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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重生之魔幻纪元-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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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祸害走掉更好,怎么可能还找回来!呜……这么大的龙鳞我要多久才长得回来……”
  “啊!你们六个别让我逮到!我要把你们抽筋扒皮……”
  除了龙们的惨叫,又是美好的一天……
  六个龙谷新鲜出炉的通辑犯外加一个被“拐带”的龙皇开始了新的旅程……
  ……
  大陆已经和平了很久,最后一次战争是三千多年前在那些神魔之间展开的,当时各个种族几乎被灭绝了。
  那次战争被称为神魔圣战,那之后的年代被称为魔幻纪元。
  而三十多年前那场圣战虽然打了许多年,比起神魔圣战却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在结束后也变得一片和平,各种族混居在一起,除了各族的首都外各个地方几乎什么种族都可以见到。
  东大陆虽然很辽阔却被分为大大小小十七个国家,其中最大的有六个。
  这其中沙纳斯是个以武士为主的武力国家,奈落虽是人类建国却拥有大量的黑暗魔法师和亡灵巫师,碧血是普通的人类国家,也是魔法最发达的国家,而黄泉则是精灵建国,而精灵们多半是神射手。其他另外两个较大的国家是沃夫和莱茵,沃夫也是个武力昌盛的国家,而莱茵则是商业比较发达。
  其他十一个较小的国家几乎都依附于这六个大国之下,或者姻亲或者同盟。
  花都。
  “炙罗!你看!炙罗!你快来看!”昆沙兴高采烈的提着一只冰兔老远就开始大叫着冲进矮小的茅草屋。
  屋子陈设相当的简陋,除了床和桌子椅子几乎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桌子上的油灯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奢侈品。
  屋内正在看书的少年听到昆沙的叫声微笑着放下手中的书,他莹白得几乎透明的肤色,如同一朵月下香,在苍白色的月光下舒展着自己的枝叶,开出同样苍白的花朵。
  少年的微笑极清雅极淡漠,朦朦胧胧,让人目眩神驰。昆沙不由得看呆了去,忍不住说。“像炙罗这样的美人呀如果出门被人看见的话一定会被强行抢走的。”
  昆沙是“花都”的孩子,这里多半的孩子都是孤儿。三十多年前,本来和平的大陆因为种种原因爆发了战争,所有种族都被卷入,大批的人死去了,这场战争被称为“圣战”。而因为战争很多人失去了亲人被遗忘在这个叫做“花都”的地方,尤其是各种族的混血儿,因为不被接受而被遗弃或是杀死。
  花都就位于东大陆靠近黑暗森林的地方,一面邻着东大陆最大的国家之一沙纳斯,一面是死亡沙漠,离迷雾森林只有几百公里,刚好是商团必经之地,也是冒险者佣兵团必要地补给之地。
  这里是各国来往的交通要道,却反而因为位置太重要而不属于任何国家。
  圣战过后,逐渐的花都发展成了个很大的城市,一个罪恶的堕落天堂。人们在这里建立了无数赌场妓寮酒店……
  商人一多自然商业发达,在这里只有你想不到的却没有买不到的,无论是各个种族的奴隶或者是珍禽异兽奇珍异宝,只要有钱,在花都什么都可以得到。
  很多人经过花都进入黑暗森林、迷雾森林、死亡沙漠,为了那些珍贵的魔兽,毛皮,魔晶……
  很多人成功,更多的人死去……
  过往的商人,停驻的冒险者,前来娱乐的贵族……这些人为花都带来了繁荣。
  当然,繁华也无法掩盖这堕落之都背后无数的罪恶。
  然而那些孤儿,还有被妓女们遗弃的孩子,失去劳动力的人们就住在花都边缘的贫民区,靠着拣拾破烂,给花都里的人们打零工来生存。
  昆沙就是一个贫民区长大的孩子,有着四分之一的兽人血统,自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被遗弃的孩子。炙罗是他三个月前在城外的黑森林捡到的。
  黑森林是常有魔兽出没的地方,除了冒险者几乎没人敢踏入,胆大的昆沙也只敢在边缘捕猎一些小型食草的动物来改善生活。
  炙罗就是他打猎时捡到的,那时炙罗身上虽没有伤,却昏迷了很久很久,差一点就死去的样子。虽然炙罗不说,但是昆沙认为他一定是遇上了什么大型的高等魔兽才会变成那样。
  清醒过来的炙罗似乎也没处可去,于是在昆沙百般要求下就留了下来。为此,昆沙暗自高兴了很久,像炙罗这样的美人即使在花都这样一个群美集聚的地方也是不多见的。就算他是男的也没关系,反正看着还是一样心情舒畅。
  因为这样昆沙出门时都会吩咐炙罗千万不要出门,不然在花都这个地方只要有权有势看上什么人都可以抢走,被人看见炙罗一定会被抢走。
  “炙罗,你看!你教我做的陷阱竟然捕到冰兔!是不是很厉害!”昆沙得意洋洋的献宝。
  冰兔是一级的风属性魔兽,虽然只会发出小型冰锥,只要小心点就几乎伤不了人,却因为速度极快又是群居很难捕捉。
  “嗯,很厉害呢,昆沙准备怎么处理呢?自己吃的话太奢侈了,送进城里的酒店至少可以卖到七、八个金币呢。”炙罗的声音淡淡的,柔柔的,轻轻的,像春风轻拂柳絮。
  一百个铜板等于一个银币,一百个银币等于一个金币,而一百个金币就等于一魔晶币,通常七、八个金币就已经足够一家三口平民过至少半年了。
  “可是……我本来是想做给炙罗吃的呀!听人家说这种冰兔的味道很好吃。”昆沙提着兔子挠头。
  炙罗一笑,接过昆沙手中的风兔,昆沙则看着他的笑脸又呆了。
  从龙谷出来没多久就因为蛮龙不慎踩进古战场残留的传送魔法阵而分散,反正他们一定会找到自己,所以炙罗也就安心的待在花都,以免跑来跑去反而错过。
  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魔法阵的构成,如果不是被魔法阵转晕,自己怎么可能以那么狼狈的形象出现,真是比晕车还让人痛苦。
  几次大战似乎已经让魔幻大陆好多技艺都失传了,魔法阵就是其中一种,还有炼金术之类的很多。
  对于魔幻大陆的大众生活水平,炙罗只能摇头苦笑,天哪,完全就是奴隶社会体制,生产力低下生活水平相当之差,众人所穿衣物全是麻料,顶多分成粗麻和细麻来区分平民贵族,而奴隶和混血儿更惨,几乎是衣不遮体。
  不是说战争促进科技发展么,怎么这里的人经过那么多次战争也没什么进步。
  像昆沙这样生活在花都的混血儿还好些,虽然地位地下可好歹还能自食其力的活下去,如果是在有些国家,除了做奴隶就是死。
  本来只是能勉强养活自己的昆沙在炙罗来了以后,又要从自己少的可怜的口粮里省出一部分来,让营养不良的少年越发瘦小了。
  很善良的孩子,明明可以把自己这么一个陌生人丢下不管的,或者更恶毒点,直接把自己卖给花街负责人,得到的赏银足够他下辈子好好生活了。
  可昆沙却把晕倒的炙罗照顾得很好,在他的能力范围内。
  所以炙罗才会教了他好多捕猎的技巧,用来改善生活。

  第十章 麻烦

  “炙罗是火系的魔法师吧?”昆沙专心的看着这个被自己收留的美人。优雅而温柔,美丽,是的,美丽!即使理智上知道,男孩子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可昆沙也只能用美丽来形容眼前白净水灵的美少年,就如同上天最偏心的得意力作。
  少年的清俊与女子的轻灵揉和成超越性别的美丽。发梢,眼神,唇角,指尖仿佛都带有某种神秘而妖魅的气息,一举手一投足便可夺人心志。
  即使身着粗布衣服身居陋室也无法掩盖的绝代风华。
  “嗯。”炙罗依旧专注于书本,并没有多费力气声明自己其实不止会一个系的魔法。
  “哇!炙罗真的好厉害!要知道想当魔法师有多么的不容易啊!整个花都加起来高级魔法师不过三四个,大魔法师就一个,至于魔导师根本就没有。哗!听说呀就只有几个大国里才会有魔导师呢,真是了不起!传说中的圣魔导师据说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啊!好像圣战时才有听说过一个圣魔导师,而且一出手就灭了几十万人,炙罗,你说圣魔导师会有多厉害?呐!炙罗是什么等级的魔法师呢?”
  炙罗放下书,想了想,还是决定隐瞒比较好。“我可以算是中级魔法师吧。”
  “啊啊!那炙罗是真的很厉害呀!我第一次见到像炙罗这么年轻的魔法师!”
  “你见过的魔法师很多么?而且我并不像昆沙以为的那么年轻呢……”炙罗长长的叹息,看外表谁会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活得够久了。
  “我知道炙罗很厉害,因为你是我见过第一个一个人就敢进黑暗森林的人呢。如果不是遇见高等级的魔兽炙罗一定没事吧?不过那样的话我就遇不见炙罗了,真不知道应该怪那魔兽伤害你呢还是感谢它让我遇见炙罗。”
  炙罗笑了笑,总不能明说自己进出这些地方根本就不会有危险吧,既然昆沙误以为自己晕倒是因为魔兽那就正好不用多做解释了。
  昏暗的光线下,炙罗披散的银白发丝遮住半边的脸孔,越发使得原本就苍白的肌肤几乎透明,隐隐看得到下面青色的血管,是清纯到了极点的诱惑。丰姿秀骨,细致精美,宛如深山幽谷中一汪清清澈澈的冷泉,不沾尘世却又惹人垂怜。那双渺如云梦晨雾的双眸清澈得像能透视人心似的。
  从未见过那么明亮的面孔,以及在他面颊上徐徐绽放的柔和笑容。
  “哎呀呀!炙罗这样笑可不能被人看见呀,实在是危险!近段时间有很多身份很高的人来花都,虽然不知道身份,但是光看他们带来那些护卫就知道都是些位高权重的,炙罗千万不能出去哦,不然被哪位大人看中了的话我就没办法保护你了!”昆沙满脸担忧的说。“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事,这样子总让人感觉很不安呐。”
  “嗯,知道了,我不会出去的。”虽然昆沙很罗嗦,为人却单纯而善良。
  虽然昆沙继续絮絮叨叨的说着其他事情,炙罗却根本没在听而是在暗自出神。
  “为什么炙罗做出的饭菜就是那么好吃呢!”昆沙一边狼吞虎咽一边还能腾出讲话的空闲。
  炙罗只是微笑。如果有人看见他是怎么样做饭的,恐怕所有魔法师都会撞墙自杀,试问有谁见过用三级魔法“水之守护”来保证肉的鲜美,四级“炎焰”用来烤肉,五级“风刃”作切割……
  “炙罗,你待在家里,我出去咯!我会早点回来的,争取带点好吃的回来,你太瘦了,应该多吃点营养的东西补补,如果我有钱就好了……啊!我会注意帮你找找有没有什么别的书可以给你看,你那一本看了许久了……”昆沙边说边向外跑,啊啊!炙罗真是了不起!他认识的人里就只有炙罗识字,其他人连自己的名字怎么写都不知道,当然,昆沙自己也一样大字不识。
  等昆沙出门,炙罗又继续开始研究手中的书,其实这是本非常珍贵的书,可以说是价值连城,但是因为昆沙不识字才会不知道它的价值。
  书的名字是《炼金术》,没错,就是已经基本失传的炼金术,如果被人知道有这样一本书存在恐怕这个世界再也不会安宁了。
  这里指的炼金术和铁匠的锻炼之术是不同的。
  炼金术讲究物质相互之间的融合和形状改变,以精神力控制不同物质间的融合,高阶的炼金术师以轻易的控制同一块混合物质中不同位置的融合程度,他们可以把其他的物质融入已经完成的器具内并在其内部做出精细的魔法阵。
  比如说炙罗就可以轻松的用炼金术把密银弄到最坚硬的天然宝石中心并且做成魔法阵而完全不伤及宝石本身。而铁匠的锻炼之术只能用高温火焰融化金属加以融合,改变形状也只能用锻打或是雕刻,他们器具作出的花纹图案或是魔法阵都是镶嵌上去的,和用炼金术做成的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可惜的是炼金术对术士的要求极高,最低级的炼金术士都至少拥有大魔法师中级以上的水准,现在的炼金术士们充其量也只能做一些简单的饰品,再大一点的短匕首都很难作出。
  即使是小小的饰品需要消耗的精神力也是很庞大的,对于大件的武具这些炼金术士们根本想都不去想。
  正因为这样,炼金术才渐渐的没落失传,沦落到只能用小小装饰品取悦贵族富商的程度。
  一直想为昆沙做把弓,以便于他打猎时使用,因为昆沙自制的木弓实在粗糙得让炙罗看不下去。
  炙罗从空间手镯里拿出一段焰铁木,再拿出一块魔银一块漱金,还有一根四级魔兽蛟龙筋。虽然这样的材料用来做把普通的弓是太奢侈了点,但是手镯里的其他材料没有比这更差的了。
  炙罗先把焰铁木做成弓形,然后细致的用魔银在其内部刻画着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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