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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红都旧事by 冰魅-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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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经在小床上喊了三天了。当我终于从那些孩子的脚下站起来去找他的时候。我看见,他被一张席子裹着,扔出去了。我握着那块面包哭啊,不知道哭了多久。也不知道我到底在哭什么?也许那一次,我把一辈子的眼泪都哭光了。从那以后,我不会哭了。”

盛杰哭了。咬着自己的衣襟,泪落在手背上。
早早伸手替他抹去泪珠,轻轻的:“阿杰,别哭。”盛杰握住那只冰凉的手,却发现,原来自己的也并不温暖。
“我怕,我怕的要死。我一心的盼着,谁来带我走。我会乖,做个听话的宠物。不会再闯祸,不会惹主人生气,只要,带我走……”
“后来,真的来了一个人。他把我带到了他的家里。他看上去很亲切,很和善。不停的叫我,孩子,孩子。但他把一杯热牛奶放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发着抖问他:如果我不喝,他会不会把牛奶倒在我头上。他听了愣了一会,立刻把牛奶倒掉了。然后抱起我,拍着我的背,用那么动听的声音对我说:我可怜的孩子,是什么把你吓成这样?宝贝,不怕。”

早早扬起头,微笑着:
“从来没有人叫我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人对我说:宝贝,不怕。那个声音对我来说就是伦音,那个人在我眼里,是天使。那一天,我搂着他的脖子,叫他爸爸。我想,我认识幸福了。”


“那个 “爸爸”对我很好,我叫
“妈妈”的女人也常常带我到百货公司去。把我打扮的洋娃娃似的,牵着手在街上走,笑得好看极了。那段日子,真的很好。直到,有一天晚上,
“爸爸”像往常一样抱着我,亲我的时候对我说,他喜欢我,爱我,想要我。我知道,嬷嬷们做的那些事,又要来了。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大人们都喜欢对我做这样的事?如果这就是爱我,我不要。”

“他把我压倒,脱光我的衣服。发疯似的吻我,咬我。我不记得我都叫了些什么,只记得当他撕裂了我的身体,像雷火一样贯穿了我的时候,天使消失了。也许,他从来不曾出现过。那一年,我还不到11岁。”

“很凑巧的是,女主人冲进来了。大叫大嚷的说她早就怀疑了,终于让她抓到了!她发疯似的哭闹,那个我叫他爸爸的人赌咒发誓的说,是他喝醉了,是我勾引了他。为了证明他的清白,他把我从床上拎起来,看不见那流了一床的血。掐着我的脖子,让我承认是我自己脱了衣服引诱他的。他打我的耳光,死盯着我的眼睛又慌又怕。他在威胁我,眼神却在求我。他忘了,他曾经用怎样的声音对我说,宝贝,不怕。”

“他们以为我会哭,可是他们不知道,我不会哭了,我只会笑。我笑了,看着面前的两个人笑了。于是,我被恼羞成怒的女主人用烟缸砸倒,丢在院子里,绑在栏杆上。半夜,下雨了。男人偷偷溜出来看我,哭着对我说对不起,说他是爱我的。可是他不能失去名誉家庭,求我,让我认错,请求她的原谅。帮他过了这一关,他会对我好。我只是看着他,不说话。这个世界,还让我说什么呢?我不会哭,也不再说话。”

“那个女人气疯了,她要彻底的清除我这个祸害。她揪着我的头发,咬着牙狠狠的说:你不是喜欢被男人玩吗?我让你痛快个够!”
被掐着细瘦的脖子拎到满脸邪笑的老板面前,早早清清楚楚的记住了女人咬牙切齿的话:“我要他做到死!”
这个红灯区里的牛郎店老板,看着面前青白着脸的孩子,笑眯眯的说:“太太,这个怕是有麻烦。这么小的孩子,万一有人多事的话……”
女人冷笑着:“怎么,我白送个人来给你赚钱还嫌烫手吗?”
“我只是怕以后会有人找麻烦……”
“哼,我是他的监护人,谁多管闲事?”女人“啪”的摔过一叠钱:“等他死的时候,我要来看看。别让我等太久!”
丢下阴冷的话,女人走了。老板捏着早早尖小的下颌,淫亵的笑:“真是个美人坯子呢!可惜太瘦了。你会有很多生意的,就看你能撑多久了。”

“白天黑夜对我都没有意义,除了疼的昏天黑地的时候会叫,谁都知道,我是一个没有眼泪,不会说话的木头,一个等死的玩偶。”早早闭上眼睛,仿佛又看到了那关闭了所有生门的夜,睁着空洞眼睛的血淋淋的自己。

盛杰的胸口被死死的堵住了,喘不过气来。早早睁开眼睛,亮晶晶的,闪着温暖的光:“在那一片混沌里,我看到了他。那个年轻,强悍,带着一身杀伐气概走进来的男人。Manco。”

“他站在那,那么高,那么壮。他的眼睛亮的像星星。我一直都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过去,我要牵他的衣角仰头看他。他会救我,我信他,信这个冷冰冰一身杀气的男人。没有理由,没有根据,就这样靠过去了。”

关嘉俊大步走进店门,杂乱污浊的声浪人流让他皱紧了眉头。身后的四个黑衣大汉机警的扫视四周。
老板看到关嘉俊,顿时板紧了脸:“关老板,贵足踏贱地,一定有什么好事?”
关嘉俊看着他,冷冷的:
“当然,对你来说不是坏事。我是来通知你一声,Ran在我的红都里。他不会回来了。他和你有多少身价的合同,我照付就是。”
老板的脸一下子成了猪肝色:“Ran是我这里的台柱子,你把他挖走就等于断了我的财路!”关嘉俊不客气的打断了他:“他在我哪里还算不上什么大角色,他愿意去是因为我给他的比你多。这是300万的支票,要么收钱,要么到红都去把人抢回来。”

老板青筋直暴:“关嘉俊,你不要欺人太甚!”
周围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这里。关嘉俊眉峰一扬,微微抬起了下颌。
衣襟被牵住了,关嘉俊低头看去,一个瘦瘦小小的男孩正用他芦棒一样的小手牵他的衣角,仰着头看他。栗色的头发乱七八糟的覆在发青的小脸上,嘴角瘀紫,一双深陷的大眼睛定定的看着他。关嘉俊有点吃惊,那是怎样的眼神啊!完全的信任,倾注了全部生命力的孤注一掷的恳求救我。关嘉俊读出了那两个字,一丝苦笑掠过。伸手抚摸他尖削的脸。蓦的,关嘉俊的心紧缩了一下。他看到了孩子身后那一串歪斜的小脚印,那是血印出来的。

眼前的孩子摇晃着,站都站不稳。一件成人的衬衫胡乱的裹着身体。赤裸的双腿上,血迹蜿蜒,还在流淌。他是直接朝自己走过来的,从那刚刚打开的房门里,从那可能一直紧握着他的人手里,一路挣扎着过来的。关嘉俊紧锁眉尖:
“你……”
“通”的一声,孩子被抓着头发摔了出去,狠狠的撞在栏杆上。孩子惨叫一声,没有挣起来。
“混蛋!谁让这小王八蛋乱跑的!人哪?”立刻有人跑过来扯起了孩子。
“想不到你连这种生意都做,他才多大?你不怕出人命?”
“他是我的人,我高兴怎样就怎样!”
关嘉俊看了一眼不远处被人抓住脖子的孩子,没有哭泣,没有哀求,只是悲伤的紧紧的望着他,伸出了手。
关嘉俊走过去,蹲了下来。握住了他的手。冰冷的小手被包围在温暖中,孩子的目光骤然闪亮!
“愿意跟我走吗?”低沉的声音像装满了磁石,像看到了混沌中打开的一扇门,孩子的目光清亮闪光。
“愿意。”
关嘉俊笑了 他的笑容好温暖哪!孩子痴痴的看。
“想不到关老板还这么怜香惜玉的,居然能让哑巴说话!”阴冷的声音传来。关嘉俊的怒气郁积在眼睛里:“这个孩子我要带走,你出个价吧!”

“呦,这可不行!”老板阴阳怪气的说:“这孩子有点特殊。他没有价钱。我也不能卖。他可是他妈妈亲自送来的,人家付了钱请我调教的。到时候自然接走。我可惹不起买卖人口的罪名。当然,关老板如果找到他的家人,人家同意了,我自然立刻放人。不过,那女人走了以后就没有消息了,不太好找啊!”

关嘉俊眯起眼睛,电似的目光射过去。妈的!老东西,你最好说的是实话,不然,挑衅我的人都会后悔!握紧孩子的手,温和的笑:“你叫什么名字?”

“早早。”
“早早,叫我Manco。”
“Manco。”
“放心,我会带你走。”
“我等你。”轻轻的偎进来,小手环住了他的脖子。
抱住他,关嘉俊有点心酸,这个孩子是在用全部的生命在相信他。感觉到一颗小小的心脏在贴着他跳动,有一种久违的温暖涌上心头。每当深夜降临,因为恐惧绝望而无法入睡的时候,也曾经幻想过要一个可以全心全意相信的人吧!

关嘉俊一坐上车就吩咐身边的江威:“阿威,立刻去给我找到这个女人!那孩子,撑不了多久了。”
痴痴的目光追随着他走的方向,早早甚至感觉不到身边危险的目光。“你在等他吗?”
“他会来的。”早早小声的跟自己说。
“是啊,他会来的。可惜你等不到了!”
恶狠狠的脸出现在眼前:“我现在就把你送到那些男人的床上去,免费的。谁都可以。看看是他来的快还是你死的快!”


早早好象是累了,头靠在盛杰的肩窝里,不再说话。盛杰搂住他,牙齿把嘴唇咬的发白。
“他把我扔在一间屋子里,很多人……很多……等他听到消息带人来的时候,我已经死了。”
把血肉模糊的小身子抱在怀里,关嘉俊突然感到彻骨的寒冷。小小的心脏已经不再跳动,半睁的眼睛却依旧执著的看着他。就像刚刚见到他的时候一样,坚定的,毫无保留的相信。

不要走,别走。关嘉俊看着手术台上那个插满了管子的小身子,轻轻呢喃。我想让你陪我,我需要一颗心贴着我。有了抱你在怀里的温暖,我就不再孤独。回来,回来!你说过要等我!

医生无奈得回头,几次电击都毫无反应,监视器的一条横线无情的宣布着生命的结束。关嘉俊脸上的肌肉在跳动,举起手中的枪,把硝烟味还没有散尽的枪口对准医生的头:“他在等我,救他!”

惊恐万状的医生将电压调到了最大,用力的向孩子的身上压去。早早在手术台上高高的弹起来,又落下。奇迹出现了,监视器上出现了一点小小的波动。

5天5夜,挣扎在生死的边线。当早早的眼睛终于睁开的时候,他看到了阳光。
“你来了。”几乎听不到的声音,却是无比的欣慰。关嘉俊跪下来,握住他的手,哭了。
“那是他第一次在我面前哭。从那个时候起,我们的心就贴在了一起。我醒来的那一天,6月9日,就是我的生日,那时我11岁,他给我取了名字,十一郎。”



“那些混蛋呢?”盛杰咬牙切齿的问。
早早淡淡的一笑:“他砸了那家店,把那个老板装进麻袋扔到海里去了。那些碰过我的人都被他阉了。”
“那,害你的那两个人呢?”
“不知道,他没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早早手指划着地毯,低低的声音:“你是不是觉得他很残忍?”
盛杰抿抿唇:“他们都该死!”
“其实,如果换成是现在,他可能不会那么冲动了。那一年,他杀气最重,也是他最脆弱的一年。红都出事不久,他的处境很艰险。所有的矛头都对准了他。他不但要重建红都,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里给自己杀开一条血路,在急流暗涌里站住脚。把打破了的平衡再建立起来。”看到盛杰迷惑的样子,早早微微笑着:“你不知道,红都曾经有过一场大火。那场火毁了一切,只留下了他。在我们的脚下,就是红都的废墟。那里埋着36个人。”

也埋着你的爱恨情仇。每个月圆之夜,你都会一个人独坐窗前,默默的浇下一杯红酒。你说,那是他喜欢的味道。早早垂下眼帘,你总说我学不会遗忘,你又何尝会遗忘呢?

“他看起来很强壮,很有力。可是,他真的很孤独。他心里的苦没人知道。那个时候,他常常不能入睡,烟和酒都很凶。只有当我们相互依偎着,坐在壁炉前的摇椅上的时候,他是平和的,安详温柔。后来情况好了很多,他也越来越成熟,深沉。但是,壁炉前的摇椅上,依然是我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他教我认字,读书,给我讲牛津的林荫道上明朗的下午,泰晤士河边的咖啡。告诉我他所有不开心的事,也让我分享他的得意和快乐。就算我听不懂也没有关系,开心的时候我会和他一起笑,难过的时候我会偎在他怀里,让自己的心和他一起跳动。”

“既然这样,他又怎么舍得你去做……”盛杰有点迟疑的问。
“他舍不得呀!舍不得又怎么样呢?”早早淡然的笑:“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他就有这样的罪!红都是声色之都,养着一个花朵似的十一郎却不下场,那种压力,你想象得到吗?”那种诡异的窥视,凶险的觊觎随着我的长大越来越重。就算我深居简出,就算他百般防护,还是无法低挡越来越严重的挤压。毕竟,我不能躲在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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