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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周汝昌再品红楼:红楼别样红-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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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妙玉一名,似乎受到名剧《玉簪记》里尼姑“陈妙常”的“妙”字的影响,但妙常若比妙玉的人品气格,那差得太远了,她们不是一路人物。
  在妙玉之前,没有类似相仿之人。另一名剧《思凡》也有年轻貌美的小尼“色空”,她和智能差不多,没有什么“性格”表现,不过是个少女,不甘空门的寂寞,一心去找寻爱情那样罢了。
  妙玉之后,方才出现了一个斗姥(dǒu mǔ)宫说法的逸云,是“老残(刘铁云)”的伟大创造,然而显见是妙玉的另一种影子,或者不妨说是“注脚”“发挥”。
  但世人不大理会这些。
  妙玉是“世同嫌”的不受欢迎者,在书中已有李纨是头一个不喜欢她的人。在今日,作家王蒙也说她“讨厌”,不理解。
  多年来,我只知道另一名作家刘心武却对妙玉怀有与众不同的态度与感受心情,十分重视,而投入心力研究。
  妙玉被人看成是个“怪物”,所谓“男不男,女不女,僧不僧,俗不俗”(俗,特指不修道的世俗常人,古语以“道——俗”相为对待,与“庸俗”无涉),就成了妙玉的“世同嫌”的理由。“怪”,也还罢了,还有人认为她是“矫情”、“虚伪”、“装作”。总之,既已不喜,当然“欲加之罪”,就“何患无词”了,夫复何云。
  然而,如果你不认为雪芹是个“伪”者,那么请读他对妙玉的一切评论,不知又作何说解?
  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天生成孤癖人皆罕。你道是,啖肉食腥膻,视绮罗俗厌;却不知,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可叹这,青灯古殿人将老,辜负了,红粉朱楼春色阑!到头来,依旧是风尘肮脏违心愿。好一似,无瑕白玉遭泥陷;又何须,王孙公子叹无缘!
  一首《世难容》曲文,何等斤两!何等感叹!何等敬重而又沉痛!
  “太高”,“过洁”,雪芹下笔选字,一丝不苟,俱含深意。
  她憎恶“肉食者”——富贵官僚;她看不上俗艳的外表粉饰——全是伪装。她有如兰的“气质”,这是第一要素,才华就是次要义了。她是无瑕可指的洁白美玉。
  ——这不就与宝玉的思想高度相齐相并吗?
  妙玉之脱略世俗“价值观”,似乎是她的灵慧上的高层超越感——她已超越了男女的“性别”畛域,也超越了“出家人”与“在家人”的界限。在这一点上,她高于宝玉一层。
  但,当她之世,处她之境,她还只寻到(或“碰上”)了一个宝玉,痛斥“禄蠹”,抗议虚假——所以她对宝玉怀有超越男女僧俗的同道之感,引为知己。
  她不避形迹,书红笺而叩芳辰,祝怡红以恒寿——人们就另以眼光看事而纷纷议论、切切私语了。
  呜呼,此精神世界之隔级也。这就不再是什么“理论”的、“认识”的等等世俗分区判域了。
  “文是庄子的好”,一位大诗人,大艺术家的赏文契意的“尺码”,岂区区风花雪月或巧言令色之流所能领会的。
  诗曰:
  红楼有四玉:宝、妙、黛、红名。
  无人识此义,声声叫“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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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倒与长棚
“家亡人散各奔腾”,一语点破全书总纲,早见于第五回“梦”中曲文。此后,到第十三回,方见秦可卿又在“梦”中说出“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补注语。再后,到了第二十六回,乃于小红口中再为提醒:“……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
  以上是主题正文,至于后文的点染尚多,最显著的如凤姐的“聋子放炮仗——散了”等,不遑细列。
  可卿与小红的前呼后应,妙处还在各引了一句俗话,两句话都归到一个“散”字。树倒了,猢狲纷纷散去;长棚里的筵席告终,食客也纷纷离座而各自营生作业了。这种笔墨,又是多么的奇警而又精细。
  可卿的话,主调是清醒而沉痛之音。小红则是愤懑牢骚为之声韵。可卿是与凤姐议全族大事,故重在“家亡”。小红只是与同伙小伴女孩儿说心事、发伤怀,故重在“人散”。
  但,莫要忘记:“家亡人散”的主要轴心,却仍然是凤姐一人。
  由此,方知曲文的“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话,一向是被人错读了文义。
  多数人以为,那是讽喻凤姐的“机诈”、“贪婪”、“精细”……总之是巧于自利而不惜损人的那种人心品质。殊不知,下句紧接的并非这些误会之因由,却是“空费了意()半世心”、“生前心已碎”!这才是她所日夜焦劳甚至病重身亡的真缘故。
  凤姐并非“完人”,她的短处、过失,雪芹不曾为之留情,一一曝现于笔下;但她忧愁计虑地维持那将倾的大厦,只有这,才是“心已碎”的正解——放放高利贷,私收几两银子,这能叫“心碎”吗?日夜所思,意切,所为何事?所以一闻可卿“托梦”之言,不禁“心胸大快”!“快”字下得怪,粗心人不明其义,多被妄改,丢失了最要紧的真情,于是凤姐成了“贾氏罪人”、“世上最坏的女人”……
  悲夫!
  诗曰:
  三春将尽早能知,梦里惊人语至奇。
  谁料小鬟也不浅,林家红玉解深思。
  机关算尽是何因,半世虑最勤。
  心已碎时犹戴罪,百年议论楚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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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百姓见三周
雪芹运用《百家姓》入书,各有寓义谐音,本非真实,但又各有文心匠意,亦不千篇一律死规矩。我曾试作寻绎,如从“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八家来寻找人物,那么前四姓很容易想起,不消多说;后四姓就算我们周姓居首了,书里有周姓人物吗?
  在我记忆中,有三位“周”家人,巧极了,都是女流(还有一位周姓太监,本文暂不涉及)。
  第一位是周瑞家的。第二位是周姨娘。第三位是周妈妈。
  周瑞家的,为人如何?印象不错。虽说是太太的陪房,未见她倚势欺人。刘姥姥来投奔于她,虽说也有显示自己“身份”的心态,毕竟是一片好心,诚意救助穷人——也许这就是“周济”、“周全”之寓义吧?她送宫花,是偶然差使,规规矩矩,此后也不见什么“张牙舞爪”的行迹——若与邢夫人的陪房相比而观,便更分明了。一句话,是个正派人,不作恶。
  正好周姨娘可与赵姨娘比并而观,虽无明文详叙,其人品心田,就高人一等了。
  剩下一个周妈妈。周妈妈该是史大姑娘的奶娘,应称“嫫嫫”、“嬷嬷”才是。她在八十回书中,仅仅露了一面,就是那回湘云在五月初荣府全家清虚观一番热闹之后,她又突然来了。
  这回来,书中写明是周妈妈陪侍的。雪芹对她,也无多少笔墨,仍是一贯的流水行云、轻描淡写的笔致,只叙她在人们问及“你们姑娘还是那么淘气吗”,她才回答了两句话。
  “情节”如此简单,内涵可不是那么轻松。
  这一问一答之间,透露了湘云的姻缘大事。
  结合又一个金麒麟的刚刚出现,以及四个绛纹石戒指的故事,笔笔具有深意在内,岂能泛泛读过?
  但稍后湘云长住园内之时,周妈妈是否同来?书文又无明示。在我体会雪芹笔法的特点和规律时,总觉得这位妈妈的作用还很重大,绝非一个可有可无、一笔带过的人物。她应与湘云同灾共难,万苦不辞,直到宝湘重逢再会。她是一个比周瑞家的和周姨娘重要得多的“周济”之人。
  雪芹笔下,对嫁了男人的仆妇称谓有分别:“嬷嬷”,“妈妈”,“婆子”,并不等同。赵嬷嬷,赖妈妈,宋妈妈(怡红院中之人),都很不一样。“婆子”之名居最次,如“夏婆子”,恶(wù)之之甚者也。园中管事的婆子,如芳官的干娘,春燕的姨妈(又作“姑妈”),写来都不是令人喜欢的人物。称妈妈,就有敬意、亲切义了。
  诗曰:
  妈妈一语岂轻呼,自幼相随是共扶。
  婆子已遭男臭染,两称未可乱糊涂。
  真诚随侍护湘姑,寒热知疼惜幼孤。
  打叠衣包来暂住,家中针线费功夫。
  

“分定”“情悟”
“绣鸳鸯梦兆绛芸轩,识分定情悟梨香院”这回书最不易读懂——表面文章,内中涵义,殊费参详。
  先举一不好懂的“梦兆”。按字面,当然是做一梦而发生了“兆头”,预卜后来情节事迹。但是所谓“兆”者,只是宝玉梦中喊道:“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而且宝钗一旁听此梦言,“不觉怔了”。
  这就大奇。
  不以为奇的,是认为“金玉”即指宝玉宝钗之缘,“木石”即指宝、黛之“分(fèn)定”。然而,和尚道士何尝说过“金玉缘”属于宝玉宝钗?书无此文。只有到第八回,二人对看了锁、玉二物,只薛家人扬言是个和尚给的,云云。宝玉之梦若言有所指,只能指这一说法了。这已难以畅解。然后,就出来一个“木石”之说了,请问:这又从何而来?
  如谓就指“神瑛”与“绛珠”,这也只有“一僧一道”知之;宝玉从未闻此——他何曾知道己身乃是石变?况且即便知之,不是刚说了“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吗?若同是僧道所示,那又为何忽而不能信,忽而又深信起来?凭你怎么巧讲,也是讲不通的。所以,这儿另有奥秘,不是通常讲的“钗黛争婚”那一套。这神话故事背后另隐一段奇缘,方称“木石”之名——暂且慢表。
  如今再说“分定”。
  宝玉到梨香院,原想让龄官唱“袅晴丝”(《牡丹亭》杜丽娘的曲词),意外地、也是“破天荒”地遭到了拒绝和不待见。这一冷落使宝玉极度难堪羞愧——及看完了她和贾蔷的那一番情景,方悟人生情缘,不是随便而能有的,是“分定”的。比如,龄官并不爱慕宝玉这个人人歆羡的佳公子,却只恋上一个贾蔷,难分难解,百般“缠陷”一起。
  宝玉回院,说了一席话,袭人知道他又从某处“着了魔”,也不再问(一问就“翻”了……)。于此,便发生一个问题:此时此后,在宝玉心中,究竟和谁方是久已“分定”的,而只待一“悟”呢?钗乎?黛乎?他梦里从哪儿得来的“木石”这一“分定”信念的呢?
  事情之复杂还不止此,“分定”并不等于洞房花烛,白头偕老。这是两回事,或可说是两层关系,有分有合。比如龄官与贾蔷,“分定”是明明白白了,但二人日后到底如何了?谁也不知,书中未曾(或尚未及)交待。这儿就又牵连到“假凤虚凰”又一层“分定”了——或者应该在“分定”之外再有一个名词表达了。
  只因这样,宝玉在一个特定时期内“悟”到了他与黛玉的“分定”,其实这是个假凤虚凰的情缘。他与宝钗的“分定”,自己不知,还在反对。而“金玉”的真义是金麟重现,他也不“悟”,那方是真的“分定”,真的“金玉”姻缘。
  所以,当事“局内”人有悟有不悟,有知有不知,有先后变化,有旁溢与回归——构成了他和她们的命运悲剧——不是近乎希腊的悲剧(tragedy),也不与莎士比亚相类。
  从大章法看,从第二十八回起到第三十六回是一大段落,是一个层次、格局,在此格局内,写黛、写钗,是“明面”的,而“底面”总有一个湘云在,却不易察悟。
  过此以后,从第三十七回海棠诗社起,将格局推向一个崭新的层次,将湘云逐步推向“前台”,她的节目与主角性质,才越来越明显——然而只因伪续书的影响牢笼了大多数读者,对此总是看它不清,总以为湘云是个配角,是个副角,可有可无,不关重要。若一讲湘云,反而以为是“喧宾”了。
  真正的悲剧绝不是一个阴谋诡计破坏了“美满姻缘”;悲剧的深度在于:黛玉这个当事人尚在梦想、希望、缠绵、忧虑中,却早已有一个“分定”在“播弄”她了。宝钗也是被播弄者,因为她本人并不晓得金锁是家里人伪造的,她是无辜受枉者,遭到了轻薄者的猜忌与讥嘲。黛玉则自以为若与宝钗无争,即可心安。殊不知宝钗与她同属“分定”以外之人,而那不争不嫉、光风霁月、从不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的湘云,却是真正的“分定”者。
  “分定”一脉,从海棠诗发展到菊花诗,再到咏雪——脂粉香娃割腥啖膻,这才一个巧笔泄露了“玄机”,由李婶娘之口中说出了挂玉的哥儿与带麟的姐儿是一对——黛玉则只知讥笑,他(她)们是“一群花子”!仍然被“分定”播弄着。我们同情、悲悯黛玉,但绝对不是凤姐、袭人、宝钗“一党”坏人蒙蔽了她——更不是湘云后来“夺”了她的“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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