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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我不是丑小鸭 by墨筱笑-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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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她多了几分做老师的威严。
秦秣和秦云志一起转头打量向门口的几人,而方澈则爬到了另一台风扇旁边,八风不动地埋头擦着他的风扇,仿佛什么都没听到。
宿管陈阿姨尴尬地快步走进宿舍,一看宿舍里正辛勤劳动的三人,脸上的红色就从额头直泛到了脖子根。她是个三十几岁的女人,不胖不瘦,仍余着几分风韵姿色,脸皮的厚度也还不够老练。
“这个……”她窘迫地顿了顿,才急急忙忙地解释,“这些房间本来是上一期高三男生的宿舍,以前的宿管是C栋的刘老头。他说他已经让那些男生走的时候把房间都收拾好了,我就没有细看……这个,呵呵,我这就收拾。”
陈燕珊已经惊叫了起来:“天哪,这以前还是男生宿舍?妈……”
秦云志无奈地转过头,悄悄冲着秦秣做了个鬼脸,然后转头一把将手上的拖把塞进宿管阿姨的手里,笑嘻嘻道:“阿姨,既然你来了,那我就做别的去啦。”
陈阿姨连连点头,被一个小男孩塞着拖把到手里,她连钻地洞的心都有了。
“呵呵,你是哪家的孩子?怎么,在这里?”
“我陪我姐来报到。”秦云志一脸乖巧,“阿姨,在那擦风扇的是我姐秦秣,你以后也不要忘记照顾她啊。”
秦秣从嘴角扯出一个微笑,向陈阿姨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实际上,她也有了要钻地洞的心思。
居然被秦云志这个十二岁的小屁孩指着对别人说“你要照顾她”,秦秣差点没手上打抖,一头从上铺栽到地下……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六回:不渡
陈燕珊的入住来得如此热闹嚣张,秦秣有生以来的第一个同窗舍友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认识了。。
“我不要住这里!”当时小陈同学愣是被眼前景象吓得连连抗议,“我不要住这里啦!妈,让我回家住好不好?”
秦秣心里当即就怒了,他们这几个搞卫生的还没抱怨,这个后来的小丫头倒是咋呼得欢,她以为她是谁?高高在上的公主还是脚踏江山的女王?这年代已经不时兴这种贵族人物了,连她秦大公子这个真正的古老贵族都放下了身段,扎起衣服来干活,这个黄毛丫头装什么娇贵?
心里越怒,秦秣脸上反而露出一个越发灿烂的笑容。她将拿着抹布的那只手向着陈燕珊一挥,笑吟吟地招呼道:“同学你好,我叫秦秣,你呢?这个风扇还不错,你要不要来帮忙擦干净?”
陈燕珊的反应出乎秦秣意料,她并没有再娇气地一惊一乍,却只是睁大眼睛,颇为娇憨地问:“我叫陈燕珊,你也是这个宿舍的吗?你会搞卫生?我从来没做过啊,你要我帮忙,怎么帮?”
秦秣又有种被噎住的感觉,她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陈燕珊,顿了片刻,然后眉梢轻挑,反问道:“你愿意住这里?”
“哎呀!”陈燕珊连连摇头,“怎么会?我才不要住这里。不过,我很喜欢助人为乐的,你要我帮忙吗?”她说着话,又小心地踮着步子走进寝室,看她的样子,仿佛是在担心自己的鞋子把秦云志拖过的地板踩脏。
秦秣对陈燕珊的第一映像渐渐被推翻,她发现这个女孩娇气得直白,偏偏又不乏几分天真善良,这性子倒是有意思得很。其实每个人都有很多面,只以第一映像去判断一个人本就是片面的。
有些人比较简单,多接触几次就能被看透,可是有些人却像是谜,也许接触一辈子,也未必会被人看透。
秦秣的上辈子太短,这辈子又才刚展开,她能看透什么?她又看透过什么?
也许红尘的滋味,就在于看不透罢了。
因为看不透,所以才有那么多的贪嗔痴惘,爱恨喜憎,才有这万丈红尘的多姿多彩,才有无数的人甘愿哭哭笑笑。佛家求看破,只为解脱,可是解脱了,又何必来这世上走一遭?
人生来,就在红尘的苦海里沉浮,渡与不渡,只在一念之间。如果不渡,那么便要有承受苦海的觉悟。直到红尘的五光十色将人炼得百毒不侵,那大约就是另一种正果了。
秦秣看不透,她也从没想过渡或不渡,她只知道,不论前世今生,她都要好好生活下去。当年生活在奢靡大宋的社会规则之下,如今则生活在这个时代或明或暗的种种制度下。在这个时代,秦秣虽然生活得清苦,但她眼前的希望,却比前世要明亮百倍。
这不是那个陈旧的嘉佑年,在这个时代,秦秣可以有无限未来。
所以两世为人,面对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又何妨宽容些?更何况,她本就是个习惯怜香惜玉的人。
“你帮我打一盆水好不好?”秦秣柔和地笑了笑,随便提了个简单的小要求。如果真叫陈燕珊来帮忙擦风扇,那显然是不现实的,秦秣也懒得为难她了。
“好啊。”陈燕珊甜甜地笑着,踮起脚就往最里边的洗漱间走去。
“哎呀,珊儿!”罗娟连忙跟进去,一把拉住陈燕珊的手臂,“你这孩子,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真是……快出来快出来。这个,算了,妈妈帮你做,你到外面休息会儿,注意别把身上弄脏了啊。”
秦秣正擦着风扇的手一顿,唇角不自主地就逸出一丝苦笑。
罗娟的话听在她耳里,却是如此熟悉又陌生。当年的秦大公子耳边可是听多了类似的话语:“公子爷,您身份尊贵,莫要折杀奴婢……”
“秦公子,这般肮脏之地,岂敢劳您踏足?”
“小侯爷,为您效劳,是下官的荣幸。”
“大少爷……”
“……”
千年之后的如今,却有一个母亲这样对自己的女儿说:“这种脏活怎么是你能做的呢?”
莫怪许多电视上都说,现在很多孩子在家里的地位,就相当于小皇帝、小公主呢!
真正的皇帝秦秣见过一个,真正的公主秦秣也见过不少。皇帝如何,不是秦秣能揣测的,但公主们的命运,秦秣却亲眼所见——她们生来就是政治婚姻和宫廷斗争的牺牲品,那些真正的公主,个个都是那个时代的悲剧。
现代的小公主真是幸福啊……这个念头在秦秣脑中一闪而过,她就不再多想。人生莫测,谁知道以后怎么样?
“擦完了。”方澈忽然出声。他将抹布往床板上一搭,攀着床架,一翻身就直接从上铺跳到了地上,动作敏捷利落得好像一只从容的猎豹。
秦秣还真是头一次看到方澈这样的身手,心里不由就转过念头:“这小子不愧是常打架的,果然是不良少年的典范……”
方澈皱皱眉,冷冷道:“白痴,你发什么呆?没事我先走了!”
秦秣呲了呲牙,满脸鄙夷:“你有毛病,哪只眼睛看到我发呆了?想走就走啊,又没人留你!”其实她本来是想道谢的,可是方澈太毒舌了,在他的毒舌功力下,秦秣实在是说不出感谢的话来。
她甚至可以预见,如果她说感谢,方澈会用什么话来回敬她。比如:“白痴果然是白痴,说出的话都这么白痴。”
又或者:“虽然你很感激我,但我并不需要你以身相许,我真看不上你……”
再或者:“其实帮路边的阿猫阿狗也是帮,帮你也是帮,我就想偶尔体验下老好人的感觉……”
秦秣虽然已经锻炼出了免疫力,但这样天雷地话语,能够少听,还是少听比较好。关于天雷的说法,还是孔哲告诉秦秣的。秦秣从此就在方澈身上深刻地体会到了,在这个时代,“天雷”这个词的最新引申义。
汉语,果然是最为莫测精深的语言。
方澈轻轻哼了哼,斜瞥秦秣一眼,然后旁若无人地扬长而去。
陈燕珊忽然低声娇呼:“哎呀,那是谁,好帅好酷啊!”
秦秣一口气没上来,又生生地被陈燕珊这句话给“天雷”了……
“咦?秦秣,你认识他吗?他是你什么人?他今天怎么会帮你?他跟江飞学长一样,也是带你的学长吗?”
“姐……”秦云志弱弱的声音在一旁响起,他眼巴巴地望着秦秣,“我先走了啊,我回家吃饭也一样。等你军训完了咱们再见,再见啊!”
秦秣点点头,秦云志撒开腿,几乎是落荒而逃。

卷二:灿烂时节谁煮酒 七回:渐次
到秦秣收拾好自己的床铺柜子,吃过午饭的时候,这个宿舍又陆续进驻了四个新生。
除去陈燕珊,秦秣的第二个舍友叫姜凤,第三个舍友叫王子毓,第四个舍友叫吕琳,第五个舍友叫陈双双。
这其中,姜凤和陈双双的存在感比较低,她们两个长相普通,而性格方面,因为大家都是初识,所以也显不出什么来。吕琳却长得偏胖,不到一米六的个子,看起来最少有一百二十斤重。送她来上学的有她爸爸和她舅舅,一家人穿着倒是不俗,显然她的家境不错。
王子毓则是506寝室长相最为突出显眼的女孩。她的名字虽然中性甚至偏男性化,但她的相貌却极为柔媚漂亮。完全不同于陈燕珊小小少女式的俏丽甜美,王子毓身量纤细高挑,个头足有一米六八以上,这个高度在十四五岁的女孩子当中,绝对是足以俯视群芳的。
以秦秣遍阅百花的眼力,在第一眼见到王子毓时,也忍不住惊叹。
这女孩完全不像是青涩少女的样子。
她穿着浅灰色的细线针织短衫,那短衫带着些蝙蝠袖,半斜的大圆领向着她的左肩倾下,若隐若现地露出她蝶翼般的锁骨和半边珠圆玉润的香肩。光只这一点,就使得她如神秘果实般诱人,而那宽松的针织衫下,她丰胸挺立,细腰如风摆柳,窄裙包裹的翘臀更是曲线大起大伏,那线条,足以使绝大多数男人心神荡漾。
王子毓拖着她那精致的小行李箱款款走进寝室的时候,秦秣正弓着腰在擦席子,她选了张靠近柜子的下铺,那里的光线和视角都不错。
陈燕珊选的是挨着秦秣床的下铺,她坐在已经铺好的床上,一边晃荡着双腿,一边不厌其烦地问:“秦秣,你跟方澈真的不熟吗?不熟他帮你搞卫生?”
“他人好。”秦秣无奈地回答,心里感觉古怪之极。方澈是好人?这可真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呀,他人好啊,秦秣,我也想认识方澈学长。”陈燕珊半歪起脑袋,眨巴着大眼睛看着秦秣擦席子。
秦秣的动作很笨拙,她做得也很慢,但她那认真的态度,却不像是在擦席子,倒像是在清理什么珍宝一般。陈燕珊看得疑惑,又问:“秦秣,你怎么擦得这么认真?不用这样干净吧?只是睡到上面,你又不是要吃席子?”
“咳……”秦秣差点被陈燕珊一句“吃席子”给呛到,“你的想象力真丰富。”她是真的无言了。难道还要她详细地跟这小丫头解释,她是头一次做这种活计,所以很生疏,只能这么慢慢来?再或者,更细致深入地解释,因为她从前睡的都是锦裘玉簟,所以不把这席子仔细擦上十遍八遍她会不舒服?
陈燕珊倒是咯咯笑了,笑得一双白生生的小腿晃荡得越发厉害,仿佛她双腿之间都荡起了风一般的精灵。她笑嘻嘻地问:“你也觉得我想象力丰富呀,其实我一直都这样以为呢!”
秦秣直起腰,向着陈燕珊微微挑眉,嘴角斜勾起:“我还能够看出很多东西,你要不要知道?”
小丫头杏眼大张,视线却忽然越过秦秣,看向寝室门口。
“哎呀!”她低呼。
秦秣转过头,就看到了仿佛从时尚杂志封面光影中走出来的王子毓。
秦秣看美人,多半是先看身姿,再看着装,最后看面容。可是王子毓处处耀眼,秦秣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她的眼睛。她的眼睛并不大,眼角斜飞,是那种极具特色的丹凤媚眼。她的眼线很重,烟视媚行的眼角之中,双瞳泛着墨烟一般迷蒙的色彩,而那一双烟瞳之中,却是深深如寒霜的冷漠。
这种冷完全不同于方澈那种雪崖般的冰冷,这种冷,可以彻人骨髓,一直清寂淡漠到她周身的空气里。
在秦秣看来,方澈的冷全是假象,都是那臭小子自个儿装出来的。而王子毓的冷,与她妖娆妩媚的身姿一结合,却散发出一股动人心魄的魅惑力量。便仿佛是那修叶灼花的夹竹桃,艳丽无双,而周身剧毒。
完全是下意识地,秦秣双眼微微眯起,有种闻到猎物气息的兴奋感在她的血液里微微沸腾。狩猎这种女人,才能令人心动!
“哎呀秦秣!”陈燕珊的声音里透着满满当当的惊讶,“那是我们舍友吗?天哪!好像模特!好漂亮!”
秦秣仿佛是被人当头泼下一盆冷水,瞬间回到现实之中,那什么兴奋、什么狩猎、什么感觉,瞬间全跑了个精光!
任哪一个游惯花丛的男人,在看到王子毓的时候有秦秣刚才那样的反应都不奇怪。但是我们可怜的秦秣同学,她已经没有了做男人的资本,再怎样有特色的美人出现在她面前,她也只能是有心无力,徒叹奈何。
男人的骨子里,其实充满了攻击性,就算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也同样有好斗的时候。在这种攻击天性涌动时,理智、道德之类的约束就很容易被人扔到一边。但人毕竟不仅仅只是由**和冲动组成的生物,或者说,经历过前世今生的大起大落后,秦秣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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