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生不舍英伦-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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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中国修行界其实是十分排外的。当年若不是他拿着在近代中国有名的凶剑离勿,若不是他确确实实是个受过正统教育的剑仙,若不是他斩杀了一头穷奇来证明自己的力量,那时在中国,以一个英国籍混血儿的身份,又有一半不属于中国的法术在身,只怕会寸步难行。而现在,他成了这样,连剑都没了……回去让人耻笑么?除非生活在世俗之中,再也不接触修行界,再也不显露出不属于凡人的力量。
今天还有事情要做。塞壬梳洗完,对着镜子运行化形术,眉毛变粗、眼眶变深、眼角向下挂,额头颧骨变高、颌骨变方,肤色稍稍变深,头发生长方向改变,最后在角膜上镶嵌一对变色隐形镜片,于是就变成了另一个人:正是他现在大摇大摆在人前露面时的身份,瑟恩西斯·史密斯。
与魅惑咒、伪装咒不同,化形术更接近于易容玛格斯或者人体变形术,反魅惑咒无法使之失效。他又在脸上加了一层通常用于保持妆容的化妆咒,这个咒语本来对易容玛格斯是无效的。但加上第三层咒语之后,它与面部的变形法术融合在一起,保证了即使是反变形咒也不能将其破坏。
易容玛格斯都是由魔法部登记在册的,因为一直到十七岁魔力稳定之前都会不由自主地随情绪表现出来,易容玛格斯的登记率颇高。而这,正是塞壬的一层防护:谁能想到在中国能有法术能起到同样的效果呢?
有钱有魔法,要做个有据可考的身份并不困难。
虽然魔法部不可能记录下这个身份的,他却大可以解释为是移民来的——魔法部的巫师身份登记是根据霍格沃茨学生名单来的,而曾经当过(挂名)校长的他恰好知道,霍格沃茨的学生名单上只包括到十一岁为止至少曾在大不列颠岛停留的孩子。
史密斯一家其实确有其人,双亲从美国移民来,在五年前死于家用瓦斯爆炸。他们的儿子则在加州一所药学院读书,早已失去联系。
在阿兹卡班四年,精神虽然衰弱了,法力的掠夺力和凝聚力却不得不加强了。否则,他不但没能力不惊动任何警报地逃脱阿兹卡班,甚至会因灵魂的损伤未复,受到摄魂怪更大的伤害。如果他在阿兹卡班没有求生的本能使他努力反抗的话,他只怕已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了。
下了楼,点了一份面包、蔬菜沙拉加红茶的早餐,食不知味地用完,随便跟着一个巫师进了对角巷。
他现在需要去买一支魔杖。之前因为并非必要,一直没去置备,但现在打算重新进入魔法世界了,魔杖总要有的。
他先去了古灵阁,没有重新开户,只是兑换了一些加隆。早在他决定成为凤凰社间谍后不久他就将古灵阁里的财产转移到非魔法世界去了,加隆全部兑换了英镑。现在他只是提取了一部分钱出来用。
然后,他沿着街道走下去,看看沿路大变样了的繁华街道。正是开学前,对角巷里熙熙攘攘地,挤满了购买学习用品的学生。人流中,八月的太阳显得更毒了,而一身黑袍太吸热了。
他最终在依然陈旧昏暗的奥利凡得停下脚步。推开灰扑扑的门,一声幽灵般的铃声,然后是奥利凡得轻柔诡异的声音:“你好,先生,您有什么需求?”
塞壬退后了一步,像是被吓了一跳,“我想……买一根魔杖。”
“我猜您没有在奥利凡得买过魔杖。我记得我卖出去的每一支魔杖。”奥利凡得轻声道,“你的名字是?”
“瑟恩西斯·史密斯。”
“让我来量一量你的手……”
塞壬伸出了右手。四年的时间,足以将他手心里的一切痕迹抹去,看不出握剑的痕迹,也看不出握魔杖的痕迹。记得很多年之前,他在这家店里,伸出的是左手。
“你的掌纹,似乎有点儿眼熟……来看看这支,常春藤和龙心弦,”魔杖刚到了手里就被夺去,“不,不,他不够强大,试试看凤凰羽毛……不,也不是他,他不适合你。那么这支呢,白杨木和蔓尼蛇的神经……”
奥利凡得的神情越来越兴奋了,“一个挑剔的客人,你一定不止用过一支强大的魔杖,而且只有最强大的魔杖才配得上你……试试这个,死亡蝮蛇的毒牙……哦,也不是他。我想我忽略了,你的魔力不仅强 大而且十分敏感……对了,一定是他了,紫杉木和魅娃的头发,十三英寸整,敏锐又极具破坏力。”
紫杉……塞壬接过魔杖,阴郁地笑了一笑。紫杉意味着死亡与破坏,伏地魔的魔杖就是紫杉木的。他原来用的常春藤魔杖意味着的是忠诚、坚定不移、爱、陶醉。不过他的杖芯是魅娃头发——奥利凡得没说,魅娃头发代表着的是敏感而易伤,远比凤凰羽毛令人放心得多。
但是……敏感易伤?这个评语塞壬却不怎么满意。他分明是生命力剩似小强的剑仙,连阿兹卡班都逃出来了,怎么易伤得起来。大概,是父系的血统发挥了作用吧。
但这支魔杖确实是用得很顺手的,比第一支试用的常春藤龙心弦的魔杖还顺手一些。他在手指间转动着魔杖,付了十二加隆的钱。
很久没有碰过魔杖了,有些手生。他将魔杖揣进袖子里,将手插进衣兜,出了魔杖店。
下一站是丽痕书店。他在伦敦图书馆魔法区做过一个多月的功课了,然而一个月的时间毕竟不能弥补这四年里错过的全部的事,他只是翻了翻四年的报纸档案而已。
再见 。。。
这天翻到巷的某家魔药店新鲜药材到货,塞壬收到通知前去提取。那家店卖一些有价无市的药物,一些用保密配方培育的比普通药材药效强很多或者有特殊功能的药材,同时也收一些见不得人的魔药。当然,价钱,是不那么厚道的。但只要有足够的力量,开店的老巫婆是很好说话的。塞壬必须长期服用的灵魂稳定药剂中有几种材料,是别处买不到的。
一进店门就看见熟悉的黑色身影正在柜台前做着交易。塞壬的脚步僵硬了一下,想要转身逃走,却又迈不开脚步。那一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冰冷的感觉潮水般地淹没了他,胃紧缩成一团。
不知道时间流逝了多久,他才想起自己在斗篷下做了最完善的伪装,应该不会被认出来。他强迫自己走到旁边,假装观察养在笼子里的赤眼大蜻蜓。一直到某个人拿着魔药离开,他才塌下了肩,深呼吸两次,平静下来,到柜台去提货。
若事情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这会影响塞壬一天的好心情,却不会带来太多的麻烦。
偏偏,等塞壬踏出魔药商店的门,就听到战斗的声音,就看到西弗勒斯——斯内普,被人围攻了。
那一瞬间塞壬根本来不及想别的,抬手一道魔咒就甩了过去,同时身形一闪。
现在的身体素质根本无法负担起原本的速度与力量了。这让塞壬没能闪过随之而来的缴械咒,只能仗着身周飓风般环绕而起的法力硬抗,微微摇晃了一下,随即再甩了另一道破坏力强悍的魔咒。
塞壬认出了几个熟人。是战后逃脱的食死徒。他下手更狠了。
最后只剩了一个人还活着。他用魔杖指着他,眼前弥漫着血色,耳边回响着时时折磨他的幻声,头脑中一片眩晕。狂暴的法力汹涌着无法抗拒。
一时寂静。他不知道为什么,凝聚着灌入魔杖中的法力终于渐渐地散去。
看着对面的人眼睛里冰冷血色的杀机渐渐散去,西弗勒斯才发现自己背上一片冷汗。
在那一瞬间他几乎以为,是伏地魔,回来了……那是太可怕的毁灭力,太可怕的压迫力。那样浓烈的血腥气,冷酷疯狂的杀戮欲望,向周围肆意地散发着。那人周身缠绕着凌厉如刀的魔力风暴,将妄图靠近的一切东西割裂成碎片。被那枝凝聚着令人灼痛的力量的魔杖抵着脖子,西弗勒斯感觉到了久违的,在伏地魔爪下生死一线的危险感觉。全无反抗之力。
他知道,那一瞬间,他极有可能引来一触即发的能让他粉身碎骨的魔力。他看见了这人是怎么全无顾忌地甩出声势浩大的魔力,眨眼间将袭击者撕裂成血肉模糊的尸体。
他连动一下手指,眨一下眼睛都不敢,更别说转动手中魔杖。
他以为就要死在这里了。但点在喉间的杀机,终于慢慢地、慢慢地,沉了下去。
黑色斗篷帽下,沉沉地压着半张脸,刚刚露出了落在阴影里的一双阴郁漆黑的眼睛。那双眼睛死死地盯着西弗勒斯看,眼底汹涌着被压制的狂烈,像是择人而噬的凶兽,让西弗勒斯无法移开视线。
他只能对视着,被深深的恐惧感压迫感摄住,无法动弹。他的魔杖在手中颤抖,被强大的力量压迫得在臣服与否间挣扎。
终于,那人放下了魔杖。压力随之沉寂了,西弗勒斯才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小步,一口气松下来,因为放松而开始微微地颤抖着手,背后凉飕飕的满是冷汗。
斗篷下的那张脸极为消瘦,两颊凹陷进去,皮肤薄得可以感觉到骨头的坚硬棱角。面色是病态的苍白的,唇却带着紫黑的色泽,阴郁鬼魅得吓人。但还能看出,原本应该俊朗的轮廓。那人身量与西弗勒斯差不多,却瘦极了,宽大的斗篷罩在身上,空荡荡的。
那人微微地抬起头,半阖了眼睛,抬手按住了斗篷上花纹流畅奇特的银扣。然后,他被卷入空间乱流中,消失了。
门钥匙?西弗勒斯想。匆忙一瞥下他看不清那上面的纹路,但可以确信那不是普通装饰作用的。不是古代魔纹。是别的,或许是什么纹章。
那人是谁?西弗勒斯不知道,却恍惚觉得那魔力是十分熟悉的。
这种熟悉不是因为与伏地魔极为相似的极具毁灭与死亡之力的魔力,是其他更深层的东西。
这样一个人,应该不会这么名不见经传。因为那种魔力属性,他早应该被很多人戒备着了。魔法界什么时候出现这么一个人物?他又为什么要在这里出手呢?
明明是对自己有极深的敌意,却偏偏出手杀了围攻他的人。魔杖已指在他的喉间,却又莫名其妙地放过他。
露了脸让他看见,却毫不在乎。——如果是用了复方汤剂掩饰真容,倒可以解释。
不明白。
西弗勒斯查看了一地的尸体,一一毁尸灭迹。其中几个是逃脱在外的食死徒。他们集合起足够的力量要杀自己,一点也不奇怪。只可惜被人无视翻到巷的规则横插一脚,就这么毫无作为地死了——甚至,还没来得及让西弗勒斯受比一只手不能动更重的伤。
会这么狠辣地下杀手,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认出这些人是食死徒,或者就是因为他们是食死徒才动的手。这样的话,对他有杀意,也可以解释……难道这么一个人,会在乎有没有错杀?也许是认出他的身份,怕引来麻烦吧。
他能由那个人的魔力中猜测出他的性格中的某一面——桀骜不驯,睥睨万物。不是怕麻烦,是讨厌不必要的麻烦。
门钥匙将塞壬带到了他在霍格莫德开的小店里,有重重防护的 工作室内。他还没站稳便爆发了魔力,将四周摆放着的几具等身高某人物木雕一一轰杀成渣才冷静下来,然后找出库存的灵魂稳定剂连喝了两瓶。
为什么要救他?大概,还是心软吧。
他不是不委屈不痛苦的。他在阿兹卡班呆了四年,在漫无边际的恐惧与绝望中挣扎着求存。如果不是及时凝聚了力量来逃离,他是不是……会成为摄魂怪的口中食?
四年了,没有人来为他翻案。青儿没来为他作证,他不怪她——她只是蛇妖,没有人身,说什么都不成证据。可其他人呢?邓布利多明明留下了证据,来证明他是凤凰社的间谍的,却没有人拿着这个证据来向魔法部要求重审。西弗勒斯……斯内普,他出版了那本塞壬本只想在小范围流通的书,却没在作者一栏用他的真名。那一句“朋友”……真是假惺惺。
他不是不想亮明真身,恢复清白。可是,没有实物证据……在黑魔王面前他不敢留下任何证据,而即使留下了,也不能取信于人。他是足够优秀的魔药师,对吐真剂有抗性;他是大脑封闭术师,可以伪造记忆;与邓布利多的通信,当时看了就即毁掉——没有人相信他提供的证据会是真的。所有人都认为他的父亲是伏地魔,那他有什么理由背叛它?
他只有寄希望于邓布利多留下的人证。而塞壬不知道,邓布利多将证据保存在了哪里。
其实他还保留着最后一条,虽然并不充分的证据——那是艾薇·莱恩斯弗这个名字的由来。然而,这条证据,是他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愿使用的。所以,既然逃出了阿兹卡班,暂时没有了生命危险,他也就收藏好了它,不会轻易使用。
他怨,怨多少的付出只得到利用和伤害,甚至差点失去灵魂。他怨他的残忍,怨他毫不犹豫地向自己举起武器,怨他伪装的温柔让自己明知是利用却还是沦陷。他也怨,怨自己的心软,怨自己终究无法斩断的情丝,怨自己的愚蠢和优柔。他怨这命运让他陷入苦恋,怨上天逼着他一步错步步错、无路可退,怨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