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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原配-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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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一呆,然后大哭起来。   
  就这样嫁了。   
  婚后一周,谢景生来看望,还在门外便惊呼:“连个大红喜字也不贴!”进了门,环顾左右,“怎么,什么家具电器也没买?”瞪大眼睛看我们,“你们就这样结婚了?”摇头苦笑,“像过家家酒一样。” 
  
  我在厨房与客厅之间着火一般穿梭,笑着应:“没钱嘛,仪式从简。”   
  谢景生“嗨”一声:“难道叶伯伯叶伯母没留钱下来给你们?”   
  “我老爸老妈千叮万嘱,叫不要轻易动用,说是以备大事的。”   
  谢景生啼笑皆非:“结婚还算不上大事?该用钱的时候就要用。怎么也不跟我商量一下呢?”   
  九信跨前一步:“谢先生,我想爸爸妈妈说的大事,是指有急需急用,生病或者投资,这一类必须用钱的时候。结婚只是个仪式,办不办都无所谓,反正日子还长,家里的东西,也应该用我们自己的钱来买。” 
  
  谢景生一愣,笑道:“你当然无所谓,我只怕委屈了叶青。终生大事,太草草了。”   
  我在厨房里应声:“谢大哥,我不要紧的,都可以。”   
  谢景生扬声向我:“你大姐二姐知道你这样结了婚,难道不心疼这个小妹。她们也寄了钱回来吧?”   
  九信不卑不亢答:“几位姐姐姐夫的钱,我们就更不能用了。他们在国外辛辛苦苦赚钱,我们大手大脚花用,于情于理都不应该。我早跟叶青商量过,这些钱都存起来,以后等大姐二姐回国,或者在国内置产时,再还给她们。” 
  
  ——两人皆笑吟吟,客气气,彬彬有礼,言词得体,却硝烟四起。   
  我第二十八次掀开锅盖后,慌慌张张冲入客厅,顺便灭火:“九信,你来看一下,这个鸡蛋羹怎么坚持不肯凝啊?都蒸了半个钟头了。”连拉带推把他弄进厨房。        
 
BOOK。▲红桥▲书吧▲   
第10节:原配(10)         
  九信过来:“不会吧,”一掀锅盖,低头尝尝,“你放盐了吗?”   
  我摇头:“没有啊。——咦,你不是说,佐料最后再放吗?”   
  九信顿足:“你不放盐,它怎么会凝?我来我来。你陪谢先生坐一下。”   
  谢景生起身:“问九信,你帮叶青善后吧。叶青,我走了,你送我下楼吧。”   
  楼道里的路灯坏了,我摸索着下楼,谢景生回身扶住我,叮嘱:“叶青,以后,要自己照顾自己了。有什么问题,谢大哥总是帮你的。”翻来覆去,总是这几句,仍仿佛意犹未尽,忽然自己也知觉,笑道:“我老了。” 
  
  下到路灯完好的一段路,我才看清他神色黯然:“我第一次见到你,还以为你只有13岁,连你都结婚了。岁月真是催人老。”   
  我问:“谢大哥,你怎么不结婚呢?”   
  他静寂良久:“西式婚礼,是在教堂里举行,新婚夫妇要说……”   
  我敏捷地接口:“我愿意。”   
  他略略失笑:“不是那一句。是前面,我愿生生世世与你为夫妻,无论贫与富,贵与贱,健康或疾病……我要一个这样的女子。”   
  我真心真意地为他着急:“你比我大十四岁,哇,三十七了,”催他,“谢大哥,你抓紧哪。”   
  他只微笑:“可遇不可求。”亲呢地拍拍我,“叶青,你以后会明白。”   
  有很多事,我的确是后来才慢慢想通的。   
  比如母亲的沉默。   
  有相当长一段艰苦黯淡的日子。   
  我分到一家省直机关工作,衔头甚大,有许多人一听到我的工作单位便肃然起敬,然而不过如此。   
  一间办公室里,除我,共是二女一男,很高兴我的加入。发现我不懂任何一种纸牌游戏,而且对“关三家”、“拖拉机”统无学习热情,就又很痛苦,中午还是要到隔壁办公室凑角。 
  
  对桌女同事整天在说:“我儿子可聪明了,才一岁半呢,一看电视上的刘德华就喊爸爸爸爸,伸手要抱。我都跟我老公说,你生在这里是太划不来了,你要是在香港,……”   

  有一次她老公御驾亲临,连后楼的同事都轰动了,跑来一看究竟。然后悄悄议论:“他像刘德华?”“你听错了吧,小姚说的是吕方吧,要不然是曾志伟?”   
  邻桌女同事则是另一番面貌了。   
  为着我买的圆凳是四块钱一把,而她买的是三块钱一把,足足在我面前夸说了半个月:“叶青呀,当家过日子可跟做姑娘不同啦,你要学会杀价啊……”突然发现我买的凳子是四条腿的,而她的只有三条腿,又气得一个星期不理我。后来不知怎么想通了,同是十二块钱十二条腿,她还比我多出一个椅面,才又跟我恢复邦交。 
  
  斜对面那位男同事,欣然身处众莺莺燕燕,关于物价及流行,比女将们更精通得道。偶尔与我聊天:“小叶,怎么今天有点咳嗽呀,感冒了是不是?昨天晚上……是不是,那个,太过了?年轻人嘛,这个是免不了的。哈哈哈。” 
  
  我心里暗骂:……   
  (以上删去十数,不,数十字。)   
  月中在提款机上插卡进去,“咔咔咔”吐出单子来:“现金不足。”原来,钱是这样一桩易耗品。   
  九信进了他母亲生前的车辆厂。日子恒常如是:行在路上,背后有人忙推左右:“看看。翻砂车间那个女的,你晓得吧?就是那个……”旁边的人忙回头:“呀,这么大了唷,都不晓得他老子是谁?” 
  
  工厂从来嘈杂,职工惯例高声大嗓。   
  九信一直在台车车间,一百多大学生,连清华毕业的都不算什么。他做种种粗笨工夫,历年防汛抗洪他都是突击队员——幸好始终是“时刻准备着”阶段。   
  也没什么。我用医院开的E霜擦脸,在后街的小店买衣服,与同事打伙批购丝袜。九信不加班、我们也不吵架的时候,就一起去江边散步,或者去逛书市,还看一块钱一场的录像。 
  
  有一次糊里糊涂撞到三级片,被警察连锅端了。百般解释才相信我们是夫妻,随即面色和缓下来:“你们在家里看就是了,跑外头来干什么,孩子小?没房子?哦,没录像机……会有的。”我一只手一直在口袋数人民币数目,生怕罚款。但他只在九信肩头重重拍一下。我事后悄悄笑:“勉励你呢。” 
        
虹桥书吧BOOK。   
第11节:原配(11)         
  九信一路沉默,快到门口,在楼道的漆黑里,他将我用力一抱:“叶青……”   
  忽然不须他说,我已全懂,“唰唰”落下泪来,声音哽咽:“我自己愿意的……”   
  对我而言,生命中的巨大转折便是某一天晚上,九信忽然问我:“你信不信,世界上有报应这回事?”   
  后来才知道,当有人问你“信不信”时,就是他自己已经信了。   
  那个对九信的母亲始乱终弃的男人,数十年来,宦途得意,好风借力,到达顶尖地位,很少也可能根本不记得当年的年少失足。唯一的遗憾便是小女儿生下来就有严重残疾,不能吞咽,不能说话,终年卧床,只是一堆没有情感意识的死肉。这么多年,倒也认命,何况还有聪明美丽的长女。 
  
  没想到,聪明美丽的长女婚后一年生下外孙女,竟至助产士一接到便惨叫一声,松了手,幸被旁边的护士接住。那个孩子,没有人敢去抱他。   
  一夜之间,家中有两个残疾到不像人的人。   
  也是他白头的速度。   
  老妻颤颤巍巍上寺里求签,求出的签语是:“自作孽,不可活。”老妻当即中风倒地,救活后半边手足不能运动。   
  值此内忧外困,还有他的身家地位不能不参加的喜庆事项,其中一项便是车辆厂的厂庆。   
  在厂门口,由厂领导陪同他参观光荣榜,他立在榜前良久良久,然后指着其中一个名字说:想和这个技术员谈一谈。在简单的例行问题之后,他终于问:“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到底是因为九信独特的姓氏让他记起生命中的问氏女子?还是真的如他人所说,是父子之间的血脉相连?   
  九信自此一路直云。   
  当然曾经坚决否认,说出极其激烈的话,为自己和母亲觉得不平,觉得不甘心。然而那人开出的价格……九信后来对我说:“以这样的金钱地位未来交换,要我卖身都干了。”  
 
  我尚不适应他的富贵。   
  九信的父母……我至为好奇。   
  当然是巧遇,他们没有顺理成章结识的理由。但是就算是巧遇也要有逻辑上的可能性,他是在人群的焦点,她却不过是芸芸众生的一员,他们之间,隔了成千上万无干的人。   

  我向九信追问细节,且喋喋不休。   
  九信勃然不悦,后来渐渐反应没有那么激烈,一次大约心情好,笑道:“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他们认识的时候我还没生下来,”顿一顿,“他们分开,也是我出生以前的事。” 
  
  我顿时十分羞愧,再不敢问。   
  一天九信忽然递给我一张照片:“我母亲的,在她的遗物里找到的。”又补一句,“你可能会感兴趣。”   
  再普通不过的一寸免冠标准照,显然是曾经夹在书本里,天长日久,与纸页粘连,后来硬撕下来,上面全是毛毛的纸斑,泛黄发脆。然而我震惊于照片中女子那无法言说的美丽:长辫,玲珑绰约的五官,略略忧伤的大眼睛,她的眼神似水如烟,难以捉摸……我将照片捧在手里——也许,这就是唯一的理由。 
  
  ——这种故事是很多的吧?历朝历代。高官显宦与民间美女,偶然因为一段心事绾结在一起,男欢女爱之际,也不会一点感情也没有吧?然而她不过是他的闲花野草,到底是始乱终弃,他仍旧是他,而九信的母亲…… 
  
  如果不是因为他妻子基因里可怕的遗传因素……   
  如果他和九信始终不曾相遇……   
  九信正在伏案工作,我不由得自身后环住他,将额抵在他背上,刹时间,只觉得一切恍惚得不似真相。   
  蓦地惊醒,已是七年过去。   
  生命中发生许多改变。   
  九信离开工厂,几年内更换数家单位,每次调迁都要升一级,终于成为32岁的正处长兼某公司老总。   
  他渐渐,只穿某些牌子的衣服。   
  看电视新闻时臧否人物:“某,是个混混;某,有才气可惜站错了队……”   
  带我出席种种场所,气氛奢丽如广告中的幻境,我只用长裙,淡妆,微笑,寒喧。   
  如果傍晚电话铃响,是回来吃饭,不响,则不回来——因而有一次电话坏了很久,我始终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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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原配(12)         
  结婚七周年他与我共度烛光红酒之夜,红丝绒盒中,美丽的白金钻戒熠熠生辉,铭刻着温柔誓言:“心比金钿坚。”   
  我将三房两厅全铺了我最心爱的浅紫与轻粉地砖,一格格的方块斜纹,棉布花衣的温馨宁静,随时可以做家居杂志的封面。   
  同事们讨论感情生活时举我做例子:“结婚还是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穷一点都不要紧,一起打拼嘛,有钱就好了,你看叶青……”   
  我渐渐成为大众传说里的女子。   
  然而传说并不都是幸福的。   
  《水晶鞋与玫瑰花》里,灰姑娘终于遇上她的王子,骑着他的马去王宫。而《三打陶三春》里,那个承诺要娶她的男人,在功成名就之后,派人暗杀她。   
  属于我的传说又会是怎样的呢?   
  一个温暖的春夜,九信自后将我拥满,我微笑以全身重量倒向,忽地一瞥,轻呼:“咦,你几时买了条新内裤?”   
  九信笑道:“不好看吗?”伏我肩上深嗅,“你用了什么洗发水,有草香。”随即话题牵引。   
  我仍喋喋:“我上次去香港不是才给你带了一打内衣吗?用完了?”——他的唇将我的一切声音严防死守。   
  我并没有十分在意这件事。   
  然而在电话响与不响之间,在暮色渐围拢之前,在午夜自噩梦惊醒之际,我眼前异样地掠过桃红灯影下淡蓝一瞥。   
  三角裤的略遮一点,让所有的裸露都格外鲜明。   
  只是,我一直给九信买的都是平脚裤呀,而一个男人,怎么会无端端去为自己买衣服呢?   
  装作若无其事,问对过同事:“你老公有没有自己买过内衣?”   
  她响亮地“嗨”一声:“他,短裤上大洞小洞都舍不得换,说舒服舒服,我说我忙,叫他自己买,他说:‘哎,哪有男的到那种柜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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