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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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事司。
县四:
淄川,中。倚郭。长仙,中。新城,中。本长山县驿台镇。太宗以人民完聚,置县曰新城,以田镇、索镇隶之。至元十九年,并淄莱路田索二镇,仍于驿台立新城县。蒲台。中。本下县。至元二年,升中。
州二:
莱州。中。金故州,属山东东路。元初,隶益都路。至元元年,改隶本路。旧领录事司,掖、莱阳、即墨、胶水、招远五具。至元二年,省录事司入掖县。二十四年,析即墨县入胶州。领县四:
掖,中。倚郭。西田场有庙学。招远,下。本掖县地。金初,置青峰县。后改今名。莱阳。下。
登州。下。金故州,属山东东路。元初,隶益都路。至元元年,改隶本路。至正十一年,立山东分元帅府于本州。领县四:
蓬莱,下。州治所。黄县,下。福山,下。伪齐刘豫以登州之雨水镇为福山县,杨疃镇为栖霞县。栖霞。下。
宁海州。下。金故州,属山东东路。元初,隶益都路。至元九年,直隶中书省。户五千七百十三,口一万五千七百四十二。领县二:
牟平,中。州治所。文登。下。
河东山西道宣慰使司
大同路。上。金西京大同府,属西京路。元初因之。至元十九年罢。后复置。二十五年,改大同路总管府。至大元年,省宣慰司,以大同路隶中都留守司。司罢,复置宣慰司,隶中书省。旧领大同、云中、宣宁、怀安、天城、白登、怀仁七县。元初,析怀安、天城二县隶宣德府。至元二年,省云中入大同县。三年,置平地县。金大同府旧有宁边州、宁边县。至元中,分其地入武、朔二州。户四万五千九百四十五,口十二万八千四百九十六。领司一。
录事司。
县五:
大同中。倚郭。白登,下。至元二年,废为镇。隶大同县,寻复置。宣宁,下。平地,下。本平地寨。至元二年,省入丰州。二年复置。怀仁。下。
州八:
弘州。下。金故州,属西京路。元初因之。旧领司候司。襄阴、顺圣二县。金贞佑二年,置大宁县,旋废。至元中,析顺圣县隶宣德府,又省司候司及襄阴县入本州。
浑源州。下。金浑源县,属应州。后升为州,仍置浑源县及司候司。元初,改浑源县为恒阴。至元四年,司候司与县俱省入本州。
应州。下。金故州,属西京路。元初因之。领县二:
京城,下。州治所。山阴。下。至元二年,省入金城县。后复置。
朔州。下。金故州,属西京路。元初因之。旧领录事司,至元四年省入鄯阳县。领县二:
鄯阳,下。至正末,孛罗帖木儿使其将姚伯颜不花截旧城西北,筑新城。马邑。下。金置固州。元初省。
武州。下。金故州,属西京路。元初因之。旧领司候司及宁远一县。至元二年,析宁边州之半来属。四年,司及宁远县俱省入本州。
丰州。下。金故州,属西京路。元初因之。旧领录事司及富民一县。至元四年,俱省入本州。
东胜州。下。金故州,属西京路。元初因之。旧领东胜一县。元初置录事司。至元二年,析宁边州之半来属。四年,省录事司及东胜县入本州。
云内州,下。金故州,属西京路。元初因之。旧领柔服、云川二县。元初,废云川县,置录事司。至元四年,省司及柔服县入本州。延佑六年,置南云县隶本州。其省罢年分阙。
河东山西道肃政廉访司
冀宁路。上。金太原府,属河东北路。太祖十三年,置太原路总管府。大德九年,以地震,改冀宁路。本隶中书省。至大元年,与晋宁路俱改隶肃政廉访司。旧领阳曲、太谷、平晋、清源、徐沟、榆次、祁县、文水、交城、孟县、寿阳十一县。金割寿阳县之西张寨置晋州,元初升孟县为州。至元二年,又省晋州入寿阳县。户七万五七千四百四,口十五万五千三百二十一。领司一:
录事司。
县十:
阳曲,中。倚郭。文水,中。平晋,下。祁县,下。旧隶宁州。至元二年,州废。隶本路。榆次,下。旧隶晋州,至元二年,隶本路。太谷,下。清源,下。金晋州治此县。州废,隶本路。寿阳,下。交城,下。徐沟。下。
州十四:
汾州,中。金故州,属河东北路。元初,置汾州元帅府,后罢。至元二年,复行州事。旧领西河、孝义、介休、平遥、灵石五县。元初,析灵石县隶霍州,仍置小灵石县。后省小灵石县入介休。领县四:
西河,中。孝义,下。至元三年,析温泉县之半置巡检司,隶木路。平遥,下。元初,改隶太原路。至元二年,仍属本州。介休。下。元初改隶太原路。至元二年,仍属本路。
石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北路。元初,隶太原路。旧领司候司,离石、方山、孟门、温泉、临泉、宁乡六县。至元二年,省温泉县入孝义,升临泉县为临州。后司候司与孟门、方山二县俱省入离石。领县二:
离石,下。倚郭。中统二年,省入本州。三年,复置。宁乡。下。太宗九年,改隶太原府。定宗二年,改隶石州。宪宗九年,又隶太原府。至元三年,仍属本州。
忻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北路。元初,隶太原路。太宗元年,升为九原府。后复为州。按至元三年以崞、代坚、台四州隶忻州,其时忻为九原府,故有属州。领县二:
秀容,下。倚郭。至元二年,省入本州。四年,复置。定襄。下。
平定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北路。元初,隶太原路。旧领平定、乐平二县。至元二年,省平定县入本州。领县一:
乐平。下。倚郭。至元二年,与平定县俱省入本州。立巡检司。七年,复置。
临州。下。元初,徙治于旧城北四十里。金临水县,属石州。中统二年,改临泉县,直隶太原路。三年,升为州。
保德州。下。本岚州地。宋置保德州。金因之,属河东北路。元初,又析置芭州。宪宗七年,省倚郭保德县入本州。至元二年,省芭州及隞州河曲县入之。三年,又以省入管州之岢岚州故地来属。四年,析岢岚之地复隶管州。
崞州。下。金崞县,属代州。乃马真皇后称制三年,升为州。大德元年,又升为隞州,巡检司为河曲县,至元二年,隞州与所属之河曲县,均省入保德州为巡检司。大德元年,又复置河曲县。隶本州。后复省。
管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北路。元初,隶太原路。旧领静乐一县。太祖十六年,省静乐入本州,并省岢岚州及岚州之楼烦县、宁化州之宁化县入之。至元三年,析岢岚入保德州。四年,复隶本州。
代州。下。大德五年,兴屯田于太和岭,分山阴、雁门、马邑、鄯阳、洪济、金城、宁武为七屯。金故州,属河东北路。元初,隶太原路。旧领雁门、崞县、广武三县。元初,崞县升为州。中统四年,省雁门县入本州,省广武县入崞州。
台州。下。金升代州五台县为台州,元初因之。
兴州。下。金升岚州合河为兴州,元初因之。
坚州。下。金升代州繁崎县为坚州,元初因之。
岚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北铬。至元二年,省入管州。五年,复置。
孟州。下。金升太原府孟县为孟州,元初因之。
晋宁路。上。金平阳府,属河东南路。元初,置平阳路总管府。大德九年,改晋宁路。旧领临汾、襄陵、洪洞、赵城、汾西、岳阳、浮山、和川、冀氏九县。赵城改隶霍州。至元三年,省和川、冀氏入岳阳县。四年,复置冀氏,并岳阳入之。后复改冀氏为岳阳县。旧志作猗氏,误。户十二万六百二十,口二十七万一百二十一。领司一:
录事司。
县六:
临汾,中。倚郭。襄陵,中。洪洞,中。浮山,下。后至元二年,立十八盘巡检司。汾西,下。岳阳。下。
府一:
河中府。金故府,属河东南路。宪宗在潜,置河解万户府。领河中府及解州府,置录事司。旧领河东、临晋、虞乡、猗氏、万泉、河津、荣河七县。至元三年,省虞乡入临晋,省万泉入猗氏,并录事司入河东,罢万户府,本府仍领解州。八年,解州直隶平阳路。十五年,复置万泉县。领县六:
河东,下。府治所。万泉,下。至元十四年,县尹皇甫佑改建新城,废旧治。猗氏,下。荣河,下。金升为河州。元初,复为荣河县。临晋,下。河津。下。
州九:
绛州。中。金故州,属河东南路,又升晋安府。元初。置绛州行元帅府。后罢元帅府,仍为绛州,隶平阳路。旧领录事司。正平、曲沃、稷山、翼城、太平、垣曲、绛、平水八县。至元二年。省录事司入正平县。平水,金徙置汾水之西,国初省入何县,阙。领县七:
正平,下。倚郭。太平,中。曲沃,下。翼城,下。金升翼州,下。元初,复为县。稷山,下。绛县,下。垣曲。下。至元二年,省入绛县。十六年,复置。
潞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南路。元初,为隆德府行都元帅府事。太宗三年,复为潞州,隶平阳路。旧领录事司,上党、壶关、屯留、长子、潞城、襄垣、黎城、涉八县。金末,升涉县为州。至元三年,复为涉县,析隶真定路,并隶事司入上党。领县七:
上党,下。倚郭。壶关,下。长子,下。潞城,下。屯留,下。至元三年,省入襄垣县。十五年,复置。襄垣,下。黎城,下。至元二年,并涉县、偏城等十三村入之。
泽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南路。以与北京泽州同,加南字,后又去南字。元初因之。旧领司侯司,晋城、端氏、陵川、阳城、高平、沁水六县。至元三年,省司候司、陵川县入晋城,省端氏入沁水。后复置陵川县。领县五:
晋城,下。高平,下。阳城,下。沁水,下。陵川。下。
解州,下。至元二十九年,运使那海建运城,名凤凰城。金故州。属河东南路。元初,隶平阳路。旧领司候司,至元四年省入解县。领县六:
解,下。安邑,下。闻喜,下。夏,下。平陆,下。芮城。下。
霍州。下。金升平阳府霍县为霍州,元初因之。旧领赵城、汾西、灵石三县。后汾西改隶平阳府,又置霍邑为附郭县。领县三:
霍邑。下。倚郭。赵城,下。灵石。下。旧隶汾州,后改隶。
隰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南路,又改南隰州,后复去南字。元初因之。旧领隰川、大宁、仵城、永和、石楼五县。元初。以仵城本隰州之仵城镇,仍省入隰川,蒲县本隰州属县,金兴定时升为蒲州,仍降为县来属。领县五:
隰川,中。州治所。大宁,下。至元三年,省入隰川。二十三年,复置。石楼,下。永和,下。蒲县。下。
沁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南路。元初,隶平阳路。旧领隶事司。铜鞮、武乡、沁源、绵上四县。至元三年,省录事司入铜鞮。十年,省绵上县入沁源。领县三:
铜鞮,下。倚郭。沁源,下。元初,改建县城,据紫金山之半。武乡。下。至元三年,省入铜鞮。后复置。
辽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南路,又改南辽州,后复去南字。元初因之。旧领辽山、榆杜、和顺、仪城四县。至元三年,省仪城县入和顺。领县三:
辽山,下。倚郭。榆社,下。至元三年,省入辽山。六年,复置。和顺。下。至正十四年,达鲁花赤木不刺徙县城于旧治西南。
吉州。下。金故州,属河东南路。元初属平阳路。旧领司候司,十二乡、乡宁二县。中统二年,省司候司入十二乡。至元二年,省十二乡入本州。领县一:
乡宁。下。至元三年,省入本州。后复置。
中都开宁路。大德十一年六月。筑行宫于旺兀察都之地,建为中都。至大元年,置中都留守司,兼开宁路都总管府。是年十二月。置开宁县,以大同路隶中都留守司。四年,罢中都留守司,开宁路及所属开宁县均废。
岭北等处行中书省,领和宁路。
和宁路。上。始名和林,亦名哈剌和林。本乃蛮故地。太祖灭乃蛮,建四大斡儿朵于其地。二十年,分封诸子,以哈剌和林之地与少子拖雷。太宗始定都于此。七年,城和林,作万安宫。九年,营迦坚茶寒殿,在和林北七十余里。十年,营图苏胡迎驾殿,在和林北三十余里。鲁卜鲁克和林纪行书:宪宗三年,奉命至和林,为哈剌阙栾之都。有大街二:其一撒剌先人所住,中为市场;其一支那人居之,皆工匠。二街之外,为朝贵之大邸第。又佛堂十二,回回教寺二,基都教寺一。四围以土为城,开四门。傍城外有大离官,内有殿,又有仓廪库。定宗、宪宗皆都之。世祖中统元年,迁都大兴,置和林宣慰司都元帅府。后又分都元帅府于金山之南,和林止设宣慰司。至元二十七年,复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