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宋-第4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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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这后宫这么嫔妃,哪个不是因为得知皇上病重心急如焚的。也不能说谁吃不下喝不下就要另开先例啊?!再说,皇后不出面咱们做下臣的怎么能做主皇上的事呢?”
见杨戬说的没好气的,小太监默默的退了出去。卧房中渐渐安静,杨戬朝里面看了一眼,宫女低头垂首立在帷帐外,随时等着听候吩咐。杨戬摇摇头,将书案的笔墨收好,批过的奏折码放整齐,赵顼刚刚看的那份仍打开着,杨戬顺带瞄了一眼:据传吐蕃赞普董毡已经死,阿里骨秘不发丧并欲代欺丁上位。
一队官兵护着一辆马车向吐蕃方向行进,队伍出京城几天之后,王爷受了风寒病倒了。两位小王一路贪玩掉队了,可王爷病中也懒得去管他们,只命令戴宗去看着两个人不要闯祸。
一行多少日,途中休息种师道便命令张清给王爷端去饭菜。到达邸店下榻,害怕风寒的王爷围的严严实实的,看似镇南王病的不轻,身形消瘦了许多。
终于进了房间了,时迁一股脑的脱下裹了好几层长衫,除掉厚底的高靴。妈的总算透透气了,平时看着王旁威风,轮到自己冒充竟然这么受罪。
门一响张清走了进来,看见时迁一副终于轻松些的样子不由一笑。他将饭菜放到桌上:“吃饭吧!”
“张清大哥,怎么着你也得说声,王爷用饭吧。”
“想的美!”张清也不客气,自己坐到桌边:“你不吃我可吃了啊!”
时迁这才扭着走到桌边:“也没有酒,叫本王如何吃得下!”
“想喝酒?等到了吐蕃和王爷会合之后随便你!”
时迁屁股在椅子上蹭着:“唉,都出来大半月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吐蕃,我天天坐在那破马车里,颠的我的屁股都成两半的了。现在我这两腿都是软的,可惜本王的轻功,这么颠下去估计全费了。”
“呵呵,少来吧!你小子这些日子光长肉了,除了吃就是睡,还这么多抱怨。”
“说真的,张清大哥,这要是一天两天那叫享受,这一连这么多天可就成了受罪了。你还没回答我呢?咱们什么时候到吐蕃啊?王爷那边有消息了吗?”
“王爷走的时候,特意嘱咐要我们不急不缓的走,所以按照现在的行程来说啊,估计还得有一个月吧?”
“什么?一个月?不行不行,我快真憋出病了,要不明天咱们换换?!”
“你啊,这个你就别想了!明天还是老老实实的车里呆着吧。”
时迁叹了口气,伸手摘下鬓角的花吹了吹:“幸好是假花,不然这么多日不见阳光,怕都调些了。”
张清看他那自怨自艾的样子,呵呵一笑:“除非你顶个花盆,不然即便是真花也凋谢了。”
不管时迁愿意不愿意,照旧一早要穿上厚厚底子的靴子,身上多穿了若干件王旁的衣服,然后用毯子将自己围的严严实实的只留出滴溜溜的一双眼,然后老老实实的坐在马车之中。
青藏高原原来的居民称孟族。战国以后,有些羌族部落,如发羌、迷唐等部,逐渐迁移到今西藏地区。他们和当地人民相融合,繁衍发展,形成了吐蕃族。建立吐蕃王朝的是活动在雅隆河谷的牦牛部,统一牦牛部各部落的叫弃聂弃赞普。“赞普”是雄强丈夫的意思,以后成了吐蕃君长的尊称。公元960年,北宋建立。由于大宋的所处的地区的缘故,与远离汉族地区的卫藏等地藏族各部联系交往较少,但与邻近汉族地区的甘,青,川,滇藏族各部则相对密切。大宋开国不久,原吐蕃帝国的一个部落首领的后裔唃厮啰在以邈川(今乐都),青唐(今西宁)为中心的青海省湟水流域建立了政权。这是当时以藏族为主体的一个最大的地方封建政权。唃厮啰多次遣使向宋朝皇帝纳贡,并乞官职。西元1032年(明道元年),宋仁宗封唃厮啰为“宁远大将军,爱州团练使“,并给以优厚的俸禄。西元1041年(康定二年),大宋皇又封唃厮啰为”检校太保充保顺,河西等军节度使“。此后,唃厮啰的子孙继承人董毡,阿里骨,瞎征,陇等,世代均由大宋封官任职。唃厮啰部统治地区,隶属于北宋全国二十六路中的秦凤路。
西平郡,吐蕃的都城。地处青海省东部,黄河支流湟水上游,四面环山,三川会聚,扼青藏高原东方之门户,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古有“西海锁钥”之称。
“都是王爷的馊主意,这下本王真病了!”西平郡的驿馆之中,时迁看着桌上的饭菜却懒得伸手去摸筷子。
“我们怎么没事?还得说你身子差,快吃吧吃过了就好了!”张清像哄孩子似的哄着时迁,本来时迁年纪就比他们小,一路来两人同吃同住也有了几分兄弟之情。
“你们当然没事,种指挥手下都是精兵强将,一路上又没像我这样天天闷着。”时迁嘟囔着抱怨道。
“再坚持几天,戴宗已经来过了,说是王爷大理之行十分顺利,正朝这边赶呢!估计用不了三五天也就到了。”
“快点来吧,我可算知道了,当王爷太辛苦了!”时迁苦着脸说道。
要是王旁在,王旁肯定一笑,时迁这也不算是病,最多算是高原反映而已,好在时迁虽然瘦但身体的底子不算差。
“我们也盼着王爷快点回来呢!”
“对了,张清大哥,我听说这肃州防御使阿里骨是王爷的结拜兄弟,你说他要是知道王爷来了,会不会亲自来看看王爷啊?那样我可就穿帮了!”
“放心吧,我们早已经打听了,阿里骨不在此地,王爷早就料到这点,已经让人送信给了折将军,提前邀请阿里骨去了河洲,就算他现在回来也要有两三天呢。”
时迁这下放心了,随便吃两口饭感觉身上舒服多了。在房里无聊的溜达会,支开房间的窗子朝外看了看,街上行人川流不息,有的身着小袖圆领直襟团窠花锦袍,颜色较鲜艳十分好看。
第125章 混搭男
时迁生性好动,一连多日将他闷在车里,早就郁闷的发慌了。一行人来到吐蕃的时候,天气已经渐渐转暖,街上行人如织看的时迁一个劲儿的心痒。
等到吃过午饭,见张清正端着他的梨花枪在那才擦的锃亮,时迁走到张清的身边拽了拽张清衣襟。“我说张清大哥,你看既然已经到这了,咱们出去溜达溜达怎么样?”
“你不是不舒服吗?”张清撩了下眼皮看了时迁一眼。
“刚刚好多了,我是这么想的,虽然我冒充王爷,那是在途中掩人耳目。现在已经到地方了,也没说有王爷就不能有我时迁啊?!咱们出去玩会,不碍事的。”
张清也是犹豫,种指挥倒是给大家下了命令,这两天大伙可以随意,只要不走远了按时回来就可以了。“那你收拾一下,我跟种指挥说一声去!”
等张清回来的时候,时迁已经换好自己的衣服,只见他穿戴整齐,头上依旧插着鲜艳的花。
小哥俩出了馆驿,时迁抻胳膊蹬腿的,不时的嘟囔道:“真舒服啊!”
“呵呵,你还不嫌自己招眼啊?!”张清边走边笑着说道。
“我招眼吗?”时迁歪着头看着了张清:“比咱们王爷,我这差远了。”两人说笑着,一边看着路两旁的街铺一面前行。
“你这花就够招眼,竟比那女子珠光宝翠还耀眼!”
“干嘛,羡慕我吗?这是王爷赏赐我的,一般我还舍不得带呢,虽说是假花可王爷说这花是什么琉璃做的。”时迁说着不时的左右晃晃脑袋,太阳光照在琉璃花上更加流光溢彩、变幻瑰丽。
“我看你是憋出病来了,咱们出门在外还是低调些好!”
“哼,就知道你得说,你这是羡慕嫉妒恨!”时迁丝毫没把张清的话放在心上。
街边一坐酒楼之上,传来阵阵丝竹之声,两个人抬头望去,楼廊处有歌妓吟唱,靠着楼廊的桌边坐着三五个人。这几个人各个衣着锦缎,其中一人更是显眼,身上穿着小袖团窠花锦饱,左拥右抱格外扎眼。
“你瞅瞅,要说招眼,咱能比那样吗?一看就是有钱人。”时迁撇着嘴羡慕的说道。
“嗯,非富即贵!”张清也赞同的点点头“还用你说~”时迁更加得意,两个人继续前行,时迁不时的看着街边店铺中的物件,蕃客锦袍,羊毛织的毯子,各种药材以还有一些民俗信仰的图腾饰物,每一样都让他觉得十分新鲜。
“喂,站住,说你呢!”正好奇的摆弄这玩意儿,忽然时迁感觉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见二十来岁的人站在自己面前,这人身穿着三角形大翻领长袍,领缘缀有圆形饰物,衣领开口处露出些许里面衣服的前襟,一看就是吐蕃人。他一只手插着腰,刚刚拍过时迁肩头的那手指着时迁的头上琉璃花问到:“你这个,十两银子卖不卖?”
好没礼貌的一个人,时迁不由得厌恶,见张清也是一皱眉头,时迁一挺胸脯答道:“不卖!”
那人几乎是一愣,十两银子可是不少,一朵花能值那么多银子吗?他一咬牙狠了狠说道:“二十两!”
“切!”时迁一转身干脆不理他,这人真无趣,好在有张清在旁边。
“嘿,跟你说话呢,听到没有?!”来人显然有点不耐烦,伸手去抓时迁肩头。砰,刚刚伸出去的手被张清扼住了手腕:“说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
“嗯!你那花,我买了!”那人依然重复这句,腾出手来去抓时迁头上的琉璃花。
时迁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主,感觉不对一闪身便挪开了身子,见那人瞪着眼咋咋呼呼的叫,便开口说道:“你谁啊?!花是我的,卖不卖听我的,你这是买还是抢啊?!”
那人并不回答,心想这两个人一看就是宋人,打架未必打的过自己见时迁执意不肯卖,便犯起了猛劲,一边出假挥拳招挥拳去打张清,打算趁着张清躲闪再抓住时迁。哪知道张清根本不躲,本来只抓住来人一个手腕,这下手疾眼快刁住另外一个手腕,“嗯,嗯!!”那人较力了两下,竟然没挣脱心下一惊,自己也是习武之人,想不到眼前这个清秀的小伙子竟然有点力气。
“去你的吧!”张清也不想多纠结,猛的一抬腿朝来人踹了过去,这一脚踹在对方小肚子上,张清一抖手“出去!”话音刚落,那汉子重重的摔趴在地上。
“好,好!”时迁喝起好来。
这一会,街上看热闹的人已经围拢了过来,纷纷跟着时迁喊起好来。
“走!”张清一拉时迁,心想这地方还是快点离开的好,虽说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但比较他们都是外来人,还是少惹是非。
“两位留步!”人群中站出一人,年纪约在四十岁上下,袍身修长腰带,袖长过手,袖口镶以花色锦缎。双手含在袖中朝张清和时迁拱手说道:“两位公子请留步。”
张清时迁警觉的看着这个人,来人却一笑:“二位看来不像本地人士,看的出身手不凡,我家主人专爱结交能人异士,若不介意的话可否请到上面一坐?”
“不好意思,我们有事在身。”张清客气的说道,拉着时迁要继续走。
“近来西平郡来了一些宋人的官兵,似乎有大人物来了此地,二位在街上打了人,若是归到官府怕是会给主人找些小麻烦。你们放心,我家主人只是请二位上去说说话,但凡有人要找二位的麻烦,自然会帮二位摆平。”中年人依然笑眯眯的说道。
张清回头看了一眼,挨打的那位捂着肚子在地上打滚,远处正有城中巡逻的差役朝这边张望。再看周围有五六个揣着手的大汉,脸上的神情冷冷的盯着两个人,看样子他们是一伙的,这会儿想走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去就去,难道怕你不成!”时迁一仰头说道。
“这就是了,二位跟我来!”说着话中年人在前面带路,将两个人带到酒楼之中,顺着楼梯向上,张清和时迁余光看到那几个大汉跟在身后上了楼。
带路的中年人推开一间房门,里面一张大桌前围坐的男男女女七八人,迎面的楼阑出还有两名歌妓。
这不就是刚刚街上看到的吗?再看坐在正坐的那个人,年纪有三十三四岁,身上穿着胡人衣服,尤其小袖团窠花锦饱即便是在胡服中也属于富贵之人穿的上品锦袍,而他的头上却戴着一顶汉人的软翅的濮头,耳鬓间也插了了多花。那花却是真花但比起时迁头上带的琉璃花却显得逊色很多,而他这身胡汉的混搭,看上去显得不伦不类。
“少王,人给您带来了。”
少王,能被称呼少王的应该是王爷的公子,吐蕃只有一个郡王那就是董毡,难道这人就是阿里骨?
时迁和张清都不认得阿里骨,但是看到眼前这人,不由得怀疑起王旁的品味。此人不但衣着怪异,而且獐头鼠目面目实在不怎么讨喜,而行为更是放荡不羁,他一只手在身边女子的身上划着,另一只手端起面前酒杯抿了一口酒,咂了咂嘴:“你们两个是什么人,到此地来干什么?”
好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