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古龙之林诗音-第1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诗音不由得也愣住了。原来,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空气够洁净,味道够明显,而是自己这个身体的嗅觉够敏锐!老天果然还是公平的,居然也了赋予这个可怜的女人这样的异禀!看来,她曾经也拥有了很多,只是不懂得争取跟利用而已。
李陵继续笑道,“既然你见过李寻欢,也正说明你的确该忘记的,一丝也没有忘。这样也好。这都是天意。只要你懂得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忘与不忘,其实并不重要。”
“那么,你到底是谁?”无须再忘与不忘之间纠缠。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不需要刻意的解释,何况,又是无论怎么解释也解释不通的。所以,林诗音依旧神色不变的盯着他,沉声接着问,“名士是你,那你又是谁?”
李陵一抿唇,竟柔柔的在唇角勾起一丝笑意。蓦然的双目流转之间,竟惊的林诗音心噗通噗通没来由的胡乱跳了起来。
老天,这是老头?!这一刹那间的明眸善睐,真的是一双老头的眼睛?!!
他目光柔柔的就那么看着林诗音,直逼得她别开了眼,微红了脸颊,他这才柔声道:“我是谁?自然是你师父。你若记不清了,去问李寻欢。他没有生过病,记得比谁都牢!就算你忘记了过去我是你师父,也无妨。反正以后,我也是你的师父。你答应过我的,是不是?”
林诗音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感觉。混乱的要命。刚才那一笑,那一眼,妖孽的简直让人发疯!
也罢。是不是师父,她说不准。不过既然有李寻欢的变相担保,她也能肯定,眼前这位,绝对是友好的。既然是朋友,不是敌人,又何须问的太明白?既然这老头深藏不露,深不可测,和他在一起,就算不能学的什么惊天的本事,至少也能自保,百利而无一害。这个兴云庄现在危机四伏,她现在的身份又是兴云庄的女主人,龙小云的母亲,自然是躲无可躲,只能硬着头皮硬上。识时务者为俊杰。她也不会在这个关键时候犯傻。
想到这里,她笑笑,低头不甚自在的道:“看我这问的多傻?!师父当然是师父,还能是谁?”
李陵点头,轻笑道:“丫头这话终于入理了。你是我的徒儿,我当然要坦诚的告诉你我知道的一些事。”
林诗音抬头问,“那大龙是谁?龙啸云?可他除非脑袋进水了才会劫走自己的儿子!我不相信!”
李陵道:“是不是龙啸云,我并不能确定。但是这信,确实是来自青龙会。无论是任何人,都不敢冒充青龙会发出这样的信函。青龙会是现如今江湖上最神秘的一个组织。到底有多大的力量极限,没人能说得清。他们掳走龙小云,可能和龙啸云有关,也可能无关。他们若不走这步棋,我还能猜出一二,可一旦走出了这步棋,不仅是我,连李寻欢都一头雾水了。谁都知道,龙小云若是有个三长两短,第一个不答应的,除了龙啸云,就是李寻欢。可现在,青龙会摆明了就是针对李寻欢。而且,不再是为了想从李寻欢身上得到别的什么。现在,他们想要的,就是李寻欢的命!因此,才说什么飞刀无刀!他们就是算准了李寻欢可以为了你们连命都不要!可要李寻欢的命,他们能得到什么?青龙会和李寻欢何时结下这天大的梁子?恐怕,连李寻欢自己都说不清楚。只是为了仇恨,为了一个人的命,不图任何其他宝贵的东西,从来都不是青龙会的作风!而关于最后一句,至于什么叫名士,大约只是凑够字数罢了。比起小李探花,江湖上还有谁能称得上名侠名士?你只当他们胡言乱语罢了!”
林诗音若是刚开始听得糊里糊涂,那么听到最后,也算是明白了八成。她不管青龙会到底是什么组织,是为了什么,现在清清楚楚的有两点。一,龙小云确实在青龙会的手里。二,就算她不去请李寻欢出手,李寻欢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都必将卷入其中,而且,处境十分危险。
为了一个人,拼了另一个人的性命,值得么?谁的性命比谁更宝贵呢?
她之前只是本能的以为在这个江湖,李寻欢是响当当的江湖上数一数二的人,此去定然能凯旋而归。但是听李陵这么一说,林诗音开始觉得有些犹豫了。
人质在手,飞刀一旦无刀,李寻欢还是李寻欢么?就算一切因他而起又如何?如果因此让他送了命,她怕是这辈子也无法原谅自己了。人纵然都会死,但要有所价值。舍一人救一人的事,她做不出来。
林诗音猛然直起身,跳下床,就要往外冲。
李陵一把抓住了她,蹙眉道,“你去干什么?”
林诗音回头,咬牙道:“龙小云一时半会儿还不会有生命危险,但是李寻欢却未必!我要告诉他千万不要顺着青龙会的指示走!具体什么战略,我们可以商量,但是明天,绝不能去!”
李陵眸光一暗,连说的话都似带着冰渣,“你以为你现在冲过去阻止李寻欢能阻止得了么?以他的性子,就算前方是龙潭虎穴,他可会退缩?我以为你足够了解他,看来也未必!”
林诗音却咬牙摇摇头,大声道:“所以他如果不是命够好,早就死了一千次一万次了!人的运气总是会用完的!既然你都说这青龙会神秘可怕,他明天贸贸然过去,那还不是九死一生?龙小云是我的儿子,并不是他的!就算有什么恩怨,也没有让人家白白送命的道理!”
李陵叹气,摇头苦笑道:“想不到你居然也有不输于男儿的心胸,没有因为对自己儿子的感情而乱了方寸。不过,现在,我看戏也看够了。既然你舍不得李寻欢去送死,我倒不介意助他一臂之力。如你所说,师徒如父子。我是没办法一直袖手旁观看热闹的。”
林诗音大喜。这个意外之喜,对她来讲,是从未敢奢望的。既然前途险恶,生死未卜,正常人都应该是避之唯恐不及的。可李陵却在这个时候,爽快的站了出来。若非心有自信,他也不敢揽下这要命的麻烦的,不是么?
第十七章
城南。依旧一片白色。皑皑白雪,未曾融化几分。
一老一少,站在城门下。老的仙风道骨,少的俊逸无双。一老一少,爷孙的装扮。
老的是李陵。少的,就是被李陵装扮成男子的林诗音。
若非亲眼所见,林诗音绝不会想到这个世上居然还有如此易容的巧手。
之前看电视上所谓的女扮男装,真真幼稚的可笑。女子头发一束,套上一件飘忽忽的男装,好像一切就大功告成了。事实上,明眼人一看,那眉清目秀的样子,都看得出是个姑娘的模样。但电视剧里的其他人仿佛都是睁眼的瞎子,非要等到女子的头发披散而下才看得出是女而非男。说起来委实不合情理。在男女皆蓄发的古代,头发长短岂能当成分辨男女的标准?每当看到这样的桥段,都不自觉的笑出声来,觉得这导演真是可笑幼稚。
李陵的易容自然不是走电视里的那种路子。
完工之后,林诗音对镜自览,连连称奇。柔美之色尽褪,恰似玉面翩翩小公子。眉头阔了,脸型硬朗了,仿佛连唇形都变的有棱角了。再穿上男装,大跨步的走了几步,确实更像是个男孩子。陌生人看到,顶多会说这男子有些秀气,却绝不会说这男子怎会如此像女孩。
如果不是林诗音的身形娇小,这扮相恐怕会更加天衣无缝。
现在的她,通体看来,就是一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在穿上绯色衣衫,来起来粉雕玉琢,十分讨喜。
李陵并没有什么改变。于是,两个人站在一起,活脱脱的爷孙造型。
城南和往常一样热闹。
林诗音茫然看着周围的人流,叹口气,“师父,城南落英,到底是什么意思?”
李陵只是笑笑,没回答,而是径直往前,走到一个水蓝色衣衫的卖花姑娘面前,问道:“这梅花,怎么卖?”
卖花的姑娘道:“要盛开的,还是这凋零的?”
李陵笑道:“当然是凋零的。这盛开的花,我猜一定比较贵。我买了,送给我孙子,过不了多久,一定也会凋零。既然最后都是凋零,我当然还是买凋零的比较合算。”
卖花的姑娘娇俏一笑,道:“您倒是很会算账。不过,我这梅花偏偏不同。盛开的反而便宜,凋零的,却是一般人买不起的。”
李陵不解,“哦?此话怎讲?”
卖花的姑娘道:“盛开的梅花处处都有,而凋零的梅花,出落成我手中的模样的,天下无双,自然要贵些。”
李陵伸手,接过卖花姑娘递出的那株凋零的梅花。——惟妙惟肖的龙尾形状。
李陵点头道:“不错。但不知这种花的价码如何?”
卖花的姑娘嫣然一笑,伸出了一根手指。青葱玉指,煞是迷人。
李陵轻笑,“一百两?”
卖花姑娘摇摇头,“没那么便宜。”
李陵又道:“一千两?”
卖花姑娘还是摇头。
“一万两?”
卖花姑娘笑笑,眨眼道:“其实这价钱说贵也不贵,便宜也不太便宜。只不过探花郎的一条命而已。”
李陵轻笑道:“这倒是贵了。在下有的只是银子,却没有别人的命。看来,我是买不起了?”
卖花姑娘眼波流转,咬唇一笑,道:“这也好办。做生意总是可以商量的。如果您真的想要这花,倒是可以和我家主人商量商量。”
“哦?你家主人现在何处?”
“我家主人既然是条龙,那当然是在海上。”
李陵奇道,“海上?从此处到海上岂非至少要十天半月的路程。为一株梅花,也太劳师动众了吧?”
卖花姑娘嗔怒的一瞪眼,一把夺回了花,气呼呼道:“要买便买,不买便走。你若是嫌远,自然有别人愿意买,也并非非得卖给你不可了!”
李陵呵呵一笑,手上微微一动,那花便已不可思议的回到了他的手上。
他轻轻叹了口气,悠悠道,“姑娘人不大,脾气倒还不小。这花,我当然要买。十天半个月算什么?赶过去正好赶上正月初一的良辰吉日,岂非大吉大利?”
卖花姑娘闻言又俏生生一笑,“由此向东,入海口,我自会替我家主人迎接大驾。”
李陵笑道:“敢问姑娘芳名?”
“缨络。”
“不是落英?”
那大脾气的卖花姑娘又是一瞪眼,怒道:“落英是落英,缨络是缨络。你又不是聋子,怎么问这么好笑的问题?”
李陵只好抱歉一笑,“缨络姑娘不要动怒。多谢缨络姑娘指点名路。”
缨络轻哼一声,突然伸手指向李陵身后的林诗音,道:“他就是你的孙子?”
“正是。”
“倒也俊俏。”缨络唇角一勾,一丝淡笑溢出。转过身,头也不回,抱着她的花出了城门。几下飘忽之后,踪影全无。
林诗音接过李陵手里的梅花,哭笑不得。
“师父,这就是所谓的落英?”
李陵道:“缨络满怀缤纷落英,实在妙极。以她所说,咱们恐怕要入海一趟。”
“入海?!”林诗音诧异的睁大了眼睛。
李陵点头,“是。我们要见的人,在海上。如果我猜得不错,小云也应该在被送到海上的途中。如果我们够幸运,说不定在路上便能有所收获。你可有长途跋涉的准备?”
林诗音微微一笑,坦然道:“师父何须多此一问?只是,不知道李寻欢现在何处……”
%%%%%%%%%%%%%%%%
李寻欢依旧盯着手里的飞刀。只不过,不是在孙驼子的店里,而是在城内最大的一间客栈里。
该来的人还没有来。所以李寻欢的手里还有刀。
门,终于被推开。
走进来的,是一个女人。一身的白,胜雪。而面上的表情,却比雪还要冷。
李寻欢放下了手里的刀。
“李寻欢?”白衣女人冷冷的问道。
“是。”李寻欢微笑,“唐六小姐?”
白衣女子目光一寒,眼睛牢牢的盯着李寻欢手里的飞刀,“你就是用这柄飞刀,□五哥的喉咙的?”
李寻欢点点头。
唐小晚走过来,伸手拿起了那柄柳叶飞刀,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好半晌,才笑道:“不过是一柄刀而已,说白了,只是暗器。江湖上所谓名门正派都看不起唐门的暗器和毒药,却偏偏把你的飞刀排在了兵器谱第三,岂非天大的讽刺?”
李寻欢道:“这个问题,你要问百晓生。”
唐小晚冷冷一笑,“百晓生已经死了。也死在你的飞刀之下。你倒不如让我的五哥去问,比较便当。”
说着,她把飞刀放进了腰间。
李寻欢笑道:“唐六小姐不是想要用在下的飞刀要了在下的命替兄报仇么?”
唐小晚冷哼道:“你现在的命可值钱了。远比我五哥的命值钱。再说,我现在要动手,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