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都市电子书 > 爱情毒药 >

第11章

爱情毒药-第11章

小说: 爱情毒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谎赜谧怼!�
小欢欢和倾城姐姐在我心里一直是我私有的两个秘密。我从不向他们其中任何一个提起过对方。有时候,我想如果我介绍他们认识的话也许并不是件好事。因为我潜意识的觉得我好象有点喜欢小欢欢,同时也好象有点喜欢倾城姐姐。不过,他们都不知道。因为我从来没有说过。 
我认真的剖析了小欢欢,倾城姐姐,我。 
小欢欢是个很随意的人。似乎什么事都不当回事。有时候深沉,有时候白痴。没心没肺地过着每一天。天天如此。我没有看见小欢欢哭过。 
倾城姐姐首先是个美女。她的自居自傲也也美女的称呼而演变成花瓶。我不知道她是一直恋爱着,还是一直没有恋爱。反正我觉得她的日子有点残缺。我没有看见倾城姐姐哭过。 
我害怕蚂蚁。表面力量微弱的东西总是能给予强大的反推力。我喜欢失踪,喜欢逃跑,喜欢陌生,喜欢睡觉,喜欢吃饭,喜欢人家对我好。恩,好象现在我也没有看见自己哭过。 
剖析之后,我就总结出一个真理:我,倾城姐姐,小欢欢,我们都不会哭。 
小欢欢送我的东西继续扮演着悲哀的失落,倾城姐姐送的东西把我的房间越塞越满。蚂蚁都进不去。 
我在单人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于是又成功地总结了另一个真理:原来,小欢欢和倾城姐姐都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总结完之后,我乐着乐着就睡着了。 
小欢欢约我去见见他的女朋友。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事。“小欢欢,你要结婚了吗?” 
“没有呀,只是觉得应该让你见见,她从来不知道我有你这么一个可爱的妹妹。”“妹妹?可爱?”我咕嘟了一句:“傻瓜!”连“哥哥”两个字也省略了。 
我还是穿了小欢欢送我的那条白色连衣裙去了约定的地方。透明的玻璃门,我还没有推开,就一眼看见了小欢欢和他的女朋友。 
我打住了自己的脚步,转身。 
白色的连衣裙掠起一朵美丽的花。 
有一个擦肩而过的故事 因为陌生 有些人 始终陌生着 然后,天就黑了 小欢欢怪我失约了,我解释我睡过了头,所以忘了。 
我提着简单的行李,随便买了一张火车票就走了。迷迷糊糊地睡着了,醒来发现窗外的风景让我陌生,没有一点绿色。邻座的人说再过几个小时就到天山了。 
我在天山脚下和一群不明身份的男男女女厮混了十几天。直到有一天晚上我喝醉了,突然想起了小欢欢,也想起了倾城姐姐。 
毫不犹豫地拽着我那些破烂玩意,踏上了回家的火车。我的猪窝还是半月前的样子。一地倾斜的啤酒瓶,躺满烟蒂的烟灰缸。是我喜欢的凌乱。我太累了,就睡了。 
鬼使神差地想着去打开门前的邮箱。居然发现有两张请柬。一张是小欢欢的。上面写着:“洛小鱼,我戒烟了。2月20日我结婚。”一张是倾城姐姐的。上面写着:“洛小鱼,我决定做傻瓜了。2月20日我结婚。”这是我第一次同时收到小欢欢和倾城姐姐送我的东西。 
我笑了。看着两张一模一样的请柬,轻轻地一下就撕碎了。这也是我第一次把倾城姐姐送给我的东西丢掉。就好象我第一次在咖啡厅门口看见小欢欢和倾城姐姐依偎在一起,很亲密,很幸福。 
原来我以为小欢欢和倾城姐姐只是我洛小鱼的私人秘密而已。这两个傻瓜居然会在一模一样的请柬上同时写下了“洛小鱼”这个名字,我要不要去阻止他们创造一个小傻瓜的不堪后果呢? 
小欢欢早就说过,以后他要一个女儿,名字就叫张筝。呵呵,这样又多了一个小傻瓜。 
转身。 
我一直以为我在火车上逃亡的时候,小欢欢一定会出现。可惜,一次偶尔遇见的机会也没有。 
对了,忘了交代小欢欢是开火车的。如果某一天他死于车祸,那他一定是想勾兑铁路边上几个叫买东西的大妈。要知道,这年头能在铁路上看见美女的几率几乎为零。 
还有,我不会哭。因为我是坚强的孩子,小欢欢也是。倾城姐姐也是。 
转身……   
网友评论别人的风花雪月我才不管   
2004…03…26 13:52:24 新浪网友 对于爱情有两种观点:喜欢不一定要拥有,心动也是美;喜欢就要争取,相爱就希望想守。 
珍惜眼前人,把握自己的幸福!你的故事,如梅雨季节的雨水,缠绵凄美! 
2004…03…27 03:26:55 新浪网友美女和帅哥多少都有点自恋倾向。你的倾城姐姐尤其严 
重啊!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会介意男朋友在街上欣赏“美丽的风景”,因为那仅仅是欣赏而已。可惜“风景们”自己却往往不懂这个道理! 
2004…03…29 10:44:05 新浪网友 但爱已成往事,就要懂得放手,给人家一个机会,就等于给自己一个机会! 
2004…03…29 11:54:58 新浪网友 又见古龙,真好! 
2004…03…29 15:44:21 新浪网友 乱的不是文章,是你小鱼的心。 
就让一切都随风。 
2004…04…02 08:52:58 网友:huadeng5127 很多东西不是用等才能等到的 要自己去争取。希望你能在不久的将来把握住自己真正喜欢的。不要总是在转身。     
第二篇   
谁让你这般心如死灰?(1)   
文/临渊羡鱼2876 
因为性别的缘故,女人注定是爱情的弱者无论你多么独立坚强、事业有成、善良贤淑。 
我们听过了太多苦命妻与负心汉的故事,几千年来,一切仿佛成了定数。 
道理浅显却那样难懂男人不是女人唯一的托付,生命的全部;爱情也不是氧气,失掉爱情也要学会呼吸。还有多少女人身陷情的囹圄,甘愿埋葬自己的未来? 
在你被伤害的时候,告诉自己:别做爱情的祭品,别失去自己;别绝望,别流泪。 
他们是大学同学。初识时,没有发生顷刻间天崩地裂或者雷霆万均的一见钟情。他很普通,她也很一般。 
可全班那么多男男女女中,只有他让她不陌生,她令他感觉熟稔。他的沉稳如兄长,其实她有六个姐姐,但她似乎就感觉他那是她的哥哥。她的朴实让他觉得她就是自家小妹,他有两个妹妹,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 
他们的故事在八十年代还算浪漫。她喜欢和他在一起。找一些小小的借口,借本书,还有问道问题之类的小把戏;当然,他也喜欢和她在一起的感觉,加倍地耐心与温柔。那时,流行李玲玉,当她唱起《粉红的回忆》时,眼睛就会瞟向他:“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回忆,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不能忘记你,把你写在日记里,不能忘记你,心里想的还是你……”其实早不是什么小秘密,班上好事的男男女女早就将他们的故事演绎出无数版本,不过以当时的风气,同学们的想象力仅停留在拉手接吻私定终身,至于开房之类的,他们还缺乏这样的创意。所以顶尖级版本就是他们在校园后的山坡上指天盟誓,私定终身了。而两位当事人还在玩着猫捉老鼠的小把戏,窗户纸至少还蒙着。虽然她的歌是为他唱的,他也知道那只是为他唱的。 
歌声中,该毕业了。当时毕业生是统一分配的。他家在陕南一个穷山恶水的地区,回去是无疑的。而她,家在关中一个富裕的城市,家里的六个姐姐、姐夫早已给他们的七仙女联系好了一个可保衣食无忧的公务员工作。他很痛苦,因为他已到了对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感觉。而横亘在他们之间的是一条无法跨越的银河。 
当年王母娘娘未能阻拦住七仙女爱情的脚步,时代不同了,可爱的她毕业前郑重地找他:“你喜欢我吗?”他点点头,这还用问吗?“那好,你等我”。她的家里可有六个王母。但和风细雨式的说服教育,暴风骤雨式的阶级斗争都不能奏效,最后的通牒是“要做山里媳妇,就别进这个家门”! 
他被分配到乡下一所中学教书。家里有下岗的父母,还有两个正上高中的妹妹。他的肩膀沉甸甸的。爱情,太奢侈了。 
当脸色苍白的她出现在他家门前时,他哭了。心中说,一辈子要善待这个女人。决不能再让她受半点委屈。 
爱情是无坚不摧的。可以摧毁仙界和人间的壁垒,自然,山大沟深的秦岭就不是那么高不可攀的了。也许物质生活愈匮乏,人愈需要爱情的滋养。他要为爱情负责,为她负责。他背着用两个月薪水买的最好的酒,坐汽车到西安,再登上去她那里的火车。酒瓶被摔碎在她家门口,土特产散落一地。后来一段时间,他每周他都会登上去那里的火车,在厕所和各个车厢中与列车员斗智斗勇逃避买票,然后就是对她的姐姐姐夫们进行说服教育。可几个回合之后,他得到“以后再也不许登我们家的门。”就差句“开门放狗!” 
他们结婚了。寒酸但充满温情。他们的新房只有几平米,放上一张床就满满当当。因为着几十平米的屋子还有他的母亲和妹妹。 
日子一天天过去。她没有正式工作,就在他任教的学校做代课教师。他们出双入对,每个清晨,他迎着朝阳,听着自行车后座上她唱“……浪漫的夏季,还有浪漫的一个你,给我一个粉红的回忆……”,去乡间学校的公路平坦宽阔,路边绿树成行,青苗绿眼。在歌声中,在晓风抚面里,他们向幸福前进,前进。他是他家唯一的男孩。结婚,就要传宗接代。孩子在母亲的催促中出生了,是个乖巧的小姑娘。象他,也象她。她的课是代不成的了,就专心做了小妈妈。他的肩膀一下子沉了好多。 
当时,陕西一个地方的保健品在全国卖得如火如荼。刚刚富裕起来的中国人一夜之间发现自己肾虚。这个保健品公司在这个小县城也设了个销售部,招兵买马。看到销售提成,他动心了。已是6月份了,可那个乡村学校去年12月的工资还未兑现。再说,养家糊口可是男人的天职呀。母亲、两个没考上大学的妹妹,还有她和女儿,他必须让她们过得更好。 
这样,他成了一个成天腋下夹着公文包的业务员。众多是业务员中,他的忍辱负重、踏实敬业,以及其他业务员不具备的才华学识,使他业绩突出。第一年下来,他将一万元的销售提成放在她的掌心,他微笑着,只说“你来当家吧”。当时他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一百多元。 
这是多大的一笔资产呀!他没说他曾经为及时送货深夜将药品顶在头顶游过一条不知深浅的河,更未提送货途中,泥石流滚滚而下,将他前面的车推下山崖…… 可金钱往往并不与幸福结伴而行,有时甚至是一对水火难容的冤家对头。当一次疲惫不堪的他回到家时,家里以往和睦温馨的气氛荡然无存,冰冷之中因他的到来更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肃杀。其实全是金钱惹的祸。她知道他是用命挣的钱,所以每一分都很仔细。母亲妹妹哭诉说她将他的钱据为己有,甚至拿给她娘家用,而舍不得让妹妹上高考补习班……他愤怒地质问她,她委屈地哭了,觉得他变陌生了。她的姐姐们看到木已成舟,已经默认了这门亲事,大姐因为单位集资买房,急于用钱,总不能袖手旁观,再说,这也是缓和关系的一个契机呀。何况,她是以他的名义将钱借出的。两个妹妹高中基础太差,即使补习也是不可能考上大学的。还不如上技校学习一门谋生技能。可他不听她的解释,觉得她陌生了,可以将钱给当初阻挠他们最坚决的大姐买什么房子,而宁愿断送妹妹的前程!他们开始了第一次冷战。   
谁让你这般心如死灰?(2)   
之后,母亲和妹妹们的哭诉使他决定将所有积蓄交母亲掌管。她的所有开销都要经过婆婆的审核。她再向他哭诉,孩子只能喝奶粉,婆婆大人不给钱订鲜奶之类琐碎的事时,他不再感觉那是梨花带雨惹人怜爱,第一次很厌烦地斥责,“我以为你读过书,不同与乡野村妇,可没料到你如此不识大体!”他心好痛,我挣钱多不容易,我多么需要你的抚慰呀,可你真令我失望!她心也好痛,为你我什么也没有了,你一点也不懂珍惜! 
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直到他不愿回家。钱还是每月寄回母亲那里。他已经有十万元积蓄了。突然,有一日,母亲拨通他的手机让他立即回家,似乎十万火急。他追问母亲什么事,可母亲只让他火速赶回。他打电话给她,她什么也不清楚,但因为他已很少回家了,便幽幽地说“难道家就这么不愿回吗?”其实她是那么想他。也许这次他回来他们会好好谈谈,前嫌尽失。可他只觉生气,因为他现在已在外地一家省会分公司做经理,手头刚好有笔大买卖。 
他还是回家了。对母亲,他永远只能说是。因为这个女人生了他,在他父亲抛弃他们后吃了多少苦养大了他,供他上了大学。 
到家后,他还未和她说上一句话,还未亲吻一下女儿可爱的小脸,母亲一脸的冷霜将他叫入里屋,将一页纸扔在他面前。“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