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锁金铃记gl-第3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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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还真是你?”萧荀又笑了起来,“你知不知道许前辈想给你我二人做媒?”
金铃道:“我听师父说了。”
“你怎么说?”
许笑寒暗自奇怪,这两人瞧来相互熟悉,可为何金大帅一听此事便推说不可,不但如此,碎玉也专程写信给我叫我不要再管他们两个?难道两人都另有心上人?
金铃摇摇头,“金大帅自己为难不算,定要将我拉下水,这是什么道理?”
萧荀笑道:“我自然要等你亲口回绝,否则他还道我不给你留面子,撸了袖子要揍我。”
金铃便点头道:“许前辈操错心了,我和金大帅,不成的。”
女人爱俏,萧荀这等脸面不知俘获了多少少女的芳心,辛十三娘见他容貌俊朗,早已生了好感,看金铃居然丝毫不动心的样子,不由得奇道:“你二人郎才女貌,为何没得商量?”
不料两人齐声道:“匈奴未灭,何以为家?”
萧荀一愣,哈哈大笑:“还是金铃懂我。”
“金大帅谬赞了,从前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萧荀过来揽住金铃肩头,带着她往前走,道:“同我你还客气什么?你的救命之恩我还没谢。我跟你讲,义军里有个娘子,做饭那是一等一的好吃,我带你去。”
他又扭头来招呼许笑寒,“许前辈与……辛十三娘,是不是?一同来吧,我们这里伙食好得很。”
金铃却道:“我说的乃是西去一路得罪金大帅的事情,不是后来在建业的那些事。”
萧荀哈哈一笑,道:“时过境迁,有空细说,吃饭要紧,你来得真是时候,我们去抢头一锅。”
金铃晕船晕了一路,根本不敢吃东西,听说有饭吃,不由得勾起了肚子里的馋虫,越往前走,饭香越是浓郁。又走过一道篱笆,看来已是到了吃饭的地方,那香味更是让人饥肠辘辘,恨不得马上坐下来吃。
这地方甚大,空地里用竹竿挑了许多的油布撑做帐篷,地上有席有案,萧荀进了厨房,吩咐了两句,不一会儿便有人端了几个大碗出来。
金铃见了碗中物事,不由得一愣,道:“这不是‘一口尽’的汤饭吗?”
这种吃法固然常见,但在她记忆中的汤饭,仍是那个饥肠辘辘的夜晚,与银锁在晕黄的灯光里吃的那一碗。
萧荀乐道:“你还知道‘一口尽’?你在建业没少去好地方啊。”
金铃点头道:“嗯,听说那地方常有人卖消息,是以我经常去。”
“嗯,‘一口尽’的大厨本来是钱塘人,逃难回来,听说此地组织义军抵抗劫掠,就来做饭了。”
金铃问道:“许前辈,师父说我在此处听你调遣,不知让我做些什么?”
许笑寒道:“我们江南武林人士,投靠此地义军,编在金大帅麾下。我手下这一拨人,平日专烧胡人粮草,抢他辎重,杀他斥候,你听我调遣,自然也是做这些。”
金铃道:“同我在乌山做的事情差不多。”
许笑寒道:“不错,我想这也是碎玉叫你来助我的原因。”
金铃忆起出门之前向碎玉千叮咛万嘱咐,叫她一见兵败就马上逃跑,却不好驳了许笑寒的面子,只得点头。
因这钱塘义军中有各地百姓,也有许多武林人士,有男有女,是以女兵另有营地,金铃便让许笑寒安排在此处,派了两个仆妇照顾她的起居。
此地义军在萧荀这等正儿八经屯骑校尉的训练下,军纪严明,能打能跑,还算是有个样子,金铃到此地不过三日,已见萧荀带领的兵马击退了许多流寇的入侵。这些流寇大多只是没饭吃而出来抢劫,战斗力惊人地低,叫萧荀收编的收编,驱逐的驱逐。
但侯景手下大将宋子仙,一直在钱塘附近逡巡,月前因在钱塘讨不到好处,转而便去攻打吴郡。吴郡的境况并不好,守军毫无士气,郡守意欲投降,但钱塘兵力不足,粮草亦是不多了,是以无法出击,只能加紧训练,修筑工事,以求击退接下来的一波进攻。
自古以来,斥候都是极其重要的兵种。身在战场如同身在迷雾,而斥候则是将领的眼睛,汉时斥候直属王侯调遣,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有能耐的将领调遣斥候,能掌握方圆几百里之内的所有情况,在敌人还目不见物之时,就能占据主动。
萧荀官至屯骑校尉,亦是羽林军中的精锐,对侦查候望一事看得很重,但义军中并无专门受过这等训练的兵卒,倒是各位武林同道往往身怀轻功,比之一般手脚轻健的兵卒更有优势,只要稍加训练,知晓以什么线索来判断对方的情况,便十分好用。
吴郡投降侯景当日,钱塘便已得到了消息,此时城外已是壕沟纵深,三步一岗,全城戒备,等着宋子仙北上攻打钱塘。
许笑寒却有另一件事要操心。
莲花渡现如今担负起在各地坞壁和义军之间传递消息的信使,今天这一封信便是莲花渡的急件。
兖州附近三座城都已投降侯景,今年此地丰收,共有三百五十万担粮草正在这几个地方筹集,要送往寿阳建业等地,支援侯景对各地的战事。
粮草与资材才是一场战争的根本,向碎玉的坞壁联盟知晓此消息,便立刻知会各处,要抽调好手劫夺这一批粮草,抢到手之后就地解决各处义军坞壁粮食告急的问题。
萧荀听说之后,首先问道:“那许前辈,你和金铃这场战打完就走?”
许笑寒道:“是以此战不但要胜,还要最大限度地削弱宋子仙的主力。”
萧荀略有担心:“少了许前辈的照拂,前线必多有不便。”
许笑寒却笑道:“有一件事需得告诉金大帅。”
“什么事?”
“陈七寸告诉我,这次抢粮草的事情十分紧要,须得你这等会行军打仗的人从中运筹指挥,是以我不会离开钱塘,而是你要与金铃一同北上兖州下邳一地。”
“我?”
“对。”
萧荀略一思量,道:“也行。只要此地有戴僧褟,多半丢不了。”
他口中的戴僧褟才是此地守城大将,五月时宋子仙打到此地,钱塘统共不过两千守军,竟把宋子仙拒之门外,叫他不得不先顾着别处,此人守城很有一套,看城墙上的机械,多半不是墨家后人,就是公输弟子。萧荀乃是骑兵统领,只会进攻,把危险解决在城外,却几乎从无守城的经验,因此对戴僧褟佩服得不得了。
晚间萧荀去与戴僧褟商量此事,两人定下诱敌计策,萧荀假装溃败,引宋子仙攻城,萧荀则领伏兵聚歼之。侯景加紧攻击豫章,带兵较多,而宋子仙带的是精兵,人数反而少,若是能削弱他,侯景必定再派不出精兵,如此一来钱塘之围便可解。
金铃等人则日夜在外巡逻,监视着大片领地。一日官道之上烟尘古怪,金铃一见之下,忙跟了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一开小伙伴们点播的大师姐小师妹合计应写1600,目前突破5600_(:3 」∠)_
☆、第409章 是非黑白四
我军有斥候;敌军亦有斥候。侯景此人小心谨慎,赛过狐狸。她在路上遇到的齐姓挑夫亦跟她讲过;这一股羯胡能屡屡逃出生天,凭的就是这样一股狡猾劲,能够提前预知危险,加以规避,是以以羯胡嫡系为主的这一队人马里;斥候不但以一敌百,行动亦是非常迅捷;替宋子仙提前将前方道路照得清清楚楚。
金铃已听见了远道而来的脚步声。她见情况不妙,点起了烽烟;离开此处。
烽燧烧起来黑烟滚滚;城中想必已得到了消息。金铃小心避过耳目,慢慢接近这一队人马。
此处与乌山不同,乌山山势险峻,不易攀爬,但凭借金铃的轻功,可以很容易地看见全军阵势,而钱塘附近,多为丘陵,和平路差不多,她接近一处高地,微微运功偷听,便发现此处已被人占领。
她悄无声息地滑过去,不料那两个羯胡竟然有所警觉,两人皱起眉头,对望了一眼,忽地背靠背,四下搜寻。金铃本想趁二人没有察觉,杀个措手不及,如今不但计划落空,还根本不知道对方是如何发现周围有人的。
不过两人一时仿佛并没有看见她藏身之所,而是不停地嗅着什么。
她心中暗道:莫非这些羯胡各个都有狗鼻子?听说匈奴人是犬戎族后代,犬戎族的先祖是狼,说不定天赋异禀。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羯人士兵讲的是羯族话,金铃听不大懂,只是这话却有点像是北边柔然人讲的话。
她听懂了一个词,“女人”。
这“女人”说的必定是她了,想来羯兵当真有狗一样的鼻子,能从她身上的味道分辨出她潜伏在附近。
她倏尔走出几步,悄无声息地落在一人身后,手中匕首悄然送出,从头盔下沿伸进去,游走在椎骨的缝隙里。
椎骨相接,中有软骨与粘液,外覆肌肉血脉,内有一根筋,断之则可使人全身动弹不得,就此成废人一个。这上刻“银锁”二字的匕首毫不费力地切断了筋肉血脉,使那人软软地倒在地上。
虽只是一瞬之间发生的事情,另一人却瞬间察觉到了。他还未扭头,手中短剑就已刺了过来。快、准、狠,一开始就毫无花俏,亦不管自己死活,剑尖认准金铃的咽喉,只一瞬就几乎点到了喉头。
匕首有匕首的招式,常言道“一寸短,一寸险”,匕首与短剑都是极险的兵器,要在呼吸相闻的距离置人于死地。
她左手推偏那羯兵的胳膊,可一摸在他手臂上便觉得不对。那人亦轻轻“咦”了一声。这人手上的护腕竟然带着逆刃,幸而她的铁链早已缠在手中待命,才没叫这一推废了手掌。即便如此,她右手的攻势并未受到阻挠,轻巧的匕首比之她平时用的长剑更容易变招,加上她一身强横的内功,转瞬间就在那羯兵身上的皮甲上留下了深刻的刀痕。
那人初时看金铃是个年轻姑娘,虽则她出手便杀一人,可到底是将她看得轻了,如今才正要出口示警。
金铃上前一步,膝盖微弯,骤然别住他前脚,待那人一歪之下,右手匕首压上他右手护腕,左手按在他下巴上,把他刚张开的嘴巴推上了。她五指箕张,乘胜追击,手指已搭在此人喉结之上,只差轻轻一捏,就能送他去见他的“胡天”。
不料那人竟然往后拔了一步,叫金铃捏了个空。金铃只一愣,那短剑便又到了面前。
世上的剑法千千万,溯其本源,不过是挑刺削撩等等有限招式的组合,而武器越短,就越是和拳法掌法相近,不过是护住自己中线,破掉对方中线,两人你来我往,挡开对方右手,递上自己右手,不但平淡无奇,亦几乎耍不出花巧。
金铃十分惊讶,她所见速度最快的攻击来自银锁,可这羯族斥候与银锁的速度几乎不相上下,她要竭尽全力才能勉强挡下来,亦是因为此人速度奇诡,叫她一时落了被动,被人控制了节奏,身上已挨了好几下,得亏银锁这套衣服设计精巧,在各要害处均有皮甲保护,才免她受皮肉伤。
久攻不下,眼见他又欲出声示警,金铃左右手齐出,状似拼命,却露了中盘出来。那人一见破绽,面上掩不住喜色,手中短剑立刻递出来。
金铃心下冷笑,暗道若是银锁,必不能中我这等伎俩,幸而这羯兵脑子并不太好……
她腕上锁链已不知何时解了下来,毒蛇出洞一般探出了个头来,顺着金铃的动向游走出来,从头盔的下沿擦了过去。
金铃脚踩九宫步,与她那似有生命一般的锁链一左一右地掠过羯兵身侧,在他背后汇合。她双手微收,锁链倏尔绷紧,锁头嵌入喉头甲骨里,那人止不住地想要咳嗽,可惜软骨已碎,只能徒劳地抓着咽喉打滚咳嗽,再出不来声音。
金铃一脚踢掉他手中短剑,另一只脚踩在腹部。这一脚摧筋断骨,腹部柔软,纵有皮甲保护,可哪堪她一招千斤坠的压迫,当下吐血晕厥,金铃犹怕他不死,又补上一刀,飘然离去。
她已看见了烟尘。
官道上尘土飞扬,若有人在上面走,可不容易隐蔽。这支军队应是宋子仙亲自带领,如此招摇过市,大约是仗着自己人数众多。
林中的风停了,她又向前摸了一点,借着灌木的掩护躲过几个哨探,越发接近这一支队伍。透过秋日稀疏的枝条,她看见了这一支庞大的军队。士兵们均高鼻深目,肤白异于常人,棕黄交杂的发色让人清楚地将他们与汉人区分开来。先头数百人都是骑兵,执长枪长刀按辔缓行。后方矮下去的乃是步兵,尚且看不清拿的是何武器,可是浩浩荡荡,塞满了整个官道,金铃目之所及,都是这些玄甲士兵在蠕动。
她略略点数,估计出这支队伍约有两千多人,又快速离开此地。为免惊动长着狗鼻子的羯族士兵,她特地挑了下风处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