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7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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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社会革命的来临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它不容易找到一个外国模式。由于中国的农民队伍无比庞大、密集和稳定,社会革命的因素必须主要从旧社会内部动员起来。这不能一蹴而就,而只有在古老的农业社会被城市海上的思想(如物质进步的思想)所渗透,为更强烈的商业主义精神所支配,被新的价值观(如妇女平等的观念)所打乱,被战争、劫掠和破坏所瓦解时才能逐步做到。有那么多的事物必须折毁和揭穿!可是即使在那时,农业社会也决不可能是谱写新篇章的白纸。新的启示不得不以新的方式使用旧的字眼来表达,并从旧的因素中创造出新体系。
就面海的中国是一条变革的渠道而言,它开始了一些它不能完成的事物。古老的农业官僚政治的中国的叛乱传统,曾经是一些追求千年盛世的教派——像北方的白莲教——的传统、一些贸易地之中的兄弟会组织——像南方的三合会——的传统。这种叛乱传统是秘密的和狂热的,它常常以义和团那种消极的面貌出现,具有深刻的反理智的特性,而且容易变质成地方的长期纷争。①因此,在20世纪,使中国腹地的农业官僚政治的大传统革命化会发生什么情况,便是另一个讨论和研究的领域。这个领域甚至比我们上面刚刚简略论述的中国的海上小传统更加复杂,涉及面更多。我们刚开始了解这个领域中民间宗教、家庭主义和地方经济方面的结构。
在本卷以下两章论述中国经济和外国的存在的篇幅中,论题包括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为止的内容,为第12和13两卷提供了一个框架。紧接着的三章论述袁世凯总统、北京政府和军阀——主要是华北的政治——直至1928年。然后第7、8和9章探索19世纪90年代至1928年的思想和文学的发展,第10和11两章则关注动乱的20世纪中期的早期共产主义运动和国民革命的复杂经过。本卷最后论述进入20世纪30年代的工商业者阶级——主要是上海的——受遏制的事业,以此结束全书。
第13卷,除了国民党政府、日本入侵和中共崛起的历史外,还将考虑本卷没有论述的早期民国的某些方面。它们包括:地方秩序的改造(绅士阶级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农民运动的性质、现代科学学术界的成长、以日本侵略为中心的中国对外关系的变化,以及1937至1949期间大规模的中日冲突和国共冲突。即便是更远的题材范围,也使我们要吃力地追溯在中国古代农村社会的残余中进行的革命过程。也许我们能够理解,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虽然建立在社会革命的信仰的基础上)甚至要到1928年以后,才找到了成功的秘诀。根据以上的概述,此后毛泽东的任务便是如何取代中国的大陆传统,或使之“现代化”,这个传统就是腹地的农业官僚政治的和地方商业的秩序。在这一努力中,他面临面海的中国的遗产,即口岸城市的工业技术和对外贸易,虽然它们似乎再也不是小传统了。
很明显,诸如面海的中国和大陆的中国的抽象提法,其界线是模糊的——它们是启发性的修辞用语,而不是用来分析的划分字眼。可是它们揭示了中国20世纪历史的一个难解的大问题——工业革命和社会革命之间既吻合又冲突的变化情况。毫无疑问,这两个传统——一个是物质的科技发展的传统,另一个是为改变社会阶级结构而进行的道义上的改革运动的传统——在大部分革命中交织在一起。但是,近几十年政治上的曲折的螺旋运动说明,现代中国是独特地处于一条根深蒂固的大陆传统和面海传统之间的有毛病的分界线上。
① 《剑桥中国史》,第10卷,第375—385页(《剑桥中国晚清史》,上卷,第409—420页),《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35年)》;及第5章。
① 关于欧洲通过商埠体系的扩张,见罗兹·墨菲:《外国人:西方在印度和中国的经验》,第2章。关于1840年商业信用体系的发展的最详尽的研究,见张荣洋:《清朝官员和商人:19世纪初期的中国代理商怡和洋行》。
② 张荣洋注意到,到1838年时,“当时在广州的西方人和中国人所熟悉的贸易和合同中的做法,必须与沿海的商人一起重新如以改革……人们对怡和洋行……日益依赖的中国代理人和掮客的作用与后来条约口岸买办的作用十分相似的情况,印象很深刻”。见他的《清朝官员和商人》,第138页。
① 这个问题在侯继明的《1840—1937年中国的外国投资和经济发展》中提出。书中有一大批文献资料。
① 在与施坚雅的启发人的开拓性著作《泰国的中国社会:一部分析性的历史》(1957年)作比较时,1977年出版的萨拉辛·维拉福尔的《纳贡和利润:1652—1853年的中国暹罗贸易》特别把中泰关系的研究放在现在有待于研究的崭新的史料基础之上。见维拉福尔的参考书目说明,第342—360页。
② 在寻找一种与新教徒伦理相似的儒家伦理时,托马斯·A。梅茨格甚至提出,“中国现代化改革的观点本身就扎根于传统”——一个引起热烈讨论的题目。见评托马斯·A。梅茨格的《摆脱困境:理学和中国的演变中的政治文化》的“专题讨论”,载《亚洲研究杂志》,39。2(1980年2月),第235—290页。见第282页。
① 芮玛丽:《革命中的中国:第一阶段,1900—1913年》,第55页。
① 关于近期对义和团现象的周密的观察,见马克·埃尔文:《清朝官员和追求千年盛世的教徒:关于1899—1900年义和团起义的反思》,载《牛津人类学学会杂志》,10。3(1979年),第115—138页。
第2章 经济趋势,1912—1949年
导言:概述
要概述从清末到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时期的中国经济史,调子必然是低的。在1949年以前的年代,看不到趋于总产量持续增长的“起飞”,及其带来个人福利增长的可能性。绝大多数中国人至多不过勉强维持生存而已,对此,硬心肠的人也许会说,他们早已习惯了。在始于30年代中期的战争与内战的艰苦十年中,许多人的生活水平甚至还不到向来的那种水平。①对仅有的一点明确知道的资料作仔细的思考后,我认为,在1912—1949年间总产量的增长很慢,人均收入没有增长。平均收入也没有任何下降的趋势。虽然1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的很小的现代工业和运输部门以比较快的速度继续增长,但在1949年之前影响极小。有关的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和资本的供应,基本上保持不变。人口的职业分配几乎不变;尽管在这40年中城市人口有所膨胀,城乡比例却没有重大变化。虽然从国外和国内工厂引进一些新产品,但数量上微不足道,对生活质量几乎没有影响。为建立信贷而设置的机构依旧数量少而能力差;统一的全国市场从未组织起来。相对地说,对外贸易对人口的大多数并不重要。在整个中国农村,保持着高出生率和高死亡率的人口统计模式。经济困苦成了中国,特别是中国农村的地方病,1937年战争爆发后可能更加深重。然而,最终把这种困苦与并非经济过程本身所决定的政治目的挂钩的中国社会的领导精英们当中,有影响的一部分人的价值观念没有发生深刻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经济制度是会崩溃呢,还是会向现代经济增长迅速前进。作为一种制度,中国经济甚至到了20世纪中叶仍停留在“现代前”时期,只是到1949年以后才告结束,而且是作为胜利的共产党明确的政治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主要地作为致命的经济矛盾的结果。
虽然民国时期的数量指标没有显出大的变化,但中国在1949年时与在1912年时毕竟不同。很小的工业和运输部门,也许还要加上工艺技能和复杂经济组织的经验的积累——几十万已经“现代化”的工人、技术专家和管理人员——为人民共和国提供了基础,使它能够并且确实进行了建设。
粗略地看,1949年之前的中国经济可以看作由两部分组成:一个很大的农业(或农村)部分,包括大约75%的人口,和一个很小的非农业(或城市)部分,以半现代的通商口岸城市为主要基地。中国农村出产占全国产出量65%的农产品,也利用手工业、小买卖和老式运输。有一个与城市的联系变化不定的农业腹地附属于城市部分。它主要分布在通向港口的河流沿岸和铁路沿线,它可以与中国农村的主体区别开来,因为它在较大程度上与城市部分的沿海和沿河城市贸易。
农业部分主要由6000至7000万个家庭农场组成。其中大概有1/2是自耕农,1/4是半自耕农,他们租种若干土地;其余1/4是佃农。这些家庭居住在几十万个村落里,这些村落布满中华民国各省
了中国适于耕作部分的绝大部分地形。在20世纪的头50年中,由于人口增长超过可耕地的增长,这些农场的平均规模在缩小。中国农村只有少数地区(在人口稠密区域),例如在四川的有些地方不是聚居,农家是分散居住的。典型的景观是:沿着一条或几条街道挨挤着一簇簇房屋,村周围都是田地。在村落最稠密的地区,村与村之间的间隔很小,往往从一个村可以望见另一个村。在19世纪,为了应付地方上的骚乱,先是在北方后来也在南方,有许多村子筑起了防护墙,这样,村子就依据居住在土或砖的壁垒里面的居民来划分。这样划分的结果与血缘关系很一致,因为有许多村民是同姓或只有少数几个姓。一个村子居民的田地与邻村居民的田地之间的界线是不太好辨别的。随着时间推移,农田易手,甲村地产的受押人(可能是最后的所有者)是乙村的一个居民,或甚至是从甲村迁移到有相当距离的丙村的居民,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
村界的这种不确定性,到了19世纪后期才开始改变,当时县政府要增加税收,因此有必要弄清田地的准确面积,据以征收新税。即使在20世纪,尽管精心地设立了更多的正式农村机构,农村照样不是一个实际的政治单位,当然也不是一个为了经济发展而组织其人力和物力资源的单位。确实,在1949年以前,政府较高层的人除了征税,往往对深入到中国社会最基本的“自然”单位无所作为,这是中国传统经济到20世纪中叶还是老样子的一个原因。
家庭和村庄是自然的社会单位,不像从20年代起恢复的保甲制度是国家强加的;但农民的眼界并不受它们的束缚。社会相互影响的正常界限,不是村界,而是较高一级的社区的界限,它由若干(一打或一打以上)村庄和为它们服务的集镇组成。中国很大一部分农家生产全部或大部他们自己的食物,但谷物、商品作物、地方特产,以及家庭手工艺品——价值大概占农产品的30%——则经常拿到集市上出售。农民地区实际上由许多地方集市区域组成,每个集市区域的半径大致等于买卖他的产品的农民买主或卖主一天内能走完的距离。集市通常不是每天都有而是定期的,根据几种具有中国不同地区特点的安排方法之一,每隔几天安排一次。施坚雅把这种基本单位叫做“标准集市区域”,他曾提出,“可以把晚期传统中国的农村看成一种约有70000个六边形格子的坐标格,每格以一个标准集市为中心,自成一个经济体系。”①在标准集市上,大部分贸易以农民之间横向的物资交流为主。在某种程度上,从标准集市区域有一种手工艺品和地方农业特产的向上流动;不过,主要产品的流出以向这种经济的政府层次交纳的税粮为主。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标准集市区域愈来愈成为条约口岸制造的或国外进口的新产品的最后目的地。
在有限的程度上,中国农村开始生产供出口的大宗商品,包括供应条约口岸工厂的经济作物,这趋向于转入新的商业渠道,以代替传统的定期集市。特别是在东海岸各条约口岸的农业腹地,与定期集市经济并行,有一种现代城镇经济发展起来。但在广大的中国农村地区,传统的市场结构正欣欣向荣,直到1949年都很少有衰落的迹象,这有力地表明农村经济实际上没有变化。在20世纪中叶,农民家庭也许比50年前更多地依赖不是他们自己或他们的邻居生产的商品。但是,由于地方一级的运输工具很少有真正的改进,原来的集市区域并没有扩大,未能使围绕较大的地区销售综合体组织起来的现代商业渠道,从根本上取代标准集市。
非农业的或“城市的”并不一定是“现代的”。在19世纪初,也许有整整1200万人,占当时3。5亿中国人的3—4%,居住在3万人以上的城市里。除少数例外,这些城市主要是行政中心——首都北京(有将近100万居民)、主要的省会,和最大的府治。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