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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髯-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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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他下意识似的想到了某件秘藏之物,一摸之下,发现并未丢失,遂松了口气,把那件别人赠送的小东西从腰带上的隐蔽处摸出来,轻轻握在手里。
“阴雷,你终于醒了吗?!”撩开车帘,车内外亮度的差异导致来者没法立刻看清楚里面的状况,但却已是人未入声先入。而在里面的人,却已经清楚的看见了来者,“哥?哥哥?”吴雷万没有想到,撩开车帘进来的这个人,却是自己在这世间,唯一的哥哥。
“为什么你会出现在这里?”
“这个问题本应由我来问吧?”
第三章·;兄弟
    亲兄弟之间感情,常常会是很复杂的。
吴氏兄弟,生长于赵都邺城。哥哥名风,字风林,取自兵法“疾如风,徐如林”之意;弟弟名雷,字阴雷,取自兵法“难知如阴,动如雷震”之意。其父吴良,是邺都一家棋馆的馆主,勉强算是衣冠华族。平日喜欢与人空谈兵法,常常自称自己是战国兵法家吴起的后人。不过,也只是自称而已,无凭无据。
不知道是名字取错了,相生相克还是怎么回事,兄弟二人,似乎从记事时候起,意见就总是相左,好在还不至于势同水火。兄弟俩之间的感情,也说不上来是好还是坏,反正是一碰到什么事情,很容易就会产生分歧点,而且常常都是争执到底,谁也说服不了谁。
兄弟两人,哥哥好读书,尤其喜爱史书,少年时便拜入史官司马陌门下学习,从十二岁一直到十五岁,本来立志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史官,后因为其父年迈,要其继承棋馆,这才作罢。弟弟好武,生就了一副好筋骨,只可惜未得明师指点,年少时的刻苦,也只练就了些蛮力,常和京城里的一些地痞胡混。
“喂!大好的天气,不出去走走,又在翻你那几本破书。”在兄弟之间的争执中,弟弟扮演的常常是挑头的角色。但却几乎很少能在口舌上,占其兄长的上风。
“怎么是破书?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难得今天天气好,光线充足又凉爽,你有空读些历史故事,不比在外面无目的闲晃好?”俗话说“长兄为父”,少年时的吴风,在对待自己弟弟的时候,还真有那么些味道,这也可能是招来其弟逆反的原因。
“好什么好啊?‘书足以记名姓而已’――项羽说的。”吴雷也不是出来不读书,此时,他一下子就搬出了项羽的名言来进行镇压,“读书只要读到识字即可,最多再拣些重要的看看。不然这么多书,何年何月才能读尽,除了把脑袋读涨,一无是处。男儿生当如西楚霸王,提三尺剑建不世之功勋!”
吴风的眼光并没有离开手中的书卷,讥讽道:“你的西楚霸王,在乌江边,用三尺剑切掉了自己的头颅。”紧接着,他继续说道:“阴雷之言差矣!读书有很多好处,只为了记名姓,这样的目标实在是太浅薄了。只会记名姓的莽夫,终将成为智谋之士驱使的刀剑。譬如说……”
吴雷怒道:“屁、屁、屁~!好臭屁!少给我屁如了。譬如说,就在前几天,胡人士兵们在外郡抢掠烧杀了一番,然后把杀死的汉人百姓首级当作战利品带回邺都炫耀。史官们‘如实’记录道:‘与晋合战,大胜,斩首级三千……’”
“国人,应该是叫作‘国人’。你难道不知道说‘胡人’是要掉脑袋的吗?再说,你怎么知道史官们会‘如是’记载?记史,最重要的就是真实。如果是我老师,就一定会公正准确地在史书上记载下这件事情的。现在乱世之中,也许没有公平和公理,但是,乌云终将散去,即便是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初,天下也曾经经历过一段残酷的进程,道路曲折坎坷,但最终不分彼此、统一的汉帝国就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了。今天,朝中已经有很多汉人的高官,比之建国之初已经是多了许多,一些年后,这个比例会更多,到那个时候,胡汉之别就不会象现在这样。到时候,一定会重新出现一个如同汉室一样强盛的统一国家。现在,不过是历史进程中的一段短暂阵痛。”
“将来?可以看到的将来,不过是一个汉人被屠戮尽绝,胡人相攻称霸的天下而已。所谓的衣冠华族,不过是胡人皇帝家圈养的家畜罢了。我今日练好武艺,就为得将来,能够追随一位驱逐胡虏的大英雄,杀尽天下的胡人,恢复汉人的河山。”
吴风微微冷笑,道:“杀尽胡人?胡人亦中有剽悍者,亦有老弱妇孺,莫非面对老人妇孺、手无寸铁者,你也下得了手吗?”
吴雷回应道:“为恶者,必斩之!即使是面对妇孺,也惩恶务尽。”
吴风摇了摇头,放下了手中的书卷,道:“我看你已经入了魔道了。”
“魔道,如果这是魔道,我也以入道为荣。不象某人,死读经书,却只为了将来能够在胡人朝廷中屈膝侍奉吃人的禽兽。真是儒生、儒生、黄狗儒。”
“疯子!”
“书虫!”
…………对峙形成。
每次两兄弟碰在一起讨论点什么,基本上都会是不欢而散的结局。之后便是相互几日不言,让老父亲看着他们摇头叹气。
――――――――――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如不是亲眼看见,吴风绝对以为弟弟还在邺城中的棋馆帮老父做事。
吴雷现在最怕见到的人也正是哥哥,他颇有些扭捏地说道:“我、我听说梁犊军起事,大军一路所向披靡,就跑出来投军,谁料想……”一个月前,他听说梁犊军起事,一路击溃官军,刹是威风,自我感觉这是提三尺青锋立不世功勋的良机,遂留下一份给老头子的辞别信便出走投军,谁料想,刚一入伍,部队就被打散了,自己还做了俘虏。若不是遇见哥哥,这次恐怕连小命也要丢掉了。
看着弟弟躺在病塌上的可怜样,吴风本来想严厉责备一番的心情也没了。更何况,本来应该留在棋馆帮忙父亲的人是自己。然而自己竟然在人生的中途选择了军旅,而且,最近这两年他几次经过邺城都没有回过家。“好好养伤吧。等伤好了,我再想办法送你回去。”看着弟弟虚弱的样子,吴风不禁一阵心痛。
“不,我不回去了。”
“不回去,那你想……”
“我要参军,也只有这样,才对得起我多年来所流下的汗水。我听说,石闵将军的军队,完全是由汉人组成的,将来……”
“不要胡说!”吴风喝道,发出的声音之大,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吴雷被吴风吓了一跳,片刻之后,他愤怒的抗辩:“哥哥太卑鄙了!”
“卑鄙?”
“哥哥原本不是想要做个书吏的吗?为什么最终成为了一个军人?自己都选择了这条道路,又为什么反过来要求我留在棋馆里干那么无聊的工作?难道你不知道我从小就立志要手掌兵权,杀尽天下胡虏的吗?为什么?为什么?哥哥你实在是太卑鄙了!你~混蛋!”虽然声音嘶哑,但此时躺在病榻上这个人显得极其亢奋。
吴风喉咙里象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一句也回不上来,只好默默地从车里退了出来,下车上马,驰回其在队列中原来的位置。
就这样赶走了哥哥,吴雷的心情也很不好受,他扭头想继续睡,却再怎么也无法入眠了。除了军医上来探视的时候装睡了片刻,其它时候多是一手握着一只玉雕的燕子,呆呆地出神。
当年,不也是常常这样争吵吗?自从……唉~!真的是很些年都没有机会再这样聚在一起,然后争吵。
――――――――――
当年,每次争吵过后,哥哥总是一个人闭门看书,而弟弟则会同一干狐朋狗党们在街头胡闹来发泄郁闷。
“雷哥儿又和哥哥拌嘴了吧”胡胡儿的问句引来同伴们的一阵嬉笑,吴雷是心情很容易表象化的类型。
胡胡儿,姓胡,父母在他幼年便相继亡故,他本没有正式的名字,因为鼻梁高且自十几岁之后便开始蓄起浓密的胡子,颇似胡人样貌,故众皆呼其“胡胡儿”。比吴雷年长三岁,是吴雷他们家这一带小混混们的首领。
见吴雷闷声不响,胡胡儿大笑,说道:“兄弟打架,常有事情,又不是什么生死大仇,值得往心里去吗……来、来、来,我们几个兄弟去找点乐子耍耍。”
“耍?哪个身上有钱?”这一伙小混混,年纪相仿,大的不过二十出头,小的十六、七岁,全都是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主。于是,当下众人各搜衣袋,掏空掏尽,也不过掏出了六个大钱。
胡胡儿嬉笑道:“有本钱就好,等下从赌坊出来,不就有钱耍子了嘛?”
赌坊这种地方,人往往都是满怀希望的走进,然后满脸失望的离开。这一次,只带了六个铜钱的他们,只在里面转了一圈就走出来了。
“这下怎么办?”问话的人是出资最多的人,但招来的却是胡胡儿的一记郁闷手锤。
“大哥,不如象上次那样……”有人献计,却欲言又止。
“哪样啊?”
“就是三月的那次,那次我们不是扮胡人的那……”献计者也挨了一记手锤。
那一次的事件,吴雷也有参与,所以记得很清楚。当时他们有个小兄弟害了重病,没钱医治。于是大家一合计,选了几个胆大的,扮作拦路强盗,抢劫过一个外地商人的财物。按照后赵的法律,胡人是可以随意夺取汉人财物的,可以不算犯罪。而汉人若是侵犯胡人,哪怕只是大声地骂一句“胡人”,那也是死罪。当时胡胡儿他们就利用了这一点。胡胡儿高鼻浓须,本来就貌似胡人,再让其他几个兄弟蒙上脸,嘴里再叽里咕噜呼噜花的一通谁也听不懂的胡话乱说乱喊,被抢的汉人商贾便愣是没敢反抗,只不过,那怒目横眉的表情,吴雷一直都难以忘记。
用抢劫来的钱买来的药,最终还是未能挽救回那个患病的兄弟。从此,胡胡儿就很反感别人提起这事,因为他有种莫名的内疚感,觉得是因为买药钱来路不正,所以才没能医治好自己的弟兄。
没钱消费,也没钱翻本。十几个人就这么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胡乱走着,不知不觉就走到了烟花巷,一片燕语莺歌,望闻却不能问切,正处于青春期的他们都只好不由自主的吞咽了几下口水,然后目光斜视着走开。
一会儿功夫,他们拐到了后巷,吴雷才刚拐过弯来,就听见前面有个伙伴“喂!”的大吼了一嗓子。混混要有混混的威风,他们这群人本来心情就不痛快,拐弯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伴瞅见前面有三个男人,正鬼鬼祟祟带着个大口袋,遂暴喊了一声,见那三人显得心虚,更是跑上前两步,喝道:“你们,干什么的?”
那三人本来就是提心吊胆的在挪动着,其中两人还一前一后吃力地抬着个大口袋,突听得这么一声喝问,吓得这两人手上的口袋失手跌落在地上。就听见那口袋里,有个人声吃痛闷哼了一声。
“哇!居然是绑人啊!哪还了得?”
话音未落,就见众混混们呼啦啦地拢了上来。他们本来就不怕事,是惹事的主,此时不上,那还真是辱没了混混之名了。而那三个人,望见对方人多,其中又夹杂着一个貌似胡人的壮小伙,吓得二话不说拔腿便逃。
众人也不去追赶,好奇心重的他们七手八脚地弄开了布袋。
拉开的布袋中,先是露出一卷乌黑秀发挽成的高耸发髻,再是两道弯月,两剪惊慌闪烁的湛蓝秋水,笔挺的鼻梁,肤白胜雪。
一时间,众皆惊艳呆立。原来被装在这布袋里的,竟然是一名美丽少女,一名鲜卑族的绝美少女。
――――――――――
吱吱嘎嘎的声音和晃动颠簸都停了下来。装载着吴雷的车停住了,吴雷回忆的思绪也随之停了下来。他听见了外面的嘈杂声。
军医撩开车帘,探头进来,看见吴雷醒着,说道:“我们到营地了,现在前面过夜的帐篷还没有搭建好。你先歇着。等一下带你过去。”
“哦……不用了。我现在感觉好多了,想下车活动活动。”
“那好吧。不过小心别让伤口又裂开了。”
“得~,放心,不会。”
吴雷小心的挪动着身躯,此时的他也不敢乱来。下了车来,首先的任务是活动活动手臂和腿脚,舒展了下筋骨,毕竟已经在车上躺了好几天了。
目之所及,多数人都在忙碌着,七人一组,跟着卒伍口令,有人打桩,有人撑杆,有人在理顺绳索,这些人都是在搭建行军帐篷的。有几座军官用和公事用的帐篷已经被搭建了起来,之后,才是下级士官和士兵用的。
“我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啊?”在行军的队列里也有不少时间了,吴雷还不知道他自己身处的这支队伍的目的地是哪里,只知道这支队伍正以较快的速度,向着东北方向前进着。
老军医正在用一些烤干了的药叶,卷了一个卷,然后叼在嘴上点上火,深深吸了一口。这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所谓养生之法,吞云吐雾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已经羽化成仙了,回答也是恍惚兮如缥缈,“去哪里吗?我们要去到云幽深处,不见人家。”
“嗯?!”
老军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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