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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妈妈成长记-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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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道指痕。晚上,我看着脖子上的血痕,心里一阵阵发紧。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坚持认为小秒针恨我。当然他会恨我,他有理由这么做。在他还是一个小小细胞的时候,我曾经想谋害他,我曾经厌恶他、嫌弃他、甚至诅咒他,我觉得他知道这一切,他知道我打算对他犯的罪,他就在我体内,他自然知道我心中邪恶和黑暗的念头。还有,我为了自己的发展,从他最初的成长过程中临阵脱逃,我给他的爱还不到我妈给他的爱的零头。我在发泄的*中完全不顾及过他的感受。所有这些,他都知道,他什么都知道,所以他恨我。
  这段“恨与被恨”的情感体验,曾带给我很多潜在的焦虑。小秒针2岁生日的前一天,我在学校里,有课,不能回家。那天中午做论文累了,不知不觉小睡过去,结果梦到SC阿妈、紫禁城和我一起带小秒针出门,不知怎的,小秒针突然不见了,我们开始分头去找,我大叫着小秒针的名字,在一个空空荡荡地房子里漫无目的地奔跑,心也在空空荡荡的胸腔里狂跳。房子无边无际,我跑着跑着,就跑进了虚空中,我悬浮在宇宙深处,四下皆茫茫。正万般痛苦时,同学来敲门,方才惊醒,心还兀自跳个不停,惶惶忽忽地难受了好久。这是我一生中,少数几个能清晰记忆的梦之一。 。 想看书来

悔(4)
我一度对我们母子的关系灰心绝望。婆婆、外公、爸爸、妈妈,四个人在小秒针的心目中排名,我从来都是最后一个;在睡梦中,他从来不要我,那是他最本真的一面;在一次并不严重的冲突中,小秒针甚至说过“我要杀了你”这样的话;而我面对小秒针,总有心虚的胆怯和强烈的罪感,为了掩饰这愧疚和罪感,我又有加倍的凶狠和恶毒。每当被暴虐的情绪控制的时候,我就怀疑自己其实谁也不爱,只是一个自私到了极点的人。我只恨小秒针的质地不够软,不能捏成我想要的样子。
  就在那时候,我发誓要为小秒针写一本书,除了要记录自己重要的一段人生经历外,其实就有某种补偿、忏悔和赎罪心理在。
  这些都是我作为母亲成长不够成熟的严重后果,几乎不可逆转。我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来松弛这种紧张的母子关系。直到他6岁以后,我们朝夕相处成了朋友,情况才有了本质性改观,而迟至2007年,我才自认为母子关系渐入佳境,我能游刃有余了。至于这些“早年”相处留下的缺陷,其影响是否真的已经消解,我至今也不能肯定。(我只是不愿意承认,早年的痕迹很可能是终身的。)
  俗话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其实这些都不可怕。男人入错了行可以改行,女人嫁错郎了也可以换郎。这个世界上,唯有选择做母亲,是最不能草率决定的事情。这个世界是母亲决定的,未来也是母亲决定的。稍有闪失,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万劫不复。
  所以,个人心智不够成熟时、家庭气氛还没有建设得温润柔和时、包括物质条件准备不够充分时(这是最不重要的一个条件),还是应该慎重选择作母亲。毕竟,这事关孩子一生,也事关母亲一生。
  另外,我不清楚女权主义者是否反对女性在婚后或育后成为家庭主妇,但今天的我,会旗帜鲜明地支持全职妈妈的“习俗”,除非这个妈妈是作家或类似于“坐家”。女人一生当中,如果有几年时间能专职作母亲,她的人生会立体和深刻得多。女人终究是不同于男人的生灵,她们对生命的感召更敏锐微妙,她们对种族延续负有更深入和本质的责任,这是人类能做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如此伟大的事业,是不应该分心的。
  毫无疑问,女人一定要谋求社会的认可,要有自己独立的事业,但当她生、养、育一个生命时,最好不要同时做几件事。这不仅仅是保证足够的亲子时间的问题。事实上,如果不是因为工作、学业、家庭关系等巨多事情纠结烦心、导致我不堪重负的话,我的心态和情绪会好得多,对小秒针会静心得多、精心得多、耐心得多、用心得多,我们的关系也不会一度那么紧张,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所以,一次只做一件事情,尤其是人生的大事。做纯粹了,才能做好。我甚至认为,生命的深度和纯粹度,比广度更重要。
  当然,一个女人要能够退出社会作全职妈妈,又能够在数年后重新回到社会,不是她一个人的事,也不是仅仅是她丈夫、她家庭的事。全职妈妈能够领薪水吗?她只是在为丈夫一个人抚养孩子,所以丈夫要负责全家的开支?或者,她其实是在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一个新人,这难道不是在为社会服务——而且是最重要的服务?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的教育者都是在工作,唯独抚育婴儿不是伟大和神圣的工作?全职妈妈需要整个社会的制度保证,包括对妈妈们的“考核”。国家原该投入更多的钱,用以保障这一类的民生问题。纳税人的钱,该为公众服务,公民的钱,该用来培养下一代公民。
  而我,终于就这样失落了小秒针人生的头几年,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第一次笑、第一次叫妈妈,我都不在场。事实上,等我毕业、安顿下来,真的有资格做他生命的见证人时,他已经读小学了。这期间,父母付出了极大的心血,老妈有一年多的时间没出过校门,还因为抱孩子落下了肩疼的病根,紫禁城也扮演过“家庭主夫”的角色,只有我,从小秒针的早期生命中缺席了。我辜负了上苍的信任和他对我的依恋,对此,我已经永远无法弥补和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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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基础和依据
大概十个月大的时候,小秒针开始面对惩罚。
  最初的惩罚是因为他学会了开冰箱。他扶着沙发探索过去,把冰箱打开,踮着脚尖把一袋一袋的菜——包括鸡蛋——扯出来,然后笑眯眯的坐到冰箱门上——凉快啊!还有成就感。
  教育几次无效,惩罚开始了,方式是打手板。我板着脸,说:“把手手伸出来!”小秒针忙不迭的把手摊开到我鼻子底下,我一把抓住,用两个指头在上面拍两下。小秒针灿灿烂烂笑起来,觉得很好玩,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新的游戏。如此惩罚的结果是:他反复的打开冰箱,听到动静的大人赶来时,他已然早早伸出粉红的小手板,等待“挨打”。
  这样的次数多了,真正的惩罚势在必行,我的手下得渐渐重起来。终于有一次,他感到了痛,这就不再是游戏,而是惩罚了。
  小秒针第一次认识到惩罚的反应是迷茫。他吃惊地看着我,不明白这一次游戏为什么不再有趣,不明白为什么会痛,这时他看到了我的脸:板得紧紧的。这些现象共同组成了一个信息:这是惩罚。此时的小秒针一定不能理解,对他的待遇为什么这么不公正。为什么要让他感到痛?为什么不对他笑?惩罚指向的是不该做的事情,但为什么开冰箱是不该做的事情?事实上,他不过是模仿婆婆和外公,却要带来惩罚!
  我有时候很犹豫,不知道什么时候对孩子开始惩罚才是适宜的。按说,应该在他懂得惩罚的意义之后,但是,如何对待他“早年”太多无心干的“坏事”?听之任之还是制止?如果是后者,又该如何制止?显然,讲道理还太早了。
  其实,即使孩子懂得了惩罚的意义,惩罚本身作为以恶治恶,恐怕也不是一个好的教育方式。什么是应该受惩罚的行为?我们也许会很快的回答:妨碍了别人或者违背了社会规范。但是对孩子来说,他没有进入社会,无所谓违背社会规范;他总是在自己的世界里自由快活,并不至于妨碍他人,至少不是有意的。倒是太多的人妨碍了他:他游戏正开心,催他吃饭;电视正看到中间,逼他睡觉;大人要出门了,无论他在干什么,都不由分说被拦腰切断。
  很多时候,孩子并没有什么过错,他们即使做出什么不合大人心意的事情,也不是恶意为之的。他开冰箱,不过是模仿和游戏而已,如果这也要受惩罚,世界岂不是没有天理了:为什么大人可以开冰箱,而孩子不能模仿?为什么在自己的小房间里开火车这样的游戏可以,而开冰箱这样的游戏就不可以?
  所以,“开冰箱”显然不能成为遭受惩罚的原因,虽然它事实上会造成损害,比如小秒针冻感冒,或者打破了鸡蛋。但这个因果关系不是孩子能够理解的,这时候的惩罚对孩子来说便是不合逻辑,没有道理。孩子不能理解的惩罚只会助长他对大人的敌意和不讲道理。大人并不重视孩子的逻辑和道理,其结果只是让孩子变得不再讲道理。具体到这件事上,或者更好的解决方式是试着转移孩子的注意力,并注意避免当他的面打开冰箱,其他的事情,等他能懂道理的时候再说。
  更多的时候,孩子之所以受到惩罚,还不在于他们无心的行为客观上“有害”,而是因为他们违背了大人的意志。这一类的惩罚就很可怕了。
  一个晚上,我带着小秒针看电视连续剧。中间插播广告时,我跟小家伙玩起来,滚作一团嬉戏打闹,很是开心。很快,电视剧开始了,听到片头曲,我坐直了,但小秒针意犹未尽,要继续往我身上爬,嘴里不停地咿咿呀呀。我顺口呵斥两声,“吵什么吵?别闹!”不见成效,我顺手把小秒针翻过来,对着屁股就是两巴掌。孩子哭着跑到一边去了,我得以安静地看电视。
  但小秒针的哭声从另一个房间里曲曲折折绕着透出来,刺伤了我。如果刚才不是小秒针,而是一个哥们在跟我说话,我会因为要开始看电视了而不理睬他吗?如果他觉得他要跟我说的事比电视剧重要,我会揍他吗?这么一想,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荒唐和残暴。我想,小秒针哭不是因为疼痛,还因为莫名其妙,刚刚还玩得好好的,怎么转眼就翻脸?我和逻辑和他的逻辑没有接轨,而我没有谋求两种逻辑的沟通,而是直接采取了压制。说到底,我没把他当“人”,他的意志、情感、欲望、需要,凡是不符合我的,都被轻巧地抹杀了。
  对孩子来说,大人是绝对的权威,但是如果所谓“权威”的意思就是可以滥用权力的话,如果大人仅仅因为他是大人、比孩子力气大、有权威,就可以唯我独尊、为所欲为的话,那么孩子所追求的也就是这些了。他不能够、也不需要理解大人,只要服从、同步就够了。这助长了孩子的非理性、不谋求沟通、暴力倾向和对世界的敌意。所以不难理解,这样的孩子一旦有了权威,他就可能用他的逻辑来衡量全世界。
  为什么我不能告诉小秒针,我现在想看这个电视剧,请他过一会再跟我玩,再给他一个足以转移他注意力的玩具?或者,看电视真的比继续陪孩子玩耍重要吗?此时的电视,对我来说只是选择之一,而此时的母子游戏,对小秒针来说也许就是全部。孰轻,孰重?
  巴掌打在孩子身上,羞耻却落在我脸上和心头。无论如何,惩罚是一种愚蠢的教育方式,反映的是大人的无知、弱小和愚蠢。大人在每一次威风凛凛抡起惩罚的大棒时,至少可以自问一句:这次惩罚的基础成立吗?孩子确实做错了什么吗?
  

论惩罚:目的和效力(1)
小秒针两岁起,开始表现出一些“坏”习惯和“不良”行为,用紫禁城的话说:“这小子有点暴力倾向。”比如,他对武侠片很着迷,一边看一边比划着“嘿”“嗨”的,手脚乱舞,东倒西歪。还学了几个“招式”,最经典的就是猛的一拍某人的后背,然后命令:“你吐血呀”、“你怎么还不吐血呢?”
  我和紫禁城小时候不约而同地都生过离家出走、去少林寺学武功的念头,并没产生什么严重后果。但换了角色,担心便多起来。本着防范于未然的教育原则,我们还是觉得有必要对小秒针的行为进行纠正。多次教导无效,我开始正式警告他:“如果你再动手打人,妈妈会把你关到黑屋子里!”
  诚实地说,小秒针即使有轻微的暴力倾向,也是我们“培养”出来的。在此之前,我们对小秒针的惩罚通常是打屁股。体罚当然是坏的教育办法。但我从小淘气,算是被打着长大的,罚站、罚跪都是常事。谁都知道,力是相互的,有作用力就有反作用力,也就是说,巴掌拍上我身,我疼,巴掌也会疼。所以老爹老妈通常会研制各种揍人的武器,我还记得小时候,他们把工具藏在最匪夷所思的角落,我则满屋子找出来扔掉。下次他们要揍我了,才发现没家伙,我低着头,心里那个得意洋洋呀,美妙的成就感……。这样暗地里的较量,在我家常演常新。我至今还怀疑,腿上的几条斜纹长疤是当年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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