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如此多枭_3-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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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骑部队看起来更加具有威势,尼古拉斯决定从哈拉雷骑兵挑选出最快的马,最好的骑士,编入狼豹骑部队,以配合狼豹的行动。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名不副实的狼豹骑部队才是最值得关注的,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骑士。
寒阶想要归队已经来不及了,只好和亥格鲁等人立马站在小山包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只看到山下的狼豹骑已经蜂拥的涌向猎鹰骑兵的兄弟们,而蓝羽军猎鹰骑兵的兄弟们也是严阵以待……他们手中的轻重武器都对准了前进中的红色海洋,只等着一声令下。寒阶甚至可以看到军官们高举的小红旗,只要小红旗往下一挥,所有的武器就会密集的开火。
然而,就在红色海洋快要进入射程地时候,忽然间,他们哗啦一声地散开,向四面八方地分散开来。红色的海洋瞬间变成了一个个地小红点,仿佛是在土地上四处奔跑的红蚂蚁。
“他妈地!狡猾的哈拉雷人!”寒阶的连长诅咒了一声。拍马下去了,他所率领的战士们也都鱼贯下去,勇敢的上去拦截那些红色的小点点。
等到寒阶地时候,那些小红点已经将连长和他的战友们覆盖,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混战。狼豹骑虽然人数众多,速度也很快。但是面对蓝羽军强大的驳壳枪火力,还是源源不断的倒下。当然,在这期间,也有蓝羽军的战士被对方狼豹咬死了坐骑,不得不像寒阶刚才那样成为步兵作战。
寒阶有点明白了,吸取了之前月落霜啼骑兵全军覆没的教训,这次狼豹骑的进攻队形拉的非常开。他们不再以密集的队形攻击蓝羽军地阵地,而是采取了像血色高原上的游牧民族骑兵一样的战法,就是分散的向心突击。由于速度很快,所以蓝羽军猎鹰骑兵的密集火力难以充分地发挥。即使密集火力可以稍微阻拦一下敌人的前进速度。但是弹药的消耗量也是蓝羽军承受不起的。
“散开!以小组为单位迎战!”风飞宇下达了命令,各色各样的小红旗挥舞起来,向四面八方发出信号。
蓝羽军猎鹰骑兵立刻散开,各自迎向自己地敌人。这种各自为战的战术,并不是临时采取的也不是风飞宇地权宜之计,而是蓝羽军骑兵经过精心残酷的训练的结果。杨夙枫在骑兵创立的时候,就敏感的意识到,敌人肯定不会和蓝羽军拼火力的,肯定会采取骚扰或者分散突击的手段。尽量争取和蓝羽军骑兵进行单兵作战,依靠自己娴熟的控马技术来打败蓝羽军。
尤其是那些游牧民族骑兵,一直是杨夙枫的一块心病。在中国地历史上,因为游牧民族骑兵的存在,实在给中原大地带来了太多的威胁,蒙古铁骑就不用说了,满清八旗也将中原大地鼓捣的乌烟瘴气,到现在还有无数的无聊清宫剧在折磨人民群众的眼睛。
面对游牧民族骑兵的娴熟马术,蓝羽军则是针锋相对,在战马的素质和控马技术上比不上游牧民族的情况下。尽量发挥骑兵单兵武器的作用,这也就是为什么蓝羽军的骑兵武器配备如此复杂完善的原因,杨夙枫希望每个骑兵们至少能够利用自己的装备和力量和敌人一对一的时候不会处于下风。
在蓝羽军的日常训练中,也有意识的加大了和敌人之间的一对一的对抗。寒阶就是在骑兵之间的一对一的对抗中脱颖而出的,而亥格鲁也是在一对一的对抗中被打伤住院的。
随着双方骑兵的散开,骑兵之间的混战真正的拉开。
在面对面的有组织的作战中,战术和组织也许起到了最大的作用,有纪律和有组织是胜利的基本条件,但是在各自为战的混战中,个人的技能和勇气却是占据了主导的位置。在这一点上,亥格鲁很佩服杨夙枫的精明,如果不是他坚决主张这种残酷的训练,恐怕现在和狼豹骑一对一的厮杀的时候,蓝羽军骑兵部队已经处于下风了。
很快有狼豹骑发现了寒阶和亥格鲁的身影,立刻调转马头,向他们奔来。他们的速度真地很快,虽然拐了一个大弯,依然很快的就冲到了寒阶的面前。他们举着发着蓝光的马刀,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醒目,那反射的刀光几乎能够照到寒阶的眼睛里。
亥格鲁和寒阶立刻调转马头,向附近散开,将距离拉开。
必须和敌人保持距离。
亥格鲁的马本来就快,他的马乃是百里挑一的好马,据说是血色高原上正宗的大宛马,寒阶新选的战马乃是最剽悍最强壮的,速度也不慢,但是,和狼豹骑的速度比起来,还是有点逊色。在绵绵起伏的山地中,战马奔跑的时候还要喘气,但是狼豹骑却如履平地。
不到三分钟的时间,六名狼豹骑就追近了寒阶,距离已经不足五十米。
寒阶举起驳壳枪,回手一枪,但是没打中,子弹打在了狼豹骑背后的泥土上。
狼豹的前进速度太快,寒阶习惯性的射击,提前量没有控制好。
亥格鲁也举起驳壳枪。回手一枪,冲在第二位地狼豹骑一下子就凌空摔倒了,那个身材单薄的骑士好像风筝一样从狼豹背上掉了下来,随即被后来的同伴踏成了肉酱,被永远的淹没在滚滚的尘土里。由于身上骑士摔倒的影响,那头狼豹地身体也失去了平衡。倾斜着摔倒了,但是由于速度实在太快,这头狼豹在地上直打滚,狠狠的撞断了两棵碗口粗的树干,最后还勉强的站了起来,浑身血淋淋的,吓煞人。但是最终还是身体晃了晃,永远的倒了下去。
寒阶微微被吓了一跳,这小东西的体型看起来不怎么样,速度和冲击力也太吓人了。
转眼间。冲在最前面的狼豹骑就跟到了寒阶背后不到三十米的地方,发着蓝光的柳叶刀指着寒阶地脊梁骨,寒阶几乎感觉到了对方刀光的闪动和冰凉。在他的直觉里,还有五秒钟的时间,柳叶刀就可以够到他了。
寒阶本能的一勒马缰。让战马稍微地拐了一个弯,然后在拐弯的时候再次举枪。这是他在训练中最熟练的一个战术动作,即使在最困难的情况下都可以轻松自如的完成。
砰!
在只有不到三十米地距离上,寒阶扣动了剥壳枪的扳机,他想自己就算闭着眼睛都能够命中。
果然。那个狼豹骑的骑士身体明显地一歪,胸口立刻渗出了鲜血。他的身上军服乃是一层薄薄的类似于丝绸的红色布料,在鲜血的渲染下。显得更加的鲜红。寒阶已经拐了个弯,那个哈拉雷骑士的脑袋也耷拉了下来,但是狼豹还是带着已经死去的主人继续往前冲,直到它越过一个大石块的时候,它地主人才好像倒栽葱一样的从狼豹身上飞了起来。
其余的狼豹骑继续追赶寒阶。
然而,蓝羽军的教官们说得没错,狼豹的速度很快,这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它的缺点就是不好迅速的拐弯,必须有一个比较大的拐弯半径。
两名狼豹骑刚好从寒阶的屁股后面过去,他们手中的柳叶刀只差不到一米就可以刺入寒阶的身体,但是强大的惯性却让他们无法伸出这一米的距离。他们胯下的狼豹正在高速的拐弯,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必须牢牢地控制自己的身体,以免被摔倒出去。
寒阶立刻意识到了这事千载难逢的机会,马上又回头开了一枪,这一次,他算准了足够的提前量,手枪子弹打中了狼豹,使得它的速度猛然降低了下来,但是不知道打中了哪里,那头狼豹哀嚎一声,不听背上骑士的操控,放弃了追逐寒阶,转头向另外一个方向跑了。
另外那名狼豹骑已经拐过弯来,可是很不幸的,由于拐弯半径太大,他冲到了寒阶的前面,就在寒阶正前方的位置。寒阶面对正面的敌人,毫不畏缩,举枪射击,轻易的将对方打下了狼豹,但是对方的狼豹却没有逃跑,却突然一抖身子,将身体上的骑士尸体抖开,然后闪电一样的向寒阶冲过来。寒阶连续两枪,都打在狼豹的身上,但是那只狼豹还是凶狠的往前冲,好像子弹根本无法射穿它的皮毛。
寒阶急忙一勒马缰,拨转马头,再次耍了一个娴熟的避让动作,堪堪的避过了狼豹的冲击。那头狼豹就从寒阶眼前滑过,两者相距不到三十厘米,可是在高速中,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而无法动作,狼豹的眼睛似乎也是通红的,显得非常的残忍恶毒。
那头狼豹拐了一个大弯,继续冲向寒阶,仿佛要和他不死不休。
“妈的!”寒阶心里头默默地骂了一句,将手枪插在腰间,然后单手摘下了米奇尔步枪。经历过两三次的厮杀,他的心镇定多了,根本就不害怕这个传说中十分凶残的小东西。
啪!
寒阶半垂着米奇尔步枪的枪口,对准那只飞奔中的狼豹就是一枪。
那只狼豹顿时发出一声惨厉的哀嚎,前面两条腿翘了起来,狮子头上发出大片的血迹。寒阶担心步枪子弹的威力不够,又连续射了两枪,那头狼豹浑身都是血,不由自主地一个侧翻。带着满地的灰尘滚落在地上,然后就在沙地里打滚溜滑,直到撞上了一块岩石,脑浆迸裂才停止。
寒阶稍稍松了一口气,摸了摸额头上的冷汗,浑身有一种虚脱的感觉。短短几分钟的战斗,却让他感觉到好像经历一场大战一般。这些狼豹的生命力地确很顽强,但幸好还不是米奇尔步枪的对手。
这时候,另外几名狼豹骑也被亥格鲁打死了,连同他们的狼豹一起,都倒在了亥格鲁密集的子弹下。寒阶纵马到亥格鲁的身边,只看到亥格鲁木然地站在地上,正在观察一头临死挣扎的狼豹。它的身上起码被打了十多发手枪子弹,但是依然没有致命,最后亥格鲁不得不转用米奇尔步枪。连续打了三枪,才把狼豹打死了。
但是亥格鲁的马也被临死前的狼豹撕断了后腿,正躺在地上痛苦的挣扎,亥格鲁木然地站在旁边,手中的驳壳枪举起了数次。但始终没有开枪。按照不成文的惯例,在战斗中,如果自己的坐骑受伤,又无法及时医治的话,应该将它杀死。以免落入敌人地手中。但是,这匹马跟随了亥格鲁两年多的时间,两人已经有了深刻的感情。亥格鲁怎么都下不了手。
寒阶沉下脸,抬手一枪,终结了这匹服役了两年的战马的生命。
亥格鲁顿时瞪了他一眼,目光阴冷地仿佛要将他也杀死一般。
寒阶只好叹了一口气,他这样做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两人总不能守着这匹断了腿的战马过日子吧。他转过身去,到旁边去另外挑了一匹最强壮地战马,将他拉过去,将亥格鲁的装备马鞍放了上去。
亥格鲁木然的跃上了新的战马。但是对于那匹老马的尸体还是恋恋不舍。
马蹄声响,敌人再次出现,十多名狼豹骑出现在他们的侧翼。
这些人不再是名副其实的狼豹骑,而是跟随狼豹骑行动的骑兵。但是相比狼豹骑而言,这些人的杀伤力更多,因为他们装备地都是哈拉雷军队中最好的马匹,而且他们本身也是最优秀的骑士,骑兵的各色装备也非常的齐全。
亥格鲁和寒阶对望一眼,纵马迎了上去。在一百多米的距离上,两人都是单手控马,单手持枪,利用米奇尔步枪的长距离优势杀伤敌人。在两人的攻击下,哈拉雷骑兵有六七个人从马背上掉了下来,其余的人急忙散开,他们也同时举起了来复枪。
但是此时亥格鲁和寒阶已经拨转马头,分别从左右两边擦身而过,拉开了和哈拉雷骑兵的距离。
哈拉雷骑兵举起来复枪,紧追不舍,他们屡屡开枪,可惜来复枪的射程不够。
寒阶和亥格鲁两人边打边撤,交替掩护,将哈拉雷骑兵甩在身后。
寒阶和亥格鲁两人一边骑马驰聘,一边时不时回头就是一枪。他们所选择的都是那些装备来复枪的骑兵,因为他们高举着来复枪的身体很好的辨认,很快的就将他们全部扫光。等到哈拉雷骑兵里面没有来复枪手的时候,两人就故意放慢了速度,背好了米奇尔步枪,然后掏出了驳壳枪。
后来的二十多名哈拉雷骑兵以为两人的马没有力气了,立刻精神大振,高举着马刀冲杀过来。
寒阶干脆停下了马匹,冷冷的看着飞奔而来的敌人,若无其事的往驳壳枪里面压子弹,直到敌人靠近了,相距不到二十米的距离,他才举起了驳壳枪。
砰砰砰!
一连串的射击,密集的手枪子弹将迎面而来的哈拉雷骑兵打得晕头转向,好像雨后的桃花,纷纷坠落。
每个蓝羽军的骑兵之所以携带的手枪子弹比步枪子弹还多,这是有道理的,在高速的骑兵作战中,驳壳枪的使用率要比步枪高得多了,它的适应能力也更强。在马背的颠簸中,单手开枪的话,驳壳枪无疑要方便得多。即使在这种迎面作战中,驳壳枪的二十发子弹也要比米奇尔步枪的十发子弹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