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处可藏-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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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国家通信情报局的全球无线电通信开发部门给这项任务提供了大量的资源,“五眼”情报联盟2011年的年会上有一份报告曾经对此做过详细介绍。
BLARNEY通过扩大的脸书数据收集开发了社会网络
作者姓名已删节 20110314 0737
(绝密//敏感信息//不可向国外透露)单点登录聚焦——BLARNEY通过扩大的脸书数据收集开发社会网络
(绝密//敏感信息//不可向国外透露)2011年3月,BLARNEY项目开始传递已充分改善并完整的脸书内容。这是美国用海外情报监控法案和联邦航空局开发脸书向前迈的一大步。这项努力是六个月前与联邦调查局一起处理不可靠且不完整的脸书收集系统开始的。美国现在通过监督和搜索活动能获取脸书的大量数据。操作员对收到许多内容领域也非常兴奋,比如聊天领域,而之前只是偶尔能利用。一些内容是全新的,比如用户视频,会把这些视频整合在一起。新的脸书收集系统会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情报,并针对我们的目标——依据互联网协议地址和用户代理的定位——去收集所有私人信息以及文件信息。国家安全局的多重部门来确保这些信息的成功传递。一位在联邦调查局的国家安全局代表对收集系统的快速发展做了相应的协调工作。单点登录的PRINTAURS团队编写了新的软件并对配置进行了改造。总工程师们调整了协议开放系统,技术指挥部迅速跟踪升级了他们的数据展示方案,以便操作员可以正确观测到数据。
英国国家通信情报局特别注意到了脸书安全系统中的弱点,获取了脸书用户试图掩盖的数据: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家通信情报局发现了其网络系统中照片存储功能的漏洞,它能被攻击者用作接入用户账户的入口。
在社交网站之外,美国国家安全局继续搜查检测系统检测不到的缺口和通信,然后开发程序将其置于严密的监控之下。一个看似隐藏的程序就能充分证明这一点。
为了谨慎起见,美国国家安全局和英国国家通信情报局致力于商业航班的网络和电话通信监控。这些通信通过独立的卫星系统转发,因而极难确认其所在位置。在监控机构看来,人们能在飞机飞行的几个小时里,于地球的某处上网、打电话而不被监控,是令人无法忍受的。因此,监控机构努力进行大量资源研究,以优化拦截起航飞机通信的系统。
在2012年的五眼联盟会议中,英国国家通信情报局展示了一个名为“窃鹊”(Thieving Magpie)的拦截程序,该程序以用户数量不断增长的飞机航行过程中可以使用的手机为目标:
提出的解决方案是研发一款能够确保实现“全球覆盖的”系统:
在同一次会议上,提出一份相关的国家安全局文件,题为“信鸽”(Homing Pigeon),同时对空中通信所做的努力进行了描述,特别地协调了国家通信总局与机构的方案,并且将整个系统提供给“五眼”情报联盟:
国家安全局部分部门对于建立这样庞大的秘密监控系统的真正目的显得格外坦诚。一组机构官员谈论用国际标准控制互联网的发展前景,此PPT演示文稿正是对此加以介绍并给出了直观的见解。此文稿的制作者来自美国国家安全局/信息情报局,从事国家科学技术情报的官员,他曾自称自己是一名“受过良好训练的科学工作者兼黑客”。
他演讲的题目直言不讳:“国家利益、金钱和自我的角色。”他说,这三个因素是实施监控的主要动机,有利于美国在全球监控领域占有统治地位。
不可避免,利益和权力是另一个驱动力,这当然归因于监视部门本身。“9·11”恐怖袭击之后,美国监控部门就开始大量搜集情报。大部分情报资源都是通过公共资金(也就是纳税人)传播到秘密监视防御体系的口袋中的。
像博思艾伦和美国电话电报公司这样的企业,他们会雇用大批前高级政府官员,而现任高级防御部门的官员则是(也许在以后)这些企业的前雇员。监控系统不断扩大,这是保持资金不断运转、不断汇入的方法。这个方法同样能保证美国国家安全局及其相关部门始终保持其重要性以及在华盛顿的影响力。
随着监控系统规模和目的的扩大,美国潜在敌人的档案也在增多。在题为“国安局简报”的文档中记录了各种威胁美国及其国家安全局的条目——有一些可预测的条目——包括了“黑客”“犯罪因素”和“恐怖主义”;也有一些更加宽泛、发人深省的技术条目,包括了“网络”本身在内:
长期以来,网络被预示为民主、自由,甚至是解放的象征,它是史无前例的。但在美国政府眼中,网络及其他通信技术威胁着美国权力。综观上述条目,美国国家安全局想“收集所有信息”的雄心非常清晰。我们拥有全部的网络和其他交流方式,这是非常重要的;任何事情不能逃脱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监视,这也是非常重要的。
最后,除了外交操控以及其经济和工业优势,无处不在的监听系统让美国获得了准确信息,这也意味着权力和控制。美国能够知道每个人在做什么、说什么、想什么、计划什么——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大型企业、其他国家政府领导人——美国针对这些领域权力的最大化。如果这种监视系统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操作,这种权力就能加倍。这创造了单向镜:美国政府可以看到世界各国和美国人民在做什么,而没有人知道美国政府自己在做什么。这是绝对不平衡的,是最危险的人类情景:封闭而不负责任地行使无限权力。
爱德华·斯诺登的爆料颠覆了这种危险的现状,他向外界透露了美国的监视系统及其运作方式。人类史上第一次,世界各地的人能够真正了解美国监视系统的能力。因其对各国民主统治造成的巨大威胁,这条新闻引发了全球长期持续的讨论,同时也引起了对改革的呼声,引发了在电子时代,全球针对网络自由和网络隐私的重要性讨论,引发了民众对一个重要问题的思索:在我们普通人的生活中,无限制的监控意味着什么呢?
第4章
监控之害
世 界各国的政府都在想方设法说服并训练民众无视个人隐私。为了让人们容忍对其私人领域的严重侵犯,那些长篇累牍的陈词滥调现在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这类说辞相当卓有成效,在当局搜集了人们言行、阅读、购买行为等大量数据之后,人们还对此交口称赞。
有了诸多互联网巨头的附和,这些机构充当了政府监控的左膀右臂,政府当局对人们隐私的入侵则更是愈演愈烈,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 施密特(Eric Schmidt)在2009年接受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CNBC)的采访时,被问及他对人们对其公司保留用户数据存在顾虑有何想法,他令人不齿地答道:“如果你的所作所为不想为人所知,也许你一开始就不该将它付诸实际。”脸书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在2010年的一次采访中,也表现出同样的不可一世,“人们将更多不同种类信息与他人共享,不仅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而且更公开,涉及面更广。”他表示,在数字时代,个人隐私不再是“社会规范”,这种说法完全是在为科技公司买卖个人信息大开方便之门。
但是个人隐私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实际上即便是那些贬低其价值的人们,那些称隐私已不复存在或者可有可无的人们,他们自己都不会相信这些言论。反对个人隐私的提倡者在控制自己的行为和信息不被人所知方面却颇费工夫。美国政府本身就在采取极端手段,让自己的行为不为大众所知,为其所作所为筑起了保密的高墙。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在2011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现如今,我们政府的许多行径都是私下里秘密进行的。”这个世界充满阴影,见不得光亮,《华盛顿邮报》的文章中称之为一切“如此令人费解,而且规模如此之大”,没有人知道耗费金额是多少,雇用了多少人员为此效力,其中包括了多少项目计划,或是到底有多少机构在从事着同样的工作。
与之相似的是,那些如此心甘情愿要贬低我们的隐私价值的互联网巨头却在费尽心思保护着自己的隐私。谷歌一直在奉行这样一条政策,即拒绝与科技信息网站C的记者进行任何交流,这是由于后者公布了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包括薪金、竞选捐助和家庭住址在内的个人信息,而所有这些公开信息全部是通过谷歌搜索获得的,C此举是为了强调谷歌公司所带来的入侵危险。
与此同时,脸书的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斥资3000万美元购下了帕洛阿尔托住宅周边的4所房屋,就是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正如C所言:“你的个人生活现在成了脸书的数据,而它自己的首席执行官的个人生活却完全与你无关。”
同样自相矛盾的做法还可得见于许多否定个人隐私价值的普通百姓,但无论怎样,他们都要为自己的电子邮件和社交媒体账户设置密码;他们还要为浴室门上锁,会将信件装入信封并封口;他们会从事一些永远都不愿暴露在众目睽睽下的活动;他们会和朋友说悄悄话,或者去见心理医生和律师。所有这些他们都不希望为外人所知,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时也不希望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
自斯诺登泄密之后,我和许多支持监控的人士进行辩论,他们都很快地对谷歌首席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的观点随声附和,认为隐私就是人们希望对某些事情有所隐藏。不过,这些人当中谁都不会告诉我他们的电子邮箱密码,也不会允许别人在他们家中安装摄像头。
参议院情报委员会主席戴安娜·范因斯坦坚持认为,国安局大规模搜集监听数据并不构成监控行为,因为其中并不包括交流的全部内容。网上的抗议者则要求她用行动来支持自己的言论:这位参议员是否会每月公开她电邮往来者和电话通话人的全部名单,其中还要包括具体通话时长,以及通话时身处何方?她一定不会接受这种做法,因为揭露这些信息相当于让人一丝不挂,将它们公之于众将会对个人领域造成真正意义上的侵害。
令人瞠目的是,那些轻视隐私价值的人同时又在不遗余力地捍卫个人隐私。这是一种虚伪的做法,但这并不是问题的重点。问题真正的重点在于,对保护隐私的欲望是所有人共有的重要特点,这一点绝非可有可无,而是人何以为人的关键所在。我们都本能地认为,在私人领域,我们可以自由自在地行事,我们的所思所想、所言所行、所写所做、所选所为,这些都不必在乎他人的评价。隐私是成为自由人的核心条件。
也许,有关何为隐私以及为何人们会对之如此迫切需要,最著名的陈述莫过于美国最高法院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于1928年的奥姆斯蒂德诉美国(Olmstead v。United States)一案中的这句话:“一个人独处的权利是最广泛的一项权利。”他写道,隐私的价值远比公民自由“范围更广”。他表示这是一项根本的权利。
我们宪法的制定者为确保对幸福的追求制定了有利的条件。他们认识到,人的精神本质意义在于其情感和智慧,而物质世界中只存在着生活里的一部分痛苦、快乐和满足。他们试图从信仰、思想、情感和感受等方面保护美国人。他们被赋予隐私权,以此来与政府相抗衡。
即便在布兰代斯担任法官之前,他也是隐私重要性的热心支持者。他与律师塞缪尔· 瓦伦(Samuel Warren)联合在1890年的《哈佛法律评论》 (Harvard Law Review)上发表了一篇意义深远的文章《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认为剥夺他人隐私与窃贼盗取财物的犯罪性质完全不同。“就保护个人著作及所有其他形式的个人作品的原则而言,保护的目的并非针对剽窃和直接引用,而在于使其免于被他人以任何形式发表。实际上,这并不属于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范畴,而属于保护人格不受侵犯的原则范畴。”
隐私对人的自由和幸福至关重要,具体理由大家很少进行探讨,但是大部分人却可以本能地意识到其中的重要意义,因为从大家对自我进行保护的力度中就可以很明显地得出这一结论。首先,当人们意识到有人在观察自己时,行为方式就会发生极大改变。他们会力求按照他人的期望来行事。他们希望避免蒙羞或遭到谴责。为此,他们会严格遵守人们所接受的社会惯例,不会越雷池一步,以防所作所为被视为离经叛道,有异于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