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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奔腾年代-第14章

小说: 奔腾年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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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当天早上我吃了很多东西喝了很多水,我觉得哪怕死也要做一个饱死鬼。

  3000米长跑快要开始了,球场上人山人海,广播处人声鼎沸,我想,整个球场上最忧愁的两张脸肯定是我和国宝了。

  我见到国宝穿的是平时那对帆布休闲鞋便问,为什么不穿跑鞋呢。你不觉得你穿着一身运动装配着一对休闲鞋很怪的吗。让人一看就觉得没什么希望的了。

  他回答说,本来就没有什么希望的了。

  我看着自己穿的这双跑鞋,心想我穿跑鞋会不会让人觉得很有希望呢,不行,不可以让他们觉得我有希望。于是我决定脱掉跑鞋。

  国宝问,你干嘛。

  我说,我光脚跑算了。

  国宝看着我,说,good。

  3000米长跑开始了,一共有18名选手参加。

  一开始我和国宝跑得比较轻松,排在中间的位置。

  国宝说,只要我们能一直跑在中间的名次就已经能交差了。

  我说,国宝,我见到跑第一的那个家伙就是那个特长生。

  国宝眺望远方,摇了摇头说,放心,我不会再去自取其辱了。

  两圈之后,我和国宝还奇迹地排在中间,我们对这个名次沾沾自喜,一度十分开心,还骄傲地哼起了歌。

  第三圈的时候,我问,你累不。

  国宝气喘地比较厉害,酝酿了很久,我以为他要说什么长篇大论的话,他竟然只是说,累——啊。这个“啊”字说得几乎很微弱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奔腾年代》(21)
这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已经是排在中下游的位置了,旁边的同学都在呐喊打气,我甚至见到张有才这个家伙穿着很厚的衣服,戴着围巾,顿时我觉得自己穿着运动衣有点冷,张有才大叫,你们俩跑快点啊,要不我不认识你们。

  我当时真的想把鞋飞过去给他,可是我没有穿鞋。

  四圈过后,我对国宝说,不行了,我的右脚很痛,跑道上很多沙。

  国宝说,我把右脚的鞋给你,大家一人一只鞋。

  我点点头,不过国宝的脚很大,鞋子跑起来有点松,而且脚不断往鞋头那里伸。

  这个时候我和国宝和一个不知名的家伙已经是稳稳地占据了倒数前三名,基本上我们三个已经是平时步行的速度了,那个不知名的家伙说,你们俩真有勇气啊,敢来跑三千米。

  听他说完之后,我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以后还以一个鄙视的眼神,心想,操,你有资格说我们吗,自己还不是一样。

  国宝突然像发现新大陆般那样开心,说,喂,原来还有一个人在我们后面,你看。

  我回头看了看,原来是那个特长生,然后说,你发你的梦去吧,人家已经不知道领先多少圈了。

  我们三个毫不理会别人的热情加油声,依然缓缓步行。突然,在跑道两边众人当中,我看见了那个扎马尾的每天早上也跑步的女生,我和她目光相遇了一下,突然我有点羞愧,我对国宝说,国宝,我们要快点。

  国宝应我,正好,我也想告诉你,我们要跑起来。

  于是两个只穿一只鞋的傻瓜在跑道上再次跑了起来,跑着跑着,我忽然觉得右脚很凉快,一看,鞋头竟然穿了个洞,我当时十分尴尬,二话不说脱了下来,接着继续跑,可是身体是有极限的,在最后大概800米的时候,我双脚已经不停使唤了,而且两眼已经有点看不清前方了,我回头看看找不到国宝的身影了,突然广播出响起一把很尖很难听的女声大喊,最后50米了。我一听,以为是说我还剩下最后50米,心情突然兴奋起来,于是用尽吃奶的力气加速,这一加速之后,我就失去了意识了,在失去意识之前,我意识到自己倒下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张有才站在我身边,我第一时间问,我跑第几。

  他说,16。

  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还好不是最后一名。接着我问,我干嘛了。

  他说,你晕倒了。

  我说,那我跑完了吗。

  张有才摇摇头,我问,广播员不是还有50米吗。

  他说,人家是说跑第一的那个特长人,你想得美呢。

  我吐了吐舌头,问,那国宝呢。

  他说,他比你先晕倒了。

  我笑了笑说,想不到他比我还差劲。

  这时候,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和一个男生经过我们身边,看了看我,甜甜地笑了笑。

  张有才说,你认识她?

  我摇摇头。

  她就是在你晕的时候,给了药油我帮你搽的。

  我说,唉,一世英名就这样没有你,跑步居然晕了。

  接着问,国宝他人呢。

  张有才说,去校医室了。

  我疑惑着,怎么他身体那么差的呢。 。 想看书来

《奔腾年代》(22)
经过这一次校运会,我也开始有点名气了,因为跑步只穿一只鞋。而国宝本来就很有名的了,这一次后更加是声名远播,而且还在学校带起了一个潮流,就是运动衣配一对休闲帆布鞋。

  张有才的单身愿望继续落空,因为李晶晶死活不肯分手,我们怎么也想不到原来她会是那么痴情的一个,可是究竟当中会不会暗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呢,我们真的不知道,只有作者才知道。

  生活依旧继续,国宝在学校的势力越来越大,甚至他到底结识了那些人结识了多少人我都不清楚了,我只知道学校现在是由以前的三国鼎立变成现在的四大天王了。而闲来看看书的我,偶尔回想起那个扎马尾的女生,偶尔觉得生活有点寂寞和空虚。

  学校是国家艺术教育重点培训的基地,所以每一年都有很多优秀的艺术生报考了我们学校。学校的美术可以登得上大雅之堂,全国有名。你见到那些头发很长不知情还以为是没钱剪头发的同学,他们就是美术生了,大家都知道,搞艺术的人样子是很艺术的。因为他们的样子以及头发太艺术的问题,所以他们的行为都是行为艺术的,你偶尔会在学校见到他们捉着一个公鸡来写生,你偶尔会在学校见到他们夏天穿棉袄做人体模特,你偶尔会在学校见到他们很帅地甩头发的样子。当然,登得上大雅之堂的未必就流行的,在我们学校最出名的就是地下乐队了。

  有一天的傍晚,我吃完晚饭,自己一个不知不觉地来到了艺术楼。艺术楼里传来很清脆的钢琴声,听得出,这个人会弹钢琴。我被这清脆的钢琴声吸引住,顺着声音我来到一间小教室,站在门口,我看到一个留着短发的女生在安静地闭着眼弹着,旋律有点懒散,是爵士的风格。我看着她,打量了一下,五官小巧玲珑,一对很白很白的鞋,鼻子尖尖的,头发刘海微微挡住了右眼。我怕她弹完发现了我,于是我轻声地离开。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觉得我自己会喜欢上自己女孩子。

  当然,日子不能这么平淡的,要不这样写小说怎么会有人看呢。所以,接下来发生了一件大事,这件事直接导致我在学校声名开始远播。

《奔腾年代》(23)
某个星期六,我自己一个来到市中心,打算买点生活用品。行至一间手机店的时候,突然听见一声,抢东西。于是我闻声而看,原来有一个小偷准备抢手机店的手机,正确来说是不能这么说的,因为如果小偷是准备偷手机的话那么我闻声而看是看不到的,因为他还没有开始偷,所以只能说原来有一个小偷已经偷了手机,那个中年妇女店主拉着小偷的手,小偷是个男的,估计年龄不大最多也就是十五来岁,手里还拿着一支烟。

  见义勇为的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更加见义勇为,冲了上去。我立刻拉住小偷的手,他狠狠地瞥了我一眼,就在当时,我竟然有点想放手,因为我在那眼神读到了一种生计所逼,读到了一种乞求,读到了一种社会的悲凉,但是突然他说了一句粗口,问候了我的妈妈,我十分生气,紧紧捉住了他,他大力挣扎着。

  忽然,他用他手里的烟想烫我,我眼疾手快,抢过还没抽完的烟,然后一手扔掉了,动作迅速。在我的帮助之下,店主终于制服了小偷,但是不好的事情发生在后头,手机店着火了,店主见状唯有大叫,我看到眼都大了,因为我刚才我扔的那根烟头就是直接扔到了手机店内。

  我大义凛然地训斥着小偷说,你居然还敢放火。女店主看着我坚定的眼神也相信火是小偷放的,但是她顾不上小偷了,匆忙去救火。见状,我对小偷说,哼,你还不快走,放火好大罪的。他看着我说,明明就是你自己放的。我瞪了他一眼,说,你还不走,我就报警啦。小偷向我吐了吐舌头,跑掉了。

  这时候我回过头,帮女店主救火,我救得很卖力,我甚至烧烂了自己的上衣,因为火是我放的。终于扑灭了火了,但是手机店许多手机都烧掉了,我安慰着女店主,女店主说,好在有你帮忙,要不损失更严重。

  尊敬的警察叔叔终于来了,女店主一五一十地把事情的经过交代给他们听,多次不忘赞美我见义勇为,还说一定要警察表彰我。我傻傻地站在旁边,心里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只能跟着傻傻地点头,更加无稽的是,G城电视台都来了,可以上电视我当然不会放过,正准备想找块镜子整理一下我的样子时候,记者对我说,同学,在正式采访时你要将自己的衣服弄得更破烂一点,然后把头发弄得更乱点。我心想,那你叫我怎见人,上了电视都没人认得啦。

《奔腾年代》(24)
记者采访说,同学,你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当时的情况吗。

  我说,当时情况十分危急,在十万火急的时候,我想起了雷锋,想起了董存瑞,想起了邱少云,于是我豁出去了。

  记者又问,你不怕歹徒会伤害你吗,或者火势太大会烧伤自己吗。

  我对着镜头,正义地说,当时歹徒虽然持有利器,但是我都无所畏惧,为了和谐社会的建议,一定要和这些人作斗争。

  第二天,我的事迹就在学校传开了,不过这件事在学校传了几个版本,有的说我以一敌三,有的说我和歹徒赤手空拳搏斗,甚至有版本是说我和歹徒持枪搏斗。后来公安局还联合学校开了个表彰大会,授予了我“见义勇为小市民”的称号,同时学校还因此获得了“法制教育优秀单位”。

  这事之后,我和国宝基本齐名了,一个是学校黑势力的一把手,一个是见义勇为的小英雄。

  张有才和李晶晶,传闻闹翻了。

  张有才把事情来龙去脉都告诉了我和国宝,甚至他们俩之间的对白都对我们说了。他们的对白如下:

  张有才说,我一直在寻找那种感觉,那种在寒冷的日子里,牵起一双温暖的手,踏实地向前走的感觉。

  李晶晶说,我们也有过美好的回忆,只是让泪水染得模糊了。

  张有才说,你给不了我那种感觉。

  李晶晶说,你喜欢上别的人了。

  张有才说,是的。

  李晶晶说,她够我漂亮吗。

  张有才说,当然不够,但是她有一双灵巧的双手。

  李晶晶说,你会后悔的。

  我问, 你喜欢的是谁。

  张有才说,一个弹钢琴很好听的女孩子。

  自此,张有才再也没有和李晶晶一起了,而对于李晶晶,我们了解的一直不多,只知道她很漂亮,只知道她以前还没有和张有才一起的时候有个社会青年的男朋友。李晶晶究竟有多喜欢有才,我们不得知,但是我知道的是,张有才原来曾经和李晶晶上过床。当我和国宝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和国宝表现得比较不成熟。因为国宝第一句是问,为什么她愿意的。而我问的第一句是,为什么你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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