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6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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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帝国晋升的阶梯》,第48—49页)。
① 许大龄:《清代捐纳制度》,第146—149页。参阅李国祁等编:《中国地方志研究》,第1册第384—387页。
② 丁日昌:《丁中丞政书》,卷5第19—20页。
③ 瞿同祖:《清代中国的地方政府》,第39、59页。盛康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8第46页。《大清十朝圣训·咸丰朝》,卷7第4页。葛士浚编:《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2第6页。
① 根据中国本土全部一百八十个府中的七十个府的材料。李国祁等编:《中国地方志研究》,第1册第206—207、374—377页。
② 魏秀梅:《从量的观察探讨清季布政使的人事嬗递现象》,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1971年6月,第525、529—530、533页。又见她关于按察使的论文,第487、491—492页。
① 盛康:《皇朝经世文续编》,卷21第20、31页。
② 《剿平捻匪方略》,卷320第7—8页。
① 彭雨新:《清末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载《社会科学杂志》,卷9第1期(1947年),第83—91页。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卷69第8261页。
② 见阿谢德:《光绪时期四川的总督》,载《远东史论文集》,第4集(1971年),第41—52页。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力范围的再估计》,载《清华学报》,卷10第2期(1974年7月),第219—223页。
③ 魏秀梅:《从量的观察探讨清季督抚的人事嬗递》,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4卷第1期(1973年5月),第259—292页;见表,第276—281页。
④ 上谕引自刘坤一:《刘忠诚公遗集·奏疏》,卷3第40页。李国祁:《同治中兴时期刘坤一在江西巡抚任内的表现》,载《国立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1期(1972年),第260页。
① 见刘广京:《对清末地方权限的再估计》,第195页注2。
② 王尔敏:《淮军志》,第276页。
① 芮玛丽:《同治中兴》,序言第7页。
② 《丁文诚公遗集》,卷7第23—24、37页。钱鼎铭的奏折,引自罗尔纲的《绿营兵志》,第204页。
① 张仲礼:《中国的绅士》,第87—88、124页。
② 王兰荫:《河北省书院志初稿》,载《师大月刊》,第25期(1936年2月),第1—63页;第29期(1936年9月),第1—105页。刘伯骥:《广东书院制度沿革》,第67—74、314页。
① 汪宗衍:《陈东塾先生年谱》,第67—69、90、97页。陈澧:《东塾集》,卷2第14、28—30页。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册第602、607、614页。
② 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卷204经13—15页;卷213第21—22、24页。艾尔斯:《张之洞与中国的教育改革》,第50—54页。
① 记述冯桂芬传记的最佳著作依然是百濑弘的《论冯桂芬及其著述》,载《东亚论丛》第2期(1940年)。关于《校邠庐抗议》书名的意义,见冯桂芬的自序,1898年版第4页。
② 同上,特别是卷1第13—4、16页。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手写日记》,卷3第1428页,1862年11月8日条。《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卷13第7页。李棠阶:《李文清公遗书》,卷5第17—18页。
② 但熟识冯桂芬的丁日昌在1868年曾奏请专门开科考试法律,以征召新胥吏,并应准许有功名者应试;丁日昌:《丁中丞政书》,卷5第20页。
① 《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2第57—58页;《书札》,卷32第29—32页。
② 芮玛丽:《同治中兴》,1966年版序言第9页。
① 洛日乌斯基:《1863年苏松太减赋问题及其后果》,第245—248页。《大清德宗实录》,卷12第6页。《山东通志》,卷81第2565页。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3册第342页。参阅《曾文正公全集·杂著》,卷2第68页。钱鼎铭:《钱敏肃公奏疏》,卷4第1—2、22页;卷6第23、26页。
② 引文载钱穆:《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第2册第583页。
第十章 自强运动:寻求西方的技术
理论:对自强运动的早期倡导
1860年和约签订以后,中国的国际处境整个说来虽然更坏了,但由于同治时期镇压了叛乱,清代又得以延续了半个世纪。经历过这一事件的政治家们不会轻易地忘掉英法联军占领北京这一耻辱。但是一直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中期,日本的兴起和欧洲列强的侵略,才有可能再引起一场对外战争。这段间隙的和平时期使清政府有机会为准备将来抵御列强而积蓄军事和财政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对维持国内秩序当然也是可贵的。
从1861年开始,“自强”一词在奏折、谕旨和士大夫的文章中经常出现。这表现出人们认识到需要一种新的政策,以应付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所发生的史无前例的变化。为此目的就提出了许许多多方案,但并非每个建议都是付诸实施的,也不是所有建议都是成功地得到贯彻的。不久,“自强”一词就变成与其说是一个号召为革新而作真正努力的呼吁,倒不如说是一个用来为开支辩护和为官僚既得利益集团服务的口号。总的说来国内秩序维持下来了,许多地区性的暴乱被轻而易举地镇压了下去。但中国在1894—1895年中日战争中的战败,表明这一被称做是防御外国列强而制订的政策是失败的。
虽然如此,以自强的名义作出的一些革新确实产生了意义深 远的成果。新政策必然导致对传统的经世致用说的背离;追求“富强”的行动逐渐压倒了儒家偏重德政的传统。当然,所采取的妥协性措施从来没有达到引起制度方面重大变革的程度。但是新知识和新看法传了进来,尽管教育制度和文官制度没有变化,但还是为新型的管理和技术人材提供了某些机会(虽然机会是偶然的,而且为数很少)。大力使中国“富强”起来的愿望不但出现在身负要职的政治家之中,而且还出现在人数越来越多的开明知识分子之中。
自强一词是1860年英法联军占领北京以后第一次出现的,它是清朝新的对外政策的一部分,它强调要与欧洲列强妥协,接受条约制度。虽然主要的重点放在与列强保持和平方面,但建立中国自己的力量仍被视为有助于维护这种和平的局面。但是,下述公式化的论调也太简单化了:既然欧洲各国的军事力量看来是依靠技术强大起来的,那就应把采用这种技术视作根本的任务。可是,在那些议论这件事的官员和学者之中,对以下两个问题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是为了利用西方技术,中国需要做些什么;一是在固有的制度中进行的调整应该达到什么程度。
恭亲王和文祥
在北京,自强的主要倡导者是两个负责与欧洲侵略者办交涉的满族官员。长江下游的主要地方官也持有他们的观点,并且这种观点至少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就得到了京师官员——包括御史和翰林在内——的支持。
恭亲王和文祥首先认识到中西方接触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可以通过谨慎的外交得到很大的好处。他们强烈地感到,西方列强通常能够信守条约。“自换约以来,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似与前代之事 稍异。”①1860年危机时任兵部尚书、同时又是“主战派”首要人物的沈兆霖,也持这一观点。沈兆霖也对英法联军占领北京后没有为所欲为的事实所震惊。他们“仍换约而去,全城无恙。则该夷之专於牟利并无他图已可深信……尔海邦果能示以诚信,尚易羁縻。”②恭亲王和文祥还意识到欧洲人显然对清王朝多少怀有好意,并且可以使之为清王朝所用。从1860年起的三年中,上海之所以免遭太平军的侵扰,部分地也要感谢英法联军,1862年初,恭亲王决定“借”外兵帮助镇压太平军,并且扶植洋人率领的常胜军(见第六和第九章)。洋人还帮助管理海关;海关为清政府提供了战争的军费。
北京领导人从与西方列强的妥协中找到了暂时的好处,但他们认识到仍需要一项更积极和更长远的政策。1861年初,他们把这一政策概括成“自强”一词。他们坚决主张,外交只是一种缓和的手段,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探源之策,在于自强之术,必先练兵……亟宜力图振兴,使该夷顺则可以相安,逆则可以有备。”③毫无疑问,建议训练新满军主要是为了对付当前捻军叛乱者对直隶省的威胁。从太平天国叛乱的爆发到英法战争,祸患频仍,使他们懂得内忧外患是“互相为用”的;而英国人、法国人和俄国人造成的困难尚无结束之望。象翰林院编修赵树吉等朝廷命官也有着这些忧虑。他在1861年初的一分奏折中警告说,与夷人商订的协定是靠不住的,确保未来安全的唯一办法在于“寻求自强之术”。赵树吉希望有一个努力恢复元气的真正行动,他说:“诚能日夜祗惧,奋发有为,使天下晓然知圣意之所在,将智者效谋, 勇者毕力;则是秋间一变,乃天所以甚彼族骄悖之疾,而警我数十年因循之弊,因灾而致福,化弱而为强,此中国无疆之庆,非彼族之利也。”①当恭亲王和文祥强调需要训练军队时,他们认为中国的问题不在于军队的质量,而在于他们手中的武器,这样想也许是不足为奇的。1860年西方的火力给他们留下了难以忘却的印象。从此他们着了迷的想法是:只要有几艘炮舰,就能轻而易举地攻陷南京太平天国的要塞。这个想法就导致了命运不佳的李泰国阿思本小舰队计划(见第九章)。清廷接受了英国人关于由他们提供训练使用新式滑膛枪的军事教官的建议,于是在1861年末批准了一个在天津训练几百名官兵的计划,其中包括从北京选拔的旗人军官。文祥自己参加了组织北京神机营的工作,此营不用外国教官,使用了一些俄国在1862年送给清廷的武器。②下一步不仅是使用西方的枪支和炮舰,而且要在中国制造这些武器。甚至在1860年和约谈判期间,法国已经建议要帮助中国铸造大炮,但恭亲王和文祥却怀疑欧洲人竟会如此爽快地让人分享他们力量的秘密,不过他们确实也鼓励过曾国藩和薛焕考虑建立新兵工厂。③新总理衙门的大臣们并不一定比有些低级官员更富于想象力,这可从1861年11月御史魏睦庭的一份著名奏折中得到证明。魏睦庭指出,正是因为欧洲人对贸易的兴趣大于侵占领土的兴趣,所以才有此良机,即他们不仅教中国操作他们的大炮和船舰,而且允许中国人象彼得时代的俄国人那样学会制造武器和造船的技术。魏睦庭认为,被大吹大擂的欧洲武器技术毕竟是中国自己的遗产。他的论调典型地代表了以后三十年许多中 国作者的论调,即:把火药传到欧洲的是元代的蒙古人,虽然它已在欧洲得到很大的改进,以致于“奇巧百出”。
魏睦庭要求中国重新学习它已经遗弃的技术。归根到底来说,汤若望和南怀仁曾被允许在北京铸造枪炮,并且西方武器对伟大的康熙和乾隆二帝的军功也作出了贡献。所以魏睦庭认为,所幸的是,由于西方国家渴望在中国国内安定的条件下发展中国的市场,所以它们的侵略意图得到了缓和。大清政府应该开始制定一项计划,即在欧洲人的帮助下制造枪炮和战舰。由于忠于帝国的臣民之中不乏才智之士,所以将来中国在这些方面一定会胜过西方。①这些意见使人想起魏源在《海国图志》中表达的思想(见第五章)。魏源的意见不久被更多的实践所证实。恭亲王和文祥在1863年被李泰国的行为弄得非常懊恼,李泰国无非是因为拥有几艘他答应用来攻垮太平军的炮舰,就能对清廷的几位军机大臣大加嘲弄。尽管满人在传统上厌恶一切海上的事物,但文祥似乎已下定决心:中国必须想方设法建立自己的舰队。②满族领袖人物特别热心,因为在1863—1864年,李鸿章在江苏不仅雇佣外国军官训练他的军队,而且还取得洋人的帮助来制造西式弹药。李鸿章的这些活动使人感到,对于自强计划应有个长期安排。1864年年中,恭亲王和文祥重申他们的观点:“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又以制器为先。”他们在奏禀中推荐了李鸿章的事业,并建议选派旗军到江苏李鸿章的兵工厂见习。中国应当利用目前的时机,“将外洋各种机利火器实力讲求,以期尽窥其中之秘,有事可以御侮,无事可以示威”。恭亲王和文祥虽然仍未洞悉西方技术的复杂性,但感到他们终于最后找到了中国对付外 国挑战的处方:“我能自强,可以彼此相安,潜慑其狡焉思逞之计。否则我无可恃,恐难保无轻我之心……今既知其取胜之资,即当穷其取胜之术。”①曾国藩、李鸿章和左宗棠
与鸦片战争以后的平静时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