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妖 作者:玉火(晋江2013-01-06完结,灵魂转换,灵异,女尊)-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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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是唯一一位在那呆了十五年之久的弟子。
我是叫苒,婴儿时期就被“托”放在这里的,所以起初我的名字就只有一个字,是莲姨取的。
从小我只知道莲姨爹叔,从不知道有父母,虽然他们是为我死的。有时,我回故意赖着蝶叔,为的只是让莲姨多陪在我的身边。虽然我也喜欢蝶叔,可我更喜欢赖着莲姨,因为她总是纵容我,并和我一起胡闹。
捉蝴蝶、陶鸟蛋、捣蚂蚁、摘莲子。呵呵!虽然总是被骂得很惨,可最后总能窝在莲姨的怀里听着摇篮曲,睡个美美的觉。
六岁第一日逃出迷蝶湾,我在林中发现了一只将死的蜈蚣,我厌恶地甩掉它污浊的触角,可还是把蝶叔用莲姨的衣服改小的衣袍弄脏了。我无论干些什么怪事都舍不得把它弄坏了。气愤之余,我狠狠地踹了它一脚,可它还是一直紧跟着我不放。
最后我回到谷中哭着找莲姨。
可那是莲姨唯一一次动怒。
“啪——”脆生生的巴掌,在山谷中回响。鼻子酸酸的,我眼中透明的东西越来越多,可我还是倔强地盯着她看。
“生命和死物比到底哪个重要!哭什么!男子汉就要堂堂正正的!”
……
“你——还哭。蝶——快来!你再不出来,这里就要出人命了!”莲姨一开始还很凶谁,知道最后反而是她先落荒而逃。
虽然以后的岁月我才发现莲姨用词很奇怪,道理也很奇怪,可我却过得异常自在快活,不用顾忌嫁人,不用顾忌什么三从四德,顶着个百草公子的称谓到处祸害人。
自从知道我能离开迷蝶湾以后,接下来的日子我才发现莲姨还有一个怪癖,喜欢拣一些半死不活的东西回来,有些时候是小动物、小虫子,有时是野兽、怪物人,有时甚至是草木、石头。每次碰到血腥都会让她晕厥好一阵子,弄到最后还是要我一个照看所有。难怪以前隔三差五就有几天蝶姨死气沉沉的,弄得我以为她有什么怪病。
妖的体质太纯不能沾染带有怨气的血。这时我还不知道,真正的怪物是我——天生的不老人。
可等我完成工作之后,莲姨总会变个花样来讨我欢心,我最喜欢的是雨和喷泉。下雨的迷蝶湾,丝丝雾气,七彩虹桥,低低虫鸣,而且这时最幸福的事——莲姨和蝶叔的笑容特别多。
喷泉,是莲姨专门为我想出来的招式,水柱用气流包裹,送至半空,披散而下,很是有趣。莲姨还会在水柱中作文章,有时是水柱中间有一条彩色线,有时是全部是彩色的,还有可能做出几个特变的漩涡出来,时高时低,变化多姿。
最棒是那个水云梯,直达云海盘旋而下,每次从上面惊险地伴随着飞溅水雾滑下,几乎让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却忽视了那惨白的容颜。
“蝶叔,你看,这有一条红鲤鱼。”从水中钻了出来,我抱着一条活蹦乱跳的巨型红鲤鱼,差点摔回池中。
蝶叔温和眸子看往我手中时陡然转寒,嗤笑一声:“咦——呵呵!想不到鲤鱼精也沦落到任人宰割的情况了。”
“蝶——那一日我并不是——”鱼鳞刺痛了我的手,它趁机挣扎脱离我的钳制,化作美艳的女子就往蝶叔那里去。
“蝶,苒儿,快来啊!”入口处有气无力的叫唤,让我和蝶叔的注意力全部转移,气流烘干湿透的薄裳,御着风,赶上了她们。
只见莲姨趴在地上半合着眼朝我们招了招手,背上压着个满身是血的少女,用蚊蚁才能听见的声音说:“快——快——压死我了!”
“呵呵——”我和蝶叔都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伸手要探那个陌生女子的脉搏,却被她握住手腕,那明亮的双眼睁了开来,用好听的声音低吼:“给我吃的!”
喂饱了这个大胃王后,她居然坚持要叫哦师弟。
这是和她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我做梦都没想到会有这样一天。
当我第二日醒来,我已经和那个所谓的师姐一同倒在逍遥谷口。我花了四年的时间在逍遥谷里转悠,最后发现那片九宫八卦方位排出的荆棘林已然全部枯萎,而那个仙境般的地方也没有了往日的灵气。
已——寻不到迷蝶湾中的亲人了。
“真想不到,居然让你给识破了!真是个污点。”
手中紧紧撮着刚刚制成的元华珠,我欣然一笑,本以为难以寻到的灵体居然是我自己,眼看那身墨色飘离视线,我的记忆也抽离了身体。
莲姨,这是苒儿今生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啧啧!真不甘心,不能再打扰你俩的好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啊!(*^__^*) 嘻嘻……
休息。
中秋快乐!
第三部是涟幺也就是莲妖大展拳脚的时候了。
☆、第五十一章 涟家新爷
汉庄帝十二年春,益州西城县西。
“呵呵!敢问小公子家在那里,芳龄几许,可曾婚配?”
街口闹市中,一位银发碧眼的少女嬉皮笑脸地拦在俊俏的卖花少年郎身前。她的衣着华贵,外表轻浮,两手在身前还不时地来回搓动,整个就一色胚样。
“这个——”少年脸色有些惧意,低着头,身体不自主地往后缩。
“小哥别害羞呀!”少女抓住了少年抱在怀中的篮子,头往前凑了凑,“不如我们一道上酒楼小坐片刻,叙叙衷肠。”
“小——小姐,自重。”少年立刻满脸通红,羞愧难当。
“咚——”一声重击,少女直直倒下。
少年用手捂着嘴巴,有些惊慌失措。
“小公子莫担心。”一句让人安抚的话被缓缓道出,周围嘈杂之声蓦然消失。
“小哥!小哥!”少年好不容易缓过神来,看见一个好心的老伯正担忧地看着他,立刻低下头,可马上又抬了起来,四处张望。
“我说小哥是刚到城里来的吧!”老伯忍不住轻笑,“那位闭着眼睛的银发小公子是到涟家投靠的小爷,正逮着他家的千金回府去。”
“才到这里不到半个月,那个小姐可把所有官家少爷调戏了个遍,还真真是个闹事的主。”一位中年男子也笑开了花,“把能干的坏事可真真都干了个遍,想不到涟家一连出了两个歪瓜,还真对不起这两位美貌的爷了。”
小儿郎这样一问,牵扯了多少稀罕事,让闲着的碌路人甲乙丙愣是凑在一块,硬是将这半个月前的事娓娓道来,可最后却弄了笔糊涂帐。
话说,那一天,城门口进来了两个人,本不是什么怪事,可偏偏两人看起来年纪轻轻却又都满头花白雪发,自古除了伍子胥一夜愁白头,便只有传说中的情痴——涟幺小姐的事情让多少人巴望八卦了。
两人在无数双眼睛的期待下,不负众望地挑起了事端。前头吊儿郎当的碧眼小姐,一看见男子就扑上去,上至八十的老头下至三四岁的娃居然无一幸免,简直堪比寻到臭味的苍蝇,噪聒不已,一开始吓倒了几个胆小的,最后在后面瞎眼男子的散银安抚下,方才止了众怒。
气愤不已的男子干脆用拐棍将她敲晕直接送上轿去。
原本以为没戏看准备散开的人群中,突然冒出两个相互搀扶的人影,那个银发男子居然扑到其中一个女子的怀里,失声大哭:“终于让我找到你了——青!”
“你可知道那被扑倒的女子是谁?”中年人锤足大笑, “哈哈哈!就是涟园的主人——惧内出了名的涟长青。你可知道当场就将伤心过度的涟夫郎气得,甩袖离开。”
“那个瞎眼小爷的模样还真不错,怎么我就没这个艳福呢?”有一位长得有些猥亵的瘦弱女子忍不住插口。
闻言,周围的男女都有些不快。而她旁边的肥胖男子则一手叉腰,直接揪起她的耳朵,怒吼:“死鬼!人家大家的小爷也是你可以肖想的!”
“唉呦!唉呦!耳朵!耳朵!夫郎饶命!”那瘦弱的女子连忙护住耳朵半跪着求饶。
“更何况人家像个仙子一般!”而她的夫郎,像没听见一般继续骂街。
“求你了,我的好夫君,你这不是让为妻下不了台吗?”
“你都不要脸了,还怕下不了台!”
“哈哈哈!”围观的众人再怎么不快也忍不住都哄笑起来。
涟园。
“小姐,二爷回来了。”一进门周二便大声嚷嚷。
坐在正堂的涟夫人,手一抖,杯中的茶水潵了出来。
“青青——”一生轻呼,那闭着眼的男子飞奔而至,准确无误地落坐在了涟夫人的大腿上,头还枕在她的颈窝里蹭啊蹭,脸上带着俏皮的笑意。
一脸酱色的涟夫人抚额长叹:“幺儿!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
“啊——娘,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呀!”惊直了腰板,有些泄气地瞅着旁边的母亲。
“你以为在街上公然说一个娇滴滴的男子是自己有特殊嗜好的女儿会很光荣么!”涟夫人将茶杯掷在桌上闹出一阵怪响。
我晃了晃脑袋,继续笑嘻嘻地说:“那为什么到现在才戳穿我呢?啊——我这就去和爹爹赔罪!”
“唉——这个丫头!”涟夫人靠在椅子上无奈地勾着嘴角。
兴冲冲地摸到自己一尘不染的房间,打开一年多未曾碰过的衣柜,随手挑起一件往身上套,将头发竖起套个金环,风风火火地朝父亲的房间冲去。
远远看见半依在床头的那一身素白,有种想扇自己的冲动。
“爹——”
单薄的身躯一阵,那男子僵硬地转过头来,乌黑的双瞳印着我的满头银丝,异常明亮起来,伸出的手缓缓靠近我的脸。
“啪——”一个脆生生的响声回荡在房中,哭诉声哀怨连连,“你这个混球,骗爹娘有这么好玩么?整整一年、一年的音讯全无,要不是坚持你没有事,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办!白发人送黑发人啊!外面有这么好玩么?难得回家一趟,半个月也不进来见我!你这个没良心的丫头!”
好一阵心酸,吸了吸鼻子,我低低地喊一声:“爹——”我又何尝不想直接来看你,可知道你这半月病重,前几日还一直昏迷不醒,要不是娘衣不解带照顾左右,才悠然转醒,都怪我这个自作聪明的人,以为可以好好地做个孝顺女儿,以为只要守在一边就好,以为可以瞒个天衣无缝,却到头来还是让您担心了。心病还需心药医,我还真错得离谱。我真该注意到父亲十几日前看我的眼神,只是不想让我看见他倒下而已。
“幺儿?”父亲突然推开我,紧盯着我的眼睛。
“在这。”
“呼——回来了。”捂着嘴巴,流着泪,笑看着我。
“嗯。”
他苍白的脸上出现了淡淡的倦意,我抹掉脸上潮湿的液体,故最轻松地挑起一簇白发到爹爹面前:“还说白发送黑发,你的头发还比我的白呢!”
呆滞片刻,爹爹一把拍掉我的爪子,破涕而笑:“你这个泼皮!难怪会有那样的‘女儿’。”
“呵呵!”我干笑了两声,眼睛游移,身上不自然起来,“我还得处理一些问题。下次再来陪陪地爹爹。”扭捏片刻我还是起身,顶着玩味的目光扶爹爹躺下,一抹头上的薄汗,逃命地窜了出去。
“幺儿。慢点——”
☆、第五十二章 子不语
如果在一个注定是有仙有妖的世界大谈无神论,是个什么情况呢?
除了疯子和傻子,别无贰话!
可却有人喜欢睁眼说瞎话,偏生还有不少人买他的帐。
风语楼。
宾客满座,惟余敲击声和女子婉转高低阔论。不错,这是整个西城,不整个益州最有名的茶馆,正如其名,疯语满楼,常有怪人楼上说书,皆是悖于常论,怪诞至极。也许这几百年的太平让人的喜好也趋向怪异。当今的圣主,居然并不曾下旨查封此楼,反而“顺应民意”御批“风语楼”三个大字赐于此楼,让它一夜成名,成为与长安、洛阳等几大城的大型茶馆齐名的特别茶楼。
不过,今日最让我头疼的不是他的任何怪谈,反而是那个叱诧商界的绝色男老板,让我真真替他捏一把汗。
“你猜今天那个涟二爷会什么时候将他家的小浑蛋接回去。”楼上角落的一桌,看见想牛皮糖一样粘在茶楼老板旁边的银发女子,恨得牙痒痒,可偏偏又当事人毫无自觉。
“小侯爷,别和那个乡下丫头计较。”一旁狗腿子立刻谄媚地锤着她的肩膀,捏捏筋骨。
“哼!真不知道堂堂影王爷岂会和这个怪丫头有关。”小侯爷收回袖子,继续朝包间外头干瞪眼,“狗腿子少跟我装蒜,本小姐我烦着呢!”
闻言,狗腿子收回双手,笔直地立在一旁。
“来来来!老规矩,一个时辰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