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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纯恋涩年华-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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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大美人。方炎这小子一直都说自己是一个音乐天才,冯宇他们还以为这小子是有这个资本才吹这牛的。可事实却不是如此,他是会弹吉他不错,可弹出来的是那干涩又蹩脚的调子,并不像他吹牛时一样利索。

    直到一个星期后,冯宇他们都对他侧目了,因为他们都发现了方炎这小子的技术突飞猛进,弹出来的曲调,行云流水,没有丝毫先前时的蹩脚。他们这才又相信方炎是说真的,之前那是因为将吉他这玩意放了很久没有玩,才出现了些许的干涩。

    弹着吉他的方炎很拉风,忧郁的眼神,酷酷的着装,全身上下的每一处地方都透露着他无比风骚的气息。冯宇他们则在远处观看着在女生楼下弹吉他的他,时不时发出一声神似神经病的笑声,搞得大家都莫名其妙的看着他们,就像是观看动物园那跳来跳去的大猩猩一样。

    这样的日子他们也记不起过了多久,渐渐地的这生活就变得紧张了起来,不知不觉的第一次的月考就来了,没有丝毫的征兆。为了不让自己考出来的成绩太过于悲壮,冯宇他们也就安静了下来,临时抱佛脚。

    课本的上的东西很陌生,冯宇虽然有些初中时的底子,可看起来还是让人比较蛋疼。方炎这废人就更加的不要说了,每天都哀号着,像是被人爆了他那娇嫩嫩的菊花千万次。高明浩则很有个性,每天就拿着吴家宝的那些床上文艺书,摇头晃脑的,读得津津有味。其中最为正常的,也就是徐志杰这小子了,不管别人怎样的焦急,他还是一如往昔,没有丝毫的变化。

    就这样过了看似繁忙的几天之后,他们也就用一种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姿态,像是上刑罚场一样走了考场,战战兢兢的等着监考老师发放试题。从开始到现在又没有好好的上过几堂课,要是真会做试题,那他就是废材中的天才了。想起自己在这将近一年的第二个学期里所干的事,冯宇也也是汗颜不已,每天不是逃课去上网,就是逃课去打球,或者在教室里看武侠小说等等。除了这些废事,还真没有好好的上过几堂课,若是他的爸妈知道自己儿子的这样现况,也不知道会作何感想,做爹妈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材。

    冯宇他们四人的考场,分别是在不同的地方。相对与方炎他们而言,冯宇到是幸运很多,因为他的考场就是在本班的教室里。这让他心里稍微的有些底气。在他的意识里,在本班的教室总是在别班教室里好很多。自己的地盘自己熟悉,干一些不入老师们法眼的小动作,他们也难以发现,胜算还是有那么一点的大。

    等同学们都刚坐好,监考老师就按照惯例,念了一遍考试的规则,没什么新意。要是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监考老师中,有一个是冯宇他们班的语文老师安梅,不过这冯宇来说都是无所谓的。就算自己班的老师监考自己,能干的他会干,不能干的老师肯定也会阻止,凡事都还得看自己,不能总把希望寄托别人身上,这样你会死得更早更惨。

    大概过了十分钟左右,考试的铃也响了起来。监考老师也就没有耽误时间,很快的就将试卷发到手中,乖一点的同学则开始埋头苦干,不乖的同学则开始搜索着一些该有的信息,恨不得将这眼睛都挖了出来放到别的同学桌子上看着。

    冯宇就那么的看着试卷,除了少数的几题回做以外,别的就是天书了。当是看那密密麻麻的字,他也是一阵蛋疼,这纯粹是折磨一个人的视觉系统。很快的,他也投入了到了埋头苦干的那一份中去了。
第十四章 放纵
    冯宇这边是安安静静的,并没有搞出什么轰动全校的事情。只是高明浩这边,却不一样。虽不说事情没有多大,但绝对能引起一些老师的注意。

    刚刚拿到试卷,高明浩的第一感觉就像是和冯宇一样,密密麻麻的,那字看了都让人蛋疼得紧,简直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原因很简单,因为是学校的老师自己出题,这排版什么的方面干得不是很好,所以才有这种感觉。

    高明浩的行为真的很潇洒,拿到试卷写好名字和班级之外,用一分钟都不到的时间,就将选择给全部做完。那速度,那气魄,还真不是一般的同学能干出来的。等做完这些事后,也就差不多了两分钟,他也没有想着要离开,只是乖乖的趴着桌子上开始呼呼大睡。也不是说他不想走出考场,而是这学校里规定,不考一个半小时以上,决定不让学生交试卷。所以,高明浩才在考场上睡起觉来。

    好像过了很久,等高明浩睡一觉起来后,有的同学已经交试卷走人。他睡觉的时候,也没有少被监考老师骚扰,可就是雷打不动,他没有丝毫要起来的意思。

    既然看到有人交试卷走人,高明浩自然也不会当一个好学生一直在到最后的时间。他先是看了一下试卷,感觉怪怪的,看来是缺少一些东西。于是,提笔纵戎,一气呵成的在最后一道的简答题上写下这样一句话:“生活就像强奸,你越是挣扎他就越用力,最后只能乖乖就范。读书就像卖淫,只能乖乖等着客人上场。”

    没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只不过是心有所感,觉得自己现在的日子过得与这句话差不了多少。除了一天天的放纵颓废,好像就没有几件事值得称道的事。打球,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差,一般一般。读书,最好拿不上,最差到是能拿个第一什么的,只不过这又太过于丢人现眼。日子嘛,每天除了固定的三点一线之外,也就干干一些不痛不痒的逃课,看课外书,过得能让感到发霉。曾经也想过要好好的读书的,可这种脑力活是不适合他这种不是大少爷的少爷干的。

    也不是说他从来就没有认真的下来过,而是数学和英语这门鸟语实在让人蛋疼得紧,生不出一点想想好好学习的心思。从那以后,他也就很有个性的道:“数学那种抽象的知识只适合抽象的人来学习,本少爷这种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人物当然不适合。至于英语嘛,本少爷不是崇洋媚外的人,根本就不想鸟那东西,咱中国有种五千年历史文化都搞不懂,学那没有多少文明可讲的不是语言的鸟语,还真做不到!”

    他说这话时的样子很风骚,曾拿下过除了方炎能拿到的,废话废材风骚人物奖。当然,给他颁发这个奖的,也就只有冯宇那几个牲口。别的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乖乖生,还没有这个资格。因为学鸟语,和学抽象学科的人是入不了咱这高少爷的法眼。用一句话来讲,就是和他们没有共同的语言,思想走不到一处。你讲那个游戏好玩的时候,他给你讲一句听不懂的鸟语或者讲什么勾三股四玄五等等一些让人蛋疼的话,那还不如跳楼来得实在。跳楼的话,你还可以感受到短暂飞翔的感觉。当然,这最后的结果不是死亡就是残废,高明浩也没有脑残到那个地步。

    说起跳楼这事,高明浩脑海的里还依稀有一个的印象。那是发生在初三时的一个故事。有一个叫林英琳的女孩,在一个月黑风高夜杀人夜的晚上,从学校的教学楼的天台哪里,很是轰烈的大喊一声:“爸,妈,老师同学们,再见!咱们黄泉路上见!”像是仙女一样对着天空微笑着,就仙女下凡般飘飘然的赶往了黄泉路。那样子很风骚,很迷人,只可惜下一秒的时候,美丽的脸蛋就变成了一颗烂西瓜,摔得四分五裂,惨不忍睹。

    那时候的高明浩很幸运,因为他看到了这场百年难得一见的惨状。当时那个兴奋,只能有呕吐来形容。当他看到那种惨景后,吐了他娘的一个下午,连苦胆水都吐出了一半。吃饭时,看见有点鲜红的东西就不对劲,差点将坐在自己对面的哥们当成了呕像,很悲惨的一段风骚岁月。从那时候起,他就不介意别人用着跳楼的方式来结束这多姿多彩的人生。不过所有的事都不会向他希望的一样,全国十三多亿人口,每天都有一个人又这种方式结束可爱的小生命。

    高明浩看看自己写在试卷上的字迹,还不错,确实也像他这个人一样的拉风,只是两人都不能相提并论而已。看了近一分钟,他想也没有想什么,甩了一下留了有些日子的头发,感觉有那么的一些飘逸。然后,他也就脚踏七星步伐,玉树临风的走出了考场这让人无比蛋疼的地方。临走时,还不忘回眸一笑百媚生,搞得还在考场里考试的哥们那一个蛋疼,还真不能用轻描淡写又云淡风轻的语言表达。只能用呕吐这种上得了台面,又拉风的举动成能陪得上。

    外面阳光明媚,咱这高爷也就学着某些上不了台面的人,很风骚的用那四十五度脚仰望着那湛蓝的天空。很好,天上并没有掉鸟屎什么之类的无事。他也梦想着天上能掉一个林妹妹下来,可那种梦比白日梦都难以实现,所以,他也就很受伤的放弃了。

    忧郁吗?忧郁。伤感吗?伤感。要是不忧郁,不伤感,那就配不上高明浩这十年难得一见的表情。他也不知道自己写那么一句让老师们会视为反动派的话语是为了什么,只是感觉这样做他的心里就舒服了很多。也许,真的没有这么放纵过了,自己真可以好好的放纵那么一回,作为以后回忆的一个插曲。人这一辈子,要是没有什么值得纪念,没有什么值得回忆的,那就太失败,太苍凉了!不说干几件轰轰烈烈的事出来,但也要干一两件能让人有些记忆的东西。不然,也枉费了来这世上走一遭的机会。

    也不知道是老天开眼还是怎么的,这几天的天气不是很闷热,空气,阳光,这些东西都很好。只是教室阳台上栀子花,在这洪荒岁月中,慢慢的变少了。有的是被调皮的男生摘下,送给了那些还看得过去的小白菜。有的则是被风摧残,很不情愿的掉落。高明浩就拿着笔,一个人苍凉的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是,他真的不想一个人就这么走着,因为这种感觉太他妈的寂寞了!

    没过多久,高明浩也就回到了宿舍。宿舍里很热闹,方炎和冯宇他们很是开心的唱着《考试悲歌》:“抓不住分数的我,总是眼睁睁看他溜走,考试的人那么多,为何只有我一个人不会做……”歌声直冲云霄,没有悲壮的意味,恶搞的成分就比较多。高明浩也不吝啬自己的嗓音,跟着吼一声就与他们抱成一团,疯疯癫癫的跳起一些不知名的舞蹈,而且还是绝对的原创。
第十五章 反了
    岁月里,我们总是不停的行走着,好像要赶上逝去的时间才甘心,可总是越走越远,越走越模糊,还没有赶上时间,我们就苍老在时间里,很凄凉的看着那些走过的路。悲叹,回忆,以前不怎么出现的情况,渐渐地就变成了家常便饭。

    初中的时候,冯宇最喜欢的就是化学课。对于化学这一门课程,他总是会有些癫狂的追求一些莫名其妙变化带来的快感,渐渐地化学实验了变成他在初中时最为喜欢的一节课。看物质的变化,看空气变色,看那些点了火就能疯狂燃烧的物体元素。在实验里,他就感觉不到所谓时间这一回事的存在。对于化学变化来说,时间不过是促进物体变质的一种催化剂,可有可无。

    也不知道是那时的幼小还是现在无聊,他也就慢慢的感觉这时间的重要性。比如做一道物理题或者一道化学方程式的计算,他都要合理的利用时间,要不然的话,就算他会做,他也只能半途而废。因为时间到了,监考老师不可能在让他继续下去。人生也就这样,过了就过了,想要回头时,已经物是人非事事休,最多能做的也就是悲叹。

    学校安排了三天的考试,在这三天里,冯宇也就感受到了很多以前没有感受过的。不会做题的郁闷,会做题的开心,算不出答案的烦恼,各种滋味一一接踵而来,让他偿了个遍。上个学期时他也考过试,可就是没有一次出现过现在这种感觉。有时候他会很烦恼的想,难道这就成长的烦恼?

    今天是最后一天的考试,考完后的感觉是,自己觉得很多的能做出来的题都没有做出来。因为,他清楚的感觉到,自己的脑海里就是缺少一些东西,一些有关学习的东西。他的脑海里回忍不住生出是不是该好好的学习念头,可最后还是被他打压了下去。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无比可笑的想法。好好学习,那是作为一个好学生才干的事,对于他这种视校规校纪如无物的同学来说,那是一种无比可耻的想法。就算颓废的活着,也不愿埋头坚持一些枯燥乏味的事。

    他哼着改编的《考试悲歌》,很是悠闲的回到宿舍。就在他还没有回去时,方炎就已经坐在床上,弹着吉他,哼着一首老得不能再老的情歌。他听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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