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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纯白之夜 bysemon-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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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么?我握着手机慢慢从柜台边滑坐下去,恨么?不知道了。  
以前是恨过的,恨他夺走我的一切希望,毁了我们共同的宫殿。恨不得杀了他,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恨他恨到想要自杀,不仅恨他,还恨所有人,所有东西。可是,现在呢?眼前一片都是模糊的人形,不停地晃动,我那美丽的白色的宫殿啊,它正慢慢地崩塌下去,柱子,墙,桌子,地板……恨么?  
  
“唐,你要养我么?”  
预料之中的沉默。  
我屏住呼吸,死死捉住那支手机,像深海中握住的氧气筒。  
好像过了很久,有人把手机从我手里抽了出去,他对着手机说:“去你妈的!”  
我坐在地上,看着良,他把手机“啪”地扔在地上,一脚狠狠地踩了上去。  
他问我:“LOUIE,要喝披娜卡娜塔么?”  
我说“要”,然后接了一句,“去他妈的。”  
  
  
ANN说她要结婚的时候,小麦把一口威士忌全喷了出来。  
“靠,你?和谁结婚啊?你钓到有钱秃顶肥胖的老头子了?”  
ANN的脸色突然一黯,然后又很平静地笑笑。“没办法,孩子都已经有了,他又不想打掉。”她指了指阿松。  
“他?”小麦嘴里的冰块都被喷了出来,“你们什么时候搭上的?”  
ANN翻了个白眼,“这个你别管!”  
“喂喂,你确定这个孩子是他的啊……”  
“小麦!”良冷着脸看着他。  
小麦讪讪地打了个哈哈,ANN的脸色变得相当难看。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他的?”她有些歇斯底里起来,冲着阿松开始吼,“就跟你说了这个孩子八成不是你的,你还要我把他生下来!怎么?养杂种很有趣啊?你干嘛要和我结婚啊?你养的起我么?你自己都要养不活了!”  
她的手微微抖动着,肩膀也在不停地耸动,她艳丽的脸扭曲得有些狰狞。阿松涨红了脸,走过去紧紧握住ANN的手,他几乎是颤抖着说话。  
“我,我会养你的,还有孩子,不管那个孩子是谁的,我都当他是我的。”  
小麦转过身体冲我笑笑,做出一个呕吐的姿势。  
“我以后会拼命画画,再也不吃迷幻药,还有,如果钱不够我就去打夜工,听说现在码头干活赚的钱很多。我们可以租一间小公寓,以后攒了钱可以买一间大一些的房子,你不是喜欢狗么,我们可以养一只棕色的小狗……你相信我,我会有钱的,我会好好待你的!”  
这几句话似乎耗尽了阿松一辈子的勇气,他的脸红的冒火,站都要站不住了。周围有几个人冲着他吹起了口哨,小麦狠狠地瞪了回去。  
“你要我怎么相信你啊?你这么没出息……”ANN叫着叫着,突然哽咽起来,眼泪慢慢流下来弄坏了她的浓妆,她捂着脸,大哭起来,阿松抱住了她,她没有拒绝。  
良递给了她一杯玛格丽特。  
  
  
想知道几点钟,却突然发现手机才被毁掉,不知道女人回去没有,钥匙不知道丢哪去了,八成只有蹲在外面等的份。  
走在夜晚的马路上,城市独有的黑夜交响曲再次奏起,喇叭声,引擎声,煞车声,工地的声音,叫卖的声音,拉客的声音,声音的洪流如幕布一般,轻轻盖落……城市的河边,听不见虫子的声音。这样吵闹的城市中,没有安静的居所,这样肮脏的城市,没有纯净的天空,四处寻找,也找不到我的宫殿。  
  
那个时候天比现在蓝……  
我想起了那个歌星的台词。  
清清喉咙,像朗诵诗歌一样背诵起他的台词。  
“那个时候天比现在蓝,阳光是免费的,更重要的是,我们都年轻,拥有一切的可能性。”  
我竭尽所能地向空中伸出双臂。  
“现在的生活对我而言,触手可及的……”  
  
触手可及的是什么?  
拥抱住的,是十月冷冷的秋天。  
  
  
  
4.破碎的总是破碎的  
  
  
  
女人递给我一样东西,是最新款的名牌手机,银白色的外壳,荧蓝的屏幕,小巧玲珑,看起来就是价值不菲的样子。  
“你的手机掉了吧,我重新给你买了一个,还有这个……”  
她又拿出一个细长盒子,法兰绒的外套,中间镶着两颗金质的心,打开来看原来是一块手表,黑色流线型外壳,围绕边缘的细碎亮钻在灯光下折射出眩目的光芒。手指触碰上去就有种透彻心扉的寒意,像早春初融的雪水。曾经听人谈起过这种手表,叫做“10000YEARS”,蕴含恋人感情万年不变,两人永恒不分之意,价格也正好一万元整。  
我笑,原来我可以被如此明码标价。  
  
“不戴表容易错过时间,也会错过很多事情。”她的手指夹着一支细烟,十指上都涂满彤红的指甲油,她张嘴,吐出一串烟圈,“错过了的事情就算后悔也是来不及的,所以,最好不要让自己后悔。”女人的眼睛半眯着,像寻求猎物的幼狼,很美丽的一种野兽。  
香烟的味道抓挠着我的胃壁,一阵阵地抽痛。  
  
“啪!”  
那块表被我狠狠地砸在地板上,撞击出响亮的声音。女人的手指抖了一下,烟灰弹落下去,壮烈牺牲。  
墙上挂着钟,不停地走动着,“滴答”“滴答”。  
隔了多久?一分种?两分?  
拾起那块表,依然在走动,“滴答”“滴答”,白底黑针,清清朗朗,表面上连一道裂痕都没有。  
“不愧是高级表,摔都摔不坏。”  
“这个是当然。”女人吁了口气,手指爬上我的肩膀,“我怎么能送差劲的东西给你呢?它是不会破碎的。”  
“注定完整的东西总会是完整的,而破碎的总是破碎的吧。”我微笑着戴上那块表,大小刚刚好。  
“……LOUIE,我今天才知道你是个哲学家啊。”她大笑,扔掉香烟,抱住我的脖子,“现在,吻我吧。”  
  
  
经常地,我会坐在酒吧里打量着身边来来去去的人。  
也是因为没事可做,职业爱人兼混混的生活让我的时间变得充沛的多余。每天在酒吧里可以碰到很多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他们也不知道我的名字。我们充当着彼此的路人甲,路人不会为路人停下来,所以我们每天遇到的路人总会不同。  
如果一个人只是为了另一个路人而停留,那么,这种情况叫做“一见钟情”。而我身边的一见钟情和爱人一样泛滥着,也许是时代变了,可以和一见钟情打上等号的代名词成了“一夜情”。  
有一天翻杂志时,突然看到一条注解,说爱情是一种产生于两个人之间的持久而真挚的感情,我在书店里笑到喉咙发痛,被老板赶了出来。  
这里到处都有爱情,甚至可以贩卖。  
只是——没有人是真正需要另一个人的。  
我们只是彼此的路人甲乙丙丁,不需要刻意去抓住什么,也抓不住什么。  
  
周围的事物渐渐改变了原貌。  
人改变了——  
街道改变了——  
这个世界也改变了。  
  
这种改变的速度太快,把我远远地抛在后面,  
越抛越远……  
  
  
  
“哇靠!好拽的表啊!”小麦指着我的手腕大呼小叫着,他头顶的黑发长了出来,和四周的金发映衬着一起看,像是麦田中间突然拱出的一块停车场。  
“真的是很漂亮啊。”ANN凑了过来,手里端着一杯苹果汁,知道她怀孕之后阿松就不准她喝任何酒,ANN为此絮絮叨叨地抱怨了很久,但还是乖乖喝着良榨的果汁。“女人给的么?吓,她出手还真大方。”  
我把表摘下来给她看,她很兴奋地一边抚摸着,一边打掉小麦伸过来想拿表的手。虽然还是喜欢瞎嚷嚷,ANN的脾气倒确实收敛了很多,不知道怀孕的女人是不是都会和她一样。  
  
“ANN,你们具体日子定在哪一天?”良也挤了进来。  
“还有什么哪一天啊?过一天是一天呗。”ANN无所谓地翘起腿,“那个家伙哪有钱搞什么婚礼啊,他今天去找工作了,还不知道成不成呢。”  
“是啊,搞什么结婚啊,住一起不就OK了~想分手的话简单多了。”小麦打着哈哈。  
“不行,对孩子不好。”良的表情很难得的认真,“不管怎样,证还是要去拿。”  
“知道了,知道了。”ANN笑着摇摇手,把手表递给我,“再怎么拿证还是抵不上LOUIE的手表炫呢。”  
我没有接它,“喜欢的话就拿去吧。”  
三个人都愣住了。  
ANN最先笑起来,“我戴不成呢,是男士表。”  
“那就给阿松戴,当我送你们的礼物好了。”  
小麦发出羡慕的啧啧声,“收下吧,ANN,送上门的好礼物耶~”  
ANN有些迟疑,良突然说了话,“收下吧,这是LOUIE的心意。”  
她终于笑着收下了,我心里有些高兴,毕竟“10000YEARS”这种东西比起我更加适合他们。  
  
ANN靠到我身上,像往常一样抱住我的胳膊,“LOUIE,小孩子生出来以后帮我起名字如何?”  
“拜托,饶了我吧,我可不会这个。”  
“可是我想要你取嘛~要不就用你的名字叫他如何?LOUIE,你的名字是什么啊?我还一直不知道呢。”  
……  
——以安,你的名字是取的我和你爸爸的名字,“以晓”的“以”,“平安”的“安”。  
——以安,我的名字叫唐宇,唐朝的唐,宇宙的宇。  
——以安,你出去了就不要再回来。  
——以安,我要离开了,我累了。  
——以安,我们还是散了吧,唐都走了,你又这样,我们也没什么好混的了。  
——以安,想死的话,不要在这里,也不要用这种钝刀。  
——以安,这是我的女朋友。  
——以安……  
……  
“还是免了吧。”我讪笑着拒绝了她,“那种名字太晦气了。”  
  
  
坐在杂物房里,我发现房间比以前干净很多,连只苍蝇都找不到。靠着沙发坐下,我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看,《摇滚世界》,立刻把它丢到一边。  
“喂,良,有什么好货么?”我踢踢正在整理空酒瓶的他。  
“没有。”他的声音闷闷的。  
“你在闷骚些什么啊?”我有些不耐地揉揉头发,虽然还谈不上是瘾君子,但是打过几次海洛因之后对它还真是有些念念不忘。  
“以后不要再打那个了。”良转过头来,一本正经。  
“干什么?你从良了?”我不屑地眯起眼睛,“别忘了当初是谁教我打这个玩意的。”  
“那是因为你非要打不可!你去找别人的话,我会不放心。”义正词严。  
不放心?打个海洛因谁来还不是一样?我终于爆发了。  
“够了,你不要就算了,我找别人去!”  
  
准备甩门出去的手被良猛地拉住,他力气一向很大,我被他拉回到怀里,他的头靠着我的肩。  
“以安……不要再这样了。”  
——以安,我不是说过,不要碰毒品的么?  
“妈的!”我一拳打上良的脸,“不要喊这个名字!我跟你说过的!”  
他抬手抹去嘴角的一丝血迹,一把抓住我的前襟,我几乎要不能呼吸。我以为他要狠狠揍我,可是他没有,他只是狠狠地看着我,眼睛中间的琥珀色很冷酷,让人有些发寒。  
“你打还是不打?一句话。”我猛地推开他,走到门口去,虚张声势地一脚踢开门,做出要走出去的样子。  
良撇过脸,走到柜子边,拿出一个装海洛因的锡箔纸包,开始准备注射的前期工作。我重新坐回到沙发上,看着他的一举一动,他低低骂了句什么,然后拿出一支烟抽起来,是大麻。  
“……你什么时候开始抽这个的?”  
“……是小麦的,他戒掉了,都给了我。”  
  
海洛因的溶液在打火机的火苗上沸腾,小匙子下面被烤得黝黑发亮。  
  
“喂,良。”  
“什么?”  
“一直在堕落的……只有我们两个么?”  
  
  
吸毒,酗酒,做爱……  
头重脚轻地生活着,梦呓着,体内的血液和毒品一起共鸣着,张狂地肆虐着每一个细胞。  
女人买了很多玫瑰摆在房间里,浓烈的花香总可以和我身上的毒品因子一起作用,挑动我最高的欲望。  
做爱,酗酒,吸毒……  
红色的玫瑰花快要凋零时,味道尤其浓厚,那些花朵就像腐烂尸体发出来的孢子,又像是一直不停,不停增值的癌细胞,等着聚积够了,就会一起发作。  
头脑,嘴唇,心脏,手脚,燥热着,腐烂着,发出臭哄哄的味道。  
  
日子,一天一天。  
白天,黑夜,分不清界限。  
伸出手去,抓住的不知是空气还是幻觉,全部都是轻飘飘的。  
我再也没有看见那栋纯白的宫殿。  
  
  
  
小麦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醉醺醺地把锡箔纸上的海洛因聚成一堆。  
“不好了!阿松出事了!”他气急败坏。  
“出事?”我呵呵笑着,猛地打了个酒嗝,“他被炒鱿鱼了?还是ANN又离家出走了?”  
“LOUIE,什么时候了,你还……”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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