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文集-第1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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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也可以说是已经想到,这一跳就跳进了“牛棚”。我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我起来在太岁头上动土,“老佛爷”恨我入骨,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我被抄家,被批斗,被打得头破血流,鼻青脸肿。我并不是那种豁达大度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我一时被斗得晕头转向,下定决心,自己结束自己的性命。决心既下,我心情反而显得异常平静,简直平静得有点可怕。我把历年积攒的安眠药片和药水都装到口袋里,最后看了与我共患难的婶母和老伴一眼,刚准备出门跳墙逃走,大门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撞门声:“新北大公社”的红卫兵来押解我到大饭厅去批斗了。这真正是千钧一发呀!这一场批斗进行得十分激烈,十分野蛮,我被打得躺在地上站不起来。然而我一下得到了“顿悟”:一个人忍受挨打折磨的能力,是没有极限的。我能够忍受下去的!我不死了!我要活下去!
我要活下去!
我的确活下来了。然而,在刚离开“牛棚”的时候,我已经虽生犹死,我成了一个半白痴,到商店去买东西,不知道怎样说话。让我抬起头来走路,我觉得不习惯。耳边不再响起“妈的!”“混蛋!”“王八蛋!”一类的词儿,我觉得奇怪。见了人,我是口欲张而嗫嚅,足欲行而趑趄。我几乎成了一具行尸走肉,我已经“异化”为“非人”。
我的确活下来了,然而一个念头老在咬我的心。我一向信奉的“士可杀,不可辱”的教条,怎么到了现在竟被我完全地抛到脑后了呢?我有勇气仗义执言,打抱不平,为什么竟没有勇气用自己的性命来抗议这种暴行呢?我有时甚至觉得,隐忍苟活是可耻的。然而,怪还不怪在我的后悔,而在于我在很长的时间内并没有把这件事同整个的“文化大革命”联系在一起。一直到1976年“四人帮”被打倒,我一直拥护七八年一次、一次七八年的“革命”。可见我的政治嗅觉是多么迟钝。
我做了四十多年的梦,我怀拥“原罪感”四十多年。上面提到的我那三个崇拜对象,我一直崇拜了四十多年。所有这一些对我来说是十分神圣的东西,都被“文革”打得粉碎,而今安在哉!我不否认,我这几个崇拜对象大部分还是好的,我不应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至于我衷心拥护了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则另是一码事。这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的最野蛮、最残暴、最愚昧、最荒谬的一场悲剧,它给伟大的中华民族脸上抹了黑。我们永远不应忘记!
“四人帮”垮台,“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中央拨乱反正,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时间并不太长,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在全国人民眼前,全国知识分子眼前,天日重明,又有了希望。
我在上面讲述了解放后四十多年来的遭遇和感受。在这一段时间内,我的心镜里照出来的是运动,运动,运动;照出来的是我个人和众多知识分子的遭遇;照出来的是我个人由懵懂到清醒的过程;照出来的是全国人民从政治和经济危机的深渊岸边回头走向富庶的转机。
最后信念
我在20世纪生活了八十多年了。再过七年,这一世纪,这一千纪就要结束了。这是一个非常复杂、变化多端的世纪。我心里这一面镜子照见的东西当然也是富于变化的,五花八门的,但又多姿多彩的。它既照见了阳关大道,也照见了独木小桥;它既照见了山重水复,也照见了柳暗花明。我不敢保证我这一面心镜绝对通明锃亮,但是我却相信,它是可靠的,其中反映的倒影是符合实际的。
我揣着这一面镜子,一揣揣了八十多年。我现在怎样来评价镜子里照出来的20世纪呢?我现在怎样来评价镜子里照出来的我的一生呢?呜呼,概难言矣!概难言矣!“却道天凉好个秋”。我效法这一句词,说上一句:天凉好个冬!
只有一点我是有信心的:21世纪将是中国文化(东方文化的核心)复兴的世纪。现在世界上出现了许多影响人类生存前途的弊端,比如人口爆炸、大自然被污染、生态平衡被破坏、臭氧被破坏、粮食生产有限、淡水资源匮乏,等等,这只有中国文化能克服,这就是我的最后信念。
1993年2月17日
先生生平
我的童年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来,眼前没有红,没有绿,是一片灰黄。
七十多年前的中国,刚刚推翻了清代的统治,神州大地,一片混乱,一片黑暗。我最早的关于政治的回忆,就是“朝廷”二字。当时的乡下人管当皇帝叫坐朝廷,于是“朝廷”二字就成了皇帝的别名。我总以为朝廷这种东西似乎不是人,而是有极大权力的玩意儿。乡下人一提到它,好像都肃然起敬。我当然更是如此。总之,当时皇威犹在,旧习未除,是大清帝国的继续,毫无万象更新之象。
我就是在这新旧交替的时刻,于1911年8月6日,生于山东省清平县(现改临清市)的一个小村庄——官庄。当时全中国的经济形势是南方富而山东(也包括北方其他省份)穷。专就山东论,是东部富而西部穷。我们县在山东西部又是最穷的县,我们村在穷县中是最穷的村,而我们家在全村中又是最穷的家。
我们家据说并不是一向如此。在我诞生前似乎也曾有过比较好的日子。可是我降生时祖父、祖母都已去世。我父亲的亲兄弟共有三人,最小的一个(大排行是第十一,我们把他叫一叔)送给了别人,改了姓。我父亲同另外的一个弟弟(九叔)孤苦伶仃,相依为命。房无一间,地无一垅,两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活下去是什么滋味,活着是多么困难,概可想见。他们的堂伯父是一个举人,是方圆几十里最有学问的人物,做官做到一个什么县的教谕,也算是最大的官。他曾养育过我父亲和叔父,据说待他们很不错。可是家庭大,人多是非多。他们俩有几次饿得到枣林里去拣落到地上的干枣充饥。最后还是被迫弃家(其实已经没了家)出走,兄弟俩逃到济南去谋生。“文化大革命”中我自己“跳出来”反对那一位臭名昭著的“第一张马列主义大字报”的作者,惹得她大发雌威,两次派人到我老家官庄去调查,一心一意要把我“打成”地主。老家的人告诉那几个“革命”小将,说如果开诉苦大会,季羡林是官庄的第一名诉苦者,他连贫农都不够。
我父亲和叔父到了济南以后,人地生疏,拉过洋车,扛过大件,当过警察,卖过苦力。叔父最终站住了脚。于是兄弟俩一商量,让我父亲回老家,叔父一个人留在济南挣钱,寄钱回家,供我的父亲过日子。
我出生以后,家境仍然是异常艰苦。一年吃白面的次数有限,平常只能吃红高粱面饼子;没有钱买盐,把盐碱地上的土扫起来,在锅里煮水,腌咸菜,什么香油,根本见不到。一年到底,就吃这种咸菜。举人的太太,我管她叫奶奶,她很喜欢我。我三四岁的时候,每天一睁眼,抬腿就往村里跑(我们家在村外),跑到奶奶跟前,只见她把手一蜷,蜷到肥大的袖子里面,手再伸出来的时候,就会有半个白面馒头拿在手中,递给我。我吃起来,仿佛是龙胆凤髓一般,我不知道天下还有比白面馒头更好吃的东西。这白面馒头是她的两个儿子(每家有几十亩地)特别孝敬她的。她喜欢我这个孙子,每天总省下半个,留给我吃。在长达几年的时间内,这是我每天最高的享受,最大的愉快。
大概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对门住的宁大婶和宁大姑,每天夏秋收割庄稼的时候,总带我走出去老远到别人割过的地里去拾麦子或者豆子、谷子。一天辛勤之余,可以拣到一小篮麦穗或者谷穗。晚上回家,把篮子递给母亲,看样子她是非常欢喜的。有一年夏天,大概我拾的麦子比较多,她把麦粒磨成面粉,贴了一锅死面饼子。我大概是吃出味道来了,吃完了饭以后,我又偷了一块吃,让母亲看到了,赶着我要打。我当时是赤条条浑身一丝不挂,我逃到房后,往水坑里一跳。母亲没有法子下来捉我,我就站在水中把剩下的白面饼子尽情地享受了。
现在写这些事情还有什么意义呢?这些芝麻绿豆般的小事是不折不扣的身边琐事,使我终生受用不尽。它有时候能激励我前进,有时候能鼓舞我振作。我一直到今天对日常生活要求不高,对吃喝从不计较,难道同我小时候的这一些经历没有关系吗?我看到一些独生子女的父母那样溺爱子女,也颇不以为然。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花朵当然要爱护;但爱护要得法,否则无异是坑害子女。
不记得是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学着认字,大概也总在四岁到六岁之间。我的老师是马景功先生。现在我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有什么类似私塾之类的场所,也记不起有什么《百家姓》、《千字文》之类的书籍。我那一个家徒四壁的家就没有一本书,连带字的什么纸条子也没有见过。反正我总是认了几个字,否则哪里来的老师呢?马景功先生的存在是不能怀疑的。
虽然没有私塾,但是小伙伴是有的。我记得最清楚的有两个:一个叫杨狗,我前几年回家,才知道他的大名,他现在还活着,一字不识;另一个叫哑巴小(意思是哑巴的儿子),我到现在也没有弄清楚他姓字名谁。我们三个天天在一起玩,浮水、打枣、捉知了、摸虾,不见不散,一天也不间断。后来听说哑巴小当了山大王,练就了一身蹿房越脊的惊人本领,能用手指抓住大庙的椽子,浑身悬空,围绕大殿走一周。有一次被捉住,是十冬腊月,赤身露体,浇上凉水,被捆起来,倒挂一夜,仍然能活着。据说他从来不到官庄来作案,“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绿林英雄的义气。后来终于被捉杀掉。我每次想到这样一个光着屁股游玩的小伙伴竟成为这样一个“英雄”,就颇有骄傲之意。
我在故乡只待了六年,我能回忆起来的事情还多得很,但是我不想再写下去了。已经到了同我那一个一片灰黄的故乡告别的时候了。
我六岁那一年,是在春节前夕,公历可能已经是1917年,我离开父母,离开故乡,是叔父把我接到济南去的。叔父此时大概日子已经可以了,他兄弟俩只有我一个男孩子,想把我培养成人,将来能光大门楣,只有到济南去一条路。这可以说是我一生中最关键的一个转折点,否则我今天仍然会在故乡种地(如果我能活着的话),这当然算是一件好事。但是好事也会有成为坏事的时候。“文化大革命”中间,我曾有几次想到:如果我叔父不把我从故乡接到济南的话,我总能过一个浑浑噩噩但却舒舒服服的日子,哪能被“革命家”打倒在地,身上踏上一千只脚还要永世不得翻身呢?呜呼,世事多变,人生易老,真叫做没有法子!
到了济南以后,过了一段难过的日子。一个六七岁的孩子离开母亲,他心里会是什么滋味,非有亲身经历者,实难体会。我曾有几次从梦里哭着醒来。尽管此时不但能吃上白面馒头,而且还能吃上肉;但是我宁愿再啃红高粱饼子就苦咸菜。这种愿望当然只是一个幻想。我毫无办法,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叔父望子成龙,对我的教育十分关心。先安排我在一个私塾里学习。老师是一个白胡子老头,面色严峻,令人见而生畏。每天入学,先向孔子牌位行礼,然后才是“赵钱孙李”。大约就在同时,叔父又把我送到一师附小去念书。这个地方在旧城墙里面,街名叫升官街,看上去很堂皇,实际上“官”者“棺”也,整条街都是做棺材的。此时“五四”运动大概已经起来了。校长是一师校长兼任,他是山东得风气之先的人物,在一个小学生眼里,他是一个大人物,轻易见不到面。想不到在十几年以后,我大学毕业到济南高中去教书的时候,我们俩竟成了同事,他是历史教员。我执弟子礼甚恭,他则再三逊谢。我当时觉得,人生真是变幻莫测啊!
因为校长是维新人物,我们的国文教材就改用了白话。教科书里面有一段课文,叫做《阿拉伯的骆驼》。故事是大家熟知的。但当时对我却是陌生而又新鲜,我读起来感到非常有趣味,简直是爱不释手。然而这篇文章却惹了祸。有一天,叔父翻看我的课本,我只看到他蓦地勃然变色。“骆驼怎么能说人话呢?”他愤愤然了。“这个学校不能念下去了,要转学!”
于是我转了学。转学手续比现在要简单得多,只经过一次口试就行了。而且口试也非常简单,只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