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去读小说网 > 历史电子书 > 李重生的重生路 >

第33章

李重生的重生路-第33章

小说: 李重生的重生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字应该叫李强军。

“龙哥!军哥!”凉亭里的几个女孩子倒没说什么,只是好奇望着走进来的两人,但是吕宋、金强和程文清却站了起来,满脸笑容的、讨好似的问候着王晓龙和李强军。

吕宋和金强的身份在邺城也算是很牛叉了,但他们和眼前的这两个少年比起来,身份就差了不是一截两截了。

王晓龙和李强军是在今年高考后的那几天才来到邺城的,但吕宋等人的家人,却是千叮万嘱的让他们不要招惹这两人,并且把关系搞好。

所以,在这一段时间里,他们倒和二人打成一片,经常请二人吃饭,再渐渐的对二人了解中,才知道对方的身份有多吓人,这时看见二人进来,他们当然要笑脸相迎了。

李小东不认识二人,只是诧异的看着二人和吕宋等人,心里在搜索着这两人到底是何人物,竟令吕宋等这样强叉的人物都刻意的讨好。

王晓龙和李强军并没有理会吕宋等人,只是从那一头进了凉亭,然后从李重生所处的这头走了出来,然后站在了李重生的面前。

“兄弟!我和强军要去吃饭,要不一起去?”王晓龙此时说话虽然还有点懒洋洋的感觉,但语气里带了一丝诚肯。

吕宋听得心里“咯噔”一声,然后看向李重生的眼神变了变,虽然这些日子里他和王晓龙走的比较近,但王晓龙从来没有这么客气的和他说过话,一直都是自己请王晓龙二人,还从来没有王晓龙请过自己吃过饭呢!这个李重生到底是什么身份呢?竟令王晓龙这样身份的人,都折身相交。

吕宋回头看了梅雪和李小东一眼,见二人都诧异的望向自己,知道二人也是不明所以。

那天王晓龙莫名的离开,金强心里就有一丝疑问,但他又不敢向王晓龙询问,所以这个疑问一直存在他的心里。这时看到王晓龙对李重生的这副模样,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竟有一丝害怕,难道这个李重生和王晓龙早就认识?可看样子也不像啊!好像王晓龙连李重生的名字也并不知道。

李重生的确是愣了一下,他以为王晓龙会再为金强出头的,但看王晓龙此时的表情,的确有点和自己相交的诚意。

但想一想,自己和王晓龙这些人,根本就不可能生活在一个圈子里,这些人看起来全是二世祖,虽然这个王晓龙表现的比其它几人有气质点,但自己并不想和这些人混在一起,毕竟身份的差别很难使他们走到一起的。

“就不去了,我还有点事呢!这就要回去了。”李重生微笑着淡淡的说道。

吕宋等人,差点直接晕倒,这个李重生也太能摆谱了吧!王晓龙是什么人?他请的一顿饭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打破脑袋的来吃,可这个李重生竟这么拒绝了?

王晓龙笑了笑,然后点了点头,也不勉强,毕竟他的这个圈子里,的确和面前清淡洒脱气质的李重生有点格格不入,虽然自己认为自己很是洒脱,也很有那么一点的气质,但和这个李重生比起来还是不够沉稳,总有那么的一点稚气。

李重生朝旁边的李小茜笑了笑,表示对自己关心的感谢,不管李小茜以后走上哪条路,但此时的李小茜,还是和自己一起玩大的那个李小茜,对自己的关心是显而已见的,李重生很喜欢这种感觉。

李重生没有再看凉亭的众人一眼,转身朝来路走去,那份洒脱,那份自如,连王晓龙都自愧不如,更别说吕宋等人了。

李小茜看着李重生离去,眼中有着一丝的迷茫,而梅雪眼中尽是复杂的成份,至于那个满脸小豆豆的女孩,满脸竟冒着小星星,感觉到这个叫李重生的,太有范了。

就在众人各怀心思的时候,一阵汽车的轰鸣声,只见一辆红色的小汽车在前方打了一个漂亮轻巧的转弯,然后停在了李重生的面前。

97年在邺城,汽车的品牌款型对于人们来说是很陌生的,但对于如王晓龙、李强军这些从红色大院走出来的人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

他们俩很清楚的知道,这是今年7月份刚推出不久的玛莎拉蒂3200gt跑车(作者注:查了很多资料,似乎3200gt就是97年7月份上市的,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97年有上市。为了小说的趣味性,这里就用上了3200gt,不当之处,望见谅),这款后排空间很小,主要为运动设计,四轮驱动加大马力发动机的跑车,此时在中国的售价高的惊人,差不多150万左右,在省城也很少看到,怎么在邺城这么个小县城却出现了一辆呢?

王晓龙和李强军对视了一眼,对方的眼神中都出现了不解,可接下来的一幕更使他们震惊。

红色的玛莎拉蒂停在了李重生的旁边,超大的车门打开,只见田雨从上面走了下来,看到李重生后,妩媚的朝李重生一笑,差点勾走了李重生的魂儿。

李重生自从上次在“邺城酒店”里见过田雨一面后,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并没有再见田雨,因为和李重生谈完事情后,第二天留下了张莉和吴顺就回肃州了,可能这一个月到处奔跑着开拓市场吧!也许明天“邺城商厦”要开业了,田雨才从省城里跑了下来吧!

不错,田雨的确是刚从肃州下来的,到邺城后看时间还早,也就开车来这个公园散散心,没想到刚进公园不久,竟遇上了李重生,这倒令她很是惊喜。

田雨今天穿的比李重生前几次还性感,一身低胸的t恤,和超短的短裙,显得她的胸脯很是高挺,两腿很是修长,浑圆的屁股很是高翘。

051 撼

051 撼

第五十一章撼

田雨的这副穿着,看得凉亭那边吕宋等人直是热血沸腾。不要说那辆跑车的惊艳,只说他们在这邺城呆了这么多年,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性感漂亮,穿着这么暴露的女人,每一个人都是狠狠的咽了口口水。

但他们更震惊的却是这个迷死人不偿命的女人,竟然似乎和那个李重生认识,而且看起来还很熟的样子。天啦!那这个李重生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小茜和梅雪更是吃惊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李小茜是和李重生是一起长大的,对李重生可谓是知根知底,两人只是在这一个假期里因为李重生没回李家村而没怎么走近过,但在这个假期李重生的变化给她带来的震惊太大了,就跟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梅雪从第一次见到李重生,就感觉到李重生和别的男孩很是不一样,但是李重生一次高过一次的惊艳,实在是对她心中的李重生反差太大了,大的她都不知道用什么样的眼光去看李重生了。

“重生!你倒好雅致啊!把你姐我可累的老了很多!”田雨朝李重生又是一个妩媚的笑。

李重生心中直是苦笑,如果和这个田雨一起时间呆长了,肯定会犯罪的,田雨这种媚笑式的诱惑,对于有着三十岁心智的李重生来说,可是致命的。

“我怎么越看田雨姐越明艳了呢?现在感觉到都有点像我的妹妹了。”李重生略带邪恶的眼神在田雨的身上瞟了瞟,微笑的说道。

“小色鬼!看什么看!找打是不是?”田雨又是妩媚的一笑,还伸手在李重生的脸蛋上捏了一下,令李重生很是郁闷,有种被调戏的感觉。

不过令得凉亭和周围的众人,都是大跌眼镜,当然,男的都很是羡慕李重生,巴不得田雨捏的人是自己。

“差点忘了,等下,我给你拿礼物去。”田雨说完后,就扭着性感的屁股,回到了车旁,拉开超大的车门,从车里拿下了一个大盒子,吃力的递给了李重生。

李重生看到这个盒子时,两眼放光,因为他知道这里装的是什么!

他拿着盒子,放在了旁边的石凳上,然后打开盒子,终于看到了重生以后久违了的吉它。

这把吉它是木质空心的,品牌的名气很大,是芬达的牌子,一把价格都上千块了,虽然李重生前世也买了一把吉它,但那把吉它是国产的,只有二百来块钱,和这把是没得比的。

李重生摸着这把崭新而又名贵的吉它,就像摸着自己的孩子一般,那种久违了的感觉通过手心,一直传到了心扉。

调了调音,很纯正,比他后世的那把吉它音正多了,于是无意识的一首后世很是有名气的网络歌曲,就在他的手里弹了出来,并且他也随着吉它的音调唱了起来:

“是一片很寂寞的天,下着有些伤心的雨;

这是一个很在乎的我,和一个无所谓的结局;

曾经为了爱而努力,曾经为了爱而逃避;

逃避那熟悉的往事,逃避那陌生的你;

……

在那些黑色和白色的梦里,不再有蓝色和紫色的记忆;

在这个相遇又分手的年代,总有些风吹雨打的痕迹;

为了那苍白的爱情的继续,为了那得到又失去的美丽;

就让这擦干又流出的泪水,化作漫天相思的雨;

……

为了那苍白的爱情的继续,为了那得到又失去的美丽;

就让这擦干又流出的泪水,化作漫天相思的雨…”

苍凉而雄厚的吉它声和忧伤而又沧桑的歌声,飘落在这个邺城公园里的每一个角落,直到李重生那苍凉的最后一个音调消失在凝结的空气中,各个角落的人们还都在回味着刚才那曲子的忧伤和触动中。

的确,这首后世南合北斗所唱的网络经典名曲《让泪化作相思雨》,正是李重生前世所喜爱的,记得那年他大学的女友结婚的那一天,他就静静的坐在上海的黄浦江边,抱着吉它,一个人边弹边唱着这首《让泪化作相思雨》,边默默的流泪。

所以,当他今天拿起吉它时,这首此时并没有出现的网络名曲,却在他的口中给弹唱了出来,可想而知,那种给人们带来的震撼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的。

虽然他的歌声没法和原唱的相比,但因为在歌声中,投入了他的感情和记忆在里面,于是,听起来丝毫不失歌曲的原味。

震撼,绝对的震撼,此时这个邺城公园里的大大小小,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呆呆的在望着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抱着吉它,还没有从前世记忆中回过神来的李重生。

王晓龙和李强军面面相视,做为很有身份也很是前卫的他们来说,中国甚至外国最先出什么新歌曲,他们都是最先能听到的。

可是,他们却从来没有听到过这首歌。这首风格异于其它名曲的歌曲,不但好听,而且很能触动每一个听歌人的心神,这么好听的歌,如果是发行过的,那绝对是会红透半个中国的、人们耳详能熟的歌曲。

可问题是,他们之前并没有听过,那么这能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这就只能说明这首歌是这个李重生自已创作的。天啦!这绝对是太不可思议了。

王晓龙和李强军回头看了凉亭一眼,只见凉亭里的几个人,比他们俩震动还大。

吕宋呆呆的望着前面像神一样而坐的李重生,他并不知道李重生怀里抱的是什么乐器,但可以肯定的是,用那种乐器弹出来的曲子的确很好听,而且这首曲子他从来没有听过,他也想到这首曲子有可能是李重生自己的创作的。如果把这首歌曲创作出来发行了的话,李重生就算做不成歌星,但他绝会成为中国最年轻的作曲家和作词家。

想想刚才,自己还让人家和自己比吹笛子,想想都有点可笑,自己吹的曲子和人家弹的曲子简直就没可比性。虽然周围的人没有一个望他的,但他感觉到脸上很烧,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李小茜望着这个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少年,没有谁比她更了解李重生,但是此时的李重生,对于她来说是很陌生的,在她的印象中,李重生甚至连个笛子也不会吹,可是为什么今天却会弹那个不知名的乐器?而且弹得却是那么的好,那么的使人忧伤呢?

梅雪心里忽然感觉到一阵后悔,后悔自己把一块好玉当烂砖头给扔掉了。梅雪是一个喜欢听歌和乐器的女孩,这也就是为什么对笛子吹的很好的吕宋没有恶感反而有丝好感的原因了。她因为喜欢乐器,所以看过乐器方面的书籍,她知道李重生手里拿着的乐器就叫吉它,但她从来没见过,也从来没有听过吉它弹出来的曲子。

没想到的是,她却在一个本来只属于她一个人的人身上听到了,而且还是自编自创的。可是,现在,这个人已不属于她了。

想到这里,梅雪竟然有种想哭的冲动,只是痴痴的看着那个落寞而又伤感的身影。

给读者的话:

望各位收藏了!本来这周电脑推荐的,不怎么回事却没有上!伤心了。

052 天才

052 天才

第五十二章天才

值得一提的是,此时在一棵垂柳下的小石凳上,坐着两个李重生非常熟悉的女孩,那就是考试时,和李重生有过数面之缘并之间发生过不少事情的简一一和朱小飞。

其实她们俩比李重生来得更早,当李重生进这个公园时,她们俩个人就看见了,只是没有上前打招呼而已。

刚才在李重生和吕宋之间发生冲突时,简一一直是皱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