是哪国民歌?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哈哈!我心里乐得够戗,看来是敞开胸怀一同交流的时候了。
“若干年前,曹某流浪到了极北的冰雪国度西伯利亚,路过它的都城莫斯科,听到当地百姓喜欢唱这首歌,就学了下来。”
“这莫斯科,离我们辽东能有多远呀?”她眨了眨眼睛,好奇的问。
“这莫斯科嘛……离咱们这里大约……大约……”
我一时忘了距离,于是编造了一个数字。
“大约十万八千里!”
“啊?那么远啊!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去看看,我特别喜欢音乐,我觉得音乐能让不同民族的人有一个共同的沟通方式,而且,它能净化人的心灵……”
呀呵?还是个有着高尚情操的姑娘呢?我心里吃惊。
她笑了笑,说:“听二哥说过,曹壮士你深明大义,而且身手不凡,没想到你居然还懂得音律方面的事情。”
“这个……这个……谈不上懂,爱好而已,爱好而已……”被她一夸,我倒有点茫然了,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好。
套话!把她的名字套出来。趁现在她旁边那个死丫鬟处在哑巴状态下,能多聊点是一点。
“那天在驿站不小心撞到了高小姐,一直没有机会能好好的和小姐道歉……”
“呵呵,你不过我都忘记了,当时我以为你是个粗俗的人,没想到,你也喜欢音乐……”
音乐能不能让各民族沟通或者净化心灵对我来说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音乐直接拉近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不过可惜啊,可能我这辈子只能当她的知音了。早知道就不把红莲搞来了。
就算成为知音,也不能叫她一辈子大小姐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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