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唐朝有鬼之白骨变 >

第1章

唐朝有鬼之白骨变-第1章

小说: 唐朝有鬼之白骨变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本站所有资源部分转载自互联网!请支持正版,版权归作者所有!






 楔子

    白晓谷,原名不详,生卒不详。' ^'

    他前世为人时也许同埋于这乱坟岗中千百具枯骨一样,或是死于战祸,或是殁于瘟疫,新死之时,由苇席一卷,草草入殓,不消数月便化作一堆骷髅骸骨。

    白晓谷身死后,人间又转过了几轮春秋,不知是幸或不幸,这年正逢庚申年,中元节夜中,他的尸骸被曝于地,月华之中有帝流浆,垂下人间,如万道金线,倾泄于他那森森的白骨之上。

    一刹那,白晓谷那早已空洞深陷的眼窝里忽然有什么东西被点亮了。

    白晓谷从乱坟岗的土里“窸窸窣窣”地爬了出来,支起那副空荡荡、早无皮肉包裹的骨架子,骷髅头晃晃悠悠环视一周,又低头看了看那自己全数裸裎的骨骸,很是迷茫。

    这个时候白晓谷还不知道,凭着帝流浆灌入的一星半点儿的神识,自己已变成了一只有思想的白骨精。

    最开始成为白骨精的日子里,对于白晓谷而言,其实和之前做死人骨头时并没有太大区别。平日,他很老实地钻进之前埋他的坑里躺尸,只有到了满月的夜里才会爬出来汲取一下天地精华。就这样,日子不疾不徐过了数载,直到某一天,他忽然感到有些孤单起来。

    这座乱坟岗里的尸骸,没有一千也有五百,可是能像个活物一般走动坐卧的骷髅,只有白晓谷这一具。他希望能找个伴儿,于是就近掘出一些尸身,可是无论白晓谷怎么摆弄它们的四肢,它们都没法儿自己动起来。

    白晓谷有点失落,因为他察觉出自己和那些埋在土里的骷髅,是不同的。

    很快,白晓谷又对“人类”产生了兴趣,他觉得,这些两条腿行走的活物和自己很像,但是又不太一样。

    他们的皮肉都还覆在身上,他们用布帛蔽体,他们能说话,能进食,还有……

    他们脸上的表情很丰富。

    白晓谷知道人类是会“死”的,他亲眼见过前一天还来坟地吊唁的人,第二天就躺到了自己的身边。白晓谷拨弄他的身体,可那人却一动不动,前一天还神气活现的脸上,只剩一副木讷而僵硬的表情……没过多久,那人烂到了骨头。

    原来自己是人类“死”之后变成的——意识到这点之后,白晓谷用指骨磨蹭起自己光秃秃的骷髅头。想着自己化作白骨之前应该也有一张会笑会哭的脸,深陷的眼窝里,小小的火苗便开始微微颤抖。

    白晓谷试图亲近人类,可是只要他一走到人类面前,他们都吓得面如土色,大呼“有鬼”,接着落荒而逃,难得遇到一两个不怕他的,也会挥舞着刀枪棍棒将他打地七零八落。事后,白晓谷好不容易才把自己拼凑完整,他决心不去招惹那些莫名其妙的人类了,默默地爬回了坟地。

    可那些看到白晓谷的人类却没有这样放过他,他们请来了道士,在附近摆开道场作法事镇妖驱魔。

    那些并不高明的咒语神符险些把白晓谷体内仅存的那一点点的念力打散,白晓谷本能地畏惧了,他不想再像其他白骨那样长眠于地下,于是又一个月圆之夜,白晓谷踉踉跄跄地逃离了自己的葬骨之地。

 白骨再肉

    暮色初合,金乌西坠。' ^'

    开元二十八年的某个仲夏的黄昏,一辆马车缓缓行驶在长安城郊外的官道之上。

    车中人撩开附在车壁小窗上的帘子,朝外窥望了一眼,清朗的声音喃喃道:“天色不早了,也不知衙鼓响了没有。”

    车中另一人懒洋洋地对着此人道:“无妨无妨,云生你不是县尉吗?等会儿就算宵禁了,咱们到了春明门,叫那几个相熟的城门郎给你通融一下又如何?”

    清朗的声音回道:“不妥,我此番出城并非公干,又没有遇上恶疾凶礼,若是被金吾卫逮着,也是得受犯夜之刑的。”

    他的同伴“哼”了一声,不以为然道:“要若是真的犯了夜,那我就陪你一块儿挨板子好了。”

    车内沉默片刻,传来一声无奈的轻叹。又过了一会儿,车辙似是倾轧到地面上凸起,马车蓦地颠簸了一记,两位乘客俱是一惊,车夫急急勒止了马匹,提灯下来查看,其中一位乘客也跟着掀开车帘,跃下马车。

    来人二十出头的年纪,面目清俊,身型颀长,身着浅青杂绫圆领袍衫的八品文官常服,腰间银带九銙,发上未戴幞头,只是以一玳瑁簪子束起了青丝。

    “怎么回事?”李岫凑近问车夫,车夫俯身查看了一下,先是摇了摇头,示意马车无碍,可旋即又倒抽一口冷气,似是看到了什么可怖之物。李岫接过车夫手中所执火折,低头一瞧,但见两条车辕之间躺着一颗头骨,而不远处则横着一具森然的白色骨架。

    李岫见状并不害怕,反倒安抚车夫道:“这附近有民冢,可能是下雨时曝出地面的尸骸,被鬣狗野狐叼至官道上的。”

    言毕,他又招呼还在车上坐着的同伴:“子良,快下来。”

    里面应了一声,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个披头散发,身穿玄服的男子从帘子后面冒出头来。这是一个道士打扮的年轻人,浓眉大眼,样貌周正。只是此时他面上酡红,一副酒醉未醒的模样。他歪斜着身子迈下车,脚下一个不稳,险险载到在地,李岫急忙上前稳住友人,嗔怪道:

    “叫你少饮几盅,偏不听劝!”

    罗瑾“嘿嘿”讪笑两声,“好云生,你知道我贪杯,说什么也是无用的,”说完顿了一下,又道:“唤我下来作甚?”

    李岫冲着车下的物件努了努嘴,道:“你来为它超度一番吧。”

    罗瑾睨了一眼辕下的那具荒野曝尸,一怔,似是清醒了几分,他偏过头有点不可思议地看了李岫一眼,确认般问道:

    “作甚?”

    “超度啊……哎!”李岫还没说完,脑门便被友人狠狠弹了一记。

    “你这儿是被门夹过了吗?真当我是牛鼻子呀!”罗瑾气咻咻地说,不等李岫阻止,长脚一伸便将那骷髅头踢开。李岫见状,蹙眉道:“死者为大,你也是读过圣贤书的,这点道理都不懂吗?”

    罗瑾对李岫的责难不以为意,只是忽然对那头骨产生了兴趣,他走近拾起它,翻看了一阵忽尔笑嘻嘻指着头骨上的一块污渍地对着李岫道:

    “少府大人,你瞧瞧这块黑斑是怎么回事?”

    李岫一听,便将火折举高照亮那头骨,果然看到它左边颧骨的位置上有一枚像是篆书的黑色图形,也不知是怎么弄上去的,如同墨染,但是用手却揩不干净。李岫任万年县尉已有两载,虽然是太平盛世,又是天子脚下,可是坊间还是时有命案发生,他也经常和仵作一同检验不少尸身。李岫见识过骨骸上的各种伤痕,却不知道这种黑色的印子是如何造成的。

    而听好友的口气,似乎清楚它的由来,李岫有些好奇道:“你知道?”

    罗瑾年纪虽轻,去过的地方却不少,很有些见识。他是李岫的发小儿,又是同窗,他天生不慕功名,初次进士不第便放弃了仕途。罗瑾虽非缙绅世家,可也是富绅之子,有足够的家资供自己放荡形骸,寄情山水,这些日子刚从蜀中游历回来,又不甘寂寞地拉着好友到长安郊外踏青游玩。

    罗瑾没有立刻作答,而是打了个酒嗝,熏得李岫急忙掩住口鼻。看到好友狼狈的样子,罗瑾得意地大笑,指着那图形,道:

    “这是黥在面上的金印,墨色都沁进了骨头……这具骨骸,生前应是个囚徒或者家奴。”

    听到这话,李岫不禁摇头道:“子良,我朝并无墨刑啊。”

    “那……这大概是前朝人的尸身了。”听到李县尉这么说,罗瑾原本肯定的口气也有了点松动,他又睨了一眼掌中的头骨,一瞬间觉得那对空虚的眼洞中似乎有幽光闪现,罗瑾一惊,狐疑地再次端详,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罗瑾暗忖自己大概喝多了,也懒得和李岫继续研究它了,就欲随手将其抛掉,李岫急忙按住他,道:“子良,死者入土为安,不管这人生前是贵是贱,我们都应将他好好安葬。”

    罗瑾嗤道:“你不是怕赶不及关城门吗?这时倒顾得上埋尸了?”

    “南无阿弥陀佛。”一旁的车夫是个信佛陀的,他双掌合十念了个佛号,道:“曝尸之人是入不了轮回道的,孤魂野鬼实在可怜,小人觉得李大人说的在理……罗公子就当积德行善吧。”

    “……那就随你们的便好了。”罗瑾悻悻道,他其实酒已醒了七八分,可是懒得动手掘土埋骨,便装成浑身无力的样子,趴在几乎和他比肩高的李岫肩上,说:“要埋就快点动手,本公子还想早点回家睡觉呢。”

    李岫怎会不知好友的秉性?他叹了一口气,重又把罗瑾塞回马车,然后挽起了袖子又扯了条薄毡,同车夫一起在官道附近掘了个浅坑,把那头骨、骨架一同卷在毡子里埋了进去。

    一座土丘很快矗立眼前,李岫抹了抹额上沁出的汗液,此时却忽然想起这荒冢上也不知该题谁人的姓名?

    这般念道,李岫不禁有些怆然。

    往后也无人祭扫这座无名冢了,自己和尸骸的主人生前虽无交集,好歹也是它的收骨之人……这么想着,李岫回到马车里,取出座下喝剩下的一壶佳酿,提到了冢前。

    这是在长安最富盛名的酒肆中购得的三勒浆,一滴入喉,齿颊留香。他毫不吝啬地将酒液倾洒在冢上,这个动作被罗瑾瞧见了,嗜酒如命的他眼圈一红,大骂李岫“暴殄天物”,可李岫却置若罔闻,直到把三勒浆倒地一滴不慎,才回过身对好友道:

    “子良,你精神不错呢,倒不像喝醉的样子。”

    罗瑾被他说得没了脾气,嘴里咕哝了两句就不再多话。

    李岫坐回了马车上,车夫也不敢懈怠,“驾”了一声,便纵马向着长安东面的春明门疾驰而去。

    暮色渐深,玉兔东升。

    李岫一行的马车渐渐隐于夜色之中,官道上再无人迹。万籁俱寂之时,那新起的坟茔里却忽然有了动静。

    毡子将白晓谷裹得有些紧,他好不容易才从里面挣脱出来,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扒开顶上的土,从里面钻了出来。

    骨架子伸出嶙峋的胳膊又在洞里掏了半天,将骷髅头给摸了出来,重新按回项上。

    白晓谷转了转脖子,感觉脑袋不会再轻易滚下来才停止了动作。适才他穿过官道的时候不慎被马车撞到,这种事其实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只是每次人类都心安理得地从他身上碾过,少有驻足;即便是发现他躺在地上,也不会像刚才那个人一样,把他包起来,小心翼翼地埋进土里。

    回想起李岫看着自己时那一脸悲悯的表情,白晓谷眼洞中的灵火不知为何轻轻跳跃了一下。

    那人害他差点爬不出来,还真有点多管闲事呢。

    白晓谷沐浴在温柔的月华之中,他昂起头望了一眼挂在中天银盘似的圆月,身体忽然之间有了变化——

    他那白森森的骨头上发出柔和的银光,渐渐将他浑身包裹,一阵氤氲过后,光华散尽,白晓谷变成了一个“人”。

    白晓谷摊开自己的双臂,低头审视着……那是一对苍白的胳膊,又细又瘦,看上去没什么气劲,而不光是胳膊,白晓谷浑身都是如此,覆上皮肉的他也像一具尸体,苍白地有些可怕。

    白晓谷曾在池水里照过自己变幻成人类时的尊容——他没有美丑的观念,只知道那是一张五官俱全的脸:空虚的眼窝里多了一对可以咕噜乱转的眼球,鼻子和耳朵也不再是塌陷下去的窟窿,他的嘴唇可以包覆住齿列,口腔里甚至还长出了一条舌头。

    白晓谷此时成精已近百年,二十年前当他第二次饮过庚申月华帝流浆后,便可以化为人形,只是当时灵力甚微,白晓谷又不像狐仙这类精魅懂得采补之术,所以又晒了二十年的月亮,他才能将人形维持稍长一些时间,只是幻化之术虚耗灵力,白晓谷觉得做“人”挺累的,大多数时候他宁愿维持着骷髅的样子。

    骷髅是没有知觉的,可化成“人”之后,白晓谷便感觉到做人的好处:他能闻到气味,能品尝出滋味,比如现在,他便在自己身上嗅到了一股馥郁的醇香。

    白晓谷从来没有闻到过这种奇特的味道,他又深深闻了一下,觉得那味道实在诱人,使得他忍不住舔了舔自己的胳膊。

    味道真好。

    灵识中冒出这个念头之后,白晓谷就开始舔舐起自己的皮肤来……若不是长出皮肉之后,不能随意把头摘下来,不然他甚至想舔一舔自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