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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何以笙箫默(顾漫)-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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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一个字一个字打,通常直接回个电话过去,问她有什么事,渐渐以玫的短消息也少了。
此刻却拿着手机,很有耐心地一字一字输入——“你想吃什么?”
发完看了看时间,三点半还没到。果然是赵默笙的风格,以前一起吃午饭,走出食堂她就拉着他商量:“以琛我们晚上吃什么?”
很快回复过来:“在家里吃好不好?”
“你做?” 
“YES!!”打了好几个感叹号。以琛还没来得及回,心虚无比的下一条短信就发到他手机上。“……不过据说不怎么好吃。”
谁说不好吃?那个人?
以琛看着手机上短短的一句话,却免不了心潮起伏,手指顿了一下,半晌简短地回了一个字——“好。”

虽然默笙一副信心十足的模样,但经验告诉以琛,还是不要太期待的好。
所以,下班回到家,看到厨房里默笙以无比拙劣的姿势切着土豆丝,以琛真的一点失望的感觉都没有,在看到餐桌上开着她的笔记本,网页上大大的红色标题:“糖醋排骨的做法”时,忍不住摇头叹息兼好笑。
走过去拿过她手里的菜刀,熟练地切着土豆丝。默笙睁大眼睛看着他的动作,大受打击。
“以琛,为什么你连菜都会做?”还给不给她一条活路了。
“我十岁就开始帮阿姨做饭。”
“哦。”这么熟练的刀法肯定是做了很久才会有的吧。默笙突然有点心酸,自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的时候,以琛却孤零零地寄人篱下……
“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
手臂伸出去,从背后抱住他,头靠在他的肩膀上。
“以琛你教我,以后我煮给你吃。”
温热的拥抱,好像要把他心底最后的那一点涩意都蒸发。
就这样吧,以琛想。
过去的就让它永远过去,再也不去在意。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
如此的,迫不及待想要幸福。


第十章 不避
新婚的何以琛律师,忙碌程度比之前有过之而无不及。前面接的案子还没结束,最近碍于人情又接了一宗棘手的,几个案子齐头并进,每天都要忙到深夜,往往默笙睡着了,以琛书房的灯还亮着。
可是即使这样,默笙也觉得很快乐,以琛忙他的,她就自己找事情做,东摸摸西弄弄,偶尔去书房探一探头,以琛总是毫无例外的埋首工作。
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默笙才真正体会到以琛有多勤勉。外人看到的何以琛既年轻又成功,让人羡慕不已,却不知道他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花了多少心力。没有背景的他,要奋斗到今天的局面,肯定很艰难吧,可是他最艰难的时候,她却不在他身边……
以琛端着空茶杯从书房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抱膝坐在沙发上,抱着食谱发呆,不知在想什么。
现在时间是周日下午一点多,以琛在书房忙了一上午,草草吃了午饭,又专注于工作。
默笙看到他,立刻扔下手里的书从沙发上跳起来,“我来泡。”快快乐乐的抢走他的杯子,跑去厨房。
以琛看着自己空了的手,突然有种时光倒流的感觉。似乎回到了以前的日子,念大学的时候,他忙学业、打工、学生会工作,默笙就在他忙碌的缝隙插进来。看似好像默笙缠得他很紧,其实自己根本没分她多少时间。
现在,好像故态复萌。
以琛折回书房,日历上今天是十一月十五日,C大百年校庆的日子。事务所这次对C大法学系有一定的捐献,老袁要出席捐献仪式,因此一直鼓动以琛和向恒也去玩玩。以琛并不怎么热衷凑热闹,毕竟他手头一大把工作,可是现在却有点不确定。
默笙端着热茶来到书房,以琛拉过她。“下午有事吗?”
“干什么?我们要出去吗?”默笙眼睛一亮,雀跃的说。
期待的眼神让以琛最后一丝不确定也消失了。
以琛关掉电脑。“嗯,学校百年校庆,要不要去逛逛?”

校庆这么热闹的事情,默笙当然要去。
以琛和默笙到学校的时候,人多得车子根本没法开进去了,以琛把车停在老远的一个停车场,然后和默笙步行过去。
“等等。”走到半路,默笙停住,指指路边摊子上卖的印有“XX大学”字样的T恤衫。“以琛,我们也换上这个好不好?”
以琛蹙眉,实在觉得穿这个很怪,然而默笙拽着他的手不走,只好无奈道:“你去买吧。”
默笙早上匆忙出门没带钱包,在以琛皮夹里掏了几十块钱挤进去了,一会就胜利的从人群中拎了两件出来。
今天两人都穿的休闲毛衣,默笙把T恤穿在本来就是宽松型的毛衣外面,看起来胖鼓鼓,样子怪怪的。反观以琛,同样的穿法,却依然显得清俊挺拔,英气逼人,引得路过的女生频频注目。
以前好像就这样,走在校园里,以琛总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而他却总是一副漠然的样子,好像对那些目光一点感觉都没有,默笙扯了下他的袖子:“以琛,你不觉得有人在看你吗?”
以琛看了她一眼,“走路的时候别东张西望。”
“……”
默笙闭嘴。不解风情者,大概以此人为最。
顺着人流走到校门口,以琛接到向恒的电话:“你在家还是事务所?出来一趟吧,今天来了不少同学,苏敏说你不来要杀到你家去了。”
苏敏是以琛之前一任的法学院学生会主席,毕业后留校任教,以前在学校以琛和她在工作上接触还是比较频繁的。
“我在北门,你们在哪里?”
“噢,你来了?那最好了,我们在新楼,你快点过来吧。”
以琛收了手机,和默笙说:“你先和我到我们系转一圈,然后到你们系那边去看看。”
“啊?你们系……我不去了。”默笙迟疑了一下说。
“为什么?”以琛立刻警惕起来。差点忘了眼前的人多么会出点状况了,这么多年过去,以琛发现自己竟然还保留着条件反射。
“你们系这么多人……”默笙闷闷地说。以琛以前就是法学院的风云人物,认识他的人不少,当年他们的分分合合估计也广为人知,默笙实在不想对着那些探究的目光。
“你一个人去好了,而且我要拍些照片,一个人比较有灵感……”
那他还出来干什么?以琛真有些无奈,拉住就要跑的人,“你没带钱,没带手机,等会儿怎么找我,晚上怎么回家?”
看默笙一脸赧然,就知道她没想过。以琛有时候觉得自己像带了个孩子,叹气道:“以后我们的孩子还是像我比较好。”
扯那么远,默笙咕哝,伸出手。“给钱!”
以琛却只把自己的手机给她,“一会我打手机找你,别跑太远。要找我就打向恒的电话。”
“真不知道你怕什么。”以琛顺手把她被风吹得毛毛的头发理顺。他心里怎么会不知道默笙怎么想,只是这些事无关紧要,顺着她也无妨。

“何大律师,你现在名声响了架子也大了哈!”以琛刚到法学院新楼就受到苏敏的奚落。
以琛素知这个师姐的脾气,你越辩驳她越起劲,索性不辨,苏敏说了他几句也就悻悻然止住了。
向恒盯着他的衣服看,“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品味了?”
以琛低头看自己,胸口T恤上印着“XX大学”四个红色醒目大字,的确傻得可以,笑了一笑,脱下拿在手里。
向恒立刻便明白了,“怎么不见你家的那个?”
“谁知道跑到哪里去了。”以琛也头痛。
说话间熟人纷纷过来打招呼,趁着他们说话苏敏把老袁拉到一旁:“何以琛有女朋友没有?”
老袁摸摸下巴,很肯定地回答:“没有。”老婆又不算女朋友,这点他分得很清楚的。
“怎么还是老样子?他还真死心塌地等人家啊?”苏敏对以琛的过去知之甚详,顿时有点不以为然。“不过没有也好,系里新来了一个年轻女教师,长得漂亮,家世好学历高,等会儿晚上吃饭叫上她,我给他们介绍下,你待会别吱声啊!”
老袁当然不吱声,乐呵呵的。
以琛本来想打个招呼就走,谁知道一来就脱身不了,先是和他们一起去拜访几个教授,然后有个校友座谈会,等走出大楼,已经差不多快五点了。老袁招呼几个熟人说:“我在滨江订了桌,聚餐聚餐。”
滨江大酒店是学校附近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老袁看来这次要大出血了。
以琛借了他的手机,打电话给默笙。

默笙其实没什么拍照计划,相机本来就是出门前随手拿的。
以琛去了法学系,她也拐上了去自己系的路。默笙高考的成绩只是勉强达到C大的分数线,因此被塞到了C大没什么优势的化学系,偏偏她的化学是所有学科中最烂的一门,大一能门门低空飞过,大概都是以琛的功劳。
默笙在化学系不过待了一年多,自习又经常在法学院那边,所以对本系反而不熟。在化学系转了一圈,果然没有碰到什么熟人。
走出化学系,随意取了两个景,便有点兴致索然。
手指触到口袋里的手机,不由就想起以琛,不知道他在法学系那边干什么……
最近她和以琛……好像突然好了起来,尤其是她从香港回来后。
现在这样子的相处,默笙固然开心,可是有时候又会觉得不安。
她不太明白以琛是怎么想的,其实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以琛的心思,她总是捉摸不透。会不会有一天,一切又变回去了呢?
默笙不愿再想下去,踢踢地上的泥,自言自语:“既然想不明白,我还是头脑简单点好了。”
今天的C大前所未有地热闹,到处都是人头攒动,年纪轻轻的在校学生,白发苍苍的昔日学子,这片土地上不知记忆了多少人的青春。
也许因为默笙穿着印着C大校名的T恤衫的缘故,不时有人上前问她什么路怎么走,什么楼在哪里?默笙凭着记忆一一指明。
走了几步又被一个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拦住。
“同学,你知不知道应晖在哪里演讲?”
散漫的思绪被这句话惊回,默笙呆住,几乎怀疑自己听错了。
应晖?
“你说谁?”默笙愣愣地问。
“应晖啊,中国的网络奇迹,SOSO总裁,他在哪里演讲?”
年轻人焦急地看着她,看她一副茫然,立刻转头拉住了另一个学生,“同学,请问应晖在哪里演讲?”
“在第一大礼堂,你怎么现在才去啊,演讲时间是两点到四点,现在都开始了,你肯定挤不进去了。”虽然这么说,女学生还是指明了方向。
年轻人匆匆道了声谢,就急急地向第一大礼堂跑去。
默笙站在原地,半晌才消化了这个信息。
应晖。
他回国了。
现在就在C大。

能容纳千人的第一大礼堂已经站满了人,连门口都被堵塞了,好在学校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在礼堂外设置了电子大屏幕直播演讲现场。
默笙站在人群里,仰望着屏幕上自信挥洒的男子,象征着智慧的宽阔额头,一如性格般坚毅的浓眉,刀斧削刻出缺乏柔和的面容;因历经沧桑而沉静却不时闪过犀利的眼神,不苟言笑好像难以亲近的神情。
这就是应晖。
硅谷白手起家的网络新贵。
身价数十亿美元的新兴科技富豪。
她名义上的前夫……也许,
也是事实上的。

应晖演讲的题目很普通,被人讲烂了的“中国IT行业的发展与预测”,然而他独特的视角,有力的分析,特殊的身份却让他的演讲变得与众不同。因为理工科出身的缘故,应晖非常注重事实根据,他演讲所描绘的IT未来并不是虚幻的空中楼阁,而是建立在可行基础上的逻辑推断,因此使人更加信服。他本身传奇的奋斗经历更是让所有学子听得激动不已。偏偏他外表竟也如此英俊,更具体地说是一种充满力度的硬气的英俊,所以台下的掌声中竟然夹杂了一片女生的尖叫。
起码场外,默笙身边的一群女生已经为应晖的风采和魅力而沸腾了。
“哇,他好帅啊,就算老点我也认了。”
“拜托!谁说他老了,别人才三十四岁好不好,正当年轻力壮。”
“我要是有这种老公,要才华有才华,要事业有事业,要长相有长相,走出去非拽死不可。”
“算了吧,这种人,你要在他还没发达的时候嫁啦,现在已经晚了。”
“喂,你们听说没?应晖以前还在我们学校念书的时候,女朋友是当时我们系的系花哦。”
这句话一出,把周围原本凝神听演讲的人也吸引了过来。
“你们什么系的啊?”有个男生问。
“外语的。”
“那现在呢?他们还在一起吗?”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不一定是真的。”女生先强调,然后才开始说:“听说念大学的时候应晖很穷,农村考上来的,不过在数学系那种牛人多到变态的地方都很出名,后来追上了我们系当时公认的系花,据说感情很好啦,可惜毕业的时候系花为了留校指标接受了系主任儿子的追求,应晖就放弃国内研究所的工作出国了。”
“啊,系主任的儿媳,你不会是说教我们英国文学史的那个吧,不是才听说她离婚了吗?”
“天哪,不会吧,你说她现在会不会后悔死?”
“谁知道!”女生吐吐舌头:“这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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