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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4章

剑桥中国史-第7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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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之间的竞争加上地主的新需求,造成了地租的增加和浮收的加重。这种现象是逐步产生的,但变得越来越普遍了。地主一旦决定卜居城镇,就不再提供种籽和工具;他们到收获季节也不再亲自监收,而开始改收固定的粮食或货币为地租;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也采取这些办法。②为了防止佃户拖欠,还广泛采用押租制,其数额往往高达十年的地租。①这种作法在太平天国之后重新分配的土地上被废止了,长期租地制也逐浙弃而不用。地主利用货币和农产品市场价格两方面的波动以使地租换算率有利于己,并且进一步从事市场投机来从中获利。因军费开支而加重的财政负担、现代化的费用和公私税吏成倍增收附加税,大大加重了小生产者即小户的负担,而大地主即大户则利用其影响规避这种负担。1876年发表的冯桂芬的遗著对太平天国之后江南的减租还表示过乐观,可是苏州文人陶煦不久就在《租核》一文中揭露了1863年改革的虚伪和不公,因为这项改革仅仅有利于那些同大官僚有联系的少数贪婪的家族。他抨击了地租的过分增加、大户的伤天害理的残暴行为、小农负担倍蓰地加重所造成的减产和农业生产力的下降等现象。②估计在辛亥革命前夕,农民的经济负担比起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来,即使没有增加两倍,也增加了一倍。到那时,田赋还算是农民较轻的负担,但也已增加了百分之六十到八十。诚然,农民总的实际负担由于通货膨胀可能比太平天国之前较轻。③但是总的来说,租税更加不平等,征收方法对纳税者更为不利。1895年以后为了满足战争、债务和变法的需要又使税额猛增:凡此种种加在一起就把平民百姓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也许一个尚未加以具体研究的重大原因是那种讲求个人关系和社会责任的体系已经分崩离析,而这种体系本来是能够缓和对抗和激烈的阶级冲突的。这个体系曾经保持过农村社会上下一条心,此时则越来越破裂了。以往地主或地方名流在歉收之年减免租赋,或向佃农和小农提供帮助和各种保护,而此时这些情况越来越罕见,或者越来越成为麻烦的负担了。绅士名流城市化的必然结果是地主离开土地迁居城镇,它虽然不是造成体系破裂的唯一原因,却加剧了这种破裂,因为仍旧留在农村的地主肯定不会表现出更多的儒者的仁爱之心。地主的无情,尤其是在进入城市以后,破坏了他们与佃户关系中曾经有过的相互信任和道德权威。实际上,这使感情更难建立,并且使双方所借以承担义务的默契中的灵活性也减弱了;它直接打击了中国社会赖以运转的中心观念——“感情”(即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互惠意识,或者勿宁说是不同境遇的人们之间互相承认对方和个人承担义务的情感)。十九世纪末竟有那么多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慨叹上下“一心”已经不复存在,并且感到传统做法的失败而寄希望于西方能够提供医治其制度的药方,这些现象的出现可以说决不是偶然的。
然而,许多小康的有地之家因受到战争破坏、官僚勒索或食指日繁之累而败落下来,但它们在地方上仍旧起着集体负责的作用。充当着农村社会同外界官府联系的中介。可是二十世纪之初的华北许多农村,贫穷使这些家庭丧失了它们的代言人,以致再也没有这些人以书写的有力方式来反映它们的利益了,所以,现在留给它们的只有一条道路:造反民众运动及其社会影响
光绪和宣统时期当然没有发生可与太平军、捻军和回民起义相比的农民暴动。但是,这些规模空前的起义开始破坏了传统的农村社会,后来其他民众运动又继续加以破坏,不过影响的大小各有不同而已。在1840至1911年间,强弱程度不等的各种事件层出不穷。经历了1850年到1875年的高潮之后运动有所缓和,然后在十九世纪之末又勃发起来。杨庆堃曾对《大清历朝实录》记载的民众活动作过定量分析,①其频繁程度有如下表:《实录》所提供的这些数字看来相当低于实际数字,在辛亥革命前尤其如此。当时上海的《东方杂志》作过调查,1909年曾发生起义113起,1910年285起。②还有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紧接大规模动乱的相对平定之后,事件的平均持续时间更长,参加人数也增加了。华北(尤其是直隶省)虽然依然是动乱的主要地区,但动乱已遍及中国的各个省份。③虽然这些事件都不能与太平军起义相比,但是清末的义和团运动在北方各省持续了三年,把清王朝拖入了反对列强的战争,接着发生的动乱又远及四川和满洲。在广西,天地会在1898年发动的短命的起义,在1900年又恢复了活动,并在1903年威胁到邻省。镇压这次起义动用了几十万军队,但起义军还是坚持到了1906年。约从1890年起,政府被民变频起闹得惶惶不可终日。④这种民众骚乱有什么社会意义呢?在新的研究作出新的结论之前,看来许多民众运动只具有特定的形式,并没有公开宣称的或显而易见的社会目的:它们无非是一些骚乱,只反教士、洋人和中国教徒,并且排满,或者反对现代技术,而不反地主、富人或税吏。据杨庆堃统计,这类动乱在1876至1911年《实录》所载的事件中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主要从这类动乱中产生了组织得更周密、对清帝国的安全构成最大威胁的骚动:即1891年长江流域的排外风潮①和义和团运动。
在这些骚乱中,参加者的社会成分是非常复杂的。鼓动者和领导者当中除手工业者、船夫、小贩、散兵游勇、算命先生和和尚之外,还有许多士绅文人、有抱负的官员、衙门胥吏、上层地主和商人。农民与苦力、流浪汉、无家可归者或青少年等,他们在起义军中占少数。义和团的情况就是如此。杨庆堃的统计表明,《实录》所载光绪和宣统两朝发生的事件中有三分之一以上都注明了领导者的社会地位:这些人物中的百分之五十七都属于统治阶级或者至少与统治阶级直接有关系。这些人有士绅文人、官吏、贵族、地主、有地位的商人、官员的奴仆和衙门的差役。领导层既然有这样的社会渊源,这就使得动乱都象是内战,而不象是阶级斗争了。
确实,清末经常发生的动乱大部分是秘密会社煽动起来的,这些秘密会社的成员复杂,它们的宗旨也模糊不清。它们虽然反对现存制度,却又依附于它;它们起着调节传统制度的平衡的作用。秘密会社的成员与正统社会决裂的原因,往往是出于个人的不幸遭遇、野心或个性,而不是出于共同的经济条件。秘密会社具有结拜兄弟的各种特点。它们志在维持在官方秩序以外的人们的生活,并对他们进行约束,从而使这一秩序不致彻底崩溃。它们在传统社会中的结合,表现在它们的地方性、它们对过去太平盛世的向往、它们的许多礼仪和它们传奇式的尊号。一旦形势需要,它们的领袖会毫不迟疑地与政府当局妥协或互相勾结起来。在十九世纪之末,长江流域许多名门大族至少有一个成员加入哥老会,以保护亲属免受会友的侵犯,同时又可使会友得到地方当局的宽厚待遇。
因此,清末的许多动乱很难被认为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战争或阶级斗争。但是,我们仍不应当否认其经济和社会根源,也不应当根据单纯的政治对立或叛逆来看待它们。事实上,每次反对外国传教士的骚动,总是发生在农业歉收或者地方经济出现灾难以后。1886年夏重庆粮价猛涨,愤怒的群众就烧毁了新教教堂。长江流域在连年遭受水灾和歉收之后,1891年就发生了骚动。自1895到1898年,山东发生天灾、饥馑及横征暴敛,接着就爆发了义和团之乱。遭到袭击的传教士往往已经变成了仗势欺人的土地拥有者;他们获得了大量土地,有些土地还是用欺诈手段夺取的族产或庙产,而且他们只准许教徒耕种这些土地,却又拒不承担地方上的公共义务。中国教徒被指责向洋人卖身投靠,以谋求不受当局的管辖和摆脱贫穷。拉帮结伙袭击传教士的人和大批秘密会社的成员,恰恰都是那些自己知道没有希望得到这种保护的人们。锐气最盛的民众运动的领导人便是从这些人当中产生的。义和团的两位主要领袖曹福田和张德成,一个是被遣散的士兵,一个是运河上因轮船兴起而失业的船夫。
许多排外的骚乱威胁甚至抢动地方上被怀疑倚仗洋人的社会名流的财产,而且还攻击衙门。拳民虽然主要是反对外国人,但是也提出了社会要求,尽管他们是与清廷站在一起的。他们的社会纲领超不过原始性的劫富济贫,以及主要旨在要求一般农民更爽快地供应粮食的“护民”的口号。但这种原始的社会反抗始终是义和团行动的固有特征之一。1900年以后分散在北方和四川等地农村继续进行抵抗的集团也都打着这种旗号。清末的排外和反满暴动的特点之一并不是它们没有社会内容,而是简单的经济对抗被赋予了政治色彩,这多半是受到秘密会社的影响。
总之,洋人和满族只是引起标志着清末特点的动乱的次要原因;民众运动也不仅仅是由秘密会社引起的。兵变、匪徒啸聚、劫掠、抢米风潮、抗税暴动和抗租运动:这些都是常见的地方骚乱的具体表现形式。骚乱常常通过简单的反抗和自发行动表现出来。遇到歉收,人们就会立即拒绝交租,甚至痛打地主的监工以表示坚决的抗拒。官吏们变本加厉的暴戾和贪婪也激起了一些地方性的小事件,例如群众可能把判决不公或下令增税的官吏赶出衙门;参加公共工程建设的民工可能罢工抗议官员克扣工资;囚犯可能杀死百般肆虐的狱卒等等。
在各种斗争方式中,赤裸裸的暴力行动占绝大多数。暴力针对统治机器和压迫。群众袭击衙门、监狱、豪门富户、监工、税吏、高利贷者、商船和公私粮仓;他们烧毁债券地契和帐本。暴乱的发展开始是缓慢的,然而一旦展开便呈现其力量,有时只限于个人暴力行动,但是也可能发展到结成一支名副其实的武装军队。暴动者利用乡下可以弄到的各种武器来武装自己,如长矛、大刀、棍棒、老式步枪等等;如果事态延续下去,他们还可能得到弹药供应(这要感谢秘密会社的帮助),甚至能得到兵员补充。州县官员和地方名流都清楚知道,人民能够长期忍耐和等待;他们也知道适时让步就可能扑灭一场正在酝酿的起义。然而在十九世纪最后几年,他们取得的成就越来越小,讨价还价的能力也开始枯竭,这尤其是因为越来越多的人一无所有,只有使用暴力才能生活下去。一旦骚乱发生,官府便越来越可能诉诸武力镇压以驱散肇事者,既不谋求仲裁,也不搞妥协。但使用武力似乎只会增加暴力行动。①除使用暴力以外,1880年以后社会动乱的特点是具有政治色彩。如果注意《实录》所记载的骚动分布地区,就会发现这一特点。以京师为中心的北方地区动乱最为频繁;差不多半数事件都是发生在行政中心如北京、各省省会和府县治所。②甚至那些偶发的小事件也都表现出这种政治色彩。例如农民会抓走衙役,或者进城攻打衙门;或许还会有个把落魄文人加入饥饿的农民一伙抢劫南方农村中的仓米,甚至张贴反诗。即使起事是出于个人或私人原因,例如加租或家族世仇,但是人们都宁愿去攻击同对方有联系的政治权力的象征。
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到义和团起事,社会动乱的政治色彩似乎主要是因为秘密会社的影响而表现出来的。事实上,由于十九世纪中期的大规模起义失败以后,下层各阶级处于大混乱之中——人口流动、人心涣散、农村解体、特权阶级重新掌权肆虐等等,这时它们才发现秘密会社成了那些突然感到身陷危境而束手无策的人们能够依靠的唯一组织。秘密会社发展很快,大量的散兵游勇、第一批受到技术现代化排挤而失业的牺牲者,都纷纷加入秘密会社。例如十九世纪最后三十年,在长江中下游太平军已被镇压、散兵游勇不可胜数和轮运也最发达的这一地区,哥老会非常迅速的发展就不是偶然的现象。遍布全国各地的秘密会社笃信反满思想,即使不首倡起事,也常常鼓动起事分子向官府挑战。③不过,在二十世纪之初,秘密会社就不再对社会动乱的政治化起着不可缺少的决定性作用了,尽管没有证据表明其影响有任何实质性的减少。同革命者一起采取行动,表明秘密会社的政治形象有所减弱。但是更说明问题的是,几次规模相当大的民众运动的发展,都是在没有秘密会社支持的情况下向清王朝当局提出挑战的;例如在1909至1911年中,浙江、甘肃、贵州、满洲和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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