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功罪-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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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避免地产生一种威慑力与牵制力。伪军是投汪,而非投日,这总比汉将李陵直接投降匈奴要好。除了反共,即与八路军、新四军极为有限的作战,如“清乡”等等,汪精卫的伪军没有与重庆的国军发生过正面战斗。即便是打共产党,其总和也远远比不上一次“皖南事变”的规模及后果。
“一日下午我见汪先生,是暑天,说过正事之后,两人两杯啤酒,一碟海苔,稍稍闲谈。我看见汪先生脸色尚有馀怒,问可是为军队的事情,汪先生冲口而出:『刚才板垣参谋长来要想我们与日本军队并肩对重庆作战,我当即答他,如此我们的军队必反转枪口打日本军!板垣就不好意思再提了。』此刻他的声音还是这样激烈。”(胡兰成《今生今世》)
胡兰成曾追随汪敬卫的“和平运动”,曾任汪氏中央宣传部次长、《中华日报》总主笔。他的自述固然有为汪精卫开脱之嫌,却也没有事实足以证其伪。他最后由于对形势的看法迥异于汪而失去信任,解掉了官职,甚至被汪亲自下令投入狱中,经其日本友人营救方才脱险。
一九四四年夏,日军进攻长沙、衡阳。七月,华中日军司令部请胡兰成前往汉口,与作战参谋会见,告胡这次“日军纪律甚好”。其言带有“你看我们遵守了承诺”的诚意。华中、华北和华南所有的大城市,几乎都在汪精卫出走前沦入敌手,只有一个长沙守住了。日军为了夺取长沙、衡阳重镇,打通京广(京汉、武广)铁路线,分别于一九三九年九月、一九四一年九月、一九四一年十二月发动了三次长沙会战,日方共伤亡一十一万一千馀人。到此次长衡会战,日方再伤亡六万六千八百馀人。守卫衡阳的第十军军长方先觉,在日军强大攻势下苦守五十二天,击伤一个师团长,击毙各级日军军官千馀人,城既破,又率军坚持巷战数十小时。长衡守军如此顽强的抵抗,以及日军的惨重损失,并没有激起大规模的报复行动,而是值得自夸的“纪律甚好”。方先觉被俘,日军将他关押在一个天主教堂内,不但没有施以虐待,反而戒备松懈,致使其得以逃脱,回重庆覆命。对抵抗将领尚且如此,对一般平民百姓可想而知。
有历史学家认为,汪精卫的“和平运动”,至少拯救了数十万、乃至上百万中国人的生命。(刘学铫《淡水河边谈国史—你,是中国人吗?》)这个数字我想不会是夸大之词。日军对沦陷区的直接掠夺,也由于汪政权的存在得到了控制。这之前,日军所到之处,耕牛全部杀光,农民根本无法进行耕作,只有等死。活跃在江南广大乡村的新四军、游击队也没有办法,总不至于牵著一群牛跟日本鬼子兜圈子打仗。这个时候农民就希望汪政权出来保护他们的利益,其实连共产党的新四军也希望汪政权做到这一点,你不是说“曲线救国”吗?先救救农民的耕牛吧!《沙家滨》里的郭建光,大概也不希望在沙奶奶、阿庆嫂全都饿死的地方打游击的。
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如果我们承认孟子的民本主义的合理性,就无法否认汪精卫以既失的国家利益换取民生的合理性,就不能置沦陷区人民的生命财产于不顾,一味地指责其为卖国贼。
汪与蒋谁更有资格称卖国?
承认“满洲国”一事还可以再讨论。事实证明,东北也就是所谓“满洲”,确实不是汪精卫卖得了的。而外蒙,的的确确是被蒋介石给卖掉了。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即日本宣布投降的前一天,接替宋子文担任外交部长的王世杰,根据蒋介石的训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承认外蒙独立。两相比较就可以看出,仅就出卖国家领土而论,蒋介石比汪精卫更有资格称为汉奸:汪氏承认满洲国,是在中国战败(精锐部队被击溃,首都沦陷,所有的港口、绝大部分重要城市和铁路为日军占领)的情况下;而蒋氏承认外蒙,是在中国取得战胜国地位的前一天。汪氏是向咄咄逼人的侵略者妥协,出于迫不得已;蒋氏则是向“友邦”让步,绝无此种必要。承认满洲国,换来了在沦陷区建立中国人政权的重大政治利益;承认外蒙非但未取得任何利益,反而引狼入室,使得东北人民受到第二次侵略的严重伤害。满洲国最后仍收回来了;外蒙却永远地独立于中国之外。外蒙面积为一百五十六万六千五百平方公里,加上外蒙西北处为苏联强占的数万平方公里土地,超过“满洲国”的面积一倍有馀。说句不好听的话,如果只丢了“满洲国”,中国领土尚可稳居世界第二;而今丢了外蒙,中国只好屈居世界第三了。
中国为抗战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胜利后蒋介石“以德报怨”,一笔勾销对日索赔,优待侵华日军,将绝大多数日本战犯免予惩罚,其中包括罪大恶极的侵华元凶冈村宁次。这也就罢了。作为(即将)战胜国元首,蒋介石拒绝了美国总统罗斯福两次提出的将中南半岛归还中国的建议,就实在令人费解了。罗斯福曾驳斥戴高乐希望战后重返印度支那的企图:凭什么逻辑,什么习惯,什么历史法则,越南要属于法国?越南有一千多年属于中国的历史,明代复归附于中国,后为法国殖民者控制。二次大战中法国势力被赶出,法国本土亦遭沦陷,战后勉强成为战胜国而跻身“五强”,这是正是收回领土的最佳时机,不料蒋介石断然放弃。在抗战结束前不到一年,即一九四四年双十节,他接见戴高乐政府驻华大使贝志高说:“如果我们能够帮助贵国在该殖民地建立法国政权,我们是乐意的。”如果蒋介石不出卖外蒙,又顺理成章地接收中南半岛,请想想,今日之中国将是怎样一个局面?就连世界历史也要大笔改写—那就不会有旷久酷烈的越南战争,不会有柬埔寨红色恐怖大屠杀,不会有西沙、南沙群岛的领土纷争,中国的影响力及发展潜力将不可估量。
二战期间和结束之后,中国与西方各国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被废除,这要算是抗战获得的报酬。但汪精卫的政府步子更快—
一九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汪宣布驱逐英美、取消领事裁判权,比蒋早两天,翌年八月一日,汪正式从日本人手里收回租界;
一九四三年一月九日,汪与日签订协定,日将北平使馆区一切行政权及所有公共及日本租界交还中方,日本人所享受治外法权予以取消;
一九四三年一月十四日,意大利政府亦发表同样声明;
一九四三年二月二十三日,法国维希政府宣布放弃治外法权,五月与汪政府签订协定,将平、津、沪、汉口、广州等地租界交还;蒋介石因而(于八月一日)与维希政府断交,转而承认戴高乐的流亡政府,然而戴高乐不承认蒋单方面宣布取消法国在华不平等权利,直到一九四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才签约废除。
难怪有人感叹:“汉奸的爱国戏,演得比蒋介石又早又快。”(汪荣祖、李敖《蒋介石评传》)
日本选择投降以避免民族浩劫
汪精卫的悲剧是历史的悲剧。他选择的道路,把自己的命运与日本帝国的命运紧紧地联系到了一起,“一损俱损,一荣俱荣”。而日本最终是失败了。一九四五年八月,汪精卫病逝九个月后,日本宣告无条件投降。
作为受日本残害最深的中国人,一方面对终于获得抗战的胜利欢欣鼓舞,一方面又觉得日本的投降太突然,乃至“太早了”。如果它像德国那样顽抗到底,它受到的战争报复绝不止是两颗原子弹。一个给那么多民族带来过那么多灾难的国家,无论从道义还是从情感上说,付出怎样的代价都不会过高。但居然被它躲过了。日本天皇在他的国家、民族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作出了他一生第一个,或许是唯一的一个堪称英明的决定:无条件投降。按照中国的汉奸理论,他当了日本有史以来最大的卖国贼、日奸,或称“和奸”。正是这个“日奸”,使日本逃过了本应严酷得多的战争惩罚,逃过了民族的浩劫,使犯下过滔天罪行的数百万日本侵略军安全地返回自己的国度,使日本这个几乎毫无自然资源可言的国家获得了在战后迅速复苏、崛起的一线生机。
中国的汉奸标准,也是随著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当年清军入关南下,著名抗清英雄史可法曾向清摄政王多尔衮致书议和,提出与大清帝国划疆而治,重演南北朝的故事。这要是放在抗日战争时期,岂不也是一个汪精卫?当然,多尔衮不是日本人,也不是女真完颜氏建立的金国,他要的是整个中国,而非已然到手的华北。于是绝不允和,发扬“继续革命”的精神,宜将剩勇追穷寇,命豫亲王多铎挥师南下,攻克扬州,屠城十日。史可法作为英雄殉国,谁也不再提他有过的“卖国”行为。
日本是一个以模仿力而非创造力享有世界声誉的国家。它发动侵华战争,就是想模仿当年的大清帝国征服中国。日本跟中国的历史渊源、文化渊源,举世皆知。它有一种浓厚的“大中华思想”,尊重和崇信中国的文化典章制度,认为今日的中国民族(主要是汉民族)不足以与如此华美、悠久的中国文明相匹配,惟有大和民族才有资格和能力承继中华文化之大统。日军每攻克一座中国城池,其将领必赋汉诗,悲古今,大有一统江山之壮志,而无一丝战争罪犯之羞惭。日本的最终失败,当然由诸多原因造成,其战线铺得太开,过早地暴露称霸全球的野心,尤其发动太平洋战争导致美国的参战,是其致命因素。它如果集中全力来打中国,然后再花相当时日巩固对中国的统治,或可成为大清帝国第二。因此单从日方侵华战略的技术层面来说,它允许汪精卫的议和,腾出手来发动太平洋攻势,是一绝大错误。更早一些,追溯到中日甲午海战,那是它实现征服中国的最佳时机,中华(大清)帝国的不堪一击,如大厦之将倾,但它居然接受了清廷的求和,与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以得一台湾,暂抑其吞并中国的欲火。结果中国赢得了喘息之机。推翻清朝后,军阀混战,日本及西方列强固然趁机捞取了许多利益,中国军队也在自相伐斗中进行了“现代化”的冶炼,才有抗日战争时“三敌一”的战斗力,而不是这之前的“十敌一”,甚至“十不敌一”。日本的本来目的是做第二个大清帝国,不料却做了第二个金国小朝廷。
周作人与郁达夫
对中国现代文学史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著名作家周作人当过汉奸,因为他曾出任华北伪教育总署督办一职。但是还有另外一位著名作家郁达夫,曾任驻苏门答腊日军宪兵队翻译官,却没人把他当做汉奸,反而有不少文章回忆他为日军服务时的“英勇事迹”。周作人出任的是伪职,郁达夫当的是日军军官;周作人是被迫的,郁达夫虽说不是完全自愿的,但日本人要他当他也就当了;周作人当的是文官,郁达夫任的是军职。不管从哪方面来说,郁达夫的“汉奸罪”都应该超过周作人。从大量反映抗日战争的电影、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日军翻译官是怎样一副二鬼子的嘴脸,往往就是那种“比日本人还坏的中国人”形象。无论是不是事实,至少表明在一般民众的心里,这是一个什么样职位。为什么人们不仅原谅了郁达夫,还把他当成一个类似英雄的人物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没在中国,而是在印尼当的这个翻译官。如果他犯了罪,充当了侵略者的帮凶,为虎作伥,助纣为虐,那也是在外国,与咱们中国没关系。虽然驻苏门答腊日本宪兵队,对付和迫害过大量的华侨,镇压过华人抵抗组织。
郁达夫在日本宣布投降后不久,被宪兵队秘密绑架杀了。因为他们早已知道他的作家身份,怕将来以笔墨暴露日本人的罪行。
我丝毫没有要把郁达夫打成汉奸的意思。举这个例子只是想说明,“汉奸”并不是以正义尺度来作为划分标准的。当人们指斥这个为汉奸、那个为民族的败类和叛徒时,往往凭藉的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乃至一种伪正义的道德优越感,而不是一种历史的公正的态度。
周作人出任伪职,固然不光彩,但绝不是一种罪行。他在侵略军的威逼之下就范(包括枪击未死),任期除了履行其职,没干过对不起民族的坏事。据曾在北平从事秘密抗日活动的人回忆,周作人的这个职务还是中共地下组织替他争来的。原伪教育总署督办汤尔和死后,该职出缺,一个叫缪斌的汉奸想争这个位置。缪斌当过新民会中央指导部部长,是积极的反共分子,于是地下党便搜集他平时的反日言论,写成材料送到日本人那里,免了他的官。地下党认为,教育总署督办的职务由周作人出任,比缪斌来当要好得多,于是想尽办法抵制了缪斌。地下党是成功了,但是却把一位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