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文集-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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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够钟上床了。”在妻的训示下,二人竟乖乖就范。
真是走狗!
“你也够钟上床了。”她说。
她顺手关灯。一刹那间,大厅黑漆死寂,我衰老了。——她控制时间真有一手。未几够钟吃丸,未几够钟来干一次,未几够钟入睡,未几够钟起床、够钟上班……。我在她的英明领导之下,逃不出魔掌,永不超生。堂堂一个男子汉,连做错事的机会也没有?真是天理难容。终有一天,给我遇上投怀小燕,就够她瞧了。
谁要一生饰演HIFI旁两座大喇叭之一?一具永恒嘹亮,一具早已失灵——那是我,发不出来自肺腑之声音。
“铃——”我接电话。
“这是史泰龙,我有好介绍!见你守行为过久,丢尽男人脸,权且给你一份神秘礼物。地址是……”他说那不是架步,但是什么地头呢?
我从不打算去“滚”,我要的是“激情”。向往浪漫。你一定会明白:我无法与一切知名或不知名的香港美女“沟通”,因妻本领高强,势力范围大。
当我摸上这住址时——那是在上环文武庙摩罗街附近的一座唐楼。
上到天台,见一个白发老翁,双目炯炯,不苟笑。他说他是“某先生”。
“你来买‘车票’的?请先发毒誓,永不后悔!”
有没有弄错?来找女人要发毒誓?
但见这某先生怪怪的,住的地方又局促,遍地是册籍,烟黄剥落。
“你要买单程的?双程的?抑储值的?”
史教我买储值车票,他说这样会合划算。而且尾程几等于免费。
他又问:“要哪个朝代的?”
“你有什么好介绍?”
“古今中外,燕瘦环肥,全都是小说中人,绝色佳丽。”
“我要……”一时间难以抉择。
“男的也成,潘安?宋玉?阳刚点的有武松?”
“不。请别编派我错入了‘断袖分桃’那一本小说里。‘红楼梦’也不要,”我道:“我怕贾宝玉有爱滋病。林黛玉也有肺痨。”
“那你自己决定吧。”他好整以暇。
“……我要一个温柔的,善解人意的,笑得甜蜜的少女。我要她天真,不要她聪明。——天真得不蠢,又没聪明到看透男人。”
“哦,也够苛刻了。不过,我是‘明日科艺创先河’,你难不倒我的。”
他在一个雕花樟木柜中搜索一下,给我递来一张车票。那分明是地铁车票呀。还有什么“正面放入”、“通用储值”字样和箭嘴。
“你来找我,就要信我!”
他权威地说:“唉,你的文化程度虽高,但科学程度却未及。票上有所谓‘磁’,这与地铁的……还是别说了,你究竟买不买?”
我买了。花了五千元。
他先把车票放在一个劳什么子铁盒中过一过,好象也调校了什么掣,总之做了点手脚。之后,随票赠送小说一本。吩咐我:“翻到那一页,折起它,手中紧抓着,上任何一列地铁,闭上眼睛,直至车停定,你便出路面。记着,每次只得一小时。末了循原路回到站头,坐上往回驶的地铁。”
“回得来吗?安全吗?”他把我五千元袋袋平安,送客时在门边反问:“你说,世上有什么勾当是‘安全’的?”
“喂喂——”他关上了门。
那天下午,我打发了两个病人,提早一小时下班。告诉秘书去看牙医。以防妻的问候。
我在中环地铁站上车后,在座位中闭目养神,车晃荡前进,冷酷无情,不消一刻的浑噩,车停了。我张目一看,哗,周遭死寂,只得我一人。——手中小说已在第十一页折起。
上到路面,抬头见到“龙凤店”。然后见一丽人……。
我一脚仍留在这山野洞穴中,正趑趄好不好全身投入。
你知道吗?那卖“车票”给我的某先生,竟曾如此的安慰:“喏,如果发生任何意外,你不能回来,我肯定双倍奉还!请放心。”
但是,眼前这位娇俏的少女,穿着各色零星布料拼合缝制的上衣,简单别致。听说在明朝,她们这种衣服叫“水田衣”,真可与今日流行的披搭乞丐装媲美。
她天真烂漫地在酒肆旁喂鸡,一手持绣绢,一边咿咿呀呀地哼着歌。唱什么:“人潇洒,性温存。似有意,若无情……”之类。
她一抬眼,与我四目交投。
嘿,本人就此触了电。
我当然明白:心理学上这种情形,便是“受惊”。但凡生疏的、缺乏经验的东西,都会引致人类的疑虑及害怕。心理影响了神经细胞,和心脏节奏。故我焦灼、失明、失聪、心跳、血液沸腾、酒醉,整个人接近溶解。直至她唤我:“唏——”
勉定心神,我望着地上团团乱转的小鸡:“我——小姐——”
她娇羞地说:“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我连忙澄清。
“鸡——也不卖!”
我终于鼓起勇气痴望她:“你那么甜,真是比酒还迷人,我一看见你——”多肉麻,真想以英语说出来,比较顺耳。
“哎呀,我们梅龙镇,守礼严明,怎可讲粗俗的话?咦,相公,你穿得这么古怪,你是什么人?”
横里杀出一个粗暴的楞小子,也在打量:“凤姐,这衣着伤风败俗的男人是谁?”
她嗔道:“大牛不要多事,快去扫地。”
然后回眸:“待哥哥回来,再上门吧。”
她一甩辫子,说不出的俏媚,直勾去我三魂七魄。“小姐,你哥哥何时回来?——”
只见她欲关上店门了。在我正想作最后抢救时,忽见店侧踱来一名气宇轩昂,但又色迷迷的男子。凤姐怕是十月芥菜,又无限娇憨:“我哥哥不在家,今天,不卖酒。”
“我不是来买酒的,”那厮道:“让我介绍一下,我姓朱,名德正,家在北京城,二十岁,还没有订过亲……”
闹钟响了,原来本人已晕浪了一小时。
大势已去,我懊丧打道回府。
我又自那山洞往下移玉步。谁知在明朝,龙凤店之外,某一座山,某一个洞穴,竟然是地铁站?真是匪夷所思。
“去到啥地方?见到什么?见到谁?满意吗?觉得如何……”
史泰龙一口气盘问。
在“欢乐时光”中,把酒谈心。
“觉得晕浪。”我余情未了。
“搅掂了?”他向我一举酒杯。
“没有。——她又结识了另外一个男人。叫朱德正。”
“喂,何以你面红?”
——我面红?本来不红,被他一说,马上更红了。
“糟了,动真情那么蠢?”
“没有,我怎会呢?不过,我不甘败在那厮手上。他又没一技之长,也不是专业人才,只不过是皇帝——做皇帝是不必资历的。他甚至没中学程度。”
“那你向凤姐摊牌啦。”史教我:“告诉她你爱她,直接一点。这事件简单,最紧要勇!女人而已,不管她生在哪个朝代,都喜欢男人勇。”
“我担心她受惊。”
“嘿!受惊?十个妇人中,有九个天生渴望被非礼。——你说,你见过我失手吗?”
“那你上次找的是谁?”
这一问,史泰龙略怔,才道:“哦,我找的是千古第一淫妇潘金莲。”
“吓?”我万分好奇:“她?”
“这有什么?”他回复往昔的骄纵:“西门庆搭上了花子虚老婆李瓶儿,她妒火中烧,表面还得玉成其事,这般的难熬,我一上场,她也就‘达达,心肝’的乱嚷——”
“这女人好么?”
“她太劲,不中你意。”顾左右而言他。
“你可一矢三箭啦,”我艳羡:“那瓶与梅又如何?”
“女人,还是要鲜嫩的好,谁有兴趣要副榨汁机,温磨吐磨飞磨,像她在嫖我。——你运气不错,李凤姐,还怕不任你摆布?快点想办法,早日截糊才是正经!”他乘机不再提及他的“女友”了。
惟史深明大义,实乃本人良师益友。好,一于截糊。
回抵府中才知道,我那精力充沛的妻,去了跳健康舞KEEP…FIT,温尘吐磨灭,未有归意。
我便觑此空档,把《风流天子艳史》、《李凤姐》、《中国后妃列传》……等翻阅。胸有成竹,得知以何种心理攻势去攫取芳心。
直至次日妻在什么妙妍雅集午餐例会中演讲,本人风度翩翩地列席时,心中仍萦绕着凤姐音容,真是音容宛在。
妻在席间向二十八个八婆侃侃而谈:“——婚姻是很简单的一回妻,婚姻是蚌和珍珠,一粒砂无意中走蚌的身体中,蚌不断地付出它底心血,来减少痛苦,终于,便产生了一颗完美的珍珠了!”八婆们鼓掌,妻微笑致意。
我在心中想:“——终于,那只蚌也被人干掉了。”
但我也轻轻鼓掌,向妻投以欣赏的目光,我是一个多么完美的丈夫。
晚上,妻在枕边向我长篇大论:“我旧同学CANDY,自加拿大回来,CANDY,记得吗?她想长住。她是读PR的,香港适合她啦。不过,糟的是她可能有BB。她很羡慕我呢,一个仔一个女,你生意不错,家中事无大小本人一手搅掂,你有不满意吗?你要求呀。……喂。你昨晚好象梦呓——”
“老婆,我也需要一个开口说话的机会呀。”
然后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说:“我要五千元。”
趁她不觉,马上补充:“上次提了五千元是买礼物的,今次要做人情。”
“谁结婚?阿史?”
“不。是贺甩毛张离婚。”
“哦——”她稍顿,不虞其他:“他俩也离婚了。不过我一直赞张太精明,她什么都写自己的名。听说她很有良心,要了间楼,把雪柜留给老公;要了架车,把HIFI留给老公;要了个仔,把电脑留老公;要了首饰,把股票留给老公……女人都心软的,不忍男人空手无依。”
我听了,不为所动,——这简直便是变相的温和的恐吓。哼,有什么要紧,可以从头来过。
翌晚去参加甩毛张的离婚派对,他们六人十年如一日地谈女人经,把胭脂马品评,人人都阅历甚丰,有时我也虚构一二,未几即被识破,他们给我改花名:“玻璃鞋”——一到十二点便要回巢去了。
但,嘿嘿,从今晚以后他们都不能再损我了,我已有了新“女友”。
起了个大清早,乘搭最早的地铁,时光倒流至我新“女友”之年代,只见凤姐倚栏独坐,双目红肿,咦!有点不对头。——难道只两三天,情节便进展至第五十六页?
呜呼,形势不妙,凶多吉少。
我跟她招呼,她认得我,泫然的凤目一睐,叫我好生爱怜。我花了点唇舌,遵从史泰龙的教导,勇敢直率坦白真挚地表达了对她的倾慕——真奏效,看来古今中外的女人都有这个通病,便是爱听甜言蜜语,不分真假。但,我可是真的。我是得一知己,死而无憾。
凤姐带点娇羞,含蓄地告诉我:“——他是皇帝。我见过他的玉玺。”糟了!
“呜——”凤姐一时悲从中来:“你走了后,他来过。我——我已经是他的人了。他今早回京去。”
“唉!注定的,这是天意。”
“他说过给我做皇后!”
“你不要信他,这些狗杂种皇帝,一个个都是大嫖客,他们浪费纳税人的金钱到处去玩女人——”
“呜——”凤姐委婉哀恸,扑到我身上来:“相公,如今我怎么办?你要为我做主。呜——不如我死掉好了!”
她做势要跳井撞墙之类,不过也不太积极,好等我有捉住她的时间。
我捉住她。
“相公,我的心很乱……”哗!想不到她一放电,我的心更乱,不知自何处冒涌的热血,沸腾了。我把头一昂,像个革命烈士:“你不要怕!你的痛苦即是我的痛苦!我谭冠文是君子。随我来!”
“到什么地方?”
“香港!”
我扯着她,一直往山洞里走,不肯稍停,我不要给自己有三思的机会。——这女人,一定要到手!
奔上一列地铁快速地驶。
一上到路面,凤姐诧异:“香港?那么臭的?”
我带她到中环置地广场置装去,她的复古装扮挺时髦,故不必费力改造。然后,我们上山吃早餐,在朝阳中,享受冷气和热咖啡,光是给她讲解这些,欣赏她恍然大悟,那O型的小嘴,已是赏心乐事。中午带她看一场电影,杜鲁福的“情杀案中案”。片中的对白:“我是为了女人。我爱看她们,触摸她们,嗅她们,令她们快乐。她们是魔术,我是魔术师。”——我于散场后又念一遍给她听,心理攻势,令她感动得无以复加。
她变心了矣。
看来我也是个不错的调情圣手,不过一直没机会表现吧。看完杜鲁福,我领她嗜一客夏日沙律精选,然后黄昏时分挽手于海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