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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总有一次不上当 作者:韩珠格格(晋江2015-02-12完结)-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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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正色道,“你是说,你昨天说的那些话——是假的?”
  “忘了它吧!别想了!忘记吧!没有那回事!”
  “那么你是耍我玩咯?”
  他条件反射似的抬起手,“没有没有!姐姐饶我!”
  她哼了一声,从他身边经过,拖鞋重重地踩在他的脚趾上。顿时一声惨叫,“啊!”
  母亲恨不得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塞进他俩的行李里。除了他的LV行李包,她的大行李箱,还有一个大旅行袋,除了衣服,塞满了笋干,板栗,橘子,酱板鸭,腊肉。母亲还想把父亲在山里收割的野生蜂蜜也塞进去,但是坐飞机没办法带。
  母亲叹道,“多可惜啊,野蜂蜜城里吃不到啊,好有营养的!小陆你这个包真不错,质量挺好的,我也买过一个你这样的,没用几次带子就断了。”
  季青和着急道,“妈,你别丢人。人家这是真的,商场里买的!你在地摊上买的山寨货怎么能比呢?”
  母亲讪笑道,“哦,是这样哦——”
  陆文韬尴尬道,“其实——都差不多的。下次我给阿姨寄一个过来。”
  母亲拍着陆文韬的肩膀,“不要不要!小陆,阿姨跟你讲,你来玩阿姨非常高兴,非常欢迎你来,但是你要是再送那么贵的礼物,阿姨就要生气了,就不欢迎你了,你知道吗?”
  陆文韬连连点头,“我知道了阿姨!”
  父亲用三轮车送他们去汽车站。货箱里堆满了行李,他们在栏杆上对坐着,脚都伸不直。陆文韬和来的时候一样,紧紧抓着栏杆。
  季青和和父亲聊着天,陆文韬一直很沉默。她以为他害怕走山路,没有理会他。走到半途,陆文韬突然开口道,“季青和。”
  “干嘛?”
  他有些犹豫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色的东西,原来是上次那枚戒指盒,“买都买了,就收下吧。”
  季青和没好气道,“干嘛又提那个!”
  他打开戒指盒,硕大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不戴就浪费了啊——”
  她随手一扬,“你干嘛还用这假戒指来糊弄人啊——”没想到,她的手指碰到了戒指盒,加上车轮压过石子路,陆文韬手一抖,一道红色的曲线伴着一道白光飞过车子,消失在路旁。
  季青和道,“这样也好,就当我收下了吧,别惦记了。”
  陆文韬盯着戒指消失的地方咽了一下口水,“九十八万。”
  “什么九十八万?”
  “要看□□吗?”
  季青和这才明白过来,大叫,“爸!停车!快停车!”
  汽车站里人声鼎沸。天已经擦黑了,一堆行李中间,站着黑着脸的陆文韬和一脸不安的季青和。
  “我明天有会,我必须到场,不然董事会那帮老头就要开除我了!”他悲愤地瞪着季青和。季青和不敢吭声。为了找到掉进路边的戒指,他们误了最后一班去往省城的汽车。
  他声音嘶哑,“我有钱,我出一万块——”
  “算了,山区不好走夜路的。再说,就算到那边,也误了飞机了。”
  “那要怎么办!都怪你!”
  季青和哼道,“谁叫你买那么贵的戒指,还半路拿出来。”
  “谁让我去买戒指!”
  “我哪知道是真的,谁像你一样开玩笑还买个真戒指啊!”
  陆文韬爆发了,“我不是开玩笑!我再说一遍!你这个坏女人!”他一把抓住她的双臂,眼睛红得像发怒的狼,“我太伤心了,太伤心了!从来都不顾及我的心情,我是男人啊!我是男人!”
  季青和被他吓到,“好,好,你是男人,谁也没说你是女人啊。你早上明明说是开玩笑的——”
  “我那样说是怕你不肯跟我回来!你这个白痴!”他像小孩子赌气一样甩开手大步走开,胸膛像青蛙一样起伏。路过的人们好奇地看着这一对当街争吵的俊男靓女。
  怎么?他是认真的他真的要跟她结婚?季青和看着在候车厅里来回踱步的陆文韬,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她讪笑着接近他,“陆文韬,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
  “搭车去邻镇,那里有火车站。”
  “你为什么不早说!”
  “就是,就是有点儿——”
  “舌头捋直了!”
  “那是一个小站,只有一趟车,是慢车。”
  “那又怎样?”
  季青和的表情有些古怪,“应该买不到坐票了,只能站回去。”
  “买票去呀!愣着干什么!”
  他们如愿以偿上了火车,不出所料,是站票。两个人站在列车接缝处的门边,季青和摊开报纸,把行李堆在一起,热情地邀请他,“坐啊——”
  他靠着墙,看着黑乎乎的窗外,“不。”
  “很累的,□□个小时呢。还是坐吧。”
  他黑着脸不说话。
  季青和突然想到,“啊呀!早知道不坐飞机,就可以带蜂蜜了啊!啊真可惜!”
  陆文韬恶狠狠的眼睛突然扫过来,赶紧闭了嘴。
  一个小时后,陆文韬的姿势一点点改变,由靠墙站立改为斜靠行李箱,再改为坐在行李箱。季青和连忙识眼色地让给他最舒服的位置,却遭遇到他的白眼。看来他是真生气了,一连几个小时都板着脸。
  “哐啷哐啷”的铁轨碰撞声催人入眠,昏黄的光线下,陆文韬半闭着眼睛打盹。季青和心思复杂地看着他。他有狭长的眼缝,浓密而翘的睫毛,挺拔的鼻子,微翘的嘴唇。就算是弟弟,也是个帅弟弟。他的鼻梁怎么能这么挺,像从希腊雕像割过来的,该不是整过容吧?不过他父亲也有个很漂亮的鼻子,以前还吹嘘自己是领袖鼻子。这一家人果然都爱吹牛。
  正在胡思乱想,不防陆文韬道,“看我干什么?”
  他没有睁开眼睛,怎么知道自己在看他,顿时有了做贼心虚的感觉。“谁看你啊!”
  他突然睁开眼睛,目光炯炯。她顿时移开目光。
  “考虑看看。”
  “考虑什么?”
  “别装糊涂。”
  季青和叹气道,“陆文韬——你真想跟我结婚啊?”
  “真的。”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呀。”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我以为你在开玩笑。”
  他哼了一声,“你么,是这样的。”
  “你怎么会喜欢我呢?我比你大,又不是名门之后,我还老欺负你,我们也没认识多久——”
  “十年还不久?喜欢本来就没有道理啊。”
  她被他说得心头一热,“我现在不能给你答复。”
  “我知道。你没有心理准备。我给你时间,好好想想。我还不错,会给你幸福的。”
  “嗯。”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突然喉头哽咽。这是怎么啦?被他感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  加油加油!

  ☆、拒绝

  
  第二天早晨八点,他们下了火车。小刘早已等待在火车站出口处,见灰头土脸,满面油光,浑身褶皱,拎着大包小包和箱子的两人走出来,简直不敢上前相认。
  驱车去陆文韬家里。“小刘你在门口等我,我洗个澡换身衣服马上去公司。”
  他又对季青和说,“你在我家休息一下,下午再去公司。”
  “不用,我也回家换件衣服,然后去公司——”
  他沉着脸,“这是命令。”一回到S城,似乎就到了他的地盘,主场气势立刻显现。季青和的气场则一下子矮下去,“哦——好的。”
  第一次走进他家。这座房子以灰白黑色调为主,以黄油色和米色作为点缀,家居装饰尽显低调奢华。客厅正面挂着大幅油画,似乎是他曾经提过的《顶水罐的女人》。
  季青和像进大观园的刘姥姥一样跟在他身后左顾右看。一名穿着深蓝色佣人长裙,约莫六十岁年纪的女人向他们走来。季青和刚要开口喊“阿姨”,只听她弓腰道,“少爷回来啦?”
  陆文韬笑道,“兰姨,你还记得她吗?她是季青和。”
  兰姨将季青和上下打量一番,“当然记得,你是少爷高二时的家庭教师,很喜欢向老爷告状。”
  陆文韬大笑三声,“你看,大家对你的印象不好。”
  原来是兰姨,她竟然一直在陆家做管家!九年了,她看起来没什么明显的变化,可能打扮一直比较老相,真老了也看不出来。这个兰姨最喜欢帮她家少爷打掩护了。她急辩道,“兰姨你怎么冤枉我?我不是呀!我必须向陆先生汇报情况啊。”
  兰姨一笑,“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季小姐你不必在意的。”
  咳!他家的管家也是一样狡黠!
  陆文韬洗完澡换好西服出来。他穿着正装,黑色西服皮鞋,头发乌亮,皮肤上闪着润泽的光芒。他又像王子一样精神焕发了。季青和站在客厅里送他。
  “给我一个鼓励。”
  “啊?”
  “我就要上战场了,要是不能说服那帮老头子,明天我爸就要从巴西飞回来宣布新的执行总裁任命。我没什么信心,给我一个鼓励。”他目光灼灼。
  季青和走上前去,“我相信你,你早就不是过去那个差等生了,你有决断,有头脑,最主要的是,你有魅力,你当上总裁并不是因为你是老板的儿子,而是因为你的能力。我们崇拜你,相信你。上一次只是一个小小的失误,你绝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了。你能说服他们的,你能做到的。”
  他怀疑地看着她的眼睛,“真的吗?你说得太过头了。”
  “是真的,这么多天相处,我对你的印象早就改观了。我相信你。”
  陆文韬露出愉悦的笑容,季青和还没反应过来,便被他一把抱住不得动弹,“你说得对,我能做到。等我好消息。”他的唇轻轻印在她的额头上。季青和只觉头皮一麻,刚想挣扎,陆文韬已站在一米开外,向她挥手告别。不知道是那个吻扰乱了心情还是怎么回事,他笑得简直英俊极了。
  季青和回到客房,先去洗漱间洗脸,脸红得发烧。尤其是额头上那个印记,好像粘上什么东西,怎样都擦不掉。这个人真是过分!玩什么强吻!我又不是纯情小女生!以为这样就坠入情网了?有意思么!吻就吻了,又不是没见过男人!
  咳!真不该靠那么近,更不该用那种眼神看他,让他以为是那样的暗示。算了算了——让他有点信心也好,如果他真被董事会开除了,那可就麻烦了——困死了,睡觉了!
  可是无论她怎样努力,也无法进入睡眠。额头那儿浮荡着若有还无的触感,只要一闭眼,总觉得一张嘴唇在那儿。而且这触感不是表面的,而是在皮肤之内,就好像蓝墨水渗透在纸张之内,擦是擦不掉的。
  唉,也不知道陆文韬怎样了。
  季青和开始认真思考他的求婚。她无论如何也认为这是一种幻觉。她和陆文韬,这是两个完全没有匹配度的人嘛。就好像甜甜圈和墨水瓶,黄桃罐头和帝王企鹅,根本就无从比较啊。
  当然,她是有很多优点,长相清秀,性格活泼,人还聪明。被人欣赏也很正常——只是这个“人”不应该包含他呀!每次见面总要把她气得半死,跟他在一起生活她一定会少活十年!她根本感觉不到他对她的兴趣,一个人喜欢对方,不管隐藏得多好,总会露出一丝端倪的嘛,莫非就是反复地欺负她?听说小男孩是这样,越是喜欢,越喜欢揪小女孩的辫子,惹得她大哭——哈!他又不是小男孩!他是26岁的成年人了!
  但他那么生气倒不像假的。她叫他来,他就千里迢迢跑来,不顾被董事会开除的风险。他买那么贵的戒指送她,整夜守在医院——如果不喜欢她,又如何解释呢?
  嫁给他应该很不错,他年轻英俊,又很有钱,有时候也很体贴。虚荣心一定会得到极大满足,从今以后她就可以像阔太太那样生活,戴着砖头大的钻戒,在赌场里推牌九,佣人在身后抱着狗。那些同学一定会个个羡慕她,那些嘲笑她嫁不出去的人——往他们脸上砸人民币,然后扬长而去!多么得意啊!
  可我对他真的没有感觉啊!再想嫁人,也应该找个稍微有点感觉的吧。不错,单从朋友的角度讲,我是喜欢他的,对弟弟的那种喜欢,有时候还关心记挂他。但是从爱人的角度讲那就是完全两回事了,“哥哥”和“恋人”,这两者之间努力努力倒是可以转化的,可是谁喜欢上自己的弟弟嘛!这根本没有办法转换。如果真要他们在一起,那一定是很滑稽的事情。假想他们接吻的情景,就觉得好笑。如果非要他们结婚,她很害怕新婚之夜她会笑死。
  再说——他的话真的靠得住吗?有钱人许下的诺言真的会始终如一吗?她刚上过一次当,还没有从伤害中恢复过来,真的没有力气再开始一段新的,想一想就觉得很累的感情。如果他只是一时心血来潮,想体验一把穷人的生活,待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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