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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剑桥中国史-第2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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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代至50年代,唐朝军队进入帕米尔地区,与大食的军队在拔汗那附近的怛罗斯城作战,并进攻南诏,试图征服东北的契丹人。763年以后,唐完全处于守势,唐朝再也没有派出远征军企图征服任何一个邻国。甚至当9世纪50年代机会出现时,唐王室仍然谨慎小心地不打算收复丧失的西北各州。
8世纪末和9世纪初,一种新的稳定的国际形势逐渐形成,在此形势下,唐朝采用了外交与武力并重的方针,活跃于国际舞台上的其他成员也在盟约的基础上逐渐结成了稳定的相互关系。822年,唐朝和吐蕃在平等的基础上最终会盟,从而也加入了这种国家间的体系。中国从此不再是国际关系环绕的中心,尽管仍有使节和使团继续定期拜访长安。在西方,回鹘人、吐蕃人、南诏人和阿拉伯人相互纷争不已,从而发展了他们自己的结盟与和约网络;东北方的新罗、渤海和日本,通过把汉语作为共同语和采用从唐制中吸收的礼节,形成了另一个外交网络。这些网络都没有唐朝的直接参与。
840年时,中国的紧邻中惟一不具备国家形态的是契丹人和奚人的部落民族,这些人生活在今河北的北部和辽宁的西部;他们此时尚是回鹘可汗的藩属,尽管也仍然与中国的朝廷维持着紧密和正常的关系。
840年左右,亚洲北部的稳定开始发生动摇。首先,吐蕃王国骤然崩溃,能令人满意的解释是其国内原因所致。紧跟其后,回鹘帝国也土崩瓦解,回鹘人放弃了他们的都城哈剌巴剌哈孙,把他们在漠北的家迁到了新疆东部的吐鲁番、哈密以及河西走廊。他们的藩属契丹人和奚人转而效忠唐王朝。
到这个世纪末,中央权力的崩溃像疫病那样在东亚蔓延:唐帝国被黄巢叛乱摧毁,从880年以后,这个帝国只是保留着一个名号而已。在907年唐朝正式覆亡前的很长时间内,中国实际上被众多独立的地方政权所分裂,它们互相争霸,战争频仍。907年以后,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中国被分为10个之多的地区性国家。到9世纪的最后几年,日本的中央权力也开始坍塌;在朝鲜,新罗王国分裂成三个地区性的军阀国家;在东北地区,渤海走向衰落;远在西南的南诏也在分崩离析。五代期间中国的支离破碎与东亚各地此时的发展是齐头并进的。
与这一背景形成对照的是契丹人的辽国的出现。就像人们有时指出的那样,在唐朝的影响下建立起来的国际秩序,并非突然间被打破。那一秩序在8世纪末已然不见踪迹,它被改变成了某种全新的东西,被一种新颖的国际关系框架取而代之。但是这一框架也在后来被打破,公元10世纪时,国际形势在长达60年的时间里变幻无常,到处都在发生政权的崩溃。在这种近于无政府的混乱状态下,契丹人渐渐地、几乎是意外地成了中国北方以及草原世界上那场军阀政治争斗的参加者,主宰这场争斗是他们的首要目标。此外,这种四分五裂的状况延续了很多年。就中国本身来说,政治分裂持续了将近一个世纪,从公元880年黄巢攻陷长安起,直到979年宋军最终征服北汉。在这段时期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被多达9个或10个地区性国家所割裂;在960年以前,北方一直被一系列不稳固的、短命的军事政权所统治。正是在这一时期,军事力量决定着政治状态,并继续成为宋初几十年间的一个主要因素。
10世纪初不仅是中国北方军事首领居于支配地位的时期,还是有很多地方军阀为非汉人军事首领——尤其是沙陀突厥人——的时期。李克用在这批人中最为强大,他曾经充当镇压黄巢的工具,在907年唐朝正式灭亡前的很长时间内他一直是山西北部实际上的统治者;在9世纪80至90年代使摇摇欲坠的唐王朝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持续不断的内战中,他是政权的竞争者之一。唐亡后,他的国家(号称晋)成了一个独立的实体。921年,李克用的继承人灭梁,重新统一了中国北方,建立了恢复旧名的后唐朝(923—937年),自称帝。
在1/4世纪中,整个中国北方都处于沙陀人统治之下,先是后唐,接着是其继任者后晋(937—946年)。早在905年,李克用就已经与契丹人结成过一次短暂的联盟。到10世纪20年代,契丹人被吸收为具有充分资格的中国北方政治的参加者:后晋成了契丹人的傀儡并将边境的16个州连同其汉人人口都割让给了契丹人。就连中国南方各个独立的朝廷也都乞求与契丹人结盟。944—947年,契丹人尝试入侵中原,他们攻入后晋的国都,灭了后晋,并草草建立了一个他们的政权;但他们明智地认为风险太大而决定撤军,把中国北方留给了另一个沙陀军事王朝后汉(947—950年)去掌握。尽管作为一个王朝,这个政权不久就覆亡了,但它的继任者却在山西的沙陀人老家将独立地位一直保持到了979年。
中国北方的大片地区就这样多年处于沙陀人的统治之下;至于山西北部,则长达一个世纪。但是沙陀人并不是这一时期在中国的土地上的地方政权中惟一的外族首领。西北地区在9世纪40年代前曾是吐蕃人的占领区,而此时,它则被形形色色的地方军阀所割裂:敦煌的汉人,吐鲁番、甘州和肃州的回鹘人,凉州的吐蕃人,鄂尔多斯南部边界的党项人。就像沙陀人那样,党项人也一直居住在被唐朝作为边境要塞的地区内,并且在整个10世纪初的动荡不安的岁月中牢牢地掌握着他们的地方权力。他们后来作为一个强大的多种族帝国的创建者而出现,这个帝国就是西夏,它在11世纪初收拾了自己控制下的西北地区的所有割据性地方政权,同沙陀人一样,党项人也不是入侵中国领土的外来者,而是在深谋远虑的管理方针下定居在唐朝版图以内的非汉族人,他们长期以来就已是唐朝地方体制和军事体制的一部分。
由此我们所论述的主要政权中的两个——辽和西夏的根基都可以追溯到9世纪末和10世纪初的政治与军事动乱中去。看看它们在唐代创建的边疆秩序中是如何扎根的,这一点同样重要。
边 界
中国传统的历史学把契丹、女真和蒙古人描述为闯入“中国人”领土的“外人”。然而,这是一个错误的简单化认识,应当将其永远根除。①无论现代的历史地图集是如何标示的,唐人同其前人一样,从未对北部边界作出过任何明确的界定。虽然人们有时也提到“长城”和一些仍然存在的早期城堡的遗迹,但这种说法只是用来表达关于中国边界的一种含糊不清的看法。①从来就不存在一条连续不断的防御线或经过划定的边界。倒是有一串设防的边疆州和县,战略要地筑有少量要塞,一些屯田、军马场、烽火台和警戒哨所散布在各处。这是一个纵深防御体系,其中坚力量由灵州、太原、大同和北京等地强大的藩镇军队所组成。只有在与吐蕃接壤的地区,才迫使唐朝维持着一个庞大而固定的防御体系;也只有在这一地区,才经常通过相互协商对有争议的地区作出划定。但是在北方,唐朝的控制是由边疆各州的权限来明确的,它处于经常的变动之中。
这样的“边界”被唐初军事政策的另一方面弄得更加模糊不定。边疆地区的部落民在一定程度上被一种复杂的契约和协定体系带上了中国的政治轨道。通过这一体系,他们被纳入一种间接统治的制度中,在这一制度下,他们的酋长受到唐朝政府“羁縻”制的任命,被赐予封号、官爵、品级和俸禄。为这些部落集团设置了羁縻州和都督府,受唐朝边疆长官的监管。他们事实上并没有加入唐朝的政治体系;更确切地说,他们的酋长是根据民族习惯来统治他们的人民。这种赐予他们中国封号的等级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用中国的术语对当时的部落组织结构的正式认定,它能稳定地持续下去,不论是对那些部落酋长还是对唐朝政府说来,同样都是一种既得利益。这些部落酋长们还不时被赐予新的封号,并得到礼物和钱财以确保他们继续效忠。
较大和较强的边疆民族及其他们的最高首领甚至通过下列方式正式步入了唐朝的组织体系:赐他们以唐室的姓,这意味着他们已被接纳为皇室的亲族;他们的统治者与唐朝的公主通婚,建立同朝廷的姻亲关系;他们未来的统治者作为“质子”到中原来接受教育,通常是在皇帝的卫队中担任一个较长时期的侍卫官。派往中原的使团,除了正式使节以外,常常包括大批显赫的部落成员,这些人也成了某种程度上的中国通。这些措施当然都不能使汉人对部落酋长们有多深的了解,但它们却成功地使部落酋长们获得了关于首都与朝廷、中国制度与管理方法的第一手知识,帮他们造就了少数通晓中国语言和习俗的有影响的人物。唐代中国的紧邻中,没有哪一个实际上是不了解中国的,总而言之,它们都选择了中国模式去模仿。
由此看来,唐代中国的“边界”概念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有一个外部环状地带,那里的人民因为加入了纳贡体系而成为“中国世界”的一部分;有一个在羁縻制间接统治下的部落民的内部环状地带;还有唐朝军事防御体系的外界和有效的文官管理的外界。
在宜于从事长久性的农业与只能支撑游牧经济的地区之间,当然还存在着一条恒久不变的“生态学边界”,它限制了汉族农业人口扩张的可能性。最后,还有一条有时极偶然地起到与生态学界线作用相同的边界:即在那些多少同源的汉族人地区与其他人居住的地区之间的边界。在唐代,不论是军事防御体系的界线还是文官管理的界线,都不能代表种族的或文化的边界。大量非汉族人在这些边界以内生活了许多个世纪,汉族人与其他种族集团杂居和通婚,其中一些人已经部分地或完全地融合。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至少在东汉时期当成千上万的羌人、匈奴人、鲜卑人和其他边疆民族大规模定居时就开始了。在4—5世纪,又有大批非汉族入侵者蜂拥而至。人们习惯上认为这些民族迅速地向汉人的生活方式同化,但是在6世纪,他们中的很多人仍然保持了他们自身强有力的种族的和文化的同一性,而居住在边疆地带的一些汉人却在某些方面采用了非汉族生活方式。
初唐政府还让一些较大的非汉族集团——羌、党项、吐谷浑、吐蕃、突厥、回纥、契丹,甚至来自中亚的粟特人——定居在北部边界的一些州中。这些民族的人数多达几十万。它们有的愿意融合进来并选择了农民的定居生活,尽管汉人强迫定居的尝试遭到了另一些集团的激烈抵抗。有一些人仍主要是牧民。但他们对于唐政府的重要性在于,他们负责看管着巨大的政府牧场,可以为骑兵生产马匹,并能生产其他家畜。在这些少数民族集团中,有很多仍保留着自己的部落结构和自己的部落酋长。他们中的很多男人被编入唐朝军队,主要是充任骑兵,他们自己的酋长就是他们的指挥官。
在今甘肃省,青海东部的边疆地区,陕西、山西和河北的北部,当时形成了一条由少数汉族居民和多数非汉族人杂居的宽广的地带,他们大多能和平相处;那里还有一些从事屯田的驻军,既有汉人也有非汉人,其居住地与当地的农民和半游牧的牧民相邻。通婚在某种程度上是存在的,就这些民族的特征而言,远未达到相互间的一致,有些人以视自己为唐朝的子民为要,另一些人则强烈地信守着他们的部落传统。
由此看来,即便是唐王朝权力的巅峰时期,企图为它的北部边界设想出一条现代意义上的截然划分的国境线,明确地为主权地区作出界定并将不同的民族区分开来,这种做法是完全错误的。相反,那是一条宽阔的过渡地带,在这个地带内,所谓同一性、忠诚和权力都在不断地改变着与冲击着新的平衡。
880—907年间唐帝国的崩溃和各个新的独立国家的出现,无论在唐朝疆域以内还是以外,都带来了势不可当的政治变革,而留下的却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北方混乱的多种族边缘地带。中国的中央权力不复存在,但其地方上的军事领导权却完好无损,甚至由于来自中央的束缚力已经解除而更具有扩张性。与过去的主要区别在于,边缘地带成了新的军事和政治力量崛起从而影响中国北方其他地区的地区。以山西为基地的沙陀突厥人的国家和鄂尔多斯边疆地区的党项人政权,就是作为唐代边疆军事编制的一部分而发展起来的。沙陀人复辟唐朝的尝试,其主要的根据就是唐朝的权力正是由一个边疆军事长官的权力孕育而来的。
这也是一个古老趋势的延续:自从拓跋魏兴起以来,一个接一个的中央集权政权,都是以北部边疆的失控地区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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