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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兽纹 by天一别 (异世大陆 阴差阳错 生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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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是很惊人的,在瞬间就会弹起袭击。
朗易就是在开路时,手部不小心被扁尾毒蜥咬了一口,立即就整个手臂发黑肿胀起来,好在反应迅速,朗易立即用爪刀在伤口处划开道口子,把毒血挤出,又在附近找了清素草,含在口中帮助清除毒素,只是没有对应的解药,一时之间未能将毒素彻底排出。朗易用藤条扎紧上臂,以防毒素随血液快速扩散。

三人都出来匆忙,随身并没有带太多远行必备的物资,朗易与敖空商量了下,决定在出丛林后先到附近的千石平原的兽人部落去交换一些必需品和解药后再上路,至于交换的物资,就只好就地取材,幸好丛林中奇珍怪兽不少。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今天更新迟了。
昨天晚上教练告诉我下个星期考试,可车还没碰过,囧!
只好加紧练,从早上6:30到晚上6:30,整整十二个小时啊,
天气来的个艳阳高照,我黑了一圈,浑身都汗馊了。
回家后洗完澡吃完饭就迟了。
幸好昨天晚上写好了,现在修改下就放上来。
明天也同样要早出晚归练车,更新时间可能也会迟点,见谅!!!




18

18、木斯城巧遇集市 。。。 
 
 
经过七天六夜的艰苦跋涉,终于走出了那遮天蔽日的林海,见到久违的刺眼阳光,即使灼热的洒在身上,也觉得过瘾。
三人身上都有大大小小的伤口,朗易的蜥毒还未清除,所以一出丛林,即使疲惫也未做停顿,确定了下方位,便朝着千石平原前去。

虽然一路听朗易介绍千石平原木斯城的种种热闹繁华,但真正来到木斯城,从小隐居山谷的安离和敖空还是被眼前的繁荣吃了一惊。
千石平原上生活着五个大型的兽人部落,形成一个大部落群,集聚在一处修建了木斯城,城内生活着近三万多兽人,虽然千石平原没有天然屏障,但部落之间相互协助,一起抵御平原上的野兽,天长日久在此居住的兽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繁荣。
在木斯城的外围,竖立着十米来高的栅栏,每根栏柱粗得要双人才能合抱,每隔百米建有瞭望岗亭,上有勇士轮守,高居临下,对城内外的情形了如指掌。只有一个正门通向外面,核对身份后才能进出。
木斯城已形成一定的规模,跟别的兽人部落相互之间都有往来,特别是集市日,热闹非凡,不仅有外来部落组团来交易,也有一些独自流浪的兽人来到这里交易,甚至于定居。

在进城之前,朗易用爪刀裁出一条三指来宽的兽皮,让安离绑在头上遮挡夫纹,敖空虽然不满,但明白一个达鲁额上刺有夫纹太过于惊世骇俗,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也只好如此。
今天刚好是集市日的第二天,木斯城进出人流频繁,大家排着长队等待进城,守卫门口的勇士认真的核对身份后放人进城。朗易有木斯城的通行牌,一块看不出什么木质的黑色木牌,正面刻着姓名、兽形、兽纹、年龄和所属部落,反面是木斯城的图腾和城内活动的一些规则,比如不得动武伤人、强买强卖之类,如果违反规则,就会被没收通行牌,不得再进入木斯城。有通行牌的人只要进城时亮出通行牌,守卫勇士在核对身份无误后便可入城。
敖空和安离首次来木斯城,所以需要到城门口的一处木屋排队申请通行牌。幸好过程并不太繁琐,过了半个时辰,两人便顺利领到通行牌进城。

城内五个方位分别是五个部落兽人的居住地,建筑风格各异,却能奇妙的融合在一起,只有中间留了很大的一块空地,到了每月中旬三天的集市日,这里便热闹起来。
现在中间的空地已经挤满了人,见缝插针一般摆满着摊位,人头攒动,叫卖声此起彼伏。安离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这么热闹的场面,觉得什么都稀奇。
这里可以以物易物,但毕竟要交换双方都碰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比较难,所以图方便省时,也可以把自己的物品卖给集市中间的公卖处,然后换得一种椭圆形的晶石,可以用这些晶石购买物品,当然,这样会比自己卖价格略低。

朗易和敖空为了省时,直接去了公卖处,用在丛林里猎取的猎物换来一小袋晶石,安离稀奇的摸出一颗对着阳光瞧,透明的晶石在阳光下折射出斑斓的光彩,异常好看。
三人身上都有些伤,拿了晶石后,询问了下路人便直接去了医馆。除了朗易手上被扁尾毒蜥咬的伤外,其他的都是外伤,已自行简单处理过,只要医师给重新清理后涂上伤药后包扎即可,朗易也配了解毒药丸,因为中毒时间有点拖久了,所以需吃上几天才能彻底把毒素排出。朗易又挑选了一些常用的伤药、解毒丸和避兽粉,连同医资一起支付。

出了医馆,这时大家才好好的逛起集市,真是琳琅满目,卖什么的都有,既有奇珍异兽,也有衣食用具,安离觉得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用。
摊主见有人来,都忙着兜售自己的生意。安离看到有一摊位在卖各种调料品,放在小巧的瓦罐里,携带也十分方便,这几天三人都吃够了淡而无味的烤肉,安离便挑了一些调料准备买入。摊主是位精明的中年亚玛,看安离选的调料便知道他们这是在为远行准备,十分贴心的推荐一款放调料的兽皮袋,袋子狭长一排分出好几个格,大小正好放入调料瓶,外面还有个搭扣,袋子可以绑在腰间,十分便利,安离觉得挺实用的,便调料连袋子一起买下。

朗易拉着安离来到一鞋摊前,安离脚上穿的那双兽皮有些磨破了,一个脚趾头还犹抱琵琶半遮面若隐若现,看到摊主在瞧自己鞋,安离不好意思的缩回那只脚,朗易不在意的帮他挑了双厚底的兽皮鞋,怂恿安离试试。安离扭不过他,加上摊主的盛情推荐,只好当场换上,简单的款式,用的却是疾风兽的兽皮,结实而柔软,大小也刚刚好,深褐的颜色也不容易脏,朗易看安离穿得合适,便爽快的拍板买下。

两人买好鞋后,回头却不见敖空身影,寻找了好一会,才发现他在一转角的摊位上认真的挑选着什么,两人便挤过去汇合。原来这个摊位卖的是一些防身用具,给一些兽形战斗力不强悍的兽人防身所用。
安离一看到这些防身用具,想到自己在丛林中连自保能力也没,更不用说帮忙御敌了,便十分感兴趣的认真看起来,不时的询问摊主怎么使用。在摊主巧舌如簧下,安离觉得每件防身用具的用处都很大,一时之间选择不定,最后还是敖空做主,选了吹针和伸缩矛。吹针是竹制的,二指大小,里面放着毒蜂的尾针,对野兽有一定的麻痹作用。伸缩矛的矛尖由锋奇兽的尖爪所制,锋利无比,矛身木制,由五节组成,可伸缩,伸长时有五尺来长,缩回却只有臂长左右。两样防身用具都轻巧便带,实用方便,十分适合安离,安离拿到手后便爱不释手,不断比划着。

那张临时处理过有股兽腥味的避奇兽皮刚才已经卖给公卖处,这时选了张处理好的避奇兽皮买来,上面只有奇异兽本身的馨香气味和淡淡的药草味,一来可以防虫,二来也可以御寒,毕竟以后在野外露宿的时间很多,安离的体质没有敖空和朗易强悍,需要御寒的兽皮。
朗易本来想趁集市人多,想找人打听下迷雾沼泽的一些情况,要不没有准备盲目一头冲进去,恐怕只会成为众多冤死在迷雾沼泽中的其中一缕幽魂。只是逛了一圈,询问了数人,都毫无收获。

天渐黑,大家都开始收摊,三人只好作罢,这几天累的够呛,便寻了一处客栈休息。这间叫“露红烟绿”的客栈到很有特色,红木建成的三排两层木屋,上面爬满绿油油的地锦,正好应了这名。
客栈一层打尖,二层住宿,年轻的老板娘很热情,介绍了好多当地著名的美食,朗易点了好几样,又叫了壶酒,三人好好吃了一顿后才去休息。

安离躺在柔软的铺盖上,回想这几天的经历,丛林的凶险,木斯城的繁荣,简直像在做梦。寻灵兽泉的路途才刚刚开始,就遭遇到这么多危险,以前,他想获得力量,只是不想自己与众不同被孤立,但现在,却又多了一层,那就是以自己的力量在这个世界生存,而不是靠着别人的庇佑,可真得能如愿吗……
又想到敖空说的那番话,责任?放下?自由?安离越想越乱,突然传来埙声,含蓄而沉静,悠远而绵长,仿若是穷尽天涯的彻悟和淡泊。安离的心渐渐静下来,伴着埙声入眠。

安离这一夜睡得很香,这些天积累的疲累在这一夜得到了充分的休息,起来时天已大亮,客栈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意识到自己睡过头的安离匆匆梳洗后的便走出房门,看到朗易和敖空都已在楼下,便带着些许不好意思走下楼。
敖空坐着桌前漫不经心的吃着早饭,朗易则靠在柜台旁,向老板娘打听迷雾沼泽的消息,老板娘倒是很健谈,但总是灵巧的把话题转开,朗易直觉老板娘知道些什么,但很避讳并不想说。旁边的刚送完菜的小二过来听到,便插了一嘴,“这带熟悉迷雾沼泽的非阿岱莫属。”
“阿岱?”朗易觉得这个阿岱可能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客官,我乱说的……”小二被老板娘一记眼刀甩过来,立马就改口了。
“你说的阿岱是那位?”朗易拿出两颗晶石塞给小二,小二眼睛瞟了瞟晶石,却畏惧老板娘,把晶石推了回去,“客官,我真的不知道,……你看大伙还等着我上菜呢。”说完便急匆匆的离开。
朗易觉得其中肯定有什么蹊跷,这个小二知道一些什么,但眼前有老板娘盯着一时也问不出个所以然,只好再找机会待小二独自的时候再问,摸摸鼻子便回到自己那桌去。
“问到些什么没?”安离放下正吃了一半的山藜薯团,开口问朗易。
“恩,知道一些但不肯说,等会再找机会问。”朗易拿起水杯,喝了好几口后才拿起山藜薯团沾酱吃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下午大暴雨,就黏哒着湿毛从驾校溜回家了。
码字到现在,终于码完一章,擦汗,我的效率很成问题啊。
发现被JJ抽风删去4个评论,倒地打滚,本来就评论不多,还删,太过分了!!!




19

19、觅同伙忽逢转机 。。。 
 
 
午饭过后,晚饭未至,中间这段时间客栈比较空闲,小二便溜到后院开起小差,从厨房偷了一串烤肉吃的正欢,被人从后面拍了下肩膀,吓了一跳,烤肉串也掉到地上。
小二慌抖抖的转过身,发觉是朗易,便不由得火大,还以为是老板娘,吓得半条命都快没了,可惜了这么好的烤肉,小二心疼的看了眼地上的烤肉,粗声道:“干嘛呢,有你这么吓人的吗?”
“呃,不好意思,想劳烦问你件事。”朗易笑眯眯地递上三块晶石。
“嘿嘿,好说好说,”小二的怒气烟消云散,立马笑脸迎人,高兴地接过晶石。
“你上午说的那位熟悉迷雾沼泽的阿岱,是何人?怎么能找到他?”朗易看他接过晶石,也就不绕弯子,直接开口询问。
“这个吗,你可问对人了,阿岱是我们木斯城有名的怪人,他对迷雾沼泽可是……”小二口若悬河的回答起来。
“阿喜,你又偷懒还嚼舌头,是不是不想干了~~~~”老板娘的一声大吼打断了小二,这个叫阿喜的小二赶紧撇下朗易跑了出去。
朗易相当无语的对着老板娘,这人真是神出鬼没,那里都有她身影,正说到关键就被打断了。

老板娘看着朗易三番二次的询问迷雾沼泽的事,估计也不会因此罢休,便叹了口气,问道:“你问迷雾沼泽要干嘛?”
“我们三人中有一个人病了,需要通过迷雾沼泽去寻找药草治病。”朗易看老板娘开口询问,便知道有戏,就如实说了情况,只是把安离的情况隐瞒,换成生病的说法。
“诶,我看你们这次问不到也不会罢休,与其其他人告诉你,还不如我这个知情人告诉你比较好。”老板娘看朗易回答得比较诚恳,便决定告诉他阿岱的情况。

“阿喜口中的阿岱,是我的哥哥的孩子,我哥八年前应邀和一伙人去了迷雾沼泽,结果一去不回。迷雾沼泽那么凶险的地方,估计凶多吉少,只是我们都不愿意去相信哥哥已遇险而亡,只要没有见到尸体,我们就坚信哥哥还活着,终有一天会回来。”老板娘用手擦拭了下眼角,继续说道,“三年前的一天,有人偶然碰到当年那伙去迷雾沼泽的其中一人,只是那个人断了一条腿,而且神智不太清醒,整天醉醺醺,说话颠三倒四,但我们急于知道哥哥的消息便找到他,哄着他,用酒换了一些零碎的信息,他只是不停的说,‘恶魔,魔鬼……’,‘快逃……,逃不掉了…… ’ ,‘死人,死了好多人 ’之类的,我们把有用信息串联起来,猜测可能是他们在进到迷雾沼泽时,碰到了许多奇怪的事和凶猛的动物,加上环境凶险恶劣,死伤了大半。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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