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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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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做饭的办法,同量的粮食多出饭。粮食严重不足,不少食堂创造了“先进的”做饭方法,1960年1月26日,中共蚌埠市委节约粮食领导小组发文推广。文件说:“这些先进的方法大大提高了出饭率,最高达到一斤米出饭8斤,山芋干出饭达四斤四两,都较原来的出饭率提高了二三倍。”对此事“必须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教育,对各种右倾思想应给予坚决的反对和批判”。这个文件介绍的方法如下:
净米饭先进制作方法:
高温双蒸法。每碗放米1。25两,再兑入开水5两,然后将碗放入盛有开水的锅内,用大火蒸到九成熟时,再兑入开水4两复蒸,前后约60分钟即成。每斤米可出饭8斤。
一炒三蒸法。先将米入锅炒10分钟,再用开水浸泡10分钟,泡透后再将水除去,入锅干蒸20分钟,再盛出摊凉后加水(每斤米放4斤7两水)复蒸10分钟后,再盛出凉干(10分钟),最后加水再蒸。每斤米可出6斤饭。
浸泡双蒸法。先把米用开水浸泡半小时,连同盛米器具放入盛有开水的锅内蒸,半小时后拿出摊凉(约10分钟),每斤米再加水4斤6两,再蒸40分钟,每斤米可出饭6斤2两。
双蒸法。每碗放米1。25两,参水6。6两,放在开水锅内蒸煮,30分钟后每碗再加水2。5两,复蒸20分钟后,每斤米可出饭7斤半。
泡米复蒸法。先把米用水泡10分钟,水除去摊凉以后,将米放入锅内蒸20分钟,再拿出摊凉并再进行复蒸即成。每斤米可出饭6斤半。
蒸煮法。先用热水将米浸泡20分钟后,入锅煮,到米涨开时捞出复用笼蒸,每斤米可出饭5斤4两。
干、湿双蒸法。将米干蒸后,以1。7两米兑2。6两水的比例,加水复蒸,每斤米可出饭5斤6两。
山芋丁饭先进制作方法:
双泡双蒸法。先将山芋丁用水泡2小时再蒸,蒸后1小时取出,用凉水浸泡后,再放入笼内兑水复蒸,每斤可出饭4斤4两。
浸软复蒸法。先用温水洗淘山芋干,待浸软后,入锅干蒸,蒸熟取出摊凉,10分钟后再加水(每斤山芋加水1斤1两)复蒸,一个半小时后成饭,一斤山芋丁可出饭4斤4两。
山芋面饭先进制作方法:
炒烫法。先将山芋面干炒,炒后用开水烫,山芋面凉透后用水拌合,制成馒头,入笼蒸后,每斤山芋面可出饭4斤4两。
发酵蒸馍法。将山芋面进行发酵,制成山芋面包,一斤山芋面可蒸出馒头3斤。
小苏打拌制法。用混合面做饭时,先用水烫一烫后加小苏打拌合,做出馒头蒸熟。每斤可出山芋馒头4斤。
豆粉面制饭法。先将豆粉面炒熟,冷凉,用开水烫后,用温水拌合制成馒头蒸出,每斤面可出馒头4斤4两。
很明显,上述“先进”制作方法,并不能真正能增加食品的量,只是吸水多一些,膨胀得厉害些,而且反复蒸煮,破坏了营养。农民说,这是“欺骗肚皮的”的办法,但是,只要把肚皮装得满一些,农民还是愿意接受的。这种量不增多、营养下降,而显得很多的食品,今天可以作为减肥食品。因为它可以满足生理感官的需要,而不增加营养。
大力寻找代食品。上述“先进”的制作方法,还是需要粮食(包括山芋)的,到后来粮食完全没有了,巧妇难做无米之炊,只好发动群众寻找代食品。大搞代食品是中共中央的号召,当时的各级党报也大力宣传某些代食品的营养如何丰富。
1960年,安徽省全省各地都大量采集代食品。以蚌埠为例,1960年11月29日,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在全市小秋收会议上作了《全民动手,大办代食品》的专题报告。他指出,“搞好以代食品为中心的小秋收运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它是我们过好生活搞好生产的一个关键性措施,我们必须在已经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继续努力,把大搞代食品的小秋收运动推向新的高潮。”1961年3月26日,中共蚌埠市委以发出了《中共蚌埠市委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中共蚌埠市委文件 '61'52号),文件一开头就指出,“自今年春季以来,我市出现了一个群众性的采集野菜的高潮。”报告进一步强调野菜的好处,要求各级党委必须抓住清明前后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掀起一个采集野菜的新高潮。
1960年11月29日,蚌埠市委第一书记程光华在发动群众采集代食品的报告中,列出了以下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表43一些代食品的营养价值
 
品种(公斤) 蛋白质(克) 脂肪(克) 碳水化合物(克) 热量(卡)    
玉米芯(粗粉) 66 25 68 812    
红芋叶(粗粉) 185 58 128 1900    
红芋藤(粗粉) 168 59 116 1785    
红芋茆(粗粉) 90 70 113 2273    
黄豆荚(粗粉) 100 47 113 1356    
榆树叶(干粉) 185 47 101 1663    
桑树叶(干粉) 163 92 40 1853    
化生桔(粗粉) 122 32 91 1221    
红芋叶(淀粉) 92 66 294 2260    
红芋藤(淀粉) 101 49 470 2727    
黄豆荚(淀粉) 103 27 394 2227  
资料来源:程光华:《全民动手,大办代食品》,1960年11月29日。
上述的代食品是与庄稼有关的,或一般荒年吃的榆树叶、桑树叶之类。几个月之后,这些代食品吃光了,就把一般荒年不吃的野草当代食品了。1961年3月26日,中共蚌埠市委发出的《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中,列出了这些代食品的营养。
表44  每1市斤各种代食品的营养成份
 
代食品名称 脂肪(克) 蛋白质(克) 糖分(克) 热量(卡)    
地豆子 3。75 27。9 32。4 275    
猪牙菜 1。5 17。9 2。5 95。5    
荠菜 0。5 36 35 288。5    
香荠菜 1。5 24。9 22。5 203    
豆瓣菜 1。75 23。8 19。6 180    
芙莉苗根 1。25 12。4 95。7 443。5    
拉拉藤 1 21。9 24。6 195    
野辣菜 4。25 18。6 17。9 157    
蒿兰菜 1。75 18 27。3 197    
草鞋底 1 20。6 16 155    
双叶苗 2 23。2 35。5 253    
剪子股 2。45 22。6 13。9 168    
面条菜 1。15 25。7 19。5 191    
羊蹄棵 0。2 31。1 20。7 209  
资料来源:中共蚌埠市委:《进一步发动组织群众采集野菜的指示》,1961年3月26日。
蚌埠市留下来的上述两个文件中,都提到一个月有数十万人次上山、下田采集代食品。然而,野菜、树皮也是有限的。不出多久,树皮没有了,野菜也没有了,代食品也很难采集了,人们只好坐以待毙了。
我在凤阳看到一份文件:《中共凤阳县委通知(1960。10。1)》,粮菜混吃,是节约粮食、保证吃饱吃好的一个重要方法,在大抓蔬菜生产、大种萝卜的同时,还应大搞各种代食品,以弥补当前蔬菜之不足。每亩约计可采集豆叶100 ─150斤。采后用水煮八成熟,手揉、挤出绿水,变成豆叶块,煎、炒、熬菜或兑粮食做饭都可以。 
4,“救命田”救了农民
挽救危局最有效的办法是从共产主义倒退回来。1958年各地搞“一大二公”,毛泽东和中共中央是乐观其成的。“一大二公”引起的“五风”造成了很大破坏,中共中央才被迫退回来,强调“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三级是指公社、大队、生产队,即人民公社的财产由这三级共同所有,而生产队是基础。“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对遏制“共产风”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还没有改变“上工一条龙,干活大咚呼隆,出勤不出力,记的一样工”的状况。生产仍然上不去。
安徽的责任田酝酿于1960年秋,试点于1960年底,形成于1961年春,结束于1962年底。对于安徽的责任田,毛泽东态度暧昧,他前后四次表态值得玩味。
1960年8月28日,曾希圣提出了在生产队下划份三个组,分别包产:一组包口粮,一组包饲料,一组包商品粮。10月,他进一步提出:“生产队下面均设生产组,避免生产大呼隆。”这年10月,曾希圣接替舒同,兼任山东省委第一书记,11月,安徽省委贯彻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批示信》,曾希圣从山东赶回安徽,在会上他强调:“我们是三级半所有制,小组是半级所有,以加强生产责任制。包产仍实行双包制,小队向大队包产,小组向小队包产。”此后,这个办法在安徽省得到全面推广。但以生产小组为单位还是没改变“干活大呼隆,分配大锅饭”的问题,只不过是“大锅”变得小了一点。
1961年元旦后不久,安徽省委派副省长张祚荫和郑锐到山东向曾希圣汇报情况。曾希圣听完汇报后向他们讲了几件事:第一,关于恢复农村经济问题,他说可以走包产到户的路子,并说已给黄岩同志打过电话,请他亲自去金寨县搞包产到户的试点。第二,已经向毛主席请示,农村食堂制度不成功,要取消,让社员一家一户自己做饭吃。第三,安徽也出了大问题,主要责任在他,他向毛主席请示,拟不再担任山东省委书记,回安徽纠正自己的错误,把安徽生产搞起来。
看来,曾希圣深知安徽问题的严重,他捂盖子的目的是想在外界知道安徽问题之前,自己把问题先解决掉,而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包产到户。
1961年2月,曾希圣从山东卸职回安徽,路经蚌埠时,在此地驻点的省委常委张祚荫向他谈了一件事:宿县褚兰公社苗光大队73岁的农民刘庆兰带着有肺病的儿子上山开荒,没有牛,没有犁,只靠一把锹,第二年收了粮食3300斤,除了口粮种子外,还卖给国家1800斤粮食,向公社交了60元钱。可见,包产到户不仅是农民的要求,而且的确能解决问题。
一回到合肥,他就提出“按劳动底分包耕地,按实产粮食记工分”的办法。“劳动底分”就是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如成年男子每天底分是10分,妇女为6分,少年为5分,是事先评出来的。按底分包地就是按劳动能力包地。这样,就把土地分包给劳动力了,只要上交承包的粮食就行了。曾希圣强调,这不是单干,因为土地和大型农具还是公有,包产得到的粮食还是统一分配(超产的归自己)。他强调“五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超产部分归自己),大农活和技术统一,用水管水统一,抗灾统一。尽管开始推广,但干部还是有顾虑,怕说是分田。1961年3月15日和16日,在中央召开的广州会议上,曾希圣向毛泽东汇报了这个作法。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试验嘛!搞坏了检讨就是了,如果搞好了,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好事。”曾希圣立即叫秘书把毛主席的话电告诉省委,并说:已经通天了,可以搞。这样,安徽就全省搞起责任田来了。正在全面推广的时候,在广州会议上,毛泽东又让柯庆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华东局第一书记)转告曾希圣:责任田“可以在小范围内试验”。由于看到毛泽东态度和上次表态有所不同,3月20日,曾希圣又给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柯庆施写了一封信,比较详细地说明了责任田的作法和积极作用,也指出了这个办法的缺陷。信中说“我们的做法,并不是单纯接受部分群众的要求,而不顾可能发生的危险;而是吸取它的好处,又规定办法防止它的坏处。”毛泽东看信后没有表态。3月28日,曾希圣回到合肥,当晚召开省委常委会,简要传达广州会议,说:“这个办法(指责任田),现在看来能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能够增产,我们就今年试验一年,如果实践证明是好的就继续搞,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为了减少搞包产到户的阻力和猜疑,1961年4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送了《安徽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中说:“我省试行包工包产责任制的办法是从3月6日开始的,到3月20日接到希圣同志由广州发来的电话后即行停止。总计个省试行这个办法的生产队占生产队总数的39。2%。”这里说的广州来电后“即行停止”应当是一种谨慎的试探。因为毛泽东在广州说了“如果证明不好,就不搞了。”实际上此时并没有停止。为了消除中央的疑虑,这个报告对外面的批评作了解释:“在试行中,有些地方由于宣传工作做得不深不透,以致有少数群众把这个办法误解为包产到户,甚到误解为分田,也有的希望多吃超产粮,故意把它说成包产到户写信给工厂做工和给部队服役的亲属回家生产。实际上,这个办法不是包产到户,更不是分田,这和六十条中所说的’实行严格的田间管理责任制’,’有的责任到组,有的责任到人’,是完全一致的。”1961年7月,曾希圣又一次在蚌埠向毛泽东汇报了责任田的问题。毛泽东回答说:“你们认为没有毛病就可以普遍推广”。曾希圣立即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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