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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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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道人”题咏中的“家在蓬莱弱水西”的弱水,就在东北黑龙江与吉林二省之境,所以我特别注意这个辽宁的“大荒”,也似虚而实,确有所指,不过总是以“荒唐”之形迹巧寓真实的内涵罢了。
  无独有偶:一次《人民政协报》学术版的记者王小宁女士来访,谈会中提到,她原籍是辽宁抚顺。抚顺北与铁岭接壤,而她曾在一幅旧地图中,竟在抚、铁交界地带发现有一处地名——就叫做“大荒”!
  这么一来,我这“考证派”可就拍案惊奇,大发“痴迷”之想了。把这个发现与“潢海”、“弱水”结合起来看,不禁恍然大悟:原来“大荒”不荒唐,本就实有其地。这地,竟与“潢海铁网山”(按即隐指铁岭卫,详见拙文《“潢海铁网山”考(附“樯木考”)》,载《红学求是集》),是同一地区。
  我如今更加相信,由于“大荒”有了实据,雪芹上世祖籍本在铁岭,并无错断。人家讥笑我,说我近来离开“考证派”的本行,忽又走向“索隐派”,云云。大约其所指即是这种例子。但只是,过去所以诟病“索隐派”者,是指他们所运用的那种“猜谜”方法太离奇(如林黛玉是影射姜宸英、薛宝钗是影射高士奇……青儿是韭菜,板儿是铜钱等等,云云。)而我们这类考证,究竟如何又是坠入了“索隐派”的歧途错路?思之不能得其解,因为两者并无“相似”之处,不知缘何考察一下雪芹笔下所巧用的史地变名,就会成了那等特殊的“索隐派”呢?
  至此,又会有反诘:大荒山可以有解了,那么,“无稽崖”又指何所呢?我答:这个“无稽之言”用来虚托一笔,正如说“石头记”时,只是邦国舆地、朝代年纪“失落无考”的“无考”一样笔法。所以脂砚在此紧跟即批云:“据余说却大有考据。”
  你看,这多么有趣,“敷演”的文词是无稽无考,内里“埋伏”的却大有考据。作者口中越说是“假”的,越有无限烟云丘壑,索人去解。这就是一部《石头记》的奥秘所在。不讲这一点,则“红学”云云,就只能是“形象鲜明、性格突出”等那一套文艺用语了。
  然而也有人一直在反对我们这样理解“红学”之“学”,却竭力呼喊:红学要“革命”,要“回”到文学创作上去!云云。
  我忍隽不禁,拜问一句:曹雪芹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之言,到底这是不是正指“文学创作”?奇怪,我们试图解读这个与众有殊“隐——借”的创作方法,不是为了回到雪芹的具体的、个性的、独特的“创作”上去,如何反倒遭到大专家们的强烈斥责呢?
  我的谬见可以不值一笑,但摆在我们面前多少年来的一个根本问题,还是需要解答:如果曹雪芹写得一概是“满纸荒唐言”,那么,他该很“开心”地对读者哈哈大笑,心情应是兴高采烈,然而他却“一把辛酸泪”、“字字看来皆是血”!这却怎样讲?比如,“辛酸泪”不妨向人直流痛泻,为何偏偏要用个“荒唐”的烟幕?
  这样,我这愚蒙就心悦诚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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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解
林姑娘芳名黛玉,从字面解,古诗词早有“粉白黛绿”之语,黛者,画眉之色也,黛为深绿色,深极则转为黑,故“黛”从“黑”而造字。中华古来黑、青、绿往往互代不分,如“青布”即黑布。小时候习闻此称。“青鞋布袜”,即黑鞋白袜。至于“眉黛”,那不烦再举,老杜诗:“越女红裙湿,燕(yān)姬翠黛愁”,更是佳例。所以,宝玉初见林妹妹,即赠以“颦颦”的表字。
  但雪芹笔下的人名,字面之外,又多有谐音寓旨,这是大家皆知之事。所以又要问“林黛玉”三字,是暗寓何音何义?若依拙见,此三字至少有两种“读法”:一是“麟代玉”,二是“麟待玉”。此外还可能有更多奥秘,如“麟带玉”——雪芹自己已然透露了“玉带林中挂”了。
  如今且说,何为“代玉”与“待玉”。
  说来还真是诱人。第一是“林”与“秦”的问题。在古钞本中,“林之孝”作“秦之孝”,那么小红的本名“林红玉”就应是“秦红玉”了。黛玉之姓“林”,似乎与李后主的“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有关,而“林如海”则是秦少游(观)词“飞红万点愁如海”的运化而成。可证“林”“秦”之若即若离的关系,因而又可悟知:麒麟的古音反切即是“秦”,所以“秦——林”亦即麒麟的古代标音法。
  知此,雪芹写书,先有一个林黛玉,后有一个秦可卿,其姓氏音韵相连。然而林黛玉独无佩物,她只能妒忌带麟的史湘云。确实,湘云是佩麟而等待宝玉重会的后半部书的主角;而湘云见了宝玉,又得一金麒麟,真是二人奇缘——已都“聚焦”在双麟佩上——玉佩的作用反而要逊色了,是故又谓“麟代玉”。宝玉有了麒麟,可以不再强调所谓“金玉姻缘”是真是假的烦恼心事了。
  是之谓“林黛玉”。
  红学家梁归智早即主张黛、湘是从娥皇、女英化来;而女作家张爱玲则认为本来只有湘云是主角,黛玉是作者后来想象虚构出来的一个“幻身”人物。他(她)们两位的看法,殊为似异而实同,微妙之趣令人称绝。
  [附言]
  娥皇,“秦娥”而可称“妃子”者也。潇湘妃子,合乎林。而女英,正是湘云为“英雄(或作豪)阔大宽宏量”,“唯大英雄为本色”(湘云给葵官取别名谐音曰“韦大英”者是也)。何其两两恰切,岂偶然乎。
  

怜她寂寞
有一位学友向我提出:宝玉对黛玉是怜惜之情,而非今之所谓爱情。真爱情是在宝湘之间。
  这见解,似未经人道,有道理吗?因为这实际牵扯雪芹真本与程高伪本之争,并非枝节细故。
  我以为怜而非爱,是看事透到深层的灼见真知,而俗常被伪本迷得太甚的“宝黛爱情悲剧论”者是难以“接受”的——岂但“接受”,连“想象”也是无从谈起的。
  书中有证据吗?太多了。
  开卷不太久,就到太虚幻境一回,宝玉所见“判词”与曲文是怎么说的?请看: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堪怜者,受人怜惜也,与“恋爱”是两回事。“世外”之人,少有合群至密之友,故谓这种寂寞孤独之人,十分堪怜——多情者如宝玉,能识其心,遂怜其境。多情公子的心迹是广施同情,慰藉于每一不幸者。
  是以书中明文、理据俱在,非我制造什么“新说”“异论”。
  雪芹的笔,是精细巧妙之极的,每一义总是安排下呼应遥通,待人自悟。寂寞之叹,到了放风筝那一回——乃至茗烟和儿那一回,都十分重要。
  ——茗烟那一回,是宝玉来到东府听戏,嫌那种“热闹”戏变成了“杂技”,已无曲词戏文的诗境(这是中国戏剧的文化特点,与西方不同),便想起那间小屋中所悬一幅美人图,恐怕她独自在彼,寂寞寡俦,故要来看望安慰——这是什么话?俗人以为“疯”“呆”,笑骂不齿;却正是情痴情种的心灵之光,真情至美——凡物与人一样,皆有生命性情,皆需交会感通;这和什么“恋爱”乃至什么“遐思”“邪念”,毫无交涉。
  《红楼梦》的精神世界的不为常人所解,遂为妄人乘隙,迎合庸俗的“婚配”、“性爱”的观念,彻底痛毁了雪芹的伟大和大仁大义,大慈大悲!
  放风筝那回更妙。
  试看:除了探春另当别论之外,宝钗的是一串七个大雁,黛玉的是一个美人,给了宝玉。这美人怎么也放不起来,气得宝玉甚至说出:若不看在是美人的面上,我就一顿脚跺烂了!
  与此同时,他又听了黛玉的话,把顶线叫人收拾了,果然放起来了,可他又说,这美人一去,不知落于何处,如若落在村野,让小孩子拾去,还好;若落在荒无人烟之地,我担心她怕寂寞——又把自己的一个美人也放了去与她作伴!
  这些重要的“交待”,一般人都当“闲文琐语”看待,无非逗趣而已。殊不知字字皆非轻下,句句皆有着落。
  宝玉的风筝,大鱼给了宝琴(喻“多馀”耶?);螃蟹给了环儿(横行之人也);自己接了黛玉送的美人,还另有自己的一个!
  请你听听:这都是什么“话”?想过吗?
  事情已很清楚:第一,黛玉的风筝(美人,是她自己的象征)是放不好的,宝玉为之生气不耐烦;既放走之后,为之担心,体贴其寂寞——“荒无人烟”之境,即“世外”也,即“仙姝”独处之地也。生怕她孤寂难遣,又将自己的一个与她作伴——慰藉而非缠绵缱绻的“恋”情也。何等明白!
  怎奈人们多是不思不悟,死抱着那部伪“全本”原著不放,大讲“宝黛爱情”,何其昧昧至于斯极!事情的大局已明白确定。
  ——那个又放之美人去作伴的是谁呢?晴雯吗?还是八十回后另有一个怡红院中之人随黛同逝者的佚文待探?
  诗曰:
  美人一去落花缘,寂寞无俦最可怜。
  不识风筝真大事,伪文假物日嚣然。
  情缘宝黛泪空垂,假相奇文辨是非。
  荒漠美人谁作伴?何曾生死誓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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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与王维
有位读者,专程投函来问:黛玉教香菱作诗,为何单让她读王维的五言律作为启蒙“教材”?盼我回答。平生不愿让人失望,凡较有内容的必竭诚作复;而这次却未回信,至今怀有歉意——原因很多,大约当时极忙,各地信件又多,加上他问的绝非三言五语能够说清的,何况这样的问题自己也并非早就深思熟虑过,妄言是不妥的,打算得空想想再说——这一来就“搁”下再也“回”不到此题上去了。今日记起它,还是不肯失礼,在此简答几句。
  第一,小说并非“论文”,作者常常借机行文引趣。我的感觉是:雪芹深知,学诗应从五言学起,最是能练笔力,养风格,不塌不蔫,不庸不俗;但他虽让黛教菱读五言律,却又写她作的是七言八句——这本身就“矛盾”,因此揣度,他单提王维,大约只是为了讲“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大道理,和后文的咏“月”七言律的作法,全非一回事。
  一般讲诗的,若提王维,就说他是带佛学味的诗人,其实不然,试看那“风劲角弓鸣,将军猎渭城。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何等的健笔,多么的英气!哪儿是什么佛禅之事?我想,雪芹让人学王维,着眼点当在此处。
  第二,诗文不是“一道汤”、“千篇一律”。王维能动,也能静。所以才有许多写景写境的名句。大艺术家无不如此。诗人是个“活”人,用笔也是支“活”笔,没有死条文,死规矩。从王维五言律入手,是讲领悟,不是让人“模仿”、“复制”。懂了为何写孤烟大漠,方有“直”字之理;懂了落日长河,方悟那“圆”字的境界。这是以王维为例的用意,亦即“教学”的艺术,不是死“填鸭”式的灌输。
  香菱的三首七律,和王维“无干”。但她终于悟到“千里白”、“五更残”的时空境界,懂了“秋闻笛”、“夜倚阑”的人物心情——由这点烘托一个“月”来。
  学生香菱自然成不了王维,师傅黛玉也不是“王、孟”的诗路,因为身份、境遇……都不同。但文学艺术有个大道理,却是四通八达、万变而有其“宗”的,离开不得。
  如果以为写“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人,就不能写“洛阳女儿对门居,才可容颜十五馀”,那是以“死脑筋”看事情。黛玉的三篇长歌行,五言律,七言律,联句,也各有其格调声容——然而又与湘云、宝钗的手笔不相混同。香菱的诗,在《石头记》佚稿中应有发展——不知是什么情节?但我相信,雪芹设计了学诗一大回书文,却只为了三次咏“月”,便再无呼应作用,必无此理。因为他的章法没有“单文孤证”,都是“常山之蛇”,首尾必应的。
  我这些想法,属于“心血来潮”,偶忆及此,未必即是。这不是小题目,希望有大方家为我们好好讲一讲。但即此区区拙见,我也无法都当“信札”写出来,立时答复那位读者。不知他能读到这篇小文,并能谅解我难以尽答的困难否?
  

葬  花
一提《红楼梦》,先想起的定是林黛玉;一提林黛玉,先想起的又定是《葬花吟》。这已成了“定律”,甚至有些人的感觉上《红楼梦》不过“就是这个”。可见其影响之大,真不可及。
  伤春惜花,残红落尽,而喻之以“葬”,诗里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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