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美丽情人-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来看我啦!”听到有人说话,雷楚睁开了眼,看到床边的人是齐璋,连忙想要坐起来。
打从被大人带回房间,她就没有再看到齐璋;现在看到了他,她真是高兴得不得了,连头上的伤也忘了。
“别起来了。”齐璋揉揉她的发,又怕碰到了她的伤口会疼。“痛吗?”
“还好啦!”雷楚无所谓地耸肩,表现出一点也不怕痛的样子。“你呢?被石头丢到的地方疼不疼?”她还记得那时候齐璋一直替她挡着,身上也被丢中了不少石头,一定很痛!
“不会!”齐湾摇头。他身上这一点小伤,比起她的额根本不算什么。
“别难过喔!”她知道齐璋只要一被人说是没有人要的孩子就会很难过。雷楚扯了扯他的衣袖,希望可以安慰他。
“不会的,别担心。”面对着雷楚担心的小脸,齐璋也不敢再苦着脸。
“等我长大了,我一定会保护你,其他人就不敢再欺负你了!”她最怕齐璋哭了;从小齐璋就长得比她漂亮,每次看到他眼中含着泪水的模样,她就忍不住一阵难过,就像是心爱的洋娃娃在哭一样。
***
听到雷楚的话,齐璋不禁莞尔。他伸手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她额上的绷带,“不,等我长大了,换我保护你……我一定会保护你的。”
对着沾血的纱布,齐璋对自己立誓,他一定要变强,为了自己、为了哥哥、也为了眼前这个保护自己的小姐。
第二章
叮!叮!
清晨七点钟,强烈的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房间里。一如往常,闹钟准时响起,刺耳尖锐的铃声持续回荡在近四十坪的公寓里。
“吵什么……”伴随着阵阵铃声,从床上绿格子的被窝中,伸出了一只白皙的手,纤长的手指摸索地找到了那个扰人清梦的闹钟,一如往常地一挥手将它扫到地板上。
“喀!”的一声,这个月新买的第三个闹钟又报销了。
“讨厌,我正作着好梦哪。”一直到听到闹钟又毁了的声音,雷楚才懒洋洋地从被窝中爬起来,大大地打了个呵欠,甩了甩男生似的短发,让自己清醒一点。
昨晚,她又梦到齐璋了。自从齐璋六年前到美国去之后,她就常常梦见他。
他在美国过得好不好呢?
六年多前,四哥雷少游在美国设立“环宇集团”的保全部门,就把齐尧和齐璋两兄弟都带去美国了,在那之后,他们就很少回来台湾,也不知道现在过得好不好。
六年了啊!一个足以让小孩子念完小学的漫长岁月。
雷楚索性又躺了下来。还记得六年前十八岁的她从一知道齐璋要到美国,就几乎每天都在哭。
她耍赖的哭、撒娇的哭,只希望能够把他留下来;一直到他要出发的前一天,她还是不死心,硬赖在他的房里不肯走,结果所有的努力却还是徒劳无功,只能带着红肿的双眼送他们上机。
一转眼也都六年了啊!她也已经二十四岁了。
“臭齐璋,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要回来?!”闭上眼,雷楚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大吼着。
从小,她就喜欢齐璋。原本以为那只不过是像小时候喜欢洋娃娃一样,喜欢齐璋那好看的脸蛋、比她还要细腻的白皙皮肤,后来年纪稍长,她才明白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她是爱上了齐璋的温柔,喜欢看他对着她温和地笑、轻轻地说话的样子。
分开了六年,这些事情不仅没有随着时间而逐渐淡忘,反而由于她反复地思念而更加深刻,重重地刻蚀在心版上。
还记得齐璋要出发到美国的前一个晚上,她气急败坏地冲进了他的房间,企图作最后的努力。
“讨厌,你为什么要去帮四哥嘛!”雷楚坐在齐璋的床沿,发泄似地捶着他的枕头。
四哥早就有齐尧可以帮他了,为什么还要和她抢?!
齐璋一走,就没有人可以这么由着她撒娇、由着她捶枕头;屋子里也再不会有齐璋那种温馨稳定的气息,那种就算她没有回头,也可以确定齐璋始终在身后守护自己的安全感。
“小姐,我和游少爷到美国去了,有空就会回来看小姐的。”坐在书桌边的齐璋,仍然是用温柔好听的声音对她这么说着。
他在十六岁那年就像是突然抽长了一样,迅速地长到将近一八O,原本美丽得如同洋娃娃的脸蛋,虽然多了几分男子的英气和斯文,却仍是不减清丽。听着他诱人的唇说出那样的话,温柔地像是在哄她一样,雷楚觉得自己就像是个无理取闹的小孩子一样。
“璋,我想告诉你……”雷楚捶完了枕头,终于想起今晚来的目的——
她是来告白的!
如果真的没有办法留下齐璋,她也希望他可以了解自己的心意。
“小姐有什么吩咐吗?”齐璋疑惑地说,有些不明白一向直爽的雷楚为什么在突然之间变得那么沉静。
“璋,或许你不知道,不过,我从小……就很喜欢你……”说到后来,雷楚的声音越来越小,终至几不可闻。
老天!她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
刚进大学的她,在学校中一直是众多男同学爱慕的对象,一向都是只有收情书的经验,现在要她向齐璋告白,让她别扭得不知手该放在哪里,只能低着头望着地板的一角,两手无意识地扭绞着床单。
顿了半晌,齐璋轻笑的声音才从她的头顶传来,还是一如以往那轻柔的笑声,“我也很喜欢小姐啊!”
听到齐璋的话,雷楚兴奋地抬起头望着他,一张小脸充满了期待。“那你是不是可以留下来陪我,不要到美国去?”
“我虽然很喜欢小姐,但我还是要去美国啊!到了美国,我还是会喜欢小姐的。”齐璋说得很肯定,那温和的语气,令人听了不禁深深陶醉在他充满磁性的语调里。
但是,雷楚却一点也不高兴。
他分明是在哄小孩子!
雷楚心中气恼地想着,她都快十九岁了,在学校里不知有多少学长、同学想追她,她很肯定自己是个成熟的大女孩了,为什么齐璋还是像对待小时候的她一样,用这种半哄半骗的语气对她说话?
她早就不是为了一枝棒棒糖就可以忘了拔牙的疼痛的小女孩!
“真的喜欢我?”雷楚问他。
齐璋没有说话,只是用一贯的笑容回答她的问题。
“喜欢我就吻我!”咬咬牙,雷楚逼自己说出口。为齐璋保留了近十九年的初吻,她决定今晚就把它送掉。
她只要一个吻!只要一个吻,她就心甘情愿地放他走!
听到她的话,齐璋愣了愣,随即皱起了眉头,像是在思索什么问题,目光定定地望着她,一句话也不说。
他到底在想什么呀?!面对着此刻的齐璋,雷楚发现自己的脸不能控制地红了起来。
齐璋到底在想什么呢?认识那么久了,她还是时常不明白他在想什么。
就像这一次,她总是以为齐璋会永远和她在一起的,就算他一直在四哥身旁工作、就算四哥要去美国,她也相信齐璋绝对不会离开她。谁会料得到,他真的就要这么走了!
“是的,小姐。”齐璋微微一笑,又恢复了一贯的平和语气,伸出双手把雷楚轻轻地搂进了自己的怀里。
他就要吻她了!雷楚忍不住闭上双眼,卷翘的睫毛还紧张地微微颤动着,等待着那即将印在自己唇上的温暖。
齐璋的唇果然就如同雷楚所想象的温暖、柔和,可是,却是浅浅地落在她的额上,不到三秒钟就结束了。
“怎么会是这个样子?”捂着自己的额头,雷楚挫败的对着齐璋大叫。
他到底把她当成什么?小女生吗?她早就是大人了呀!他以为这种骗小孩子的方法就可以把她摆平?
“小姐,这样子也就够了。”齐璋没有多做解释,只是推开她,淡淡地笑着回答,像是真在哄一个要不到糖吃的小女孩。
果然!雷楚还是被摆平了——不是满足于这个和她预想相差了十万八千里的吻,而是被齐璋那一点也不在意的口气摆平了。
她终究还是被他当作是小孩子吗?
“臭齐璋,你到美国去好了,一辈子也别回来!”雷楚气呼呼地对齐璋大吼,一转身就离开了房间。
她背后那双眼在此时终于悄悄流露出浓烈的感情,依依不舍地凝视着雷楚的背影,但是,深处于挫败情绪中的雷楚一点也没有发觉。
***
他难道一点都不想她吗?回想起当时的情景,雷楚还是在心底不服气地大叫,坐在床上用力扯着枕头,喃喃念着。
就算是她一相情愿地单恋,好歹两个人也是从小一起游玩的青梅竹马吧!他真的就这么舍得离开她去美国?说不定他现在已经有了金丝猫一样的女朋友了……
“他敢!”思索到最后,雷楚忍不住叫出声来。
虽然她一直没有对齐璋表白,但她可是从小到大和他最亲近的女人耶,他居然还敢去找别人?
最亲近的女人?青梅竹马的玩伴?雷楚忽然不敢确定了。
她和齐璋小时候一直是玩在一起的,从不因为他是雷家收留的孩子而对他存有鄙视的态度;不过,齐璋也是这么想的吗?
不知道这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不过当她突然意识到的时候,齐璋已经开始称呼她“小姐”了。那个时候她还很不习惯,曾经对齐璋抗议过——
“怎么变成小姐了?‘小楚’呢?”他以前都叫她小楚的,不是吗?现在的称呼让她觉得两个人离得好远。
“我都叫你的哥哥们少爷,唤你小姐也是应该的。”齐璋只是简短的回答,他仍然一直叫她“小姐”。
齐璋总是这个样子,虽然什么事都会让着她,但是一谈到正经的事,他决定了的事情,就不会再更改。
后来,齐璋的功课越来越忙,和她相处的机会越来越少,到了她十三、四岁,意识到“男女有别”,两个人不再像小时候那样亲密,这个称呼就一直没有改回来了。
真的是机会一错过,就毫无挽回的余地了吗?
雷楚叹了口气;以前还不觉得不对劲,现在回想起来,总觉得虽然仅是一个称呼的改变,似乎就已经让他们两个人之间产生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
臭齐璋!
一起生活那么久了,她当然知道齐家两兄弟一直对雷家人有着感恩的心态;不过雷家的任何人从没有要他们回报过什么。真要仔细算起来,这几年他们替“环宇集团”所赚过来的钱早就足够偿还雷家养他们的花费了。
小姐、仆人……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和齐璋是这样的关系,多么八股的想法呀!齐璋这个死硬脾气,就爱顾虑东、顾虑西的,看样子她想要和他有什么结果,还有得耗呢!
一抬手,雷楚不经意地瞥见腕上的手表,“天哪!居然八点了!”她大惊失色,连忙从床上跳起身。
从这里到事务所要十分钟的路程,而事务所规定的上班时间是八点半!
虽然是在自己家里的“雷氏建筑师事务所”工作,顶头上司也是自己的三哥雷少昊,雷楚还是不敢太大意。毕竟三哥对工作的要求是很严厉的,可不会因为她是他妹妹而卖她面子。
匆匆梳洗完毕,雷楚冲到门口,一边穿鞋一边还不忘对放在一旁柜上齐璋的照片嫣然一笑。
“齐璋,我又要迟到了。我现在要出门喽,晚上见!”
每天早晚对齐璋的照片打招呼,是她六年来一直的习惯。
她从不认为自己和齐璋只是主仆的关系,一旦齐璋回来,她还是要和他在一起的,就像小时候那些日子一样。
清晨亮丽的阳光,十多年来,一直都不曾改变。
***
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往位于重庆南路的世环大楼,再以挤沙丁鱼的精神把自己塞进拥挤的电梯直到十三楼,踏进办公室,刷了电脑卡,正好是八点二十分,雷楚放心地叹了口气。
看样子她的动作还是很快嘛!果然有晚起的本钱。
偷偷瞄了眼对面办公室的门,仍然是掩着的,她不禁感谢起自己的好运。
昨天下班前才听三哥说要参加一个同业的酒会,依他那种爱拈花惹草的性子,一定会在酒宴里挑个美艳惹火的女郎度过激情的一夜,看样子今天他是不会什么早来了。
太好了!雷楚实在太庆幸自己的三哥有那么“好”的嗜好。三哥生性喜欢社交,又承袭了雷家男人一贯高大出众的外表,谈吐气度不论由任何角度看起来都是个标准自信的成功男人。近三十四岁的他又正是事业心重的时候,所以纵然他们兄妹都是雷家的继承人,也都在“雷氏建筑师事务所”工作,不过这种交际应酬几乎都由三哥一个人包下来了,根本用不到她出面。这倒省了她不少麻烦,否则依她这种光吃烧酒鸡就会醉的体质,不知道已经出过多少洋相了。
想到这里,雷楚不禁吐了吐舌头。三哥昨天该不会又拉了什么生意进来吧!事务所已经不需要再接手什么外来的案子,光是自己“环宇”旗下的工程就足以让全事务所的人员忙死了。
雷楚刚走到自己的办公桌边,准备要坐下,内线电话就响了。
“雷楚。”打开了扩音钮,雷楚一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一边回话。
“雷建筑师,雷老板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