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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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圣立即向省委常委和地市委书记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部署继续推广责任田。到10月中旬推广面达84。4%。
责任田的效果很好。全省大部分地区一年就消灭了荒地(1959-1960年,因人口大量死亡土地也大量抛荒)。牲畜农具很快增加(1958-1960年农具大量破坏,牲畜大量死亡)。1961年10月份36个县的典型调查,实行责任田的36个生产队,粮食平均亩产比上一年增产38。9%。粮食多了起来,交了公粮以后基本能够吃饱。因此,农民称责任田为“救命田”。为了吃饱,第一年种的主要是红薯。当时不少河南人到淮北来捡地里没挖净的红薯。
在形势刚有好转的时候,毛泽东对责任田的态度发生了变。1961年12月,毛泽东在江苏无锡把曾希圣找去,用商量的口吻说:“生产开始恢复了,是否把这个办法(指责任田)变回来。”曾希圣回答说:“群众刚刚尝到甜头,是否还让群众搞一段时间。”当时毛泽东没有表态。1962年继续推行责任田。但是,为了怕人家说责任田是资本主义,就再三强调“五统一”。
1962年1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即7000人大会)。大会结束后,中央留下安徽省的代表揭盖子。和吴芝圃、舒同不同的是,曾希圣不仅要为安徽省大量饿死人承担责任(在这方面还有他压制民主的霸道作风,毛泽东讲不要走“霸王别姬”的路就是说曾希圣的),更要为责任田承担责任。责任田虽然经过毛泽东的首肯,但毕竟和共产主义不是一个方向。中央当时的说法是,责任田没有经过试验就全面推广。中共中央改组了安徽省委,派李葆华担任安徽省委第一书记。
曾希圣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老百姓恨他,因为他领导下的安徽饿死几百万人;百姓怀念他,是因为他搞了救命田。而党内的正统派,却对他的救命田抓住不放,结束了他的政治生命。他是湖南资兴人,1904年生,1927年参加中国共产党,1932年,他参与创建中央军委二局(即军事情报局),并担任首任局长。由于二局提供的大量的准确的军事情报,对粉碎国民党对江西苏区的几次围剿和以后的长征中摆脱国民党的追击起了重要作用。他是中国共产党军事情报工作的创始人之一。在六十年代大饥荒时,他执行左的政策,给安徽造成了严重后果,又到山东反左,揭开了山东的盖子。1965年8月,中共中央调他到西南局任职,不久就“文革”爆发,他在四川被揪斗。后来人们对他印象最深的不是传奇性的军情工作,而是责任田。1968年7月15日逝世。
中央的态度很明确,责任田要改变。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刘少奇对李葆华说,责任田是走回头路。回合肥以后,李葆华在安徽省书记处会议上说:“现在看,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安徽的责任田,一种是中央的十二条、六十条,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实践证明,按中央的办法做不会走回头路,按责任田的办法做要走回头路,而且后果很坏,会把农民引向单干道路,发展下去会两极分化,出现高利贷。”1962年3月20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上通过了《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这个决议指出,责任田与中央的六十条背道而驰,它引导农民走向单干,其结果是瓦解集体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在方向上是错误的,必须坚决地把它改正过来。
在改正责任田的过程中遇到很大阻力,也出现了争论。一些了解基层情况的干部上书毛泽东和省委,主张继续搞责任田。这样的干部不仅安徽有,中央也有。1962年6月,国务院副总理李富春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并书记处诸同志,表示支持责任田。同年7月,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长邓子恢派人到安徽符离集调查,写出了《关于实行包产到户责任田的调查报告》,肯定了责任田的好处,主张对责任田“不能一棍子打死,全盘否定”。中央书记处讨论这个调查报告时,邓子恢直言指出,生产责任制好,没有改变所有制性质,可以在农村普遍推广。不久,在北戴河中央工作会议上,邓子恢又一次推荐这个调查报告,因而招来了严厉的批评。但是,邓子恢还重申:“对责任田,我现在还这样看。”1962年9月24日至27日,在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连同邓子恢的职务,一起被撤消了。这个会议号召全党“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安徽省的责任田被作为“复辟资本主义”的“单干风”而受到批判。
1962年底,安徽省分三片举办了有区社干部1万多人参加的改正责任田训练班,结业后以他们为骨干组成工作队,大张旗鼓地到农村强制改正责任田。省委要求“1963年春耕以前改正一些生产队,其余部分在1964年春耕以前改正过来。”不过,很多地方采取明改暗不改的办法,延长责任田的实行时间。中共中央将《安徽省委关于第一批改正“责任田”的总结》转发全党,以期推动全国各地改正“责任田”的工作。这个文件介绍了改正责任田的进度,列举了“责任田”的五大危害。
在批判“单干风”时,一大批干部受到批判。随着“四清”、“文革”,这种批判变本加厉、日益升级。全省从上到下有几十万人因责任田的牵连受到了批判斗争。
15年以后的1978年,安徽省又在全国率先搞起了责任田,最后在全国普遍推广。
5,安徽饿死多少人?
三年大饥荒期间安徽省到底饿死了多少人?本书作者据《中国人口。安徽分册》的数据计算结果,为226。28万人,应出生而没有出生的人口为243。06万人。(见本书“大饥荒年代中国的人口损失”一章)这本书的基本数据来处官方,显然是缩小了的。这里我再按1989年《安徽统计年鉴》计算,结果是,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24。67万人;少出生人数为241。17万人。计算过程如下:
表45安徽人口统计资料
单位:万人;出生率、死亡率:‰
1955 1956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1962 1963 1964
总人口 3201 3243 3337 3394 3426 3043 2988 3234 3232 3181
平均人口 3366 3410 3235 3016 3111
出生率 27。7 33。2 29。7 23。8 19。9 11。4 12。3 53。3 50。7 39。9
死亡率 11。8 14。3 9。1 12。3 16。7 68。6 8。1 8。2 7。9 8。6
资料来源:《安徽统计年鉴》1989年,第40页,41页。
正常死亡率='(11。8+14。3+9。1)/3+(7。9+7。2+7。1)/3'/29。55(‰)
非正常死亡人数:
1958年:3366*(12。3-9。55)‰=9。26(万人)
1959年:3410*(16。7-9。55)‰=24。38(万人)
1960年:3235*(68。6-9。55)‰=191。03 (万人)
1961年实际死亡率低于正常死亡率。可以说没有饿死人。
三年非正常死亡人数为224。67万人。
正常出生率='(27。7+33。2+29。7)/3+(39。9+41。8+41。1)/3'/235。55(‰)
1958年:3366*(35。55-23。8)‰=39。55 (万人)
1959年:3410*(35。55-19。9)‰=53。37 (万人)
1960年:3235*(35。55-11。4)‰=78。13 (万人)
1961年:3016*(35。55-12。3)‰=70。12 (万人)
4年少出生人数为241。17万人。
《中国人口.安徽分册》一书中出生率和死亡率和《安徽统计年鉴》数据一样,但历年总人口数略高于《安徽统计年鉴》,所以用《中国人口。安徽分册》的数据计算出来的非正常死亡人数略高于用《安徽统计年鉴》计算的结果。由于这两本书的数据都是官方公布的,缩小了饥荒严重程度。
安徽省到底饿死了多少人?1961年5月,中央监委调组李坚写了一份报告:《安徽省肿病人、封锁消息、大批惩办干部的情况报告》,这个报告称,安徽饿死了300万人。2001年春,李坚向本书作者说,“文革”中中共中央组织部长安子文被打成叛徒被打成叛徒下放到安徽,在安徽几年他作了一些调查,回北京后告诉李坚,安徽饿死人数不是300万,而是500万。曹树基先生用他的方法计算的结果是,从1959年到1961年,安徽省非正常死亡人口为630.6万,占饥荒前人口总数的18.3%。
当年在公安部三局(管人口统计)工作的人口学家王维志,据各省上报的数字分析,1960年这一年安徽省死亡率超过100‰县有11个:肥东县124。89‰,巢县101。23‰,宿县144。32‰,凤阳136。04‰,定远118。45‰,五河116。70‰,阜阳125。57‰,太和174。79‰,亳县162。38‰,宣城163。10‰,无为182。30‰。这些数字是官方上报的,从梁志远的亳县调查就可以证明,显然是缩小了的,但比后来出版的《中国人口·安徽分册》一书中的死亡率要高一些。如果考虑三年的情况,总的死亡率超过15%是没有问题的。安子文说的500万,占当时全省总人口15%左右。综上分析,从1958年冬到1962年春,安徽非正常死亡人口应在500万到600万之间。
户籍管理部门的分县市死亡人口统计显示,仅1960年一年,安徽省就有192万人非正常死亡。死亡率最高的是太和、无为、宣城、毫县、宿县、凤阳、阜阳、肥东、五河、宿松、濉溪、灵壁、涡阳、全椒等县。安徽各县死亡率高低不同,是年全省非正常死亡分布见图41。
第五章 粮仓里的饿号
吉林省位于中国东北中部,全省有耕地面积6083万亩,占全国耕地面积的4。1%,另有可垦面积432万亩。吉林地多人少,当时全省900万人农村人口平均每人占有耕地6。76亩,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这里土壤肥沃,气候适宜农作物生长,是中国的重要商品粮基地。从历史资料看,大跃进年代的吉林省委领导人不走极端,不赶浪头,在毛泽东面前有时还敢讲一点真话。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号称“中国的粮仓”的省份,也没有逃脱饥饿的折磨。不过, 与内地其它省份相比,吉林的饥荒要轻得多。
一、沉重的征购任务
吉林是产粮大省,征购任务重。1957-1958粮食年度,由于粮食征购任务偏重,1958年春天,全省一些地方就出现了粮食紧张的情况。在十几个县的部分地区,群众叫喊缺粮,找乡社干部要粮请愿。有的地方发生群众抢购副食品,个别地区还发生了群众抢粮分粮事件。长春市南关、二道河子两个区,每天有二三百人,最多达四百人,半夜就到豆腐房门前排队抢购豆腐渣。双城县群众夜里11点就开始排队抢购煎饼。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国家粮食征购任务的完成,不得不动用专政工具。1957年布置征购任务之后,省检察院就积极配合。1957年10月,省检察院就指示全省各级检察院,注意及时打击破坏粮食征购和粮食政策的违法犯罪分子。1958年1月9日,又与省法院、监察厅联合召开了专署及重点县的三长会议,会后公安、法院、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征购粮食工作队。1958年1月29日和23日,分别召集的24个县检察长汇报。据汇报材料,各地共处理了427件粮食犯罪案件。除了公安机关逮捕的96件和法院决定逮捕的52件以外,检察院侦察处理了279件。其中套购粮食56件,粮食投机倒把的50件,抗交公粮拒售余粮的51件,贪污盗窃粮食的43件,密打私分粮食的71件,其它8件。追缴回粮食481。1多万斤。显然这个数字是不完全的,仅公主岭地区7个县、市的统计,从1957年9月到1958年1月初止,检察院、法院、监察厅三家共侦破破坏粮食政策案件189起,其中属于套购、抢购进行投机倒把的8起,隐瞒产量私分粮食的130起,抗缴征购的19起,盗窃粮食的2起。使国家粮食损失73。94万斤。这些“犯罪”,实际上是农民为保卫自己利益的一种自发的斗争。这些案件的处理中包含着农民多少血和泪!
表511957-1961年吉林粮食情况(单位:表中未注明者皆为亿斤,征购和销售都是贸易粮)
1957 1958 1959 1960 1961
产量 原粮 86。00 105。00 108。00 80。00 88.00
贸易粮 74。78 91。30 93。91 69。57 76。52
征购 29。58 49。61 51。77 44。56 38。61
销售 26。27 32。34 33。36 35.32 30.61
净拥有 71。47 74。03 75。50 60。33 68。52
总人口(万人) 1248。1 1280。9 1313。0 1397。1 1414。3
人均净拥有(斤) 572。63 577。95 575。02 431。82 484。48
注:产量为生产年度,征购和销售为粮食年度。
资料来源:产量、征购、销售数据取自1962年8月25日《粮食部计划司粮食资料提要》。总人口数取自《中国人口.吉林》。其它栏的数字是本书作者用以上四项数据计算出来的。
“净拥有”等于“产量”减去“征购”再加上“销售”。在省里“净拥有”的粮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