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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始于仲夏的梦-第5章

小说: 始于仲夏的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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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开始在<<天堂之想>>里加入一个新角色——轩。这应该就是他的化身了。他给了他们一个美丽的邂逅;然后让他们走到了一起。

    郑庭轩下很大工夫来刻画这两个人物;他们幸福地生活;这是他愿意看到的结局。

    电话响了;是菊娜的。

    “一定是你。”她生气地说

    “说什么呢你?!你不是走了吗;现在在哪里?”郑庭轩没想到菊娜会得到这个消息。

    “你错了;姬娜并没有逼我离开。那只是我自己的选择;我不想生活在别人的阴影里。一切都与她无关……”

    “你以为我会因为那件小事而杀了姬娜吗?是你自作多情了。”郑庭轩冷冷地笑。

    “……”

    “对不起;我很忙;没事的话我挂断了。”郑庭轩搁了电话。

    嘟……

    菊娜拿着电话;很久都回不过神来。

    他变了。

    郑庭轩如此麻木;已经全然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他放弃了写作之外的天地和爱他的人们。

    他想起了萨特的<<苍蝇>>;天神朱庇特的台词里有这样一段:

    我根据我的意愿创造了世界;因此;我就是“善”的化身。而你;你作恶多端;受害的事物都在用一成不变的声音控告你。

    郑庭轩创造了一个世界;可他正被一个声音诅咒着。

    明镜台前;他终于看见自己的丑陋。而<<天堂之想>>里的一对小恋人;快快乐乐地生活……他的灵魂已到那个世界去陪伴娜了。这里还剩个躯壳。把这个躯壳给姬娜吧。

    他的天空渐渐阴霾;什么都看不清楚。这个时候;没有人走出来;告诉他一个两全的办法。

    梦想遍体鳞伤。

    他露出复杂的笑容;轻轻捧起<<天堂之想>>;那小心翼翼的动作;仿佛担心惊扰到谁一样。他的手在颤抖;一笔一划……

    郑庭轩把“天堂之想”这名字改成了“天堂废墟”。

    他缓缓合上稿本;呼口气;像了了一个心愿。

    “没必要了;没必要的……”

    这几个字在他心头萦绕。

    他看见一个女子的舞蹈和微笑;然后他为了这个梦幻而存在。“没出息的人。”郑庭轩嘲笑自己;“什么理科尖子;写作天才。呵哈哈啊;废物!就是废物一个!”

    他走到一个柜子前;打开拿出一个玻璃瓶子;瓶子的标签上写着:浓H2SO4。

    直到这一刻;他的眼神都是茫然的。

    郑庭轩打开玻璃盖;将这瓶浓硫酸喝了下去……

    几小时后;几个警察手持拘捕证冲了进来。郑庭轩没将姬娜的衣服换回来是他最大的失误。但这对他已经不重要了;其实一直都不重要。警察们看到的是一个恐怖的画面;一点都不逊色于血淋淋的尸块。

    郑庭轩就这么溺死在阴森森的月光之中。

    像海明威;将猎枪枪口插进嘴里;“砰”的一声;头盖骨被掀飞了……

    然后怎么了?

    郑庭轩好说也有些名气;再加没人会和死人计较;<<天堂废墟>>出版了。可是并没引起多大的反响;多年后;这本书就和他一起;被人们遗忘了。

    他珍惜的东西;也许在别人眼里;只是一片废墟。

    而我;终能写你的故事了;天才哥哥。

    不论你如何离开了我;还是我选择离开你。人们说你疯了;我并不相信。我知道有种读者能和作者交心。你没有疯;只是成为了传奇……

    菊娜于孤单夜

    (终)
广岛之恋
    在联众跟别人下五子棋;遇见了个高手。我下一盘输一盘;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积分一点点地被扣去;还真不是滋味。但在几局之后;我看明了这个人的走棋习惯;找到了窍门。于是;我开始获胜;渐入佳境。一个多小时后;对手离开了。我看看积分;竟和我开始时分数一样;不多不少。

    想想也真不甘心。花了一个多小时啊;结果一点变化都没有;早知道就懒得下了。

    事后再思考;才觉得自己念头太荒唐。

    因为结局跟开头一样;所以中间的过程就没有任何意义了?!

    我在一个网友收集的<<杜拉斯语录>>里看到杜拉斯<<广岛之恋>>的一句经典对白:

    “广岛;这就是你的名字。”

    而“你的名字叫纳韦尔。法国的纳韦尔。”

    广岛;原子弹爆炸的地方……

    也许;这段感情一开始;就注定了没有圆满的结局。

    但他们还是不可救药地深陷进去了。

    你早就该拒绝我/不该放任我的追求/给我渴望的故事/留下丢不掉的名字/是谁太勇敢/说喜欢离别/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着爱从指缝中溜走/还说再见——

    莫文蔚<<广岛之恋>>

    也像美伊战争期间;一个伊拉克少女和美国大兵深深地相爱了。

    一切的一切;都已经开始。谁都希望能有个好的结果。愿不要好梦到头一场空。

    然而一个不可能;让所有的故事;都回到了初始状态。他是他;你是你;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像梦;醒来之后跟睡去之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

    但事实上;他不是他;你也不是你了。

    既如此;当初就不要开始?!

    人最终也是要这么去的。反正会死亡;那时侯;世界上没有这个人;就如同他出生前的状态一样。那么;谁都没有出生的必要;谁都无需走这么一遭了。

    钓胜于鱼。可能也有这个意思在里面吧。

    对于结局;我们始终无法把握。

    我也不想这么样/反反复复/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

    王菲<<我也不想这样>>

    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

    我很喜欢这句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这话是非绝对的。成眷属之前;谁知这对恋人是怎么煎熬过来的?

    那么多始乱终弃;横刀夺爱;不同形式的爱与憎;建筑与破坏。闹完了;结果每个人都孤独。

    但是依然阻止不了。

    另一个不幸开始……
流浪的红舞鞋 (诗)
    黑夜来临,华灯初上。

    她在盛大的舞会上,

    伴着音乐——旋转,

    旋转。

    她陪伴了各式各样的男鞋,

    跳了数不尽的曲子。

    而有时只是为了

    ——一枝天亮之前就会枯萎的玫瑰。

    忽然,

    空中一道闪电,舞会光华尽失。

    人们开始尖叫与埋怨。

    她没有作声,

    趁着混乱,远离了葡萄酒的芬芳;

    趁着黑暗,逃离了夜光杯的诱惑。

    洒满落叶的小道上,

    摇晃着魔鬼阴森的目光。

    她的节奏加快——不是盛装的舞步,

    倒像牛仔服的踢踏。

    在这个浮华的世界,

    她如同子夜逃走的灰姑娘,

    又如同灰姑娘的水晶鞋。

    终于,她迷失了自我。

    踢踏成了单调的声响,

    像一把锤——朝着坚硬的墙面

    敲钉子。

    红舞鞋,回去吧,

    快回去吧

    ——在灯光重新亮起,音乐响起之前,

    回去吧。

    继续在那个属于也不属于你的世界

    旋转吧!

    “红舞鞋你为什么偏偏是红舞鞋?”

    你是注定

    无法去流浪的。
小镇
    这是一个老龄化的小镇,

    是的,老龄化的。

    摇着蒲扇,听台子戏。

    热情的老翁,向陌生人

    举起欢迎旗。

    几公里长街,住的都是亲人。

    不同于城市——两扇门相对,

    竟不认识彼此!

    这里没有摩天大厦,

    只有吊角楼,响着久远的乐曲。

    朝气蓬勃的人,

    带着梦想离开了。

    历经沧桑的人,存着回忆留下了。

    这是一个老龄化,

    而热情不褪的小镇。
故事
    她——来自不知名处

    他——从不知名处来

    一个名字里有故事的人

    去听,对方因故事,而拥有的名字

    她酝酿了一个梦

    他收藏了一把匕首

    最后演绎的故事

    成了悲剧
对我而言
    夏天,我有眼泪滋润

    冬天,就靠体温生存

    一个记不住别人也不会被记住的人

    ——正在浪迹天涯

    仅存的温情,那么一点

    都被魔鬼调了包

    想和世界最明亮的光束握手

    于是,尝试和自己辩论

    却因一个低贱的理由

    被自己说服
天生不是情造
    当你拒绝了我的吻,那么我的唇不会再落在你的面颊;当我说“我爱你”你不想听,亲爱的那很好,你就永远别想再听。

    这是个绝对不容忽视的女子。

    当我们争吵,我哭得双肩颤抖,朋友心疼,而你无动于衷。所以我无话可说。脑海里浮现的只是王菲《天生不是情造》里面的一句:本来无悲喜,本来无知己,何必一不小心,讲出了憔悴的语气。

    你很不快地说:“行!是不是不可调和了?!”我很意外,显而易见,下句话就是“那我们分手吧”。这点基本的语感,我还是有的。可以猜到,若我再以平日习惯了的任性顺着回答一个“是”,两人就各奔东西,互不往来了。

    不管曾经如何,说过什么,爱过什么,最后一句话,全部终结。怪不得说诺言是墓志铭。分开时候,它们倍显凄凉。若如张小娴所言,误把甜言蜜语当诺言,那就更弱智加白痴。

    故地重游,只得一个。牵手走过的长街,那么陌生,它也不认识我。当初它看到的,是一双暧昧的情侣。现在,只是一个穿上毛毛外套把手往兜里插的女子,四处转悠不知道往何处走。

    我们像作秀一样地和好,是不是真的可以回去从前。那个在我没回家时会紧张的人,在我恐惧时肯陪我一整夜的人,在我受伤时无比心疼的人,究竟还在不在?

    网上有读者问,什么是幸福?我在想,是否该有番老套的说辞,像很讽刺的喜剧一样,让你笑着笑着就流下泪来……

    也许一个人爱你时会把你抱得很紧,以致那意乱情迷的一刻让人有了幸福的错觉。然而一旦分手,就能把你一脚踹开。

    坐在台阶脱了凉鞋愉快地斗嘴,别人上班我们放假偷一点闲,不吃大餐不多花钱只逛公园,也有幸福感觉。

    ——《新鲜》

    像GiGi唱的,眼睛微笑,手心说爱——你觉得如何?我认为很难……现代爱情的特点,就是粘着想见就见。

    就算两情相悦,真的结合。不到两年,生活又回归平淡,两人又要开始抱怨生活无趣了。像口香糖,嚼啊嚼的越嚼越没味道,最后也只能吐了它。

    美国著名影星凡妮莎·卡尔顿有句话倒值得参考:认为自己最幸福的人,实际上就是最幸福的。

    幸福需要自己去体会,不必问我。因为我不知道是否有找到它,只有举起每一个所谓幸福的东西去问它的贩卖者:“有没有具体点的?”

    在我看来,大多幸福都抽象得摸不清眉目……
迷路
    今时今日,爱情是个重要的缺席者。红灯、绿灯、红灯,它在交错的时空和逻辑里生而复灭,灭而复生。

    我曾幻想在一个阳光的海岸遇上英俊的白马王子他捧着玫瑰他莞尔他向我招手我穿着粉色的哦不也许是穿着白色的像天使一般的裙子我们发生罗曼蒂克的爱情故事他说爱我我也爱他我们无忧无虑过着幸福的生活啊停停停这个时代已经不再适合做梦……

    据说天鹅是终生为伴的,但为万物灵长的人比较“优越”,可以不同。目前已有研究表明,爱情给人带来的能感受幸福的刺激只能维持36个月。爱情也有保质期,像人的生命走到尽头,它也有寿终正寝的一天。

    爱情是到不了天涯海角的,为了找到那不过如此的一块大石头,爱已经承载了人类太多的期待。

    我猜,只“爱”一字,可能包含了全世界最丰富的意义。

    现在的爱情有了新的解释,爱是“简单爱”,情是“一夜情”。没有东西比爱情好,大米粥比没有东西好,所以大米粥比爱情好。现代感情也很物质,甚至有人明码标价,给100万就嫁!商品经济时代,连爱情也被商品化了。或者,它本来就是贵重的商品,是需要小心·轻放的,必要时候还得避光。

    爱情无价,却买不了一个面包。这是爱的悲哀。

    每每读到一对贫困夫妇如何相濡以沫如何不离不弃共伴一生,我就纳闷。两个人在为晚餐有没有东西可吃而焦虑的情况下,要怎么去谈爱?要换了“飘一代”,绝对信奉“强肉夺食,优胜劣汰”,订婚在马尔代夫,结婚在法国巴黎……

    爱总是容易向金钱让步,月薪一万早不算富有。对于女人,吃饱喝足,当个家庭主妇已不是追求。所以求婚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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