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色女人花恋蝶 猫眼黄豆-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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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说得好,一个最优秀的医生只要堕落了,就一定是个最出色的刽子手。她,身体力行地实践了这句话的准确性,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九州异世中最出色的刽子手。
二十道寒光闪动,大刀高高挥下,坠入绝望深渊的悲鸣只来得及刚刚发出一个头音便戛然而止。殷红的鲜血蓬溅,一颗颗头颅干净俐落地与脖颈分家,在台上骨碌碌滚动两下,便静静地不动了。跪著的身躯一具具颓倒地上,温热的鲜血四下流淌,在略矮的前台处迅速积出一洼红潭。血的腥臭在静谧的校场内弥散,一点点蔓延到每个角落,蔓延进在场将士的鼻中、眼里、心里。
彭怀骁和归明信艰难地收回投放在软鞭上的目光。没有看错,那确实是乌鳞。乌鳞为越国皇室至宝之一,据悉越国开国帝君曾杀得一筋骨强健的怪兽,将其筋浸泡秘药七七四十九天,寻当世兵器大家制成龙纹长鞭,取名“乌鳞”。乌鳞貌不起眼,却柔韧犀利异常,其芝麻大的红色龙眼中,嵌有“御临”两个异常微小的篆文。此鞭多赐予忠君爱国的武臣。持鞭者,上可鞭笞御台,警醒帝王昏聩,下可鞭笞王孙贵族,杀儆贪官污吏。身死,乌鳞则回归皇室。越朝开国百余年,历经十余朝帝王,被赐予乌鳞的武臣也不过区区三例,更多的时候它悬挂在帝王的御书房中,作为一种装饰存在。
而现在,皇上却将这条乌鳞赐给了眼前的白发女人,那麽,他们就绝不能再有一丝猜疑与不恭。不,即便没有乌鳞,这白发女人也已在军中站稳了脚跟。不止站稳脚跟,她还将胸有二心的庄铭极其重要下属将官一举斩杀,直接夺走其直属的一万兵力,震慑三军。
兵法有云:“将以诛大为威。”元帅之威至少眼下已是撼不可动。
花恋蝶将软鞭唰地缠回腰间,一脚扫开挡在脚边的两颗头颅,沈厉的目光从台下一一扫过,再一一扫回。
每一个人都觉得那目光射在了自己身上,心中一凛,背脊不由自主地挺得更直,胸膛挺得更高,军姿站得更标准。从没有哪一刻清醒地明白,站在台上的不是窝囊的白发女人,而是元帅,是皇上赐下乌鳞,亲封的兵马大元帅!
“都他爷爷的给本帅听著。本帅不管你们当兵的是为了糊口也好,躲避仇家也好,免除家里赋税劳役也好,热血报国也好,被无奈征召也好,当将官的是战场拼杀得来也好,走後门买的也好,经举荐得来的也好,所有杂七杂八的内幕本帅统统不管!”铿锵的怒喝声勃然爆发,“而今国难当头,匹夫有责。边关五城一旦全部失陷,越国就将大敞国门,沦为一座不收嫖资的免费倌楼,越国人也将不分贵贱,沦为任人蹂躏的倌妓!”
啊!?无数双严肃凛然的眼睛出现了轻微呆滞。
螭门队员默然地垂首泪流了,花姐啊,你能不能不要时刻昭显你是倌馆二倌主的身份?
“国是大家,屋是小家,没有大家就没有小家!国家沦亡了,便保护不了民众!而国家和民众靠谁来守卫?靠我们,靠我们这些当兵做将的守卫!”铿锵有力的怒喝半点也不觉得自己比喻有误,毫无停滞地继续进行著下一步煽动,“你们今日因彼此倾轧懈战,明日敌军便会用无情的铁蹄踏碎我越国大好山河,用锋利的矛枪挑破我越国民众肚腹。抢光!杀光!烧光!你们想看到这种画面吗?”
“不想!”轻微呆滞旋即逝去,磅礴怒吼响彻校场。
“你们想做卑贱的亡国奴吗?”
“不想!”更激愤的吼喝直冲九霄,刀枪在一瞬间不约而同地高举树立。上万战马也昂首仰天嘶鸣,激荡著所有越国将士的肉体和灵魂。
“好!”花恋蝶高喝一声,话锋微转,“自古以来国民百姓的任务就是从军,养军。我们是兵是将,我们来自百姓,依赖百姓,百姓中有我们年迈的父母,有我们的妻与夫,有我们的娇儿幼女,有我们所有的至亲。所以我们不仅仅是皇上的军队,是越国的军队,我们更是越国百姓的军队!忠君爱国护百姓是我们当兵做将的责任和义务,你们有信心担起来吗?”
“有!”刀枪在整齐划一的坚定吼声中再次齐刷刷地竖起。
“好志气!好勇气!”她击掌赞道,“既是如此,本帅於出征之前,在高祖军法之下,再颁布几条新的军规,每个人都他爷爷的给本帅记好了,唱会了!”
“是!”毫不迟疑的应答汹涌出斩风破浪的悍厉。
一挥手,二十名螭门队员上前一字排开,挺胸吸气。
“开唱!”她挤开大鼓前的兵卒,夺过鼓槌砰地落下响亮鼓点。
“越国将士个个要牢记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第一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第二不拿百姓一针线,百姓对我拥护又爱戴。第三一切缴获要归公,努力减轻国民的负担。三大纪律我们要做到,八项注意切莫忘记了:第一说话态度要良好,尊重百姓不能耍骄傲。第二买卖价钱要公平,公买公卖不许逞霸道。第三借人东西用过了,当面归还切莫遗失掉。第四若把东西损坏了,照价赔偿不差半分毫。第五不许打架与闹事,兵匪作风坚决克服掉。第六爱护百姓的庄稼,行军作战处处注意到。第七不许调戏和奸淫,流氓习气坚决要除掉。第八不许虐待俘虏兵,不许打骂不许搜腰包。军纪军规条条要记清,披靡战场处处受欢迎。”
经过部分改编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被螭门队员以浑厚内力送出,盘旋在北营上空。
此新颁军规浅显易懂,旋律简单易唱,对大多数文盲兵卒而言牢记唱出不算难事。在唱到第二遍时,有三分之一的将士能跟著唱了;在唱到第三遍时,有一半的将士能跟著唱了;第四遍,第五遍……歌声越来越洪亮,最终汇成一支雄壮有力的军规之歌。
听著新颁的军规歌声,彭怀骁面带愧色,对归明信喟然叹息道:“归副帅,我今日始知何谓真正的仁义之师?亲民之师?为将数载,我却仅仅只带出了法令之师,真是羞惭至极啊。”
归明信冰冷的面容微现笑意,伸手拍上他的肩:“彭副帅,今日能幡然醒悟还不算晚。”淡淡的目光扫过台下一张张激动狂热的面庞,她知道,此刻军心已统,士气已激,战意已发。而当这军规一经传出军营,散布民间,这支军队更是前所未有地抓住了民心。
军,不仅是帝王之军,也是百姓之军。百姓之军会败吗?答案显而易见。
她想,她该感谢皇上让她跟随元帅出征。元帅根本无需她来保护,她的任务是用一双眼睛努力地看,用一颗心努力地学,力争在有生之年能成为一代名将
第176章 景明王景辉王
入夜,华灯初上。
“蠢物!蠢物!真乃天大的蠢物!”景明王府的书房中传出恼恨的怒骂,其间还夹杂著劈里啪啦的碎裂声。
景明王越文宁满脸阴霾地坐在椅榻上,眉峰紧蹙,嘴唇抿成一条冷厉的直线。她面前的长形书案上空无一物,地上散落著一副残破的字画,几份折子。上好的寿松石麒麟砚跌得四分五裂,乌黑的墨汁溅了一地。翡翠象牙笔架也摔成数截,毛笔横七竖八地合著笔架残骸躺在一起。最惨的是描金牡丹青釉茶盏,身子被摔成粉碎,明显是某王爷暴怒下首当其冲的牺牲品。
“王爷请息怒。”立在越文宁左前侧的是个身著石青色锦袍的白面短须男子,神色间全是忐忑谨慎,“庄铭那蠢物虽死,她手中的一万兵力虽失,但幸而对王爷的大事无甚大碍。”
越文宁闭上眼,静默了好一会儿,脸上的阴霾才渐渐淡了。摆摆手,有些疲倦地叹道:“罢了,本王原就没想过要指望她。既然她已死,那便不用给翼国和雍国修书了,以免一个不慎引起麻烦。”
“王爷,可要卑职暗中派人将那白发贱人宰了?”短须男子问得很轻,然话语中却满含杀气狠辣。
越文宁淡淡睁开眼睃去,眉头皱得更紧,冷声斥道:“不长脑子的蠢物,你以为用一条软鞭就将庄铭轻易斩首的女人是好对付的麽?”
“这”
“镇军大将军的名号可不是徒有虚名。庄铭之所以会养成跋扈傲慢的性子,除了家族显贵外,也与她自身本事高人一等分不开。”食指轻轻扣敲桌面,越文宁面色染上一抹郑重,“没想到本王还是小觑了那白发女人。”想起初见那贱人时,她跪在脚下瑟缩,无论怎样看都是个卑贱谄媚的山野大夫。後封六品医侍,随帝上朝,也是整日躬身垂头,从不发言,处处透出位卑的谨微讨好。然而这样一个山野大夫却在朝堂之上解除三使之难,道出五材十过,如今还一鞭斩下镇军大将军的头颅!险些坏了她的计划。眉梢轻微抬起,凤眸中凝出浓浓的阴鸷,“山野大夫?哼,装得还挺像,竟连本王的眼睛都瞒过了,真是好本事。”
“王爷,难道就这样放过──”
越宁文举手止住男子的话,“那贱人既有如此本事,我们就更不能轻易动手,由著她顺顺畅畅地领兵出征吧。”沈吟片刻,又道,“前番探子临死前传来的回报说,虽未张扬出来,但越宸!确实被砍成重伤,根本不能上阵作战。本王估计他眼下支撑著槐城不破已是勉为其难,心力交瘁了。很可能此次发出的援兵还未赶到,槐城便已失陷。而虞国二十万大军连克数城,士气高涨,打起仗来必是勇猛无比。援军需沿途征调补充兵将,磨合期间,军心多半会出现一定混乱。边关路途又颇为遥远,即便日夜兼程,也得耗费十数日方能抵达。”
“这援军疲惫不堪,虞国大军却斗志昂扬,他们以逸待劳,必能克敌制胜,杀退援军。”短须男子谄媚而小心地接口道,“那白发贱人再怎麽厉害,到时恐怕也难以回天。”
“哼,若她有命逃回邺京,本王大事早成,便治她个指挥不利,临阵脱逃之罪。”越文宁幽冷一笑。所有的绊脚石,她都会一个不留地逐步铲除。
“王爷英明。”短须男子赶紧拍上马屁。
书房中响起一阵低哑狂妄的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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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辉王府何蘅苑
“衡郎,该起来吃药了。”景辉王越奕书撩开藕荷色的鲛纱软帐,对侧卧养神的美男柔声道。
美男高挑瘦削,长发未束,眉目如画,挺鼻薄唇,肌肤呈现苍白的病态,然通身却透著一股子腹有诗书气自华的韵味。
他慢慢张开眼,冲面前神情温柔的女人淡淡一笑,“奕书,扶我起来吧。”清朗的男中音如溪水潺潺,甚是悦耳。
越奕书赶紧伸手将他扶起,又体贴地在他身後垫上一个厚实绵软的靠枕。从暗卫手中接过药碗,放到唇边吹了吹,试了试冷热,这才递到心爱的男人面前,“衡郎,我尝过了,这药微苦中带了点清甜,一点也不难喝。”
“呵呵,你这次又是请了哪位名医?”何衡笑著握住她的手腕,就著她的手将药液一饮而尽。
“味道如何?”越奕书盯著他,不放过一丝一毫的表情,凤眸中充满了期待。
何衡抿抿嘴,看著心爱的女人宛似孩子般企盼地盯著自己,忍不住抬手抚上她的脸颊,调侃道:“诚如奕书所说,这药微苦中带了清甜,一点也不难喝,简直深得吾心,敢问奕书这名医姓甚名谁?吾好当面道谢。”
“不难喝就好,不难喝就好。”越奕书随手把药碗递给暗卫,张臂将男人拥进怀中,怜惜道,“这样衡郎喝药时就再不会受苦了。”
抚在她脸上的手微微一顿,墨玉般黑幽清亮的眸子溢出了心疼:“抱歉,让奕书一直为我操心了。”
因为少时生活过得艰苦,他的身体不但羸弱,双腿膝骨还落下严重病根,每年总会痛上那麽几次。每次都是三五天,疼得连路都走不了,疼得恨不得一头撞死,或是将双腿砍下。十二年前,他是某高门显贵之家的贱奴,备受凌虐,却因一次河上放灯幸运地与这个身份尊贵的女人一见锺情。她用权势带走了他,虽无法给他个名份,但为了他,十二年来她不娶夫,不纳侍,至今膝下犹虚。面对这样的深情,哪怕此生无名无份地死在何蘅苑,他也无怨无悔。在世人眼中她是平庸王爷,是风流王爷,可只有他知道真正的她是什麽样子。
“衡郎,不许对我客气。”越奕书娇嗔,握住他的手,认真道,“衡郎,相信我,你的身体会康健起来的,你的双膝再过不久也会驱除病根,永不再疼的。”傍晚接到密报,说那女人一鞭将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