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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就爱金龟婿-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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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小说……我我……”

    古天乐眼明手快地接住从她指间滑落的书册,总算看清楚叶佳桂手上那本绘着美女图案的小说封面上作者的大名了。

    他果然没看错,刚才叶佳桂手一直抖,加上他先前眼睛不太舒服,就先把隐形眼镜拿下来,才会不确定那两个字。

    他记得林珍提过是用本名发表小说,莫非这本小说就是林珍写的?

    他审慎而评估地瞪视著作者名讳。

    “公司没规定不能带小说呀?”叶佳桂被他严肃的表情吓得差点要哭出来。

    古天乐充耳不闻,专注在自己的问题上,“这个在书店买得到吧?”

    “买?”叶佳桂怔了一下,怀疑地瞪着上司。

    “林珍所有的作品在书店买得到吧?”他应该没口齿不清吧?古天乐嗔怪地瞪她一眼,再次重复。

    确定那真的是上司的意思,叶佳桂绷紧的神经立刻放松下来。

    虽然不明白古天乐怎么会想买言情小说,她还是热心地回道:“书店未必会有她全套的作品。想买齐的话,不妨上网路书店订,或是所属的这家出版社的网站也可以订到。其实……林珍虽然写得不错,但有几位也很棒,不嫌弃的话,我给你介绍……”

    “不用了。”古天乐客气地回绝她的提议,眼光盘桓在那瞧着便能令他心头温暖的芳名一会儿,才依依不舍地把书还给叶佳桂,亮得吓人的黑眸直视进她眼底,淡淡的撂下一句──“我只要林珍。”便头也不回地返回自己的办公室。

    叶佳桂注视着他的背影,胸口好像有什么静静的流淌,让她有一种欲泪的冲动。

    她眨眨眼,却眨不去前一刻他专注、深情的颜容,还有那珍若金玉、宛若誓言般的回答。

    我只要林珍。

    走进古天乐的公寓,林珍先在玄关逗留,打开鞋柜,看到并排在一块的两双米老鼠图案拖鞋,心里一阵甜蜜。

    米老鼠拖鞋是从家里带来的,她悄悄地放进鞋柜并排,来的时候便穿那双粉红色的米妮,两天后,发现古天乐穿了蓝色的米奇,知道自己小小的诡计成功了。

    接着是喝水的马克杯,吃饭的成套碗筷,两个人都用同样的图案,正如彼此的习惯渐渐相容,心跳的频率也趋于一致……

    林珍粉嫩的脸蛋浮现淡淡红晕,圆润的唇瓣噙着一瓣新月般的笑意,哼着歌换上米妮拖鞋,脚步轻快的、旋转的舞进客厅。

    钟点女佣今天来过,到处一尘不染,可是接下来的几天,她跟古天乐要去度假,她不放心,才会在出发前赶来做最后的检视。

    她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了瓶百分之百原味柳橙汁──古天乐的冰箱原本只存放矿泉水,可是她爱喝果汁,三不五时便从超市搬几瓶回家,古天乐自从发现她这项喜好,便主动供应,她就没再买过了。

    想到他都有把自己的喜好放在心上,林珍心底汩汩流过温泉般的感动,满足地轻声叹息,觉得自己好幸福。

    美中不足的一点是,五天前她搬回家了。

    依照先前和父母的约定,她稿子完成就得搬回家住。

    尽管比起许多作家十天半个月就可以完成一部稿的速度,她算是龟速了,可是乌龟爬得再慢,还是爬到终点,稿子一拖再拖,终究还是写完了,只得乖乖遵守承诺。

    不过,她跟古天乐还是有每天见面啦。

    有时是一块吃晚餐,有时只来得及吃消夜,后项约会常让古天乐过意不去。

    “老让妳配合我的时间约会。”随着那长长的、浓黑的睫毛眨动,款款歉意放射出来。

    “这又没什么。”注视着他脸上的倦容,她满心怜惜,“两人在一起,本来就该互相配合。我的时间比较有弹性,所以我配合你呀。再说,你工作这么辛苦,还要挪出时间陪我,比较起来,我这小小的配合根本不算什么。倒是占用你休息的时间,我心里才过意不去呢。”

    “不不,看到妳就是我最好的休息。”尽管眼睛周围有疲惫的阴影,他的眼色却是明亮的、愉悦的且溢满情意,俊脸红红地,声音低低哑哑地承认,“妳搬回去后,夜里总是格外寂寞。”

    强烈的悸动在体内哗哗地奔流,近三星期来的同居生活在相望的眼眸里一瞬一瞬地闪过,多少曼妙的情意跟着在彼此眼光中交流。

    两人同住的那段时间,好几次情不自禁的拥吻,但总在紧要关头悬崖勒马,没让激情失控。

    然而,夜安后各自回到房间,因对方而生起的渴望并没有消失,但只要想到心之所系的那人跟自己同处在一个屋檐下,就在随时可召唤到的房间里安稳地呼吸着、睡眠着,尽管强烈地渴望着跟对方更紧密的结合,心中充实的温暖满足,便足以驱离寂寞,让自己坠进香甜的好梦里了。

    她搬回家后,虽然两人每天还是有见面,可那种感觉跟同居时大不相同,屋里少了另一个人的存在、体温,显得分外寂寥、寒冷,身体的寂寞便更难以忍受了。

    但这是林珍自己的感觉,她并没想到古天乐也会相思难耐,从相视的眼中,从彼此的呼吸里,还有那只有情人间才能感应到的心跳频率,她知道古天乐跟她是一样的。

    “你还说自己不会哄人!”她想笑又想哭,望向他的眸光湿润且盈满柔情,语气像撒娇也像在控诉,“随便一句话都比糖蜜还要甜。”

    “有吗?”古天乐惊讶的微挑了下眉,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善于甜言蜜语或哄人。

    “有啦。”林珍娇嗔道,娇羞的眸光不住地从轻轻颤动的睫毛下窥向他,粉脸掩不住烫热的红晕,许久才鼓起勇气说:“我我……很快就要开下部稿,我家附近常常很吵,到时再到你那里打扰。”

    听她承诺很快会再搬回来,古天乐感觉全身涨满快乐,语无伦次了起来,“那太好了,我我……这样我们都不会太累……我是说,咳咳,我回家就看得到妳,早上……也可以一块吃早餐,很好。”

    听他提到早餐,林珍芙颊上的红晕更加炽热。

    同居那段期间,她都很早起床,为的是跟古天乐有更多时间相处。两人常利用早餐时间闲聊,就算什么都不说,光看着对方吃东西也很愉快。

    然后,她会送古天乐出门,以妻子的心情……这是她心底的秘密渴望,她不知道古天乐晓不晓得,但从他注视过来的深沉眼光里,仿佛感觉他也是以一种很亲密的心情来看待两人的早餐聚会的,这让她眼眶更加潮热。

    “林珍……”他激动地唤着她的名,伸出温热的双掌握住她轻颤的小手,传递着相同的感动,良久后才再度开口,“既然妳现在还没有开始写稿,要不要跟我去高雄,等我公事谈完,我们一块去垦丁度假。”

    “度假?”没想到他会提出邀约,她乐得想手舞足蹈。

    “嗯,垦丁的蓝天碧海一向深受我喜爱,才想趁着这次洽公之便去玩。”黑眸里流露出一抹向往,“妳觉得怎么样?”

    好好好!当然好!她忙不迭地点头,嘴角的抽搐一直停不下来,简直是乐歪了。

    期待着、等待着,终于盼到出发的这天到来,她从昨晚就好兴奋,一刻也闲不下来。等到下午,她决定在跟古天乐会合前,先到他的公寓检视门户,但说是检视,却是享受这里的安静、闲适,听听音乐,喝喝饮料,确定时间差不多了,才满意地关上门离开。

    昨天古天乐送她回家时,林珍请他顺便载走自己的行李,所以这会儿只需轻松背着随身的皮包便可上路了。

    她走到主要干道搭计程车,一路上,满脑子都是即将展开的假期。

    碧海,蓝天,还有古天乐。

    这将是她生命里最重要、最美好的一段假期。

    她情不自禁地想着塞在旅行箱里的性感睡衣,登时觉得全身的鲜血都涌向头部,她掩住激烈的心跳,脸红红地忖想着,不知能不能派上用场呢。

    ·精彩内容载入中·
第七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好,我会亲自交代下去,林珍小姐一到就请她到办公室等您。嗯……好……”

    叶佳桂从洗手间返回办公桌,听到母亲对着话筒唯唯诺诺,原本是不在意的,直到“林珍”两个字如雷贯耳,某根无形的线被连上了、通电了!

    林珍?林珍,林珍!

    脚上像有弹簧似的,叶佳桂从座位上弹起。苦思许久未解的谜题,答案竟是这么简单!

    高高在上的顶头上司之所以突然迷上从来没接触过的言情小说,而且独钟林珍的作品,没有任何冠冕堂皇、复杂深沉的理由,只是因为他……跟林珍谈恋爱?!

    虽然很不可思议,但唯有这个解释了!

    叶佳桂越想越有可能,兴奋得手舞足蹈。

    身为母亲的李秀珠被女儿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尽管沉稳或娴静温柔这类字眼向来跟女儿无关,但发神经也跟应该跟她没关系呀!

    “妳妳……干嘛呀?”她放下话筒,结结巴巴地瞪视爱女怪异的举动。

    “林珍,林……”

    “林珍怎样?”李秀珠担心地蹙起眉,“佳桂,妳哪里不舒服吗?”

    “妈,我没事。”她极力冷静下来,免得母亲真以为她病了,深吸了口气,连珠炮似地发问:“妳说那个林珍是双木林、珍珠的珍对不对?”

    “有什么问题吗?”饶是李秀珠一向自负精明干练,却搞不懂女儿在想什么,不放心地问:“她是执行长的客人,有什么不对吗?”

    “她要来?”叶佳桂眼睛一亮,兴奋之情溢于脸庞,“她她……”

    李秀珠头很痛,她已经很忙了,女儿还给她出状况。

    “佳桂,妳行行好,身体不舒服就说一声,别再给妈乱了!”

    “我没乱!”举起两根手指发誓,她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向母亲郑重保证,“我真的没事。那个林珍什么时候来?”

    “应该快到了吧。”尽管很不放心,李秀珠还是耐心地回答,“执行长刚跟她通过电话,她正准备下计程车……”

    “我到门口接她。”

    “佳桂!”李秀珠喊她已经来不及,一向懒散成性的宝贝女儿这会儿却动作奇快,一溜烟就跑得不见人影,让她只能对着空气发闷。

    女儿怎么会突然勤劳了起来?!

    ※※※

    走进擦拭得透明晶亮的玻璃门,林珍步向接待柜台,正准备向微笑相迎的接待小姐表明来意,一名女子旋风般从里赶出,伶俐的黑眸往她照来。

    林珍心头一跳,直觉对方是冲着她来的。

    果不其然,她一开口便道:“妳是林珍?!”

    稚嫩的嗓音里有着压抑不住的兴奋,笃定的口吻与其说是询问,倒不如说是确认,林珍诧异地打量回去。

    她年约十八、九岁,高挑的身段穿着七分袖的白衬衫搭牛仔裤,十分帅气。一头乌丝全束在脑后,露出光洁可爱的脸蛋,眉目间英气勃勃,灿烂的笑容迷人耀眼。

    虽然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但这么出色的女孩就算只见过一面,她也不可能会忘记。然而,她搜索记忆,对那张可爱的笑颜仍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可见得她确实没见过对方吧?

    “妳是……”按捺住满心的疑惑,她客气地询问。

    “我叫叶佳桂,是执行长的秘书助理。”她别有深意地朝她轻睐双睫,放送着俏皮的眼波。

    “妳好,叶小姐。”林珍含笑招呼,猜想是古天乐事先吩咐叶佳桂,后者才会在一眼就认出她吧。

    “不用叫我叶小姐啦。”她不好意思地摇手,“叫我佳桂,或是小桂子都可以喔。”

    “小桂子?”林珍讶异地喃喃。

    这个小名她不陌生,不是因为《鹿鼎记》的关系,而是前阵子有个自称“小桂子”的读者写信给她,所以印象鲜明。

    “我们认识吗?”她试探道。

    “要看妳对认识所下的定义啰。”那双乌溜溜的眼转动着慧黠,“两个从未见过面的人,可以透过电话、网路、信件交流,有可能比生活在一起的亲人还要认识对方。”

    “咦?”这是她跟小桂子通信时说过的话。瞧她笑得贼兮兮的,林珍几乎可以肯定她就是写信给她的“小桂子”了。

    可是,她怎知道她是跟她通信的“林珍”?

    她脸上没写着“我就是写言情小说的林珍”吧?

    古天乐也不是那种会把女朋友写小说这种事随意昭告众亲友的男人呀。

    那么,“小桂子”如何知道她是“林珍”?

    灵光忽地一闪,林珍想起了小桂子曾在信上提起的事,当时不以为意,此刻却如一枚带有强大能量的石子投入心湖,掀起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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