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9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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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埃党的无产阶级成分。毛尤其不得不凭借政治教育使农民无产阶级化。农民是处于党的影响下的唯一的群众,也是新党员的唯一的重要来源。然而忧虑依然没有消除——李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在工人中开展党的工作。在1928—1930年前后,李在这方面的努力效果不大。
李立三领导下的中共在地区上极度分散,并遭受到严重的破坏,要实现统一与其说是组织上的工作,还不如说是意识形态上的工作。然而李根本不是一个大理论家。随着莫斯科先发生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决裂,后来又发生斯大林与布哈林的决裂,李必须或者逐渐形成自己的路线,或者像共产国际那样游移不定。但不管他遵循谁的指导,他必须说服他的追随者。当说服工作遭到失败时,未被说服的人离开他而走向莫斯科,或完全离开党。但是向忠发、李维汉、贺昌、邓中夏和其他几个人支持他,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核心,足以有效地控制党中央。①尽管王明苛刻地抨击李立三的组织路线,②但是共产国际撤换李并不是基于这个原因,而是因为他在战略上的错误(参见下面的注释)。在短时间的混乱后,经过共产国际的许可,中央转到“28个布尔什维克”——王明是他们的领袖——之手。于是在中央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共产国际的权威被用来反对“实干”派的工会领导人。这些人坚持反对李立三,他们发现自己的力量基础由于蒋介石的迫害而损失严重。③在农村,共产国际的权威被用来反对苏维埃领导人,自六大以来,他们控制的幅员和人口已有巨大增长。
在所有严酷的党内斗争中,引起28个布尔什维克与何孟雄和罗章龙领导的“实干”派之间争论的问题可能是最含糊的;含糊得出乎常理。当这些争论爆发时,何孟雄与李立三原有的争论已经解决。两次争论之间仅有的联系似乎是党的重建方式以及由谁来重建党。从查阅现存的文件——大多倾向于反对“实干”派——看出的唯一可以理解的要点是何孟雄、罗章龙和他们的支持者建议召开紧急会议,其代表性比28个布尔什维克和他们的顾问帕维尔·米夫建议召开的四中全会更为广泛。紧急会议建议从基层重建党,而六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四中全会——实际上于1931年1月召开——只有狭窄的代表性,他们则宁愿从上层来重建党。根据“实干”派的判断,后一条道路对党以及对整个革命运动将产生极为可怕的后果。①还有一些个人的因素,例如争夺领导地位,不信任缺少经验的年轻“布尔什维克”,也肯定进入争论;然而它们不可能是决定性的因素。当这些争端汇集到一起时,结果是何孟雄和罗章龙两人过高地估计了工会反对派的力量和团结,这种估计错误导致他们在1931年1月的四中全会上完全失败。何孟雄和另外22人,包括五位年轻的左翼作家,显然被出卖给警方,接着在1931年2月7日被枪杀。
28个布尔什维克在攫取了中央的领导权之后,可能曾企图实现党组织的“布尔什维克化”——一方面要求绝对忠实地执行共产国际的政治路线;另一方面实行“民主集中制”。②由于他们是一批雄辩者,③有理由假定他们宁愿通过委员会进行讨论,而不是采用家长式的命令主义或他们似乎不喜欢的惩罚制度。然而事实上紧接四中全会之后国民党与中共特工人员之间的秘密斗争在1931年加剧、而党在“白区”的工作遭到灾难性的挫折时,委员会会议能否召开以及民主集中制能否实行是很令人怀疑的。①然而,28个布尔什维克比李立三更为成功地集中控制了15个左右的农村苏维埃。四中全会后不久,曾管辖苏维埃的“前敌委员会”由政治局直接领导的苏区中央局取代,其下管辖六个苏区。这六个苏维埃中至少有四个各设分局——位于江西东部与福建边界处的中央苏区(1928年底毛泽东和朱德从井冈山转移到此),鄂豫皖苏区,湘鄂西苏区和湘赣苏区。②另外两个苏区可能曾由一个特别委员会领导。③新机构可能削弱了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日益增长的权力;28个布尔什维克当然可能利用这个机构来消除李立三在鄂豫皖苏区的残余影响,以陈昌浩、沈泽民和张国焘接替许继慎和曾中生,而在湘鄂西苏区夏曦取代了邓中夏。④当“白区”活动几乎无法开展时,党中央逐步转移到中央苏区,党员也随之迁徙。中央的转移于1933年初完成,只在上海留下基干联络人员,他们不久被国民党警察逮捕。这次转移不仅加剧了论点和权力之争,而且引进了许多城市党员在开阔的农村从事日常的管理工作,这项工作与秘密的城市工作有很大的不同。由于他们现在与广大农民有密切的联系,他们旧的生活、工作和写作的方式都必须经历适当的调整。虽然他们面临类似的困难,但他们与按回避原则必须是外地人的旧王朝官员不同,因为他们并不想有意识地养成官僚主义。但他们也不同于苏区的老干部,这些新来的人既没有参加过根据地的创建工作,也没有学会农民的生活方式和当地的方言,包括客家话。而一旦他们掌握了政权,他们并不消除对农民的蔑视,也不防止官僚主义的滋长。①群众路线
各地的游击战士,从阿尔及利亚到古巴,都曾依靠他们为之而战的群众的支持。但是通过宣传和行动以赢得群众支持的实践,并不必然含有概念化的“群众路线”。诚然,自中共六大以来,党中央和苏维埃领导人都优先考虑动员群众。事实上,六大的政治决议甚至提出,党在苏区应把自己扩大为一个群众组织,②而毛泽东在1927年《湖南报告》中评论道:“嘴里天天说‘唤起民众’,民众起来了又害怕得要死……”③当1927年中共第一次转移到农村遇着中国农村的人民时,动员群众就成为一件紧迫的事情。这时党员必须明确:谁是农民?他们支持革命的积极性如何?如果失去红军保护因而面临反动派的报复,他们惊恐到什么程度?通过组织和技巧,或者通过政策和宣传,如何更有效地把群众动员起来?
一旦28个布尔什维克与农民群众建立了密切的联系,他们的观点也开始转变。他们现在在党内已不再形成铁板一块的集团,并且他们也没有全部迁入中央苏区。但是他们中间没有一个人已完全接受毛提倡的群众路线的全部内涵。虽然1931年9月1日的中央指示要求中央苏区竭尽全力动员群众以巩固根据地,①但是它的要旨明确地在于通过激烈的阶级斗争来动员群众。它对用反对“坏人”代替专门反对地主、富农、商人的那种措词含糊的军队口号的批评,它对富农分坏田的坚决主张,以及它对忽视反帝工作的不满,全都说明了这一点。中央以为,只需激励阶级特性和阶级斗争,苏维埃就能唤起广大的被压迫群众。这些批评和建议反映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党代会的决议里,这次大会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于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成立,以毛泽东为主席。②在这些早期的指示中没有迹象表明这些运动可能是一种动员群众的方式,没有提到关心人民和爱护人民,也没有允许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和党的工作。
甚至在1934年1月28个布尔什维克路线鼎盛时期召开的五中全会上以及在1934年的决战前,关于目前形势和党的任务的决议还提出:“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首先直接依靠共产党,依靠党的正确的布尔什维克的政治路线和实际工作,依靠党的行动上思想上和政治上的一致,依靠党员的布尔什维克的纪律,依靠党领导群众斗争的能力。只有坚决地奋斗,反对一切离开和曲解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布尔什维克的路线,党才能胜利的领导争取苏维埃中国的斗争。”③只是在当年初次遭受严重的军事挫折后,甚至在当权的28个布尔什维克的言行中也出现了分歧和动摇。例如一般被认为是长征前28人中最接近毛泽东的张闻天一方面说:我们都要采取发动群众、经过群众、依靠群众的路线。因为在这里的问题,不'是'简单的捉几个人或杀几个人,或没收征发一些地主和富农的东西,而是一个怎样在执行我们的明确的阶级路线中发扬群众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觉悟程度、团结与组织群众在苏维埃政权的周围'的问题'。
另一方面,他加紧了“赤色恐怖”。“赤色恐怖应该是我们对于这些反革命分子的回答!特别在战区边区,我们对于任何反革命的活动,必须立刻采取最迅速的处置。”②毛泽东对这一类问题的看法和解决办法显然尚处于发展阶段,它们表现出极大不同。他作为那块根据地的创建者,曾与群众一起工作、战斗和生活,时间比28个布尔什维克中任何一个都长。虽然他可能还没有将他的经验概括成一条政策路线,但1929年12月的古田会议决议强调了两个基本点——群众有批评红军的错误、帮助红军改正错误的权利,以及党的决议应当通过群众来贯彻实施。③当然,当时红军是由党的政委们控制的。④批评红军的错误等于批评党。毛以毫不含糊的方式说明了党的正确领导的智慧和能力的源泉:“上级组织必须清楚地了解下级组织的情况和群众的生活情况。这就是正确领导的社会根源。”⑤在1932年,这样的思想导致了以下结论:“所有脱离群众的'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的方法都是官僚主义。”⑥反对官僚主义(即命令主义和自命一贯正确)过去是,现在仍然是毛泽东的群众路线的最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要求的态度是心甘情愿地做群众的小学生,而不只是他们的领导者,并且不能把群众视为愚蠢笨拙的乡巴佬,而应当信任他们,让他们参加行政管理和政治运动。只有采用这种方法才能发动群众而不损害他们的意愿。根据毛在1933年清楚形成的群众路线的概念,不论是先锋队还是阶级,没有谁是完美无缺的,因此,每个人都有必要接受教育。每个人,包括干部和群众,通过接受教育,就能消除坏的习惯和作风,使正确而可靠的情况能从基层反映上来,成为正确的决策的基础,并使决策得以贯彻。
在实践上,这意味着一旦苏维埃制度由军队建立,在这一制度下要尽可能地关心人民生活和社会公正。在重新分配土地和其他财产、惩办反革命和反动派、以及提供救济时,军队本身为建立政权要担负起宣传和组织群众的任务。①政权巩固后,它的经济和政治措施都应以增加生产、促进贸易和合理分担赋税为目的。在某些情况下,这可能需要经济结构的改革,如合作社和互助组。②它有时还可能需要生产运动和“劳动模范”的惯常作法。有时甚至红军战士也参加农业劳动。③为了动员妇女,苏维埃共和国引进并通过了1931年12月的《婚姻法》,而妇女的活动从锅台扩大到田间和战场。④1934年红军从中央苏区撤离提高了妇女在残存的游击区中的作用。妇女活动分子并不那么害怕国民党军队和还乡团,她们搜集情报,为游击队运送粮食和其他必需品,护理伤员,并且参加战斗。①在执行法律方面,群众必须与他们的敌人划清界限,并使法律能为他们所理解。《婚姻法》和《劳动法》显然是为保护他们而设立的,而管制反革命活动的法律和法规则是为了捍卫苏维埃政权。②在运用群众路线方面,苏维埃政府不那么关心做得是否公正,而更关心看起来是否公正。因此审讯是在群众监督下公开进行的,同时教育并告诫群众。③不管苏维埃的司法制度可能有多少缺点,它恰给中共的主要敌人陈诚将军以深刻的印象:“它的力量在于它周密考虑排除个人感情。它的好处表现在很少出现贪污腐化的案件。”④假定毛提出的群众路线已赢得党的领导人的赞同,那么其他苏区接着也会接受它,连同它的一切组织和机构。的确,在鄂豫皖苏维埃,动员群众的基本模式是相似的,与中央苏区相比,或许不那么注意经济工作,而更多注重解放妇女。⑤但是那里的领导人张国焘不那么相信重新分配土地作为唤起群众的一种手段的功效,而更相信红军保护群众工作的力量。所以他或许更多依靠强制,而较少依靠细致的说服;以致军事上的挫折常导致他的群众工作的崩溃。①张国焘的概念既然如此,他的群众路线就不同于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根据极有限的材料判断,湘鄂西苏区在鲁莽而顽强的贺龙领导下,在1930—1931年间似乎曾建立起一个比较周密的群众组织的网络。他的苏区通过开展生产和垦荒运动及反对迷信、吸毒和赌博的运动来解决生产和社会福利问题。但是夏曦,28个布尔什维克中的一个,似乎曾反对这种方法。②在别的更小的苏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