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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雅舍菁华-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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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平素听不到的色情描写,焉能不有一种解放的满足而哄然大笑?我们中国的平剧,在从前观众没有女性参加的时候,有几出戏丑角插科打诨之中,猥亵成分特多,当时称之为〃粉戏〃,以后在〃风化〃的大题目之下逐渐删汰了比较大胆的色情点缀。莎氏全集,一八一八年包德勒(Thomas Bowdler)也曾加以〃净化〃,删削了一切他所认为淫秽的词句,成了〃每个家庭里皆适于阅读〃的版本。不过至今我还不能不想到那些所说的〃粉戏〃。至今似乎没有人肯购置一部包德勒编的莎氏全集放在他的家里(事实上这个版本早已绝版)。 
若说莎士比亚作品最富色情,似亦未必。十四行诗第一百二十九首是著名的一首,以性欲为主题,表现诗人对于性交之强烈的厌恶,我的译文如下: 
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的浪费;
在未满足之前,肉欲是狡诈而有祸害,
血腥的,而且充满了罪, 
粗野无礼,穷凶极恶,不可信赖,
刚刚一满足,立即觉得可鄙;
猎取时如醉如狂;一旦得到,
竟又悔又恨,像是有人故意,
布下了钓饵被你吞掉:
追求时有如疯癫,得到时也一样;
已得,正在得,尚未得,都太极端;
享受时恍若天堂;事过后是懊丧;
这一切无人不知;但无人懂得彻底,
对这引人下地狱的天堂加以规避。 
诗写得很明显,其中没有文字游戏,亦未隐约其词,但是并不淫秽。我记得罗赛蒂(DanteG.Rossetti)有一首《新婚之夜》(Nuptial Night),也不能算是色情之作。 
莎氏剧中淫秽之词,绝大部分是假藉文字游戏,尤其是所谓双关语。朱生豪先生译《莎士比亚全集》把这些部分几完全删去。他所删的部分,连同其他较为费解的所在,据我约略估计,每剧在二百行以上,我觉得很可惜。我认为莎氏原作猥亵处,仍宜保留,以存其真。 
在另一方面亦无需加以渲染,大惊小怪。第二十章  莎翁夫人
32:37。0'
 

五十八年十一月廿四日报载:
(中央社英国斯特拉福顿二十二日合众国际电)今天一场大火烧毁了莎士比亚夫人童年故居的三分之一,但官员们希望能在明年游季以前,及时修复损坏部份。 
莎士比亚纪念中心主任福克斯说,调查证明火灾是因电线走火而起,他又说,纵火的可能性“并未排除”。 
福克斯称赞救火员,拯救了一座最具历史性,保存了五百年的茅草屋顶的农舍,该农舍自一八九二年来,则为英国重要的名胜。
据推测在十六世纪末期,哈塔威小姐嫁给莎士比亚以前,一直居住在那里。 
每年大约有二十五万人参观该农舍。 
莎翁夫人安??哈塔威是一个不幸的女人。她比莎士比亚大八岁。莎氏在《第十二夜》第二幕第四景写下这样的句子: 
女人永远要嫁一个比她大些的,她才能适合他,才能在她丈夫心里保持平衡。……女人像玫瑰,美丽的花儿一经盛开立刻就谢。
这一段话也许是有感而发的罢?莎氏夫人在婚前就已怀孕,所以在降临节(Advent)前几天匆匆忙忙的请求教会举办手续,而且迫不及待的请求特准免去三次预告的手续,因为降临节一开始直到封斋期是不准结婚的。在伊利沙白时代,订婚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婚礼是可以展缓举行的,所以在婚前的性关系并不违法,但与善良风俗究竟不合,而且在双方心理上将永远是一个负担,将觉得婚姻(至少那婚礼)是被逼迫举行的。哈塔威一家人有清教的倾向,清教徒厌恶剧院,而莎士比亚正好走上戏剧一途,不仅是作者,而且是演员,这志趣的不调和在婚姻上必有很大影响。所以莎士比亚一去伦敦,二十余年从来没有把妻子接到城里去同居,――这是不寻常的事。莎氏在伦敦黑僧剧院附近置产,想尽方法使将来不至于落入妻室之手。莎氏遗嘱留赠给妻的东西是“我的次好的一张床”,即是他死时睡着的那张床。有人说“次好的床”表示亲热,因为那时代家中最好的床通常是预备客人睡的。但是遗嘱里他对他的妻没有任何亲热的字样。这一段婚姻是不幸的。不过,古今中外文人的婚姻有几人是十分理想的呢?第二十一章  拜伦
32:37。0'
 

 三年前在美国新闻周刊上看到这样的一条新闻: 
〃且来享受醇酒妇人,尽情欢笑;
明天再喝苏打水,听人讲道。〃 
这是英国诗人拜伦(17881824)的诗句,据说他不仅这样劝别人,他自己也彻底接受了他自己的劝告。他和无数的情人缱绻,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许多的丑闻使得这位面貌姣好头发卷曲的诗人死后不得在西敏寺内获一席地,几近一百五十年之久。一位教会长老说过,拜伦的〃公然放浪行为〃和他的〃不检的诗篇〃使他不具有进入西敏寺的资格。但是〃英格兰诗会〃以为这位伟大的浪漫作家,由于他的诗和〃他对于社会公道与自由之经常的关切〃,还是应该享有一座纪念物的,西敏寺也终于改变了初衷,在〃诗人角〃里安放了一块铜牌来纪念拜伦。那〃诗人角〃是早已装满了纪念诗人们的碑牌之类,包括诸大诗人如莎士比亚、米尔顿、巢塞、雪莱、济慈,甚至于还有一位外国诗人名为朗费洛的在内。 
我当时看了这一段新闻,感慨万千,顺手译了出来,附上一篇按语,题为《文艺与道德》,以应某一刊物索稿之命。刊登出来之后发现译文中少了〃包括他自己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在内〃一语。拜伦的种种丑行已见宥于西敏寺的长老,我们中国的缙绅大夫似乎还以为那些乱伦的事是不可以形诸于文字的! 
乱伦的事无需多加渲染,甚至基于隐恶扬善之旨对于人的阴私更不要无故揭发。但是拜伦之事早已喧腾众口,近来我尚看到一本专书考证拜伦这一段畸恋的前因后果,书名为《拜伦的女儿》,旁征博引,不厌其详,可是我终觉得是浪费笔墨。说来说去,不过是叙说拜伦于漫游欧陆归来之后,和他的异母所生的妹妹奥格斯塔如何的交往日密,以至于私生了一个女儿。当时奥格斯塔已嫁,嫁给了一位上校,名乔治??李,但是婚姻不幸时起勃蹊。拜伦因同情而怜惜而恋爱,在拜伦心目中奥格斯塔是最美丽最纯洁的女子,可是他并不是不知道乱伦是一件严重的罪愆。他有一首诗,题为《为谱乐的诗章》(Stanzas for Music),是写给奥格斯塔的,有这样的句子: 
没有一个美貌的女人 
有像你这样的魅力;
我听到你说话的声音 
与水上的音乐无异。
There be none of beauty's daughters with a magic like thee;
And like music on the waters 
Is thy voice tome 
女性说话的声音往往最能打动男人的心。看这几行诗可以知道拜伦对他妹妹如何倾倒。但是下面几行诗充分显示这一段畸恋是如何的使他忐忑不安: 
你的名字我不说出口,我不思索,
那声音中有悲哀,说起来有罪过:
但是我颊上流着的热泪默默的 
表示了我内心深处的情意。 
为热情嫌太促,为宁静嫌太久,
那一段时光――其苦其乐能否小休? 
我们忏悔,弃绝,要把锁链打破,―― 
我们要分离,要飞走――再度结合! 
I speak not,I trace not,I breathe not thy name。
There is grief in the sound,there is guilt in the fame。
But the tear which now burns on my cheek may impart
The deep thoughts that dwell in that silence of heart
Too brief for our passion,too long for our peace
Were those hours――can their joy or their bitterness cease?
We repent,we abjure,we will break from our chain,―― 
We will part,we will fly to――unite again! 
他感到悲苦,他意识到罪过,但是他于决定分手之际仍企望着再度的结合。拜伦与奥格斯塔生下了一个女儿,一直在拜伦夫人的照顾下,夫人是以严峻著名的女人,对奥格斯塔所生的孩子当然没有感情,但是对于这可怜的孩子却也给了多年的相当的赡养,不过二人之间的感情极不融洽,孩子认为没有得到她所应得的一份遗产,夫人觉得她忘恩负义。这可怜的孩子身世坎坷,一再被人欺凌失身,颠连困苦,终于流浪到了法国,最后和一个年纪相当大的法国农夫结婚,不久又成了孀居,关于这个孩子的苦难,无需详加叙述,令人不能已于言者就是拜伦当初未能克制自己,铸此大错,始乱终弃,并且殃及后人! 
拜伦的很多行为不能见谅于社会,所以他终于去父母之邦,漫游欧陆,身死他乡。〃不是我不够好,不配居住在这个国家,便是这个国家不够好,不配留我住下来。〃历来文人多为拜伦辩护,例如在最重视道德的维多利亚时代,马考莱有一篇文章评论穆尔(Moore)所作的《拜伦爵士传》,便有这样的话: 
我们知道滑稽可笑的事莫过于英国社会之周期性爆发的道德狂。一般讲来,私奔、离婚、家庭纠纷,大家不大注意。我们读了轰动的新闻,谈论一天,也就淡忘了。但是六七年之中,我们的道德观念要大为激动一次。 
我们不能容忍宗教与礼法被人违犯。我们必须严守反抗罪恶的立场。我们必须训告一般浪子英国的人民欣赏家庭关系的重要性。于是有一些运气坏的人,其行为并不比数以千百计的犯有错误而受宽容的人们更为堕落,但被挑选出来成为示众的牺牲。如果他有儿女,便被强夺了去。如果他有职业,便被迫失业。他受较高阶层人士的打击,受较低阶层人士的奚落。事实上他成了一个代人受罚的人,藉他所受的苦痛收惩一儆百之效。我们严责于人,沾沾自喜,扬扬得意的以英国高水准的道德与巴黎的放荡生活相比较。我们的愤怒终于消歇。受我们迫害的人身败名裂,伤心欲绝。我们的道德一声不响的再睡七年。 
好象拜伦就是这样的狼狈的被迫离开了他的祖国!事隔一百五十年,我们现在应该心平气和的作一更公正的论断。有一件小事值得提及,他走的时候并不狼狈,他定制了一辆马车,是按照拿破仑御用马车的形式复制的,极富丽堂皇之能事,他驱车渡海,驰骋于低地国家,凭吊著名的战场!拜伦对于拿破仑特有好感,室内摆着他的雕像,处处为他辩护,虽然对于他的残酷不是没有微言。〃他的性格与事业无法不令人倾倒。〃有人问拜伦当年风云人物有哪几个人,他回答说有三个,一个是花花公子BcauBrummcll,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他自己!这倒也并非完全是吹嘘,十九世纪的前四分之一,拜伦在英国以及欧陆的名气确是震铄一时的。 
作为一个诗人,拜伦的隆誉现在显然的是在低落。文人名世,主要的是靠他的作品的质地。拜伦的诗好像是多少为他自己的盛名所掩。不过,在西敏寺给他立一块铜牌,他还是当之无愧的。 
后记
奥格斯塔是拜伦的异母所生的姊姊,不是妹妹。我所以有此误,不是由于写作匆忙,也不是由于记忆错误,纯粹的是由于无知。英文Sister一字,可姊可妹,我就随便的写成妹妹了。承读者黄天白先生为文指正,我非常感谢。
 第二十二章  约翰孙的字典
32:38。0'
 

约翰孙的英文字典刊于一七五五年,除了在规模较大的图书馆里现在很少人有机会看见这部字典的原貌,但是这部字典有其不可磨灭的位置。我幼时在教科书里读到约翰孙致柴斯菲德伯爵书,即心仪其人,后来读了马考莱的约翰孙传,得知其生平梗概,益发对他向往。近年来我与字典编纂的工作结了不解缘,深知其中甘苦,对于约翰孙的字典遂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我从书架上取下这部一七五五年出版的字典的复制版,展开来看,原书面貌丝毫不爽,纸是黄的,墨色是暗淡的,字型是粗陋的,古色古香,但是我面对着二百多年前的外国的这位前贤的力作,不胜敬服,感慨万千。 
约翰孙这个人,很不平凡。他的一只眼差不多瞎了,另一只患极度近视。脸上有疤,皮肤患有瘰疬。虽然经过女王触摩亦未治愈。时常口中念念有词,自言自语,有时用舌端舐着口腔上膛突然向后一抽,发出母鸡似的咯咯声,有时用舌端突然向外一吐作嘟嘟声,有时和人争论之后仰天吐一口大气如鲸鱼喷水。走路先抬左脚或右脚都有一定,走到门口一共多少步也有一定,如果错了需要回转重新走过。他头向右歪斜,身驱前后摇动,手掌不断的搓着膝头,他声若洪钟,他衣裳褴褛,他鞋底上尽是污泥,他吃起东西来狼吞虎咽,油渍可以溅到旁边客人身上。与贵妇同席,可以忽然蹲伏到桌底下偷偷的剥落一只女人鞋。他的体格强健,膀大腰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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