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结不宜解-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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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一年中的九月份,新的学期又开始了。
初秋的天气,已经颇有秋高气爽的感觉。
下午三四点的D大校园,绝对是男生们的天下,特别是操场附近,女生寥寥无几,清一色全是短发,短衣短裤的男子汉云集的世界,篮球,排球,足球。。。。。。到处人影晃动,气氛热烈,不亦乐乎。
有两个男生,大概是刚刚运动过后,脸上还微微出着汗,将外衣随便搭在地上,倚坐在一棵梧桐树下,一边喝着饮料,一边聊天。
间或有女生走过,两人闲闲地,间或看上两眼,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突然,两人中的那个有些胖胖的,娃娃脸男生看着不远处,捅了捅另一个:“喂,宋聿,快看,冰山美女来了。”
宋聿有些意兴阑珊地抬头一看,就看见一个身材颇为纤细的女生朝他们所在方向走过来。
“什么冰山美女?!”他有几分不耐烦。这些沉不住气的小男生们就是幼稚,恐龙在他们眼里都是美女,只怕来一头猪,都是双眼皮的。
娃娃脸男生一脸惊诧不已的样子:“你怎么连D大鼎鼎大名的冰山美女陆潇潇都不知道咧,学姐可是才貌双全的资优生,今年刚念管理系的研究生呢。”他摇头又晃脑,“只可惜啊,冰山太冷,冻死无数英雄竞折腰。”
宋聿颇为不屑地哼了一声,从小到大也算见多识广的他,生平最烦的就是这种众人口中传颂的人物,传到后来面目全非不算,连自己恐怕都会被传言完全催眠。
不过,下意识地,他仍然抬起头来打量了一下这个女生。
目测一六五的标准身高,长发披肩,头发倒的的确确可以去打广告,但是否天然尚不可知,这个年头,假货太多,什么正离子烫,负离子烫的,人人都可以去做洗发水广告明星的梦。
头略略低着,静静地走着路,看上去倒是一副顺眼的样子,秀秀气气的,但是,神情中倒的的确确带着一种“请离我十米远”的无声警告。
只是抱歉,这种STYLE跟他不合,于是,他低下头,淡淡说了一句:“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陆潇潇一路走着,盘算着走过操场,到西边拐角处第二家店的楼上去买龟苓膏,她的最爱,吃了这么多家,就数这家最好吃,一定是有什么祖传秘方,以后等她失业了,一定去申请个加盟连锁,和被她一路拖下水,逐渐也好上这口的默默一起开店,拳打脚踢意气风发地,去狂挣纳税人的钱。
默默原名叫万晴,从小到大都以沉默寡言而为人所熟知,由此得这个名至实归的绰号,但自打万晴同学从本科到读研都和陆潇潇同学共处一个宿舍以来,从大一那年开始,不知道从哪天开始,一夜之间,就突如其来地发展到与潇潇不拘时间,不拘地点,无话不谈,每谈必欢,实在是大大地,有负盛名。
刚走到操场边,潇潇一眼就瞥到梧桐树下坐着两个小男生,也就是大一大二的样子吧。其中一个又兴奋又神秘地对她指指点点,她不以为意,这种眼光见得太多太多了,她闭着眼睛都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无非是“陆潇潇,冰山”或再加两个字“陆潇潇,冰山美女”,天晓得她在闺中密友和亲亲老妈等等等等最亲近的人面前有多疯狂,有多不矜持,但是,如果这个外号能帮她多冻死几只苍蝇的话,她一点都不介意,而且,最好是从侏罗纪元年就开始结冰的冰山。
于是,她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
这是多年磨练出来的定力。
然后,她就听到一个年轻然而冷淡的声音:“我对老女人没兴趣。”
听得十分十分清楚。
她心里微微诧异,才二十二岁就被称为老女人,是她太落伍还是这世界变化太快?
一定是最近忙着练功,不晓得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下意识地,她打量了那个小男生一眼,他也正在看她,年轻,顶多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吧,但是,神态中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成熟,漠然,和不羁,还有,些微的轻慢。
实在不像这个年纪的小男生应有的样子。
不过,与她无干。
太平盛世,年满十八岁的合法公民都应该有充分的话语权。
她略略侧过脸,继续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走了老远,她都能感觉到,那个方向,那种带着说不出的轻慢的眼神还是一直在看着她。
自从她大一得到那个千年不变的外号,再加上一直以品学兼优,才华出众的资优生闻名D大以来,似乎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她了。
但是,凡事必有例外,不是吗?
她耸耸肩,一个小男生而已。
继续前行,奔向龟苓膏的光明所在。
等到她买到了龟苓膏,一路悠闲地逛回到宿舍,老妈的夺命连环CALL在等着她。
人人都说陆潇潇是D大鼎鼎有名的冰山美女,但是,比起她那个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老妈从珊女士来说,她实在还远不够瞧的。从珊女士不仅外貌比那个同名女明星要美艳N倍,而且学贯中西,才华横溢,十数年来不仅身兼多家报纸杂志的专栏作者,字字珠玑地和广大读者讨论各种有关大到人生哲理,小到家长里短的各种话题,间或也上访谈节目客串,在D市文坛也算颇有声名。
只不过,一直以来,从珊女士写文章用的都是笔名,再加上虽为母女关系,但和陆潇潇长得一个像黛绮丝,一个像小龙女,相貌南辕北辙,且两人都还算比较低调,很是维护家庭隐私,因此,迄今为止,尚无人知晓大名鼎鼎的专栏作家微风女士和D大的陆潇潇同学是处于同一屋檐下的一家人。
陆潇潇一向都很佩服老妈,老爸早早去见马克思,一个女人,只靠手中一支笔,书山文径奋斗多年,独力抚养女儿长大成人,而且,日子过得比一般人,还都要好一些。
至少,她让潇潇不仅衣食无忧,而且,从小对潇潇各方面才艺的培养可谓不遗余力,极其舍得下血本,务必要让潇潇站出去,从内到外,从头到脚,绝对绝对不输给任何一个完整家庭的小孩。
而且,陆家现在所居的这套三室两厅的面积宽敞,周边环境也颇为优雅的高层公寓,完完全全是老妈从珊女士一手一脚挣回来的,一分一厘都来得清清白白,堂堂正正,决不假手他人。
实在是,极其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
现在,这个极其极其要强的从珊女士在电话里吩咐:“潇潇,周末回来一下,我有要紧事跟你说。”
陆潇潇习惯了老妈慈禧太后般言简意赅的口吻,也知道作家的脾气与常人有差,得罪不得,因此,爽快答应:“知道了,周末一定回来。”
电话那头仿佛很满意一般:“嗯,星期天我带你上街,带你去买你想了很久的苹果I…POD。”
陆潇潇且惊且喜。
老妈降尊纾贵陪她去买MP3?
天知道要想让从珊女士上一趟街比杀了她都难。
有问题,而且,似乎还不小。
因为,家里一向有在陆家服务了十多年的刘阿姨在打理里里外外的所有家务,从来都不让从珊女士操半点心。
想当初,潇潇尚年幼时,从珊女士笔耕不辍,无暇他顾,家务活只得交由保姆打理,但是,作家的脾性和要求又不是一般人等可以摸得清,达得到的,所以,要求甚高且脾性有些异于常人的从珊女士效仿田教授,走马灯般换了二十八个保姆,曾经一度创下那个小小的介绍所的历史最高记录,而且据说,迄今仍然无人能破。
只不过,最后还是在这个看似慈眉善目的刘阿姨面前,灰溜溜地,心悦诚服地,败下阵来。
从此,无儿无女亦无牵挂的刘阿姨一举定乾坤,十五六年来,牢牢占据了陆家的第一把交椅。
就连陆潇潇,也是打小就觉得跟刘阿姨更亲一些。
因为,她不仅如举世称赞的菲佣般烧得一手好菜,举凡打扫卫生,小修小理,出门购物,谈心聊天等等等等,均是一等一的能手级干将。
而且,她胜过菲佣的地方在于,语言相通,交流无碍,使得从珊女士从一开始就不必以年近三十的高龄之姿去恶补外语。
她实实在在是陆家当之无愧的精神领袖。
因此,电话那端的从珊女士吃准女儿心思,不惜加重砝码:“刘阿姨说,周末回来,给你做你最最喜欢吃的人参乌骨鸡汤。”
吃令智昏,陆潇潇小鸡啄米般点头。
方才心头的一丝疑虑很快抛之脑外。
狭路相遇
宋聿懒洋洋走在学校的小路上。
又是一个周末,不想回家。不想回去对着那些空旷的房间,空旷的墙壁,冷冰冰的,毫无人气。
昨天,司机打电话来问他用不用接,他一口回绝。他知道,老爸已经去纽约洽公。
还不是谈那些永远谈不完的生意。他冷哼一声,钱,果然是挣不完的,对那个人来说,亲情算什么,三个月半年地看不见儿子,又算什么,只要每个月往银行卡上打一笔钱,他就觉得ENOUGH了。
校园小道上,间或有小女生走过,盯着他看看,然后彼此交头接耳窃窃私语:”宋聿耶,宋聿耶。。。。。。”
一副十分仰慕的纯纯少女的样子,而且,不止一个两个。
宋聿挑挑眉,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变得这么有名了?
应该是从前一阵子班主任陷害他去参加那个无聊的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开始。
在那次比赛上,十分不情愿上场的他,在班主任的软硬兼施下,最终且歌且弹吉他地,以一曲MEMORY技震四座,毫无异议地,一举夺魁。
MEMORY一向是他最爱的歌,也许是因为。。。。。。
他不再想下去了,无视过往的小女生们不断瞟向他的眼光,不动声色地,径自向前走。
方才,姚远他们打电话让他一起出去玩,去HAPPY,但是,现在的他,没那份心情。
也许,可以去校门口那家小小的咖啡吧消磨一下时光。
蓝山咖啡,他一向喜欢。
刚刚快走到咖啡馆门口时,突然,拐角处一个人影飞快地冲了出来。一下子撞到他身上。然后,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粘乎乎的东西就直接粘到了他的衬衫上。
他第一反应是闭眼。
他们宿舍的小男生们从不知道,宋聿同学的衬衫,闲闲地也要上千。
明明是看上去有些皱巴巴的料子,法国进口,立刻身价倍增。
在置装方面,他老爸从来不需要他省。
人靠衣装佛靠金,生意场上的定律,这一点,宋致山先生一向谨记。
于是,他也就老实不客气地,从来不省。
如今,一件上千的衬衫,就这么,无辜地,阵亡了。
等他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看到的是一张极其极其平静的脸。
而且,似曾相识。
他在记忆的丛林中搜索了半天,没办法,认识的女生太多,经常结伴出去玩的也不在少数,想着想着,终于灵光一闪,记起来了。
是那座冰山。
叫什么陆小小,陆笑笑,还是什么该死的陆潇潇的冰山。
他记得当初他无意识地说那句话被她听到时,她跟看一只下水道里的老鼠般的眼神。
一脸的气定神闲,还带有些微轻视地,打量了他一眼。
果然,定力非常,明明撞到了人,还一副极其极其无辜的样子。
于是,他抱起手臂,口气阴冷:“你后面到底有狼还是有豹,走路不会看人啊?!”
凭着过人的辨识力,陆潇潇一早就认出来了,是那个一把将她归入高龄女士之列的小男生。
长得还挺高高大大,人模人样的,只可惜,一开口就破功。
身为知名专栏作家的女儿,她的鉴赏力一向惊人地挑剔。
只是这会儿,她暂时还没心情计较。
因为,就在方才,她后面的确有东西在追,但是,既非狼也非豹,只是一条小小的狗而已。
但她就是怕。小时候被狗咬过一次,打了两个星期的针,算是给从小视打针为毒蛇猛兽的她开了先河。一年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现在,她对狗的惧怕程度仅次于武疯子。
她心里在低低哀叹,只不过想在回家前,吃着最爱的龟苓膏,逛着最爱的小书店,然后买到了最爱的《源式物语》,再回去喝刘阿姨炖的最爱的乌骨鸡汤,今天一天的人生眼看就要功德圆满,只可惜,因为一条小小的土狗,毁于一旦。
但是,绝不能让这个小男生看出来。
对敌人,要知己知彼,但是,敌人对自己,千万不可知彼。
于是,她十分十分冷静地说:“我赔你干洗费。你先垫着,回头拿发票来,我付钱。”
还没跟他算她报销的一大块龟苓膏的帐,算他占便宜。
只可惜,对面的小男生继续冷哼:“干-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